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灭佛”事件
2009-04-21魏道儒
魏道儒
从两晋时期开始,国家出于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根据当时佛教发展的状况,相应对佛教采取或扶植或限制的政策。随着佛教僧侣人数的增加,经济势力的增强,在社会各阶层中影响力的扩大,也会与封建国家、世俗地主阶级发生矛盾。以皇帝为首的朝廷如果不能用和平手段消除矛盾,就会采取十分激烈的行动。传统上认为,历代王朝针对整体佛教进行武力镇压的事件,总共发生过4次,这就是习称的“三武一宗灭佛”。“三武”是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一宗”是后周世宗。“灭佛”就是毁灭佛法,佛教典籍一般称之为“法难”。实际上,这4次所谓“灭佛”事件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有的是要彻底消灭佛教,有的只是要压缩佛教僧团的规模;有的是只打击佛教,不涉及道教,有的则是佛教、道教—起打击。
北魏太武帝“灭佛”
北魏太武帝(423~452)“灭佛”,是中国历史上发生的第一次国家镇压、取缔佛教事件。
北朝(420~581)大多数帝王支持佛教,促使佛教势力迅速发展。同时,佛教也与儒教和道教发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僧团与国家及世俗地主阶级也发生了政治、经济利益方面的冲突。太武帝对佛教采取镇压措施,正是这些矛盾综合作甩的结果。
北魏太武帝原来信仰佛教,也尊敬僧人。但是,他逐渐看到,佛教的大发展与国家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冲突。因为,僧人具有不负担兵役、徭役,不缴纳租调的特权,由此导致了佛教与国家争财富、争人力。所以必须控制僧人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魏太武帝继承前代的政策,重用儒者,尊崇儒家学说,以便争取汉族地主阶级的支持,巩固自己的皇权统治。同时,他又接受司徒崔浩的劝告,改信寇谦之的天师道,奉寇谦之为“天师”,建立天师道场。他还亲自登坛受符书,改元“太平真君”。这一系列举措,都是在为打击佛教做准备。
太平真君五年(444),太武帝下诏限制佛教,认为佛是外国的神灵,所讲的道理是荒诞的,无益于政化,并且禁止王公和百姓私养沙门。太平真君七年(446),他出兵经过长安,发现一所寺院中私藏兵器,怀疑僧众与起义军通谋,下令诛杀寺里的僧人。后来又发现寺院中存放酿酒器皿和财物,发现洞窟中藏匿妇女等,于是他听从崔浩的劝说,颁布取缔佛教的诏书。
太武帝镇压佛教措施非常残酷,不仅不分老少坑杀所有沙门,对于信仰佛教,制造泥、铜等各种佛像的人,也要屠杀。经过这次灭佛运动,北魏境内的大量僧尼遭诛杀,寺院被拆除,经像被焚毁,劫后余生的僧尼逃奔南方。
六年后,太武帝死,文成帝即位。文成帝认为佛教讲的道理正确,有助于国家的治理,有益于人们仁智善性的增长,于是解除了佛教禁令。此后在历代北魏帝王的支持下,佛教在北方又获得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
北周武帝“灭佛”
北周武帝(561~578)统治时期,北方佛教势力急剧膨胀,僧尼人数达到200万,佛寺3万多所。由于僧尼享受免税赋徭役的特权,武帝要富国强兵以统一北方,就必然采取“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的措施。周武帝首先削减僧尼和寺院数量,又多次召集名儒、名僧和名道,共同讨论儒释道三教的优劣。
建德三年(574),周武帝下令禁断佛教和道教。这次灭佛与上次有几点不同。第一,北魏太武帝只取缔佛教,对道教予以保护,北周武帝则是对佛教和道教都予以禁止。北周武帝原来打算保存道教,但是道教和佛教之间的斗争很激烈,对朝政有危害,所以采取两教并废的措施。第二,虽然毁坏了一些寺院,焚烧了一些经像,但是并不屠杀僧尼,而是勒令他们还俗为民。对于有些地区的寺院,并没有拆除,而是分别赏赐给王公,作为他们的住宅。第三,设立“通道观”。从佛教和道教名人中选取120人为学士,让他们讲《老子》、《庄子》和《周易》,目的是会通三教。显然,让佛、道两教人士会通三教,在于强调儒家的重要性。
建德六年(577)北周灭北齐,周武帝又下令在原来北齐境内禁断佛教和道教。促使许多僧人逃往南方,境内僧尼奉佛也只能在秘密状态下进行。宣政二年(578)周武帝死,宣帝、静帝相继在位期间,朝政由外戚杨坚把持,下令允许佛教流行。到杨坚废周建隋,开始大力发展佛教。
唐武宗“灭佛”
由于唐代前中期的帝王基本都支持佛教发展,促使佛教势力急剧膨胀,激化了佛教僧侣阶层与国家和世俗地主阶级的矛盾,终于爆发了唐武宗时期的毁灭佛法运动。
到唐武宗(841~846)即位时,由于僧尼数量的增长,寺院经济的膨胀,削弱了朝廷的实力,加重了国家的负担,促进了社会上反佛情绪的高涨。唐武宗在整顿朝纲,收复失地、稳定边疆的同时,也决定取缔佛教。他在废除佛教的诏书中,历数佛教的危害,认为,在全国各地,包括两京地区,“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他还认为,废除佛教,乃是“济人利众”的举措。
武宗的灭佛运动是逐渐展开的。会昌二年(842),他命令僧尼中的犯罪者、违戒者,全部离开寺院还俗,并且没收其财产,充入两税徭役。会昌四年(844)七月,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拆毁那些房屋不到200间,没有救额(皇帝所赐的匾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其僧尼全部勒令还俗。到了会昌五年(845),武宗发起的灭佛运动达到高潮。当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勘检寺院、僧尼、奴婢及其财产,为全面取缔佛教做准各。四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废除佛教的措施。四个月后,宣布灭佛的结果:全国共拆除大的寺院1600余所,小的寺院4万多所,还俗僧尼260500人,都充两税户,没收的良田数十万顷。另外,把寺院奴婢收为两税户的有15万人。
武宗会昌年间的灭佛运动对佛教的打击是十分沉重的,甚至由此改变了佛教发展的走向。由于寺院被拆毁,寺院经济遭到毁灭性的扫荡,僧尼被迫还俗,经书典籍散失,以义理研究为特点的一些佛教宗派丧失了繁荣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佛教的生存和发展形式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中国佛教经院哲学研究的黄金时代,理论创造的旺盛阶段,从此就结束了。以山林为基地的禅宗逐渐发展起来。
后周世宗“灭佛”
按照传统的说法,后周世宗(954—958)被列为最后一个“灭佛”的皇帝,与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相提并论。实际上,他只是力度比较大地整顿和限制佛教,并没有计划完全废除佛教。
五代十国(907~960)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分裂战乱的年代。由于当时的历代小王朝为了抗御外地,保住疆土,都把扩充兵员,增强国家财力作为首要任务。所以,各王朝对佛教普遍采取限制的措施。周世宗即位之后,在挫败北汉和契丹联合进攻的同时,对佛教采取大规模压缩的措施。显德二年(955),诏令禁止私度僧尼,严禁奴婢、罪犯等出家,废除所有无敕额寺院。不允许新建任何大小寺院。他没有勒令所有僧尼还俗,但是鼓励僧尼还俗。
周世宗在限制佛教的过程中,还专门下令革除佛教中的一些旧弊端。他规定,对于以前有些僧尼采取的烧臂炼指、钉截手足等“诸般毁坏身体”等做法,一律禁止。那些“符禁左道、妄称变现、还魂坐化、圣水圣灯妖幻之类”,都是聚众蛊惑人心,“今后一切禁止”。
周世宗限制佛教的结果,是后周境内的寺院毁废了30336所,仍存2694所,登记在册的僧尼有61200人。周世宗限制佛教的政策,力图把佛教规模限制在一定程度之内的目的。革除某些佛教陋习的措施,对以后的宋代统治者都是有启示作用的。周世宗之后,历代王朝没有再对整体佛教采取过激烈打击的政策。
“三武一宗”之类的事件,对佛教僧团规模的变化,对佛教寺院经济实力的消长等,会产生剧烈的影响,但是一般持续时间都不很长。但是,对于佛教思想的演进,对佛教修行方式的转变,对佛教徒的自我认识和定位,此类事件的影响都是很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