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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哲学视域中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建构

2009-04-21成晓光

外语学刊 2009年1期
关键词:主体间性主体性

○专题研究

编者按:如果引进与诠释是中国语言哲学建立和发展的前提,那么专题研究则是其核心所在。本期刊发成晓光、杜世洪和赵玫三位先生的成果《语言哲学视域中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建构》、《关于语言源于“音乐习得机制”的哲学思考》和《后现代绘画语言的哲学反思》,旨在给亲爱的读者朋友奉送多维度推进语言哲学研究的精神大餐。

提 要:言语使用形成人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在基本言语层面,言语建构人的主体性,为人类表征世界提供资源。在功能言语层面,功能性言语标记又使主体间性成为可能。本文在语言哲学的视域中考察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建构过程,指出,人的主体性在语言作用下走向主体间性是一种哲学必然。

关键词:主体性;主体间性;功能性言语;语言哲学;语言建构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100(2009)01-0009-7

Construction of Subjectivity and Intersubjectiv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Cheng Xiao-guang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24, China;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116029, China)

Discourse has shaped the unique form of human life.On the level of primary discourse, discourse constructs the human subjectivity and provides resources for human representations of the world, and on the level of metadiscourse, metadiscourse markers supplies possibilities for human intersubjectivity.This paper, from a perspective of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examines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es of subjectivity and intersubjectivity and hypothesizes that there is a philosophical necessity for human subjectivity to develop into intersubjecitivity.

Key words: subjectivity; intersubjectivity; metadiscourse;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language constructions

1 引言

在西方哲学发展的三个阶段,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人在哲学研究中的地位。在这个问题上,哲学经历了由前主体性到主体性再到主体间性的历史过程。本体论阶段的哲学属于前主体性哲学。这时的西方哲学是从人的视域之外来探讨所谓“客观”世界的本体及其起源。近代认识论阶段进入本体性哲学,企图在坚持以人的主观视角为看待世界的唯一合法视角的前提下,统一主客二分的世界。但到了语言哲学阶段,主体性哲学的人类中心主义和忽视主体与主体之间关系的历史局限性受到质疑,主体间性哲学应运而生。哲学不再从笛卡尔绝对先验的“我思”出发,而是建立在主体与客体的自然相互关系以及主体与主体的社会相互关系的日常生活经验基础之上。这一切改变都源于哲学对语言的反思和对语言学研究成果的运用。由于语言和世界同构,对语言的考察就成了了解人类生存状态最好的,也可能是唯一的方法(钱冠连2005)。本文将在语言哲学的视域中探讨语言对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建构。

2 主体性与主观性

语言(包括原始语)的产生不可避免地催生了其使用者的“自我概念”(self-concept),从而建构人的主体性。人所使用的言语和符号就是人本身。没有语言,自我概念就不存在。所以,语言和主体性在逻辑上必须是一种因果关系。

中文里的“主体”或“主体性”和“主观”或“主观性”在英文里是同根词:subject或subjecti-vity. 一词多译的现象并不少见,但是作为哲学概念,中文“主体”与“主观”的意义和影响却非同小可。subjectivity一向被译为具有唯心主义内涵的“主观性”。“主体性”的译法对中国哲学界来说则是最近的事(金惠敏 2005)。中文的“主观”是一个由两个词素的主谓偏正结构组成的复合名词。“主”相对“客”而言,取“主人”、“主体”之意。“观”就是“观察”、“观点”。因此,“主观”就是主人或主体的观察或观点。任何观点自然是观察主体的观点,或许“唯心”,也可能“片面”,但是任何认识活动必须有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在这个意义上,语言的本质就是二元的,一定是主体观察客体。如果客体能够进行观察或表征观点,那客体岂不就成了主体、客观就成了主观?诚然,“客观”可以解读为一种隐喻或一种境界。我们希望在认识活动中能够尽量摆脱片面性,尽量做到“客观”。但是,每个认识主体必须先建立一个观察视角,才能进行认识活动。所谓“客观”,在本质上应该指个体性认识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个体的主观视角应尽量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与他人的主观视角相重叠,这样才能形成所谓“客观”。“客观”就是主体间性,这也正是本文探讨的话题: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建构。

主体和主体性只能通过语言来建构。Ben-verniste认为,“主体性就是言者把自己建构为主体的能力”(Benverniste 1971:224)。他还说,“人在语言中并通过语言把自己构造成一个主体,因为只有语言才能建立现实的‘自我概念。这个现实就是存在的现实”(同上)。他的这种说法同海德格尔的“语言是存在的居所”(海德格尔1982)这一著名论断如出一辙。钱冠连提出人是活在语言中的观点(钱冠连2005)。李洪儒也认为“人的存在方式就是语言”(李洪儒2006)。

在使用语言时,言语者必须使用“我”,“我”即主体性的根源。当然,“我”也是语言使用的结果。因此,语言是人的主体性的载体。言语者用人称代词“我”建立起一个观察和认识主体,从而建构自我意识和自我概念。没有代词“我”的话是没法说话的。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世界上哪个自然语言缺少人称代词系统,尽管其他语法项如性、数、格、时态、语气等等千差万别。“我”就是说话者的区别性标志,没有这些区别性标记名称,说话和思维不可能进行。

语言的主体性现象和语言结构中的“自我”内涵在言语使用中无所不在。许多词类和语法结构中都渗入了“自我”这一标志着语言主体性特征的语义成分。如使用频率极高的指示标记,除人称指示词外,还有时间指示词“昨天”、“今天”,空间指示词“这里”、“那里”、“上”、“下”、“前”、“后”,甚至趋向动词“来”和“去”,还有某些语言中的时态系统等等。这些语言项都有两个共同的特征:(1)它们的所指意义只能在具体言语行为中才能确定,(2)它们都以言语者的“自我”为基点。“这类语言结构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不援用‘主观性概念是无法解释清楚的。”(Lyons 1995:341) 所以,言语不仅仅用来表述和交际。为了表述和交际,言语者总是先构建自己为言语主体。言语就是人的主体性载体。语言提供主体的表达形式,而语言形式的使用,即具体的言语行为,则产生人的主体性。

3 主体性、主体间性与语言建构

一部西方哲学史就是一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人的语言认识活动和外部世界关系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的形成和变化史。本体论阶段属前主体性阶段。“本体论”并不是否认主体的存在。柏拉图讲的是“灵魂”和“绝对理念”,知识的获得要靠灵感,而主体在灵感的状态下不可能是纯粹主体,而只是某种绝对知识的传达者,所以即便叫做主体,充其量也不过是“借贷主体”,一个因借贷他人资产而形成的派生性主体(Jowett 1997)。这是一种本体认识论,而不是主体认识论。

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启动了认识论的转向。从怀疑借贷本体的不确定性和追求人的“理性”开始,笛卡尔把认识活动中的主体由神转向人。人成了不仅能够自主而且能够决定他物甚至决定自身的基点和核心。但是笛卡尔是矛盾的,因为“我思故我在”具有二元性:“我”既是一种超越有限的纯思(精神),同时又需要一个有限的、存在着的“我”(物质)。一个有限的、不完满的主体怎能去“思”一个无限的、完满的客体呢?于是,笛卡尔不得不去寻找一个在“我”之外但能够将其置于“我”的意识之内的、绝对完满的无限实体,这就是有限实体的创造者和终极原因的上帝。笛卡尔这个观点虽然后来受到很多批判,但它却给“我”的解构和主体间性的建构打下了基础。一方面,它指出把“我”或“思”建立成为真正的决定性主体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既然“我”是不完满的,那“我”就不是唯一的存在了,在“我”之外一定还有“他”。这里就产生了主体间性的可能性。

笛卡尔这个有限的主体和无限的客体之间的矛盾一直遗留到今天,并派生出各种各样的说法。毫无疑问,人是认识的主体,但人究竟能不能认识客体,无限能不能产生于有限?对此,康德的解决方法是把上帝悬置起来,将其当做一个“自在之物”。“自在之物”超出主体的认识能力。人所认识的不是“自在之物”本身,而是与它的碰撞及对它的体验。换言之,人所认识的只是这个“客体”的现象。康德说的现象不是假象,“而是显现给直觉和经验的对象,因而就是知识的源泉。现象不能自己成为知识,是主体赋予其普遍性”(金惠敏 2005:51)。人作为认识主体,是以现象为基础建构知识的。由于把客体分为自在之物与现象,康德就树立了理性对现象的权威,提升了人的主体性。

康德的现象说后来被许多哲学家所发扬,其中胡塞尔的现象学就把认识主体发展到极致。针对19世纪科学主义的发展,胡塞尔认为,真正的“科学”只有一个,这就是对事物本身的真理的认识。一般的自然科学是较低层次的,因为它不包含对科学的科学、对认识的认识(自我意识),所以它总是建立在某些非批判的假定之上,只涉及看到的东西。只有真正科学的哲学才能填补这一缺口,因为哲学涉及“看”本身,“看”的类型、方式和结构。所以胡塞尔提出,哲学首先要进行“现象学还原”,对一切事物的存在进行“悬置”,将其放入“括号”中存而不论,以便返回到明证性。胡塞尔实际上要我们抛开现象的经验,去直观现象的本原。在这一层次上,意义不是以实体的存在而决定,而只是以是否显现、是否自明而决定。由于先验意识的存在,意义的创造和产生就成为一种“意向活动”。一切皆有可能。用胡塞尔的话说,它们不是物质的实在,而是心理的实在。这种先验还原指向一个“可能世界”,表明这个可能世界是一个先于人的主体的、先验的纯粹主体。这样,胡塞尔就使我们跳出唯我,原本人的心灵的主体间性的难题就因上升到先验的主体间性而得到解决。由于先验主体本身具有普遍先验的主体间结构,所以现实中个体间的意识才有可能在先验主体那里达成相互交流的一致,得到统一(邓晓芒1996)。

胡塞尔的主体主义哲学神化了“先验自我”。虽然他发现了主体间性,但那不是能够通过“先验自我”而到达的。第一,对认识主体来说,没有什么先验的东西,一切认识必定要来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第二,任何认识活动都要有认识对象(客体),而胡塞尔的“现象的本原”“悬置”了客体的存在。正因为如此,人们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扬弃主体性哲学而建立主体间性哲学,开始了现代哲学作为主体间性哲学的时代。主体和客体不再对立,而是“我”与自然、与他人的关系及三者间的相互关系。存在成为整体性的存在,孤立的个体性主体变为交互主体。从笛卡尔以来,哲学家们一直试图回答主体是怎样认识客体这一问题,而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沟通方式却一直视而不见。现在,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终于成为当代哲学的一个主要部分。

主体间性在不同的领域里有着不同的理论体系。在认识论领域里,主体间性指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它关涉到知识的客观普遍性问题。认识主体之间的共识或知识的普遍性的根据是人的“统觉”、“同感”、“移情”等能力。到了本体论领域,海德格尔的主体间性则指向存在或解释活动中的人与世界的同一性。它不是主客对立的关系,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交往、理解关系。本体论的主体间性关涉到自主何以可能、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社会学的主体间性指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之间的关系,关涉到人际关系以及价值观念的统一性问题,如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理论(Habermas 2001)把在现实社会中人际关系分为工具行为和交往行为,认为工具行为是主客体关系,而交往行为是主体间性行为。哈贝马斯提倡交往行为,由此建立互相理解、沟通的交往理性,以达到社会和谐。

随着20世纪语言研究的深入发展,语言在人类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语言给人类提供了认识世界的表征资源。言语的表征建构了人的主体性。表征使交际成为可能与现实,而交际又催生主体间性。这一切皆因为人类有语言。

乔姆斯基在80年代提出普遍语法理论,为主体间性找到新的生物语言(bio-linguistic)的理论依据。乔氏指出,语言作为一个模块,由人的遗传基因决定。人类语言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各种自然语言都是在普遍语法的原则和程式的基础上派生出的产物。所以,普遍语法是人类共享的语言知识体系。从语言哲学意义上讲,普遍语法理论强调的是人类逻辑思维的共性,这是人们虽然作为个体但却能够互相沟通的基础。正因为如此,主体间性才成为可能。这样,普遍语法理论就给主体间性的语言建构提供了直接的支持。在乔姆斯基启发下,Brown甚至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提出了“普遍人”的概念(Brown 1991)。人类的肤色不同,文化各异,但赖以生存的文化基础则惊人的相似,如所有的民族都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亲属关系、自然概念,都有道德观,都能表征时空、理解隐喻,甚至都会说谎等等。Pinker在此基础上归纳出15大类人类共有的本能模块,并比喻说,当人们站到X光机后面的时候,所有表面的差异都消失了(Pinker 1994:420),剩下的只是人的共同本质。因此,主体间性不但是人的本质,而且就是人的生存方式。

人的主体性走向主体间性是哲学的必然。那么,如何实现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转变呢?这就需要涉及到语言的实现——言语层问题。

4 基本言语与功能性言语

任何言语活动都包括基本言语(primary discourse)和功能性言语(metadiscourse)两个层面。基本言语建构人的主体性。在这个层面上,言语主体表征言语活动的基本内容,建构指示意义和命题信息。功能性言语则由言语主体的命题态度、语篇意义和人际意义组成,传达的是言语主体根据交际需要来组织和监控言语活动的生成和发展的程序信息,这个层面建构主体间性。例如:

① 应该说,至此,就可以基本上阐明:是语言使存在得以呈现,得以出场,使存在开场于并保持于语言中,是语言使任何存在者的存在居住于词语之中。(钱冠连2005:43)

在①里,基本言语的命题信息是“是语言使存在得以呈现,得以出场,使存在开场于并保持于语言中,是语言使任何存在者的存在居住于词语之中”,而“应该说”、“至此”和“就可以基本上阐明”这些言语成分则是言语者为了言语受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命题意义而采用的功能性言语标记。它们传达言语者对命题意义的态度,并组织言语的篇章结构,因而体现言语者作为言语主体的主体间性意识。“应该说”是一个态度标记,它的使用增强了言语的协商语气,减少武断的成分。“就可以基本上阐明”作为模糊标记,也有同样效果。两者的使用体现了言语者作为交际主体同言语受众作为另一个交际主体之间的协商与互动。“至此”是一个逻辑连接词, 其作用是为言语受众归纳或总结,同样体现言语者对言语受众的交际意识。如果删除这些功能性言语标记,可以看到,原文的基本信息仍然完整。换言之,功能性言语并不增加言语的命题内容,它的使用只是帮助言语受众对言语者的命题内容作出反应,引导言语受众去组织、诠释和评价言语者的命题内容。因此,Williams 把功能性言语定义为“关于言语的言语,文中任何不涉及话题内容的东西”(Williams 1981:212)。

但是不能把基本言语和功能性言语完全割裂开来。基本言语的功能是主体表征,功能性言语的功能是主体间交际,两者交互联系。所以,即便功能性言语不直接增加命题内容,至少也是增强命题内容。例如:

② 众所周知,哥伦布是在1492年发现美洲大陆的。

③ 据说,哥伦布是在1492年发现美洲大陆的。

②里面的“众所周知”和③里面的“据说”都是功能性言语标记。如果把它们删除,两句话的意义是相同的。但是把两个标记分别加进去,则很难说两句话完全一样。因此,言语者的命题态度也可能是命题意义的一部分。表征是建构意义,交际也是建构意义。因此有人认为,所有的言语行为都具有指示性和表征性(Mao 1993)。最近 Sinclair甚至说,根本就没有metadiscourse这个言语层面,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误区。他认为meta-的英文原义是“超越……”、“在……上”(Sinclair 2005)。语言可以分出一个metalanguage来,如 Tarsky (1935) 的metalanguage(元语言)可以高高在上地分析和解释object language(对象语言)。但具体的言语是词与短语的线性排列,所有成分都处在一个连贯的衔接链条中。metadiscourse试图从具体的线性结构系统里分离出一个抽象的等级结构系统,这是不合理的。

Sinclair 从结构视角看待功能性言语,我们的视角则是功能语用的。功能性言语的理论基础是 Halliday的语言功能理论。这个理论的基本内涵就是意义是一种行为,实现这种行为必须依靠语言的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由此产生三大意义(Halliday 1973)。概念意义的实现在基本言语层面上,人际和语篇意义则由功能性言语层面负责(Crismore 1989)。虽然三大功能之间没有明确界限,但两个层面的主导功能不容置疑。Hyland干脆就把人际和语篇功能统统称为“人际互动”(Hyland 2005),在他看来,语篇功能也是人际功能的一部分。所以功能性言语的主要功能还是交际,这当然也指向主体间性。

西方对功能性言语的研究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Williams 1981),国内则起步于90年代中期(胡曙中 2005,李秀明 2005)。迄今,人们认同功能性言语是一个常见的言语现象。许多研究表明,用不用和怎样使用功能性言语对言语的交际效果产生直接影响(Crismore,Markkanen 和 Steffensen 1993;Cheng 和 Steffensen 1996)。如果使用不当,会不同程度地出现自言自语式的“独白”。反之,能产生对话效果。因此,如果基本言语体现言语者表征的主体意识,那么功能性言语就体现言语者交际的主体间性意识。

metadiscourse的中文译名至今也没有得到规范和统一。这不仅给文献检索,而且给这一语言现象的理解造成困难。从最初的“亚言语”(成晓光 1997)到后来的“元话语”(李佐文 2001)和“元语篇”(徐海铭 2004),不同学者使用不同的译名。经过10年的学习和思考,特别是在对metadisocurse的功能进行哲学反思后,我们重新把其译为“功能性言语”(成晓光 姜晖2008)。至于这种译法是否恰当,欢迎商榷。

5 功能性言语与主体间性

主体间性是建立在主体性上的一个概念,主要研究一个主体怎样与另一个主体相互作用,其更为恰当的翻译应该是“交互主体性”。主体间性具有哲学本体论和方法论意义。它首先涉及人的生存本质。生存不像主体论哲学所认为的那样是在主客二分基础上由主体来征服和构造客体,而是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的交互活动。其次,主体间性涉及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它不是把自我看做孤立的个体性主体,而是看做一种与其他主体的共在和交互关系。

近年来,主体间性的哲学研究逐渐和语言研究结合起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个体之间沟通互动的主要方式是语言。从语言哲学角度看,主体间性的实现手段是功能性言语,而功能性言语的理据则是“元语用意识”(Verschueren 1999)。

言语活动的本质就是语言选择,所以任何言语活动都具有一定自返性。但是,言语者和言语受者的选择活动还是有一些区别。言语者主要是从自己的交际目的出发,根据自己对交际中诸因素的认识和判断,从自己掌握的语言资源里进行选择,以便形成衔接性完整、连贯性恰当的交际言语,帮助言语受者理解并接受自己的表征信息。而言语受者则是在相似的交际活动环节中,根据对方的言语产出,作出自己的选择和判断,以便能够理解对方的意图并作出反应。在这个过程中,交际双方的角色无论是实际角色还是虚拟角色,都在不断转换。因此,言语交际永远是从主体到主体间的、动态的协商互动活动。

然而,在功能性言语的研究中有一个倾向,就是绝大多数研究者都是从言语者角度探讨功能性言语。比如,Crismore经典著作的题目就是《同读者对话:作为修辞行为的功能性言语》(1989)。只有为数不多的几项研究(Camiciottoli 2003,徐苏影 方怡2008等)进行功能性言语在阅读和听力教学中作用的实验。但是,由于他们的研究对象是英语作为外语的学习者,所以受试的中介语水平不能真实地再现言语受者使用功能性言语的情况,而且他们的实验主要是观察教学效果,也没有系统地研究受试使用功能性言语的具体情况。当前的这种倾向忽视言语受者的主体作用。实际上,根据主体间性理论,交际活动包括两个相对独立的言语者和言语受者主体,两者的关系是平等的。根据具体交际语境,两方都有可能对对方产生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主体间性和“客观”。否则,交际一方的“主观”视角只能导致唯心、片面的“主观性”。遗憾的是,言语受者在言语交际中的主体性以及交际双方之间的主体间性关系还没有引起功能性言语研究者应有的重视。

这个问题的出现可能是因为言语者对功能性言语的选择具有较高的外显性,比较容易研究;而言语受者的选择活动隐蔽性强,很难直接观察与量化。但是,言语受者利用功能性言语来帮助建构命题意义是不容置疑的。我们用例句①来分析。假如①里只有基本言语的命题信息“是语言使存在得以呈现,得以出场,使存在开场于并保持于语言中,是语言使任何存在者的存在居住于词语之中”。有经验的读者在读了①之后,就可能对作者的命题态度进行猜测:作者的口气如此不容置疑,说明作者只想让我接受他的观点,而自己无需思考。否则,作者就会使用“应该说”、“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之类模糊语来限定。另外,从语篇衔接与连贯角度分析,如果读者仔细读了上文,他就会推导出这一段一定是前一部分论述的归纳或总结,所以作者一定省略了“总之”、“至此”之类的逻辑连接标记。在言语理解中,功能性言语存在于言语受者的主体意识里。书面语如此,口语也是如此。口语交流时说话者用的功能性言语标记相对来说要少得多,但听者同样也可以根据推理填补这些标记,以便来理解说话者的态度和言语的逻辑性。交际就是根据语境效果来建立关联性的明示——推理过程(Sperber & Wilson 1986)。对言语者来说,明示就是把信息意图明白无误地展示出来。而对言语受者来说,推理就是根据言语者的明示行为,结合语境假设,获知言语者的交际意图。

在这个明示-推理过程中,言语双方对自己的语言选择,特别是功能性言语的选择,都具有自我监控意识,即元语用意识。换言之,我们会在不同程度上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并有意地选择更合适的言语方式,以顺应正在进行的交际活动。有些选择不具有高意识程度,甚至基本不被言语者察觉,如某些约定俗成的程式化言语或惯用语。但有些选择,如①里的“应该说”、“至此”、“就可以基本上阐明”,例句②里的“众所周知”和③里的“据说”,就显示出言语使用者较高的意识程度。元语用意识的体现就是通过这样一些言语标记来完成的。因此,如果说所有的言语活动都具有自返性,那么功能性言语的选择则具有更突出的自返性。在这个元层面上,对语言选择过程中出现的自返意识标志的系统研究就构成“元语用学”(Verschueren 1999:188)。

功能性言语标记至今没有统一的分类,甚至连名称也不统一。它们被广泛地称为“话语标记”、“语用标记”、“话语小品词”等等。Verschueren(1999)把他们叫做“元语用意识标记”,并按照它们的结构形式和语境功能分为语音标记(如音调)、词语标记(如动词to promise,副词frankly,连词so,词的组合by the way等)、小句标记(如you know,I mean,even if I say so myself等)和语篇标记(如as it will be shown later等)。

Crismore,Markkkanen和Steffensen提出迄今为止影响最大的分类体系,把功能性言语分为人际和语篇两大类,每类又包含若干小类(Crismore,Markkkanen & Steffensen 1993)。(1)语篇功能性言语:1)语篇标记,包括逻辑连接词(and,but,in addition)、序列标记(first,second,finally)、提示标记(as we noted earlier)、话题标记(there is,as for);2)解释标记,包括语码注释标记(namely,in other words)、言说标记(to summarize)、告示标记(I announce that)。(2)人际功能性言语:1)模糊标记(maybe,perhaps,possible);2)确信标记(certainly,it is true that);3)归属标记(according to X,X says that);4)态度标记(I hope,I find it interesting that);5)评注标记(you may not agree,think about it,my friend)。

另一个近来颇具影响的模式是Hyland(2005)的功能性言语的人际关系模式。Hyland认为,语篇意义实际上也是一种人际意义。作者的语篇意识和读者意识不能分割,所以功能性言语的基本功能是人际互动。他把功能性言语分成两大类、十小类。(1)信息交互式(interactive)功能性言语:1)过渡标记(and,but,in addition);2)框架标记(finally,to conclude);3)内指标记(as noted above,see fig.,in section 1);4)证据标记(according to X(2005),X says that);5)语码注释标记(namely,e.g.,such as,in other words)。(2)人际互动式(interactional)功能性言语:1)模糊标记(maybe,perhaps,possible);2)语力标记(in fact,definitely,it is true that);3)态度标记(unfortunately,I agree);4)介入标记(you can see that,note that,consider);5)自我提及标记(I,we,my,our)。

功能性言语的研究还在进行。在交际中,交际双方作为交际主体都通过基本言语建构和表征命题意义。由于视角不同,这种主体性很容易导致主观性。而在功能性言语层面上,交际双方使用各种功能性言语标记来与对方沟通,从而最大限度地把自己的“自言自语”变成“对话”,使自己的主观视角尽量在一定程度上与对方的主观视角吻合。因此,功能性言语体现主体间性。研究人的主体间性应该在功能性言语层面进行。

6 余论

Verhagen 2005年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一本专著,题目为《主体间性的建构:言语、句法与认知》,专门论述语言怎样建构主体间性。Hinzen和Lambalgen 2008年写了一篇详细评论,指出Verhagen的语料更多的是解释传统的语义学和句法学,而没有论证作者关于建构主体间性的假设。他们认为,传统的语言表征观和作者对言语功能的论述其实并没有什么冲突。Verhagen在同一期的《认知语言学》杂志里发表文章反驳,题目就叫《主体间性与语言学的解释:给Hinzen和Lambalgen的回复》。Verhagen认为H & L不但误解了他,而且完全忽视语言学的解释本质。Verhagen强调,语言成分的分布极为重要。如果某些语言成分的分布在多个不同的语法和言语环境中完全相似,就必须解释这种现象;也只有认真解释这些现象,语言的研究才能真正为认识人的大脑提供一个独一无二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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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8-10-17

【责任编辑 李洪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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