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与统计财务指标填报
2009-04-22王桂娟
王桂娟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9年全面实施,统计工作应适应会计制度的变化,掌握相关规定要求,正确填报统计财务指标。
为促进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财政部出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陆续在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施行,并计划3年过渡到全部企业,即2009年全面实施。由于统计指标与会计账表密不可分,伴随统计执法力度的加大,企业对统计制度的关注程度进一步提高,如何使统计制度跟上会计制度的变化,对企业及时正确反映统计调查内容至关重要。在新旧会计核算方式交替过程中,统计制度很难寻出两全其美的方案满足执行新旧两种会计核算的需求,值此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之际,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企业财务状况表中变化大或经常出现错误的几个重点统计指标罗列出来,方便企业统计人员对照并准确填报相关数据。
■ 统计财务状况表与会计账表
有人形容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如“两股道上的跑车——合不到一起”,实际工作中,基层企业的统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任的现象比较普遍,即使有的统计人员不在财务部门工作,统计数据也绝大多数由财务部门提供。特别是统计年报中有一张涉及各个行业的通表叫xx财务状况表,几乎所有数据均与会计报表或财务明细账有关。财务状况表根据行业不同有工业财务状况、建筑业财务状况、服务业财务状况等等,不论哪个行业,表内指标主要来源于本企业对应年度的企业财务决算(或报告年份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相应的会计科目。目前,因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存在部分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而大部分企业仍执行原会计制度的状况,造成企业执行的会计核算方式不统一,给财务状况表的讲解、填报带来种种困难。
■ 正确掌握基本概念
工作中经常遇到统计与会计的基本概念混淆不清现象,首先应正确区分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时期指标是反映企业某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全年实现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应付工资总额等指标,时期指标数值可以“累计”;时点指标是反映企业某一结算时点的资产、负债、人员等情况的指标,如资产、负债和期末人数等指标,不能“累计”。其次分清报告期发生额和余额的不同:统计指标的时期指标一般是指报告期发生(或实现)的原则,如2008年统计年报上的应付工资总额,反映企业2008年当年列入成本、费用中工资累计,即报告期发生额,若填报1个月的数额或从会计《资产负债表》上照抄就大错特错了。一个是少报11个月的数,另一个《资产负债表》上的“应付工资”则是企业历年结余(余额),与本年发生额风马牛不相及。
■ 如何从会计账表中取得财务状况表所需指标
企业统计人员填报财务状况表时错填现象较普遍的主要指标及正确填报方法如下:
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根据《利润表》本期金额填报;执行原会计制度的根据《利润表》(或《损益表》)本年累计数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加财务收入明细账其他业务收入累计填列。填报时要注意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与收入同口径的问题。
应付工资总额(贷方累计发生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计提的应付给单位从业人员的全部工资,它反映企业本期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不是会计表中“应付工资”(前面已说过会计表中反映的是余额),统计报表要求填列的是报告期内企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工资合计。
注意:在填列应付工资总额(贷方累计发生额)时,企业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设有“应付工资”科目的企业,根据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本期(或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第二种情况是未设“应付工资”科目的企业,根据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或明细账)中“工资”项本期累计发生额填列;第三种情况是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重点提醒一下,千万不能照抄“应付职工薪酬”,因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工会经费等,比应付工资口径大,如使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填报统计指标“应付工资”,只能取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其中项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总填报。
建议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在填报应付工资总额、应付福利费总额、社会保险费等指标时,从报告期的成本、费用明细账查找相应的数据与“应付职工薪酬”,对其中对应项核对一下填报,若二者不一致找出原因,或及时向统计部门咨询。
应交增值税: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统计口径是“本期”(或本年)发生额,与会计口径的应交增值税是不同的。企业交纳增值税根据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企业统计指标的计算公式:本年应交增值税=本年销项税额+本年应收出口退税+本年进项税额转出-本年进项税额-本年减免税款-本年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意:本指标是企业财务状况表中出现错误最多的指标之一,为提醒大家公式中各项均是报告期累计的概念,所以在每项前加了“本年”,对年报来说是指1—12月的数据,对定报为1—报告月数据。有的项目如“本年减免税款、本年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多数企业没有,计算公式更简单了,对有的企业就是:本年应交增值税=本年销项税额-本年进项税额
填报年报时,根据当年12月份企业财务“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单”相关内容计算填列。
(2)小规模纳税企业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全年计税销售额×征收税率
小规模纳税企业填列该指标时,应根据企业的“应交税金”科目的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的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注意不要填列成余额。
本期折旧:该指标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列,也可以将报告期成本费用中计提的“折旧”合计填报。
填报本指标注意“四不要”:不要漏填,绝大多数正常经营的企业都应有折旧发生;不要填为一个月度的数据,本期折旧是指1至报告月的累计数,年报即指全年的计提数;不要误填为《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累计折旧”是历年折旧累计;不要出现负数,在企业有固定资产清理的情况下,请不要用累计折旧的期末数减期初数倒推“本期折旧”,因固定资产清理可能造成累计折旧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得到的就是一个无意义的负值。遇到固定资产清理时,按成本费用中计提的“折旧”合计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