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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的“三民主义”考试事件

2009-04-17李思清

粤海风 2009年2期
关键词:三民主义傅斯年蔡元培

李思清

国家推行的各类考试,其严肃性毋庸置疑。试题及答案出现差错,自然更是无法推脱的重大“事故”。但是,1928年发生的这次“三民主义考试事件”,与我们通常想象的“事故”略有不同。其一,这是一场有特殊意义的考试,其中发生的事故,有被无限上纲上线的可能性。但这次考试既非高校招生,又非官员铨叙,无关乎个人的前途命运,其中的“闪失”,可大可小。其二,主考方试题答案出现差错,批评方(均居“考试委员”之职)采取的不是建设的、友好的态度,而是以“辞职”的方式表示抗议。官员之间的相互指摘、不肯合作,使一件小事被加倍放大。其三,所谓试题答案的“差错”,双方存有争议。而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试题本身——知识者的“决意高蹈”,使一场表面严肃的政治事务,沦为无意义的口水之争、文字游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28年6月27日,上海出版的《民国日报》在“教育”栏内报道了大学院推行“三民主义”考试的情形。这次考试,参加者为江苏省及南京、上海两特别市专门以上学校。报社的记者们可能也觉得这事比较新鲜、特别,公众必感兴趣,故设法“觅得”此次试题及答案全文,在报上“披露”。刘蘅静、许孝炎等人此前曾受聘为此次考试的“考试委员”,看到报纸刊载的试题、答案后,怀疑其中一题的答案有误,遂在国民党上海指委会上提案批评,建议中央“明令纠正”。

据《中央日报》1928年7月1日报道,“沪指委会”议决事务多项,其中先是“请中央转令王正廷撤换郭秉文”,然后是“又请中央:一,勿任用基督教徒办理外交;二,明令纠正大学院三民主义试答案错误”。刘蘅静、许孝炎提案内容如下:“呈请中央,明令纠正大学院三民主义考试答案的错误案;‘理由:据六月二十七日上海《民国日报》登载大学院发表之三民主义考试答案,其中第六题‘中国国民革命的口号是什么一题之答案,为‘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是中国革命的口号,这是大错而特错的。中国国民革命的口号,谁都知道是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实现三民主义,大学院竟将主义误为口号。恐一般同志及民众,以为这是全国最高教育机关所指下的,竟亦随之错误,故应呈请中央,明令纠正;……”

身为“考试委员”,刘、许不仅未能“兄弟阋于墙”、“家丑不外扬”,还大事声张。一边向中央打“小报告”,一边公开登报指责。这还不算,他们且致电大学院,“请辞考试委员”职。大学院长蔡元培在官场历练多年,这固然难不倒他;但刘、许的做法,多少有些“过头”。蔡元培不得不为此在报上公开答复。

《中央日报》1928年7月2日“教育与体育”栏,将“刘许等呈请辞职”电报及“大学院蔡院长复刘英士等书”一并刊载,题为“关于三民主义考试试题的两封信”。前信如下:

许孝炎,刘蘅静,王礼锡等昨电大学院,请辞考试委员会职云,中华民国大学院长鉴此次大学院三民主义行上海各大学及专门以上学校三民主义考试,英士等谬承聘为考试委员,当以事实重要,欣然允任。(中略)昨阅报载大学院公布各考试题目答案,其中第六题为‘民族主义,民生主义,是中国革命的口号云云,竟混主义与口号为一物,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将使青年对于主义之认识,更增一重隔膜,英士等(中略)对于三民主义考试委员一职,请从此辞,所有审阅试卷一事,乞另聘高明为盼,刘英士,许孝炎,刘英士,王礼锡,同叩,陷。

后信如下:

英士、孝炎、蘅静三先生鉴:今日阅报,见先生等辞三民主义考试委员书,认此次考试第六题答案‘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是中国革命的口号为亵渎主义,至为惶恐。敝院所发表之答案,均根据总理三民主义讲演。第六题之答案,总理在民权主义第二讲中重复言之至三次之多。(一)“法国革命的时候,他们革命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三个名词,好比中国革命用民族民权民生三个主义一样。”(二)“从前法国革命的口号是自由,美国革命的口号是独立,我们革命的口号就是三民主义。”(三)“从前法国革命的口号就是用自由、平等、博爱,我们革命的口号是用民族、民权、民生。”幸详为查阅,便知三民主义实为中国革命之口号。关于阅卷一事,当遵命另聘人担任。谨此奉复:敬颂公安!蔡元培敬启,七月一日。

“三民”究竟是“主义”还是“口号”,中山先生在不同的时间、场合也许会有不同的提法。即使从国民党、从蒋介石政府的本意看,“三民主义”考试之目的,也不是要学生死记硬背,更不是要学生对领袖的讲演“咬文嚼字”。将事关民族理想和政治信念的“党义”考试,操作到如此地步,倘中山先生地下有知,或不免为诸先生的过于拘泥而啼笑皆非。

关于政党是否可以向国民进行“党化教育”,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学界为此多有专论。傅斯年曾表达过如下见解,“政府应该不应该利用他的特殊凭借,去提倡他所认为道德的,本是一件向来有争论的事。除去极端的自由论者和宗法主义的国家,大约都取一种中间之路。”傅斯年诚有忧国忧民的良知,他对“自民国成立以来”政府的屡次“提倡道德”颇有疑虑:“每次政府在那里制礼作乐,太息于世道人心之日下,而以一纸空文提倡道德,不特在正面所得结果直等于零,且在旁面适足以助成伪善与虚饰之增长而已。”[1]

蔡元培与傅斯年均非以伪道学是倡的“冬烘腐儒”,更非庸碌无能的一般政客。二人毫无疑问属于具有现代理念的知识分子,且在国民党政权体系中享有相当的资望和政治影响力,又是尽量“干政”、“入世”之人,但在实际政治工作中,常不免捉襟见肘,孤掌难鸣。“蔡元培所以是个南边人说的‘戆大,愚不可及的一个书呆子,卑污苟且社会里的一个最不合时宜的理想者。所以他的话是没有人能懂的;他的行为是极少数人——如真有——敢表同情的;他的主张,他的理想,尤其是一盆飞旺的炭火,大家怕炙手,如何敢去抓呢?”[2]

蔡元培之推行“三民主义”考试,实不能做狭隘理解。他既无须以此向当权者邀功请赏,也不是一意要向青年学生灌输“毒素”。这“一盆飞旺的炭火”,这一位“不合时宜的理想者”,他显然也是在“利用他的特殊凭借”,去提倡他所信仰的“理想”与“道德”。

大学院为这次考试制订的原则、措施,其实还是相当务实的。据《民国日报》报道,这次参考的学校,上海共有三十二所,试卷七千余本;南京共有三所学校,试卷两千余本;无锡、南通、苏州共五所学校,试卷共约四百余本。阅卷地点为南京大学院及上海中央研究院。“期于一星期内评阅完毕,然后编制各种统计、印成报告,供党部及各教育机关之参考。此项报告至迟在七月内必可出版。”同样,大学院对此次考试的要求及评分标准也较合理。一是只需选答其中一部分(十四题中选答十题即可),不必全部作答;二是无所谓及格、不及格之分,对参加考试的学生并无分数上的明确要求。可见这次考试,带有一定的探索、尝试性质,只是打算将考试的评阅结果编制成报告后,供有关方面决策参考而已。

再看试卷内容。试卷共十四题,今连同答案照录如下:(1)问:民族与国家之区别何在?答:国家是用霸道人为力造成的,民族是用王道自然力造成的。(2)问:何以英日的民族主义便是国族主义?答:英日的国家都是结合两种以上的民族成功的,所以英日的民族主义不是国族主义。(3)问:何谓次殖民地?答:次殖民地是列强的公共奴隶,受列强的经济力压迫,并不能享受任何强国对其殖民地的保护与救济。(4)问: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之关系如何?答:民族主义是世界主义的基础,世界主义是民族主义的理想,单讲世界主义,不讲民族主义,必至亡国灭种。(5)问:民族主义是用何种势力构成的?答:民族是由血统、生活、语言、宗教、风俗习惯五种自然力构成的。(6)问:中国国民革命的口号是什么?答: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是中国革命的口号。(7)问:真平等与假平等之区别如何?答:真平等是使圣贤才智平庸愚劣的政治立脚点平等,然后各依天赋的才能与努力自由发展,假平等是强圣贤才智平庸愚劣一律同等,不许出头,结果各人的立脚点依然不平。(8)问:总理所主张的平等的精义是什么?答:要人人以服务为目的,不以夺取为目的,各尽所能,为人类服务,方是平等精义。(9)问:什么叫做政治上的权能分别?答:政治上的“权”应属于人民,“能”应属于政府,人民应信用政府治理之能,政府应尊重人民主政之权。(10)问:国民党所主张的民权是哪几种?答:中国国民党所主张的民权是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11)问:马克斯何以是社会病理家?答:阶级斗争是社会进化所发生的病症,马克斯却认为社会进化的原因,所以他只是社会病理家。(12)问:共产主义何以是民生主义的理想?民生主义何以是共产主义的实行?答:共产主义便是大同主义,与民生主义同一目的,所以可说是民生主义的理想,但是民生主义却是从实际上解决社会问题实现大同世界,所以是共产主义的实行。(13)问:“平均地权”的办法如何?答:平均地权的办法是由政府来办理全国土地测量与登记,然后照地主所报地价来收税或收买,地价一次规定,以后增加均归公有。(14)问:如何可利用外国已成的资本来达到民生主义的目的?答:由国家借用外国资本与外国机器人材来发展中国交通矿产和大工业,以制造国家资本实现民生主义。

由上可见,考试所涉及的内容均较重大,是建设“民族国家”的理论基石,确有向青年学生介绍的必要。而刘、许等人对第六题之“三民”究是“主义”还是“口号”的纠缠,确实有些“过敏”。“三民主义”是国民党的纲领,对大中学生进行党的知识考试,是国民党及国民政府执行“党化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化”一词固然名声不佳,推行“三民主义”考试的大学院及主事者蔡元培,更因之而为后人所诟病;但诟病者持所谓“后见之明”以苛责前贤,未免忽略了历史的复杂性。不过,最耐人寻味的并非这些,而是知识分子对政治的热忱、真诚与单纯。发现这一点,不免让人颇感难过。

这件事并不大。但其中有两个官场现象值得注意。一是官员、学人的动辄“通电”,二是官场中人的动辄“辞职”。民国初年起,直到1930年代,“通电”与“辞职”屡见不鲜,这只要翻翻当年的报纸,即可见其风气之盛。许孝炎、刘蘅静、王礼锡为试题答案中的小小“差池”而小题大做、公然辞职,蔡元培自然有些不快。这就不得不让人追究几位先生的辞职动机。敦促蔡氏及早更正错误?表示自己的无辜清白?不管动机如何,现实情况是,“辞职”不过徒增纷扰而已。最兴奋的倒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新闻媒体,以及爱看热闹的闲杂人等。

说到“辞职”,蔡元培自己倒是最典型的一个案例。要论辞职次数之多,蔡元培自是首屈一指。据唐振常先生统计,蔡氏一生辞职有十几次之多。唐先生分析道,“他对自己一生进退之间所采的态度,总结为‘难进易退四字。他引《易经》‘小人知进不知退之说,谓‘我国近年来有许多纠纷的事情,都是由不知退的小人酿成的。他立身行事,力戒此习,故多次引退。”[3]但蔡元培辞职多有其持守与信念在内。如他1919年五四运动后的辞职,即在北京以至全国教育界引起轩然大波;1923年在北京大学校长任内因罗文干案辞职,也有很大影响。这两次辞职均有其不得不辞之理由,他的“退”,是对不良风气和黑暗现实的严正抗议。“有所不为”,是为了“有所为”。反过来再看许、刘、王三位的辞职,真不知其“所为”为何。

文人干政,倘照傅斯年评论监察院的说法,其作用不外两途,或受“清政之实”,或博“敢言之名”。[4]若为“名利”计,则每做一事,越“热闹”越好,名声越响亮。但是归根结底成全的是自己,于世事何益?傅斯年向来主张知识分子行事当循建设的态度,他的名言是,“我们是救火的人,不是趁火打劫的人”。[5]他反对“掀动政潮”,认为许多人的“闹”,“皆是政争的闹”,重大事件闷声不语,专捡“无谓的枝节”喧议不休。“送报,辞职,远引,再弹劾,大像一个爱国的宣示(Demonstration)。”傅斯年引司马光《谏院题名记》中的话,“居是官(谏官)者,当志其大,舍其细;先其急,后其缓;专利国家而不为身谋。彼汲汲于名者,犹汲汲于利也,其间相去何远哉?”做官、干政当识“政治的大体”,倘“事无大小,一齐付之感情”,“以为谏官只在敢言,这真把事情看小了。”[6]

不过话又说回来,通常情况下,知识分子既不被重视,何来机会成就“清政之实”?大政不敢议,偶尔为细枝末节而斗胆“放言”,又有“博名”之虞。开通如蔡元培者,对刘、许诸人虽过激但实不无善意的“请辞”,尚且不肯有所谅解并诚恳挽留。蔡说,“关于阅卷一事,当遵命另聘人担任”,——这种欲辞请便的态度,推动着本属同一阵线的知识者,走向无可奈何的分裂。“大事”来不及做,文人学士早因一堆无谓的琐事纷争,提前“作鸟兽散”了。

[1]傅斯年:《政府与提倡道德》,欧阳哲生编《傅斯年全集》第四卷,第99页,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

[2]徐志摩:《就使打破了头,也还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努力周报》第三十九期,1923年1月28日。

[3]唐振常:《从两次辞职事件论蔡元培》,《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第3期。

[4]傅斯年:《监察院与汪精卫》,欧阳哲生编《傅斯年全集》第四卷,第7页。

[5]傅斯年:《这个样子的宋子文非走不可》,欧阳哲生编《傅斯年全集》第四卷,第349页。

[6]傅斯年:《监察院与汪精卫》,欧阳哲生编《傅斯年全集》第四卷,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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