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课题
2009-04-26石冀平
石冀平
摘 要:共同富裕诉诸的是以生产力发展为前提的生产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这使共同富裕成为需要探讨的新课题。为此,有必要对平均主义是否导致了共同贫穷、单凭收入再分配政策能否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决定共同富裕的基本条件是政策还是制度等问题展开进一步讨论。
关键词:共同富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4-0044-05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合理推论。对此,似乎不应该存在什么疑问。但在当代中国,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的扩大正成为我们不能不面对的现实,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似乎离我们渐行渐远。理论与现实的巨大落差使共同富裕这个价值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又成为一个需要重新认识的课题。
一、为什么是新课题?
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中并不能得出生产力发展直接导致共同富裕的结论,而只能推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实现了劳动主体与产权主体的统一、任何人都不能再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而占有大部分劳动成果这样的生产关系下,生产力的发展才能导致共同富裕。这一点甚至在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也可见其端倪。当代西方国家雇佣劳动者贫困状况的普遍缓解虽与共同富裕不是一回事,但却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对生产关系进行某种调整的结果(如所谓资本民主化、利润参与制、社会福利制等)。根据这一推论,从中国的改革在本质上是对生产关系的重大历史性调整这一点出发,就可以发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必将遇到如下挑战:
首先,传统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基础上对共同富裕实现必然性的理论解释遇到了挑战。如上所述,马克思主义认为现代社会贫富分化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因此,当人类社会实践出现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历史形态后,自然的推论就是产生贫富分化的根本原因和条件不复存在了,只要坚持公有制这一制度保证,实现共同富裕就只是一个手段问题,即大力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这一推论在公有制是全社会唯一制度形态的条件下,起码在理论上是讲得通的。但问题是中国已经转型为市场经济体制,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传统理论认定的共同富裕的制度性保证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在这种实践背景下,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就不再仅仅是手段问题,即现在已经不能从发展生产力直接导出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性。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共同富裕既是价值目标,又是重要的理论归宿,其整体理论逻辑都是以共同富裕为归宿展开的。而现在的主流经济理论是以建立市场经济为归宿展开的,共同富裕在这一理论中虽未排除,但由于制度性基础发生了部分改变,实际上已被“悬置”起来。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理应以共同富裕作为理论归宿,而这一归宿在目前却被“悬置”,这恰好说明它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课题。
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其实现路径也是一个新课题。关于这一点,邓小平曾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一些学者将其概括为非均衡发展理论)。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说这是一个新课题呢?原因如下:
其一,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理论有效性的实现都需要一定的条件,经济学理论有效性实现的条件往往还是假设条件(如西方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完全信息假设等)。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现在缺乏对邓小平提出的非均衡发展理论有效性实现条件的研究。在中国所有制结构和经济体制已发生重大变迁的历史条件下,如果还是满足于泛泛地讲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是先富帮后富,而不对这一路径的具体实现条件进行探索,显然不能应对实践的挑战,也无法满足理论发展的要求。
其二,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是以经济主体契约平等(形式平等)为前提的竞争机制,竞争机制又必然派生出存在于经济主体之间的分化机制。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先富帮后富的共同富裕实现路径才能与竞争机制和分化机制相契合呢?这其实是上文提出的理论有效性实现条件问题的具体化。
其三,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理论设想的时代背景是公有制为基础、计划经济为主。所以,其实现路径,在缩小地区差距上主要诉诸于国家的政策安排,在缩小社会阶层贫富差距上主要诉诸于由当时所有制结构决定的集体主义道德情操。现在,这一时代背景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经济体制已步入市场经济。在这样的体制条件下,政策安排在解决地区发展差距方面虽有操作空间,但也与上世纪80年代的情况有了本质区别。因此,这一实现路径在有限的体制空间内如何操作本身就是一个新课题。与此同时,缩小社会阶层间贫富差距对集体主义道德情操的诉求却逐渐失去了体制支撑,从而逐步转向对个人道德情操的诉求,转向个人的慈善救济行为。因此,将先富帮后富设定为缩小贫富差距进而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在体制转换的背景下也遇到了新的挑战。
总之,作为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的先富帮后富的理论设想,无论是诉诸于政策安排还是集体主义道德情操,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当时代背景和社会条件发生转换时,对这种设想的实践价值的研究便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与时俱进地加以深化。否则,设想便可能永远只是设想,这显然有悖于邓小平提出此设想的初衷。
最后,由以上几点引出的疑问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可以由政策安排达成,这已为实践所证明,但先富帮后富是否也只是政策安排问题?它是否还要由一定的制度安排来决定?自进入有阶级社会以来,社会的贫富分化是历史常态,贫就是贫,富就是富,从来没有将“贫”指称为“后富”的。邓小平提出“后富”的概念,显然是相对于达到“共同富裕”而言的,是以对剥削制度的否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肯定为基本前提的。因此,如何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安排,为先富帮后富提供制度保证,也是一个新课题。
二、需要讨论的几个理论问题
共同富裕作为新课题,不仅在于它提出和依存的社会历史条件发生了变化,而且其理论前提、依据及相关内容也会有一定的变化。对这些变化,需要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地进行探索。
第一,长期以来理论上存在这样一种推论式判断,即由于过去我们追求平均主义,结果导致了共同贫穷。此论似是而非,有必要进一步深入辨析。
其一,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从来就没有平均主义的主张,平均主义也从来就不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经济主张和价值追求。新中国成立后,集体主义才是执政党的价值追求。这时,集体主义既是目标又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这种价值选择是符合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的。因为,个人主义价值追求是与共同富裕相矛盾的,只有作为公有制衍生物的集体主义才与共同富裕相契合。因此,过去的失误不在于追求平均主义,而在于以平均主义为手段去追求集体主义。其思路是:分配差距拉开过大会淡化集体主义,从而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然而,这种思路缺乏逆向思维:如果分配差距过小,也会淡化集体主义,后来的实践恰恰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点。改革的起因和初衷之一,就是要通过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来强化集体主义,为实现共同富裕创设更好的条件。但由于上述理论推论的错位,我们在力图排除平均主义时往往将集体主义也消解了,以至造成目前集体主义价值追求的淡漠。当然问题也由此而产生:脱离集体主义的追求能实现共同富裕吗?
其二,共同贫穷并不是一个与共同富裕相对应的概念。共同富裕是相对于剥削制度的概念,它反映的是生产关系,共同贫穷并不是反映生产关系的概念。事实上,自阶级社会产生以来,在存在阶级差别以及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差别的社会里,何来共同贫穷?
其三,即使承认追求平均主义导致了共同贫穷,也不能由此推论出非平均主义就一定能导致共同富裕,两者之间不存在反证的关系。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从来都是倡导非平均主义的,也未见实现了共同富裕。多年来,我们在对平均主义进行指斥的同时,对非平均主义寄予了它无法承担的重望。殊不知,非平均主义作为平均主义的逆向选择,只能解决平均主义本身所带来的问题。譬如,它能够通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解决所谓“共同贫穷”的问题,但却不可能自动带来共同富裕。所以,理论研究真正应当关注的是:在什么条件下非平均主义才能够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从实践的角度看,就是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后(这是非平均主义政策的结果),如何达成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个问题的解决,取决于我们能否使长期推行的非平均主义政策,通过有效的路径转化为集体主义价值追求的手段。因为,只有集体主义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非平均主义只有通过集体主义才能与共同富裕的目标相联系。虽然中国共产党从未放弃过对集体主义的倡导和弘扬,但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巨大变迁、经济机制的根本性转轨、经济主体价值追求的转向和无孔不入的外来影响,集体主义已经缺乏制度支持和奉行主体,它作为价值观已经弱化,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已经开始边缘化。长此以往,非平均主义政策如何才能与共同富裕目标相衔接就是一个大问题。
第二,单纯的收入再分配政策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如前所述,共同富裕本质上是生产关系问题和制度性问题,它不可能单纯通过政策性手段来解决。面对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的巨大贫富差距,主流理论界的基本对策有两条:一是效仿西方国家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如税收政策、转移支付政策及与此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二是在坚持公有经济私有化(一般称民营化)的前提下,对私有化过程加以规范,同时通过政治民主化抑制权力腐败,以防范所谓暴富。然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分配的结果,脱离生产条件的分配而单纯调节分配结果,只能缓解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产条件分配造成的经济矛盾。在西方经济学中,贫富差距确实一直被关注和研究,但无论是研究内容还是研究目的,都与共同富裕无关。其基本假设和基本原理,甚至可将共同富裕证伪。就理论内容来看,主要是测度和评价贫富差距的程度和讨论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研究的目的是为缓解贫富差距的公共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同时,理性人的基本假设和所谓公平与效率交替关系原理,实际上暗含着将共同富裕证伪的理论逻辑。与这些理论相对应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只能是调控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的手段。从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历史实践看,任何官方主导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在缓解贫富差距和社会矛盾方面确有不同程度的功效(从俾斯麦的社会保障政策到现代西方福利制度),但一旦将此政策目标定位过高就必败无疑。当年美国肯尼迪和约翰逊两任总统分别提出的以消灭贫困为目标的“新边疆”和“伟大社会”计划的落空,就是明证。因此,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和公共政策来应对共同富裕的要求,其效果至少是不确定的。
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唯一具有调节贫富差距作用的是收入再分配政策。但是,缩小贫富差距与共同富裕并不是同一层次的目标,理论上也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要实现共同富裕必然要缩小贫富差距,或者说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过程。可是,只有在一定条件下,缩小贫富差距才能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过程,这个条件就是公有制。否则,只会像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那样,政府公共政策的目标充其量是调控贫富差距。在此,力图用西方福利社会来证明私有制市场经济可以实现共同富裕是站不住脚的。西方以建立福利社会为核心的收入再分配政策,不但不能证明私有制市场经济能实现共同富裕,反而证明私有制市场经济必然会产生残酷的社会分化和生活动荡,所以才需要福利政策来补台。况且,这种补台性措施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正趋于弱化,一些国家又重新祭起了自由主义经济的大旗。
在不同的基本经济制度下,执政主体的政策目标和价值追求是不可能一样的。在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只要执政主体的社会价值追求仍然是共同富裕,就不会也不应当放弃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为,公有制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的制度保障。只有在这种制度保障下,各种收入再分配政策的效应才具有促进共同富裕的可能性。在理论上,也只有承认公有制这个理论前提,市场经济下共同富裕作为目标才是可推论的,收入再分配政策才可能与共同富裕产生逻辑联系。
第三,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与共同富裕是不同层次的问题,也是不同制度背景下的问题。在理论上,不能用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探讨屏蔽对共同富裕的探寻;在实践上,政策是处理和协调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因素,而决定共同富裕的基本因素不是政策,而是制度。
理论界对公平与效率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假设的引入,导源于西方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中,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以承认市场经济必然存在贫富分化为前提的。也就是说,贫富差距是一个无法消除的状态。经济学对此问题承担的任务,只是如何使这种差距保持在一个可接受的程度,以及这种程度如何测度,这是公平与效率理论的实质性内容。因此,理论界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探讨,严格讲并不属于共同富裕理论的范畴,它也不能对共同富裕理论的构建提供支持。可是,目前理论界虽然基本上将共同富裕问题“悬置”了,但偶一提及,也是往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扯,这颇令人费解。公平与效率交替关系的假设暗含共同富裕不可能的结论,如何能与共同富裕扯上关系?这种现象表明,目前经济理论界对西方经济学分析工具的过度盲目依赖到了严重的程度。
还要指出,公平问题在西方理论中既是经济学问题,又是政治哲学问题。在政治哲学中,功利主义基于社会所有成员总效用最大化的目标,支持收入再分配;自由主义基于使社会上状况最差的人的福利最大化,支持收入再分配;而自由意志主义基于机会平等比收入平等更重要的理念,反对收入再分配。在西方经济学中的公平,是指经济产出在社会成员中的公平分配。而公平分配的标准又是所谓边际生产力论,只要符合这个标准,就是基本公平的。穷人贫困的基本原因是效率低或无效率,追求公平就是给这些人一点帮助,其限度是不能扭曲激励、牺牲效率。由于西方经济学回避了所有制问题,实际上是假定了所有人的基本经济机会是平等的。显然,西方的政治哲学和经济学对公平问题的探讨,是以个人自由权利、效率和公共权力的关系为内容的,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肯定是其基本前提。而共同富裕是无产阶级平等观对历史实践的追问。这种平等观首先基于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其基本诉求是最终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差别。因此,共同富裕的基本依托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不是分配政策。所以,目前关于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论争中,强调公平与效率并重甚或强调公平优先的主张,虽有现实意义,但其分析框架基本上仍是西方理论的范畴;其公平观的基本内容,仍是经济产出分配的社会公平性。这种争论只是分配政策的争论,提不到共同富裕的高度。于是,这又回到了前面的问题:共同富裕是一个制度性问题。中国目前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巨大的制度变迁,使共同富裕面临的不仅是一个政策调整问题,更是一个制度变迁问题。任何脱离制度变迁,仅凭政策调整来追寻共同富裕的愿望都是要落空的。应当毫不含糊地指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平与效率的调节只是一种公共政策,它的主要功能是寻求社会稳定与效率之间的平衡,与实现共同富裕并无直接的联系。只有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这种政策才可能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之一。事实上,在资本主义制度中,这种政策的本质就是充当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因为,如果不在收入分配上做适当调节,产生贫富差距的制度本身就可能被颠覆,既定的贫富差距格局将不复存在。
第四,目前共同富裕问题在理论上被“悬置”是不正常的,在实践中被屏蔽是有害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共同富裕更应当成为理论界的核心话题、实践中的终极追求。如果我们真正追寻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共同富裕就应该是两者核心的本质的区别。在这个问题上,仅仅诉诸于所有制结构的不同是不够的。所有制是手段,手段的不同只是表象。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终极追求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终极追求则应是全体人民利益的最大化。邓小平将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完全正确的,这也是他赞成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这并不是认为所有制问题不重要,捍卫公有制主体地位不重要,而是说应当从更高层次上,从终极目标上捍卫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理论上,捍卫公有制的核心话语必须是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将共同富裕作为终极追求才可能遏制私有化的偶像崇拜。
将所有制当做手段,自然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以私有制为基本手段的市场经济能实现共同富裕吗?从理论上这个问题似乎很容易回答,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存在分化机制,作为手段的私有制所导致的又是个人利益最大化,两者契合的社会结果不可能是共同富裕。但是在实践中,这个问题也遇到了挑战:目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在较高人均收入水平上的收入和财富的分布型制是不是共同富裕?如果是共同富裕,是否可以就此推论私有制下的市场经济也可以实现共同富裕?此问题要从两方面看:
其一,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收入和财富的分布型制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所谓橄榄型分布。其中,中产阶级占的比重较大。这种分布型制是以剥削制度的存在为基础的,它本身就是对贫困现象存在的证明(因为这种分布的其中一端是贫困)。而我们讲的共同富裕是以消灭剥削制度为前提的。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终极追求,与贫困现象的存在是不相容的。橄榄型分布型制,是资产阶级在市场经济分化机制的背景下寻求统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一种政策安排,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稳定发展确有借鉴意义。但应当明确,这只是手段的借鉴,是要为最终目标服务的,它不能取代最终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目标始终应当是共同富裕,而不能是所谓收入和财富的橄榄型分布。因为,这种分布不但意味着贫困现象的存在,而且在中国这样庞大的人口基数下,处于小头的贫困人口的绝对数也会相当惊人。所以,橄榄型分布的政策选择只能作为稳步推进市场经济的手段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
其二,即使承认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橄榄型分布是“共同富裕”(现在有相当多的人认同这一点),那么,还要回答这种“共同富裕”是私有制市场经济的特例,还是普遍规律和必然结果?这是决定我国改革目标设定的大问题。从全球化的角度看,市场经济既是资源配置机制又是资源配置状态,所以,回答这个问题的最佳视角也是资源配置,即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在什么样的资源配置状态下建立起以较高人均收入水平为基础的橄榄型分布型制的,中国有没有可能实现这样的“共同富裕”。美国全球政策研究所所长布郎先生的研究,恰好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幅图景:从现在起,如果中国经济每年增长8%,每9年翻一番,到2031年,中国的人均收入将达到美国目前的水平。此时,如果按美国目前的人均消费量计算,中国的粮食消费将相当于2004年全世界粮食总产量的2/3,肉类消费将相当于目前世界肉类产量的4/5;在石油方面,如果按目前美国的水平,届时中国每天将消耗石油9.9千万桶,而目前全世界每天石油的产量只有7.9千万桶,今后也不会再多;煤如果达到目前美国每人每年2吨的水平,中国人每年将消耗28亿吨煤,而目前世界煤的年总产量只有25亿吨;小汽车拥有量如果达到目前美国的水平(人均0.7辆),到2031年时中国将拥有11亿辆汽车,而目前全世界汽车的拥有量也不过7.95亿辆。布朗的结论是:西方的模式不适合于中国。[1]以上数据至少表明,目前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较高人均收入为基础的橄榄型分布的所谓“共同富裕”,具有严格的资源约束条件。这种条件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庞大人口的后发展国家来说,目前不具备,将来也不可能获取。这种以较高资源配置状态为基础的橄榄型分布型制,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是私有制市场经济的特例,它没有普遍意义。所以,即使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这种分布型制指称为“共同富裕”,至少,中国是不可能通过克隆西方私有制市场经济达到这种“共同富裕”的。
总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特有的问题。具体到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课题。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应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分析工具也不应简单地套用西方理论;在实践中,实现路径的选择更不能脱离制度背景和国情。否则,不但共同富裕目标不可能实现,甚至目标本身也可能被最终放弃。□
参考文献:
[1]LESTER R.BROWN China is replacing US as world 'leading consumer[J].NEW PERSPECTIVE QUARTERLY,Volum22Number1 Winter2005.
责任编辑:王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