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和谐营造建筑空间
2009-04-17王忠翠
王忠翠
摘要:文章针对当下所兴起的怪异建筑之风提出建筑的本质的问题,并通过分析建筑的本质指出建筑具有物质属性与社会属性,营造建筑空间应达到人、物和谐。
关键词:建筑本质;和谐;建筑空间
中图分类号:TU0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4-0029-02
近来在中华大地上刮起了一股怪异建筑之风。“鸟巢”奥运场馆、“鸟蛋”国家大歌剧院、“水立方”、央视大厦等新概念怪异建筑层出不穷,如同兴奋剂一样刺激着世人的神经。这些建筑使我们足不出国也能充分感受建筑设计的国际时尚。然而在许多项目设计中,标新立异提到了首要位置,一味追求结构上的新奇、自由和随意。高价购买外国设计方案,大量使用昂贵建材、无谓扩大景观面积。这样,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严重的功能损害,也使建筑群体之间缺乏和谐统一,破坏了城市的肌理。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去思考,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建筑?建筑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一、建筑的本质及属性
人们对于建筑的认识可谓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建筑是“人为的生活空间”,有人认为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有人认为建筑是“精神的寓所”,几千年前老子告诉我们建筑的本质是空间,但建筑仅仅是空间吗?它与瓶瓶罐罐以及汽车飞机的区别在哪儿?
建筑的本质应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建筑是人类为满足生理及社会活动需要而创造的劳动成果;其次,建筑是通过一定的物质材料构成的实体和由实体限定的空间组合而成;再次,建筑的实体与空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实体形成建筑的内外部空间,实现着建筑的功能;空间容纳着社会活动,并赋予实体以形式。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通过对建筑本质的剖析,可以得出建筑具有物质性和社会性的双重属性。
(一)建筑的物质属性及其对建筑的影响
首先,建筑具有物质性,是社会活动的容器和载体。材料是建筑的物质基础,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物理及视觉性质,建筑形式应该是适应和表现材料的结果。建筑的形式要满足结构作用力的传递,这种为传递各种荷载而形成的结构受力关系又必须与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质相符合。另外,建筑材料的存在形式与反映一个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构件制作和施工方式密切相关。石材做成承受弯矩的梁时,其跨度只能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古希腊神庙外周紧凑的柱列排序,正是由于石质楣梁不适应弯矩荷载造成的。混凝土技术和拱券结构的结合,促使古罗马建筑大大突破了古希腊建筑传统。它简化了建造技术,降低了建造成本,加快了建造速度,扩大了建筑物的容积和体量,改变了建筑的艺术形式和装饰手法,重塑了建筑的形制。到了哥特时期,西方的建造者们已发展出一套完美体现砖石力学性质的建筑体系,让哥特式建筑实现了高耸、轻盈的形象。19世纪以来,钢和钢筋混凝土的出现为现代建筑结构提供了空前的自由度。正是这种结构自由度让现代建筑师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从前那种用砖石材料支撑建筑的苛刻约束,放开手脚,更多从其他角度出发去创作形式更加自由的理想建筑。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材料进步对当今世界建筑形式多样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其次,建筑作为物质实体存在于物质环境中,物质环境是自然和社会条件的总体。所以建筑要与自然、社会环境相适应。首先要使建筑与自然和谐统一。建筑的空间在本质上应该是对人和自然关系的表达。中国传统的园林、庭院、天井正是对这种表达的体现。建筑如果不能取得与自然的对话,那么将与容器没什么区别。建筑的环境除了地形、气候等自然因素外,还包括如制度、法规、风俗习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科学技术条件、地方特色等社会环境的因素,所以建筑还应与社会环境相协调。
建筑的物质性决定了建筑永远不可能脱离功能性、技术性及其所处的环境而独立存在,建筑创作的自由度是受限制的,或者说是在一定限制下进行的创作。
(二)建筑的社会属性及其对建筑的影响
建筑具有社会属性。建筑要满足社会活动的需要,而社会的主体是人,所以建筑首先要满足人的各项需要。根据美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各种需要主要为五个层次,依次序上升。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生理需要是人的各种需要中最基本、最强烈的一种,是对生存的基本需要。拥有住所是人的生理需要之一,建筑最初的功能是提供抵御恶劣自然环境的庇护所。当一个人的生理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后,就会产生对安全的需要。建筑也有之前单纯的“遮蔽”功能,而逐渐发展为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对于安全场所的要求。在获得以上两个基本的、关系到人的持续生存的低层次需求后,人就会产生社交的需要,建筑的类型也得以扩充,出现了各种能满足社交需要的公共建筑,从古希腊时期的神庙到古罗马时期的公共澡堂进而发展到现在的丰富多样的公共建筑,建筑类型更为多样化。在与人交往的基础上,就会产生对尊重的需求。于是建筑在经历了无视意义的功能主义之后更重视对人性的尊重。
自我实现的需求,这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求,是指人的理想、抱负、发挥个人能力的需求,是指精神方面的最高人生目标的需求。于是人们企图通过建筑来表达自身的观念,建筑成为承载人类精神的载体。这时的建筑不仅仅是从其外部形象来使人获得美的感受,同时也需要它通过其蕴藏的情感和生命力来感动人们,使人们获得深层次精神上的愉悦。
在人的需求的五个层次中,生理和安全需求是低层次的需要,是人的本能的对生命延续的需求。在低层次需求没有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前,对大多数一般人来说,很难产生高层次需求。所以需要的满足也必定是层层递进,即首先满足生理和安全的需要,其次再满足更高层次的需要,不能跨越式发展。所以对于建筑而言在满足人们需要的时候也是层层递进,即只有在满足人们生理和安全需求的基础上才能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需要。我们不能放弃建筑功能的合理性、放弃对人性的尊重而去一味追求形式上的新奇。
二、建筑的物质属性与社会属性和谐统一
我们的建筑应该是其物质属性与社会属性和谐统一的产物——即物与人和谐统一的产物。物质属性是基础,没有物质基础就没有建筑的存在。但我们反对物质技术崇拜主宰一切的做法。反对“建筑是居住的机器”、“哪里功能不变,哪里形式不变”。把有用性和有效性抬高到至高无尚的地位。这样只会出现千篇一律的建筑造型,建筑就失去了生命力。建筑的物质属性受到社会属性的决定,由社会活动的各种要求来决定。所以我们不能抛开社会属性来营建建筑。建筑必须体现其所处时代的需求及美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