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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在召唤

2009-04-14谢凤芹

通俗小说报 2009年4期
关键词:国威妮可大山

谢凤芹

南宁市的天气有点像古代有钱人家的刁顽公主,性情有些变化无常,说翻脸立马翻脸。

下午六点一刻,朱大山正要下班时,一分钟前还万里无云的老天爷,转眼间却是黑云压顶,伸手不见五指,倾盆大雨一桶桶地往地上倒。窗外,水柱噼噼啪啪地打着磨砂玻璃,雷在低低的云层中间轰鸣,震得人耳朵嗡嗡地响,每次“哒哒”的一声巨响,朱大山就条件反射般地往花了一万多元买的那张红木大班桌底钻一次,不到lO分钟,他都已经钻了6次桌子了。

都说为人不做亏心事,白天不怕雷公响。朱大山吓得钻桌子,就是因为他曾经做过若干亏心事。远的不说,就说五年前,他通过行贿,抢先一步以800万的低价把固定资产五千多万的三海市恒商药厂收购了。为这事,恒商药厂的一千多名工人没少上访,收了他50万元的吴局长也下了马,现在还在吃牢饭。虽然去年响应三海市总工会帮扶特困下岗职工的号召曾匿名捐了30万元给恒商药厂的下岗职工,也偷偷到监狱探望了三次吴局长,并塞给他5万元。可此事一直困绕着他,每当听到药厂职工又到政府静坐的新闻,就良心一次次受到谴责,以至于得了失眠症,头顶部的头发也开始日渐稀疏,并大有从中央到地方慢慢扩张的态势。

昨晚他却睡了个好觉,原因是他的秘书章小妙在他苦苦追求了两个月后,终于答应今天晚上和他一起去吃麦当劳。

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麦当劳,他喜欢的饮食是白米稀饭,外加一两样小菜。但为了和章小妙的时髦同步,他只好装成很时尚的样子,兴高采烈地同意吃麦当劳。

已经45岁的他,由于天天在外乱吃乱喝,啤酒肚已经初露端倪,油腻食物只有加速肚子的凸起。可是想到章小妙那两条修长的大腿,浑圆的胯部,他就顾不了什么凸肚凹肚了,他想把这女人娶回家做老婆都想疯了。

他的前妻在三年前卷了公司的500万元跑到英国去了,到那以后给他发了律师信,历数了他的十大罪状,其中最罪不可恕的是他只顾疯狂赚钱,成了“夏洛克”式的可怜虫,没有了做人的基本底线。

他在心里骂道:他妈的,现在的女人真是疯了,又要老公是印钞机,又要老公做救世主。自己天天在生意场上拼杀,为她建了洋房,配了小车,她班不用上,家务不用做,天天只知美容和购衣服,满身珠光宝气,到头来竟骂自己只知赚钱。没钱她能跑到英国,没钱她能在英国过着贵妇人的生活?

老婆的出走,给了朱大山沉痛的教训,他铁了心,以后娶老婆,一定不能让她歇在家,必须让她干事。就为这,他才看上了精力充沛,做事认真负责的章小妙。

章小妙是三个月前进公司的,中文系毕业,人长得有些像韩国明星李英爱,身高1.72米,两条漂亮的美腿在男人面前一晃,就会使男人产生做爱的冲动。

她已经有了男朋友,她还郑重其事地把那个瘦得像竹竿一样的小子带到朱大山面前亮过相,意思当然一目了然:请别打我的主意,我已经名花有主了。小女孩的小聪明令他偷笑,他想试一下,是爱情坚硬还是人民币锐利。

雨还在下,雷公一个劲儿地怒吼。那些领着他的工资,却又不时到劳动局告他违反《劳动法》的下属在隔壁骂骂咧咧,他们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70、80后,都是社会上称的精英,正在为他的新药“美宝春”配方攻关。朱大山刚成立公司那阵,判断失误,对那些调皮捣乱的、告状的一个个炒,结果损失惨重的是他自己,一天到晚焦头烂额地发招聘公告、面试、换人。现在朱大山对告状已经麻木不仁了,或许是适应了这个多变的社会,都说国家已经准备成法治社会了,别人告他他告别人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凭没据劳动局也不能随便把他怎么样。这样,他和他的职员便成了爱恨交加的共同体,他需要他们的脑袋为他赚更大的利润,他们需要公司给他们发不菲的工资,他们的关系就像一对整天吵吵闹闹但又一时分不开的老夫妻,一直凑合着混。

朱大山正想打电话叫章小妙到一楼等他,突然,门被推开了,有个人影投进来,由于房子一团漆黑,一下子他没有看清来者是谁。

他连忙把落地灯,壁灯和桌上的灯全打开。

灯光下,他不由得一愣:失踪多年的女友红袖意外地站在他的面前。

红袖右手拉着一个沉甸甸的拉杆行李箱,行李箱外面盖着一张白色的塑料薄膜,风一吹哗哗地响,左手提着一双脏兮兮的凉鞋,头发还在滴水。

她把行李箱横放在他的办公桌前面,木地板上一下子便多了一摊水,她把鞋子扔在地上,右手把湿漉漉的头发向后撩了一下,露出了一张还保留着童贞的狐狸脸。

她还保持着十三年前的美丽容貌,眼睛依然那样摄人心魄地闪着亮光,皮肤还是那么白皙,更要命的是身材依然亭亭玉立,40岁的年龄还张扬地穿着一件纯白色的柔姿连衣裙,可能衣服已经有好几天没换洗了,沾满了灰黑的污点,由于衣服湿透了,她凹凸有致的曲线便如赤裸裸般地暴露在朱大山的面前。

她赤足走在木地板上,漫不经心地在他宽敞的办公室溜了一圈,最后眼睛定定地看着朱大山,露出了少女才有的单纯,喜滋滋地说:“老鬼,你活得挺滋润的。”

她的话,令朱大山有些恍惚:她在对谁说话?老鬼是谁?

“近来还写东西吗?”

天!老鬼,原来叫的是朱大山。

要不是红袖问起写作的事,朱大山都忘记自己曾经是个作家,也忘记他张狂年代的笔名老鬼了。

从前,作家虽然已经没落,但还保持着神圣的光环。他热血沸腾,袋子里装着三海市作协会员证,就像《智取威虎山》中的栾平拿到了联络图,凭着这本证书,口袋空空满世界乱窜寻找自己的文友,就像共产党人凭着《国际歌》的歌声便可以在全世界找到自己的同志一样。每到一处都可以找到三二知己,都有人慷慨地收留管吃管住,他们到山区采风,到工厂参观,和劳动人民同吃同住,体验劳动的艰辛。想想那段日子真是够充实够牛×,要是现在,没钱他连南宁也不敢离开。

提起朱大山的笔名,有点来历,那时西北出了个笔名叫小鬼的家伙,在全国文学界炒得沸沸扬扬,朱大山读了小鬼的三个中篇,感觉味同嚼蜡,不服气地想压过他,便给自己起了老鬼的笔名,意思不言而喻:你小鬼还晚咱老鬼两辈呢。

后来小鬼名气越来越大,后来朱大山做了老板。

朱大山看着全身湿漉漉的红袖,担心她受凉。忙打电话给章小妙,叫她拿套工作服过来。

不到五分钟,章小妙就轻盈地迈着猫步进了门,一眼看见他办公室有个女人就想退出去,朱大山忙拦在门口说:“你不用回避,这是我的好朋友,中国当代著名的女作家红袖,真正的著作等身。”

章小妙听朱大山说眼前这个像落汤鸡似的女人是个作家,不由得多看了两眼。章小妙眼中的红袖,额头窄窄的,一头长发因缺少营养又粗又黄,像秋天风干的乱草一样贴在头皮上,头发还在滴水,她的眼睛清澈透明,不带一点儿杂质,好像她不是在尘世间诞生,而是来自于观音菩萨身边的仙

女,皮肤苍白,身高约1.68米,身材该凹的凹该凸的凸,看她天真无邪的眼睛和苗条的身材像20岁,看她粗黄的头发又像个中年女人,章小妙没法猜出她的年龄。

朱大山介绍完红袖又忙着介绍章小妙,他得意地对红袖说:“这是我公司办公室秘书章小妙,做秘书工作是一把好手。”

两个女人都很有深意地剜了对方一眼。象征性地握了一下手。

他讨好地对章小妙说:“我们改期吧,明天中午,老地方不变。”

章小妙不置可否,放下工作服,给红袖斟了茶,对朱大山说:“朱总,你们慢聊,我出去了。”说完对红袖友好地点了一下头便出了门。

一会儿,章小妙又转了回来,对红袖说:“您过来一下。”

红袖跟她到门外,章小妙递给她一个小纸包悄悄说:“这是一次性内裤,是我防来例假各的,我看你衣服都湿透了,这个用得着的,应急一下吧。”

红袖对这个细心的秘书充满了好感,真诚地谢了她。

章小妙走后,朱大山拿了条大毛巾给红袖,心痛地说:“快换一下衣服吧,别着凉了。这是科研人员穿的工作服,暂时委屈一下。”

红袖没心没肺地说:“老鬼,你还这么绅士,做你老婆就好了。”

听听,这就是女作家,要是别的女人,就是她心里想疯了,她也不会如此表白的。

朱大山傻傻地笑,除了傻笑还能做什么,红袖的话他不能当真,也不能不当真。

她低斜着脑袋,一边用大毛巾擦头发,一边嘀咕着说:“刚才热得要命,下这场雨正好降一下温。不会受凉的。”

话虽如此,但最后她还是听话地到里间的休息室去换衣服了。

红袖穿了淡红色连衣裙式的工作服,苍白的脸上有了一点红色,她把换下的湿裙塞进行李箱的外层,有点儿怪怪地站在他的面前,笑容可掬地说:“老鬼,想不到我会找你吧,你可能早就把我忘了。”

他有些走神,想到和章小妙的约会因她的到来而泡汤就有些遗憾,但想想失去音讯13年的老情人能重逢,也是一件喜事,便又高兴起来。

他连忙说:“怎么可能忘记你呢,就是忘了我自己,也不能忘了你。”

红袖很真诚地说:“我从河马那里得知妮可跑了,想想你真是命苦,怎么总是留不住女人?”

河马十六年前是个诗人,是红袖众多粉丝中最积极最有韧性的一员,现在已经从诗人变成政治家了,在一个国家机关当处长。

红袖的话掐住了朱大山的死穴,也触痛了他敏感的神经,想想做男人自己真他妈的失败,经历的两个女人都离他而去,为文学要献身的红袖还好理解,那个因钱而跑的就莫名其妙了。

红袖坏笑着说:“男人一有钱就坏,妮可离开你,肯定是你的问题。”

朱大山委屈地说:“你们女人的花花肠子想什么只有天知道,妮可跑了不是我的责任,是她头脑有问题。这些陈年烂事不说也罢,你饿了吧?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一边吃一边聊,这些年,你都跑到哪里了,我一直在找你。”

朱大山不想就这个话题再扯下去,那是他心里永远的痛。

“今天要狠狠地宰你一顿,我都快饿瘪了。刚下车挎包就被顺去了,身上仅有500元钱也没了,真正是弹尽粮绝,这里的小偷真不懒,偷东西已经出神入化啦。我自己的那点事,一言难尽,有机会慢慢告诉你。”

此时外面雨已经停了,燕子啾啾地叫着,在天空里飞来飞去,这老天还有点人性,还懂得让人吃饭。

朱大山开着他那辆乌黑锃亮的本田带红袖到街上吃饭。车经过拥挤的琅东,到民族大道时前面堵了一溜的车,他一个劲儿地按喇叭,前面的车纹丝不动,根本没人尿他。他一急拐上了人行道,拐弯抹角蹿上了东葛路,好不容易才突出重围。

车像乌龟一样爬过园湖路、建政路,朱大山总算把红袖拉到明园新都。服务员进来点菜时,眼光有点怪,一直盯着红袖看。朱大山意识到服务员注意的是红袖的衣服,便对红袖说:“你想吃什么随便点,我出去一下就回来。”

红袖不客气地拿了菜单,点了小牛排、龙虾等一大堆菜。

朱大山离开明园新都,上了车便飞快地开到梦之岛买了件13码的湖水色连衣裙和一双高跟皮鞋。最后他转到“精品丽人”时装店买了一套粉红色有蕾丝的内衣,他抱着这些东西回到餐厅,红袖已经不客气地吃喝起来。

朱大山走到红袖面前,把衣服和鞋递给她说:“这里的服务员眼光毒得很,换了衣服再吃吧。”

她看了一眼内衣,脸上泛起了些许羞涩,也不推辞,谢了一声,便到卫生间换衣服。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装,换了衣服,穿了高跟皮鞋,她出脱得像一朵缨草花,更像一朵可爱的剪秋罗。身材更加袅袅娜娜,胸脯穿了有托的乳罩后更加坚挺,一个成熟、性感,充满诱惑的少妇形象如天上彩虹般地展现在朱大山的眼前,朱大山忍不住说:“你真是个美女作家啊,比以前更加有韵味。”

红袖正色说:“别叫我美女作家,这名字恶心。”

朱大山便有些吃惊,本想奉承她一下,谁知却招来她的不满。

他不解地问:“美女作家怎么啦?”

她捂着嘴哧哧地笑着说:“老鬼,看来,你已经很久不关心文坛的事了,美女作家都已经成了女作家用下半身写作,专门骂人的代名词了,你还乱拍马屁。”

他这才恍然大悟。

红袖告诉朱大山,现在文坛有一批70、80后的女孩子想出名想疯了,专写男女关系,她们要是花些工夫写成《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或《失乐园》这样的作品或许还能得到文学界的认可,偏偏她们急于求成,专写粗俗的性事,自然不见容于当今的文坛主流。现在凡是有些姿色的女作家都担心别人叫美女作家。

文坛的事总是乱糟糟的,文坛已经离朱大山而去,就像朱大山老婆离他而去一样实在。

红袖食欲旺盛,吃得津津有味,一盘小牛排像风卷残云般地给她吃得一干二净,从她的吃相推敲,她的生活还像十三年前一样杂乱无章。

他关心地问道:“红袖,你现在还做自由撰稿人?”

红袖一边吞龙虾一边含糊不清地说:“做自由撰稿人好啊,行动自由,也有写作冲动,生于忧患死于安逸,生活太稳定,写作的锐气就磨光了。因为天天想着没有稿费就生存不下去,所以就得拼命写,我写得最顺手时曾经有过一天写5万字的记录。当然,那是不吃不喝不睡写了整整一天。”

“你的稿酬不错吧?”

朱大山算了一下,在北京,要维持起码的生存,每月最少也得3000元才行,屋租起码要1500元,出入公交最少得500元,还有手机费、水费、电费这个费那个费、基本的饮食开支,没有3000元没法生存。

红袖大大咧咧地说:“我也没有认真算过,我生存是为了写作,不是为了生存而写作,反正,马马虎虎能过日子。当然,挨饿的时候也有过,但无所谓啦,干自己喜欢的事,做出点牺牲是应该的,你说是不是?”

红袖的表情,朱大山揣摩不透,她不像一个幸

福的人,也不像一个不幸的人。他对女人一直判断失误。

红袖的出现,使朱大山想起从前和她一些欲说还休的关系,那些陈封了多年的记忆豁然清晰。

朱大山还记得,十六年前,广西区作协在桂林召开了一次笔会,他和红袖都参加了,但两人的身份却是大相径庭,她当时刚好在一个国家级的刊物上发了个名叫《一个女人的张灯结彩》的中篇,以成功作家的身份受邀从湖南到广西来介绍创作体会,而朱大山则和59个渴望成名,从全区选送到桂林听课的白痴一起听她在高高的讲台上胡说八道。不错,是胡说八道。她当时说什么来着:“塑造一个雕像,把生命赋给这个雕像,这是美丽的;创造一个血肉丰满的人,让读者被感动,这就更美丽。一般人出门得打开大门正儿八经地走出去,而当你发现有个人扛着桌子跳窗时那个人肯定是作家了。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从门口出去的不是作家,只有扛着桌子从窗口跳下的才是作家。”当时居然获得了雷鸣般的掌声。朱大山心里想:看来大家都明白了,只有他不明白。当那59个狂热者疯狂地鼓掌时,他没有鼓掌,也因此他没法成为真正的作家。

或许因为朱大山的另类,红袖居然盯上了他,回到三海市后两人经常有信联系,很快就陷入了热恋,大概一年之后,红袖跑到三海和他过起了同居生活,有段时间他们对婚姻充满了憧憬,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后来有一天,红袖给朱大山留了一张纸条,说是她害怕结婚生儿育女影响了创作生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选择放弃,她已经约好三个湖南的文友一起到北京做漂流族,为了文学决心把北京的地下室睡穿。

从此,红袖便黄鹤一去不回头。

三年后朱大山正在紧张地筹办婚礼,红袖从北京打来电话,说是要来参加他的婚礼,何日何时到,叫他一定到车站接她。

朱大山怀着别扭的心情在她规定的日子里借了朋友的车到三海火车站接她,在匆匆的人流中看见她的瞬间,他的心好像被人狠狠拽了一下,心痛从左前胸一直往全身扩散,连手指都有了酸痛的感觉。

她素面朝天,精神疲惫,原先一头披肩秀发换成了一个不男不女的娃娃装,穿着一件灰色的风衣,一双帆布鞋布满了污垢,当年那个激扬文字,叱咤风云扛着桌子跳窗的女作家不见了,在他面前的分明是一个离家出走多日,饥寒交迫的流浪女。

他原以为红袖会为自己的冲动做些解释,有些悔意,谁知上了车,红袖突然精神抖擞起来,如数家珍地向他说了很多在北京的新闻。红袖告诉他,前年,她到鲁迅文学院旁听了三个月,那才是真正的文学殿堂,王蒙、李敬泽、崔道怡、季羡林、程树臻等一批大作家给他们上课,如果说以前写作纯属个人的狂热爱好,那么听了这些文学泰斗的讲座后,自己写作的狂热回归理性,知道了肩上的责任,这是她到北京三年最大的收获。有一次,她正在地下室写稿,突然有个小偷摸了进来,偷了她的一件大衣就跑,她居然赤手空拳追赶了两公里追上了那个小偷,当她和那个小偷扭打在一起时,小偷被她吓坏了,居然全身发抖。后来她抢回大衣后才看清,这小偷也就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她有些于心不忍,告诉他说,小兄弟,我就这一件过冬的大衣,你拿了,我会冷死的,对不起了。

红袖说完,哈哈大笑,还问朱大山她是不是很厉害。

听她的叙述,朱大山感觉到她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意,朱大山为自己看见她霎时的心痛而发笑。幸福只是一种感受,如果她感觉自己的生活幸福,那就是幸福了。

车上,红袖吻了朱大山。他们虽然正儿八经地恋爱了一年多,也同居了六个多月,有了相当深度的肌肤相亲经历,初恋的感觉令他刻骨铭心,一辈子难以忘怀。但他当时和如今远走英伦的老婆情深似海,都发誓要忠诚对方一辈子,所以他发誓绝不做对不起老婆的事,但内心里还是有些想入非非。

谁知下了车,她便不再理他,天天和他老婆泡在一起。那时,他老婆还比较单纯,也不深究一个女人千里迢迢从北京跑到三海市来参加他们婚礼有什么深层次的原因,老婆对他深信不疑。

他和妮可都以为红袖参加完婚礼就回北京了,谁知她竟赖在他家不走,好像这就是她的家一样。她白天除了一日三餐他们开饭她就准点坐到餐桌吃喝外,其余时间都是神出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到晚上就像夜猫子一样两三点还没睡,在只有6平方米的客厅里走来走去,她的脚步声每次都好像踩在朱大山的胸口上一样沉甸甸的,红袖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生活了。

朱大山那时还是三海市文联的一名办事员,一个月只领64元工资,为筹办婚礼已经有些捉襟见肘,如今突然要额外负担红袖的一日三餐,便有些吃不消。单位分的只有36平方米的一厅两房也由于她的介入而拥挤不堪。他们两公婆在房里办事外面听得一清二楚,有次红袖甚至敲门抗议说:“你们能不能节制点,怎么每次都是山摇地动的,哪有这样对待客人的。”

吓得朱大山立马停止了运动。由于在关键时刻朱大山停止运动,妮可不高兴了,生气地说:“红袖也真是,大家最好也是朋友,怎么住下就不想走了,我们要设法把她轰走才好。”

他那时正和老婆沉溺于肉欲的满足中,虽然对红袖有些歉意,但想到是她不要自己的,也就同意了老婆的意见。他们两公婆便开始密谋如何轰走她。

妮可说:“我们告诉她,就说我们要补蜜月旅行,过两天就出发,我们不在家,没人给她弄吃的,她肯定要走。”

他想想觉得老婆的主意不错,是釜底抽薪之计,便同意了。

为了做得有模有样,他第二天便到国旅要了一堆资料,在张家界、云南、湘西线画了圈准备拿回家做戏。

妮可刚做女人,脸皮还有点薄,这谈判的重任便落在他肩上了。

那天他一直等到晚上二点多才看见红袖神采奕奕、两眼发光地回家。她换了拖鞋,从过道走进客厅,坐到他对面后问道:“老鬼,怎么这么晚了你还不睡?”

因想着如果他们的计划得逞,她最迟后天就要滚蛋,他开心地说:“这段时间一直忙,都没有时间和你好好叙旧,明天不用上班,想和你聊聊,今天又有什么收获?”

他这一问,红袖眉飞色舞地说:“我可能要恋爱了。”

他不解地看着她,她含羞地低下头说:“现在还不是公开的时候,不过,我和他在一起有强烈的创作冲动,我想,这回应该是真爱来了。”

听了她的话,朱大山便有些难过,听话听音,那就是说她从来没有把他和她的爱当真的了。

红袖看见朱大山有点不高兴,连忙解释说:“真正的大作家像贺拉斯、小伸马都是因为爱情才写出了不朽的名著。我这几天一直在构思一个长篇,题目都想好了《爱情新时空》,这部作品的创作灵感就是那个人激发的。不管我和他以后有无结果,追求爱情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幸福的过程,我要做个新时代爱情的歌者。”

朱大山没时间听她滔滔不绝的写作计划和还是空中楼阁的爱情,他得实施自己的计划。

他给她倒了杯开水,有点讨好地说:“我们结

婚时没有蜜月旅行,我一直感觉有些遗憾,妮可希望我带她出去走走,我们想后天就出发,旅行社我们已经定了,就是国旅,但路线还没有确定,你帮参谋一下,看走那条线路好。”

说完,他有些脸红地把花花绿绿的一沓宣传资料递给她。

红袖听了他的话,并没有怀疑,还挺用功地帮他出主意。她建议他们到凤凰城,看看沈从文当年写《边城》的风景。

反正朱大山和妮可又不是真去旅游,他便装成非常赞成她意见的样子。

线路确定后,该是到了关键的问题了。他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说:“要是我们走了,你怎么办?”

她轻松地说:“你给我留点钱,我自己弄饭吃就成,要不,叫那个人过来帮我做饭也行。”

这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听她的口气,好像恨不能他们两公婆快点出门,让她带某个臭男人穿堂入室住进他家。

红袖的话令朱大山哭笑不得,气急败坏,初战以失败告终,他也无心再扯其他事了,便有些灰溜溜地说:“有点累了,我先进去睡了。”

她谈兴正浓,不解地问:“你不是说要叙旧吗,怎么又要睡了。”

他支吾了一句,闪身进了房间。

等得有点心焦的妮可见他进来,连忙问结果。他垂头丧气地说:“她叫我们留点钱给她就行,吃饭她自己解决。”

妮可嗷的一声大叫:“我要被这女人逼疯了。”

后来他们还采用了苦肉计、调包计,反正三十六计差不多都用完了,拖了两个多月,她还没有走的意思。朱大山差点儿急得要哭了。

有一天,红袖心情特别的不好,要朱大山陪她到外面喝酒。朱大山也想和她最后赤裸裸地摊牌,便陪她到中山路的一家小店喝啤酒,刚开始她什么也不说,只顾一个劲儿地猛喝,非常的颓废。毕竟是初恋情人,毕竟有过肌肤相亲,看着她无助的样子,他很是心痛,当她举起第九瓶啤酒时,他坚决地拿了下来,劝她说:“不要喝了。”

这个大大咧咧的女人竟第一次在他的面前哭了,哭得梨花带雨,肝肠寸断。周围出出入入的食客用怪怪的目光看着他们,有两个学生模样的小妞还在一旁指指点点,其中一个甚至悄声说:“这个女人肯定是被对面的男人甩了,真是可怜。”

朱大山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她这一哭,他充满了负疚,他想,红袖肯定是在北京待不下去了,才跑到他这里来寄人篱下,他作为她曾经的恋人,竟千方百计赶走她,他他妈还是男人吗。

朱大山突然雄起,向红袖保证说:“红袖,你有什么难事,只管告诉我,我能帮你的一定帮到底。”

红袖听了他的话,抬起泪眼汪汪的脸,软弱地说:“要是我当年不去北京,和你结婚就好了。”

红袖非常自然地说着这样的话,他心里那根曾经在车站被拽痛过的心又哆嗦了一下,这回的痛是连头皮都感受到了。

如果说他老婆是黄河的一段河流,那红袖就是漓江边的一碗水了。他和妮可从谈恋爱到结婚差不多一年半,但妮可心里想什么他总是弄不懂,而红袖呢,她喜欢的她就会直接表达出来,有次她说想买个布娃娃,他攒了3个月的工资给她买了个像真人大小的芭比娃娃,她高兴得抱着那个和她一般高的娃娃便在房中跳起舞来,那种开心的样子没有一点的杂质。

说真的,内心深处,他非常爱红袖,三年了,一直念念不忘,但男人得有风度,既然都已经结婚了,就要对另一个女人负责。

话说回来,都是这要命的钱,如果他是大款,还用得着这样折腾来赶走自己心爱的人吗,人活在世上,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也就是因为愧对红袖,他才产生了要经商发财的念头。

她情绪平静下来后,对他说:“老鬼,我妈得了尿毒症,已经发了病危通知书,我舅舅来电说,她老人家看来就是这几天的事,我妈就我一个女儿,我不能为她尽孝,却害她整天为我操心,要是当年我和你结婚,不到北京流浪,我妈说不定不会患这个要命的病,想到这些我连死的心都有了。”

说完又呜呜地哭起来。

原来是她妈病了。

这个差点儿成了他岳母的女人在长沙一所中学当英语老师,在红袖3岁时她老公因车祸死于非命,是她一个人拉扯大红袖的。她生得高雅美丽,说话轻声细语。朱大山和红袖相亲相爱时,她曾到过他家考察,对他这个准女婿大加称赞,结婚的日期也是她张罗着请命理师算的。谁知人算不如天算,红袖最后还是离他而去。

在他陷入沉思时,红袖轻轻地问:“老鬼,我想请你帮个忙,行不?”

“你说吧,我能办到的,我会尽力的。”

“我想请你陪我到长沙见我母亲最后一面。”

想不到她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他去看她妈,以什么身份?朋友?老公?

她捕捉到了他迟疑的目光,用商量的口气说:“你看这样行不,到时你告诉我妈说我们又和好了,正在筹办婚礼。”

他心里想:这当然不行,我不是两个月前才结了婚吗,怎么现在又在筹办婚礼。

可看见她愁肠百结的目光,他不忍心拒绝她,只好说:“按说,这个要求微不足道,但我们以前的事妮可一直还不知道,如果我要陪你去必须得征求她同意才好。如果她没有意见,我就陪你去。”

红袖听了他的话,心情好起来,诚恳地说:“你这样的好人到哪里去找,都是我没福消受,不过,我不后悔,如果当年和你结了婚,我肯定去不了北京,不去北京,就没有今天对文学的感悟,就不会写出这么多的作品,人不能太贪心,有得必有失,你说是吧?”

他连连说:“是的,是的,我又不是什么出类拔萃的人物,为文学牺牲我这样的人是应该的。”

她听出了他揶揄的口吻,也不和他计较。

当晚回家后他考虑了N套方案向妮可提这件事,但最终所有方案他都放弃了,他还是老老实实地把红袖提出的要求对她说了。

妮可一个劲儿追问红袖为什么非得他陪去不可。在她的一再逼问下,他只好老老实实地把认识红袖的过程对她说了,不过,同居的那段他还是隐瞒了。妮可听了他的话,立马跳起来说:“我一直感觉不对劲,怎么一个女人赖在我家老不走,原来你和她早就有一腿,你老实交代,这段时间有没有和她勾勾搭搭。”

妮可的态度令他非常生气,他赌气说:“人都将死了,这点忙你都不肯帮,真想不到你这样冷血。”

“混蛋,你说,是要她还是要我?”

“你胡扯什么,这是两码事,我只是帮个忙,有那么严重吗?”

“你休想我同意,除非杀了我。”

妮可气得双手发抖,嘴角抽搐,冲到厅里对红袖咆哮:“红袖,两个多月来我天天给你做保姆,管你吃管你住,原来你赖在我家另有所图,你尽早死了这条心吧,我不会同意小朱陪你回长沙的,天天装天真,原来是狼子野心。”

红袖一脸的惊慌,连连说:“妮可姐,你误会了,我只是想让母亲走前得到安慰,没有其他的意思,如果你不同意,那我自己走好了,你不要生气了。”

两个女人在厅里开始了不对称的争吵,其实是妮可在演独角戏,不停地咆哮,红袖只是低声地辩

解,越说越糊涂,红袖显得非常的弱势,妮可是越战越勇,最后,妮可把红袖的行李扔到了门外,并对红袖下了逐客令。

想不到平时小鸟依人的妮可这么凶,他看到了妮可真实的一面,他的心都凉透了。为了平息事态,他对妮可说:“我保证不陪红袖到湖南,你就让她住一个晚上吧。”

妮可转身回卧室拿出100块钱,扔给红袖说:“这钱是你今晚的住宿费,你走吧,我家不欢迎你。”

红袖愣愣地站在厅里,脸色发青地向朱大山投来了求助的目光。

他知道红袖再待下去,妮可还不知做出什么疯狂的动作,他抓着红袖的手说:“红袖,走,我去帮你开房。”

出门前,他把地上的那100块钱捡起来,轻轻放在餐桌上说:“这100块钱,留给你作纪念吧,我想,总有一天,你会为今晚的行为脸红。”

随着“嘭”的一声关门声,他和红袖站到了门外,门内传来了妮可如狼嚎般的哭声。

他为红袖在石林宾馆开了房。红袖一个劲儿地向他道歉:“怎么事情会弄成这样,都是我不好,只考虑自己,没有考虑到妮可姐的感受,你回家后代我向她道歉,明天一早我就回家。”

他说:“你放心,我会陪你到湖南看望你母亲的,我不能让她老人家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你今晚好好睡觉,明天等我。”

红袖还想说什么,他已经离开了宾馆,他得赶快回家,要不时间长了,妮可会乱怀疑的。

他回到家,妮可还坐在沙发上哭,看见他进来,她连忙站起来想对他说什么,但他当她透明,没有看她直接进了卧室。

第二天,他连招呼也不打,就陪红袖离开了三海。后果如何,他也不管了,男人做事就得敢作敢当,大不了离婚散伙。

这样他便陪红袖赶到长沙见了她妈最后一面。她妈在省人民医院内分泌科留医,他们见到她时,她全身已经肿得发亮,给人的感觉是只要轻轻用手碰一下,就可以流出水,身上插着导尿管,氧气管,她的眼睛都差点儿睁不开了。

红袖妈妈看见朱大山陪着红袖来看她,虚胖的脸上露出了宽慰的笑容,她精神突然好起来,一定要起来坐着和他们说话,他在护士的帮助下用尽了全身力气才把病人扶起来,她吃力地说:“小朱,红袖跟着你,我死也瞑目了,红袖人好心善单纯,也容易冲动,前次离你出走就是冲动的结果,我一直担心她吃亏,现在你们和好了,有你保护她,我可以放心了,你得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让她离开你。”

红袖听着她妈妈的话,哭得像个泪人,他想这眼泪除了母女将要生离死别的悲痛外,是否也渗有两三滴她离他而去后悔的泪水?

三天后的下午,红袖妈把红袖和他的手紧紧地捏在一起,脸上露出安详的笑,走完了她54岁的人生旅途。

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红袖全没了主意,所有的后事都是他和她舅舅奔走办理的,红袖每晚睡觉都做噩梦,梦里不停地叫妈妈。

他整晚整晚守着她,心都快碎了,他恨自己当年为什么不阻止她离他而去,正如她妈所说,她是一时的冲动,现在看来应该有些后悔了。

临离开那晚,他们坐在长沙她家一室一厅的房子里,有了一次谈话。他问她今后打算怎么过,她淡淡地说:“原来她一直放心不下母亲,现在母亲没了,她便没有什么好牵挂的了,她决定回北京,继续写作,她要写出一部代表国家水平的作品,人生在世,不能虚度光阴。”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他祝福她早日成功,并告诉她,如果她有一天在北京待不下去了,随时到三海来找他,他只要有稠的吃,绝不让她喝稀的。他已经决定辞职经商,他相信,自己会有成功的一天。

那个晚上他们相拥而睡,但他却没有一点的冲动。

那天早上他们在长沙火车站分手,想到这次一别有可能成为永诀,他就儿女情长,在她临上车的瞬间,他紧紧地拥抱了她。她伏在他的肩上,喃喃地说:“如果真有下辈子,我一定做你老婆。”

这一别,就是十三年。

十三年,她不停地给他寄作品,有长篇小说、有中篇小说集、有随笔,算算都有17部了。但他却没法知道她的详细地址,开始几年,他每年春节前都给她寄三海的特产,什么鱿鱼、虾米之类,但每次都是查无此人。但她每次寄书又都是北京的邮戳,他几经周折,通过河马终于找到她在北京三环路的住处,但当他风尘仆仆赶到北京时,她又搬家了,后来,她便从他的生活中慢慢淡出,五年前,有次他出差北京,不死心地到她曾经住过的地方打听,有个老大娘告诉他,她回老家了,想想她老家他除了认识她舅舅外其他人一无所知,况且就算是她舅舅他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从北京回来后,他找红袖的心便尘封起来了。到三年前他搬到南宁定居后,两人算是彻底失去了联系。

十三年,他通过自己的奋斗有了自己的家业。他的企业为他带来了丰厚利润。他现在办公的这幢楼,位于南宁最热闹的琅东新区,一共有11层,它的外观像朵怒放的荷花,里面有科研室、调度室、办公室,其中8到10层是培训部,专门培训新员工,和广西会展中心只是一墙之隔。他的制药车间还留在三海市,那是他的大本营和根据地。

一个作家经过十三年的蜕变成了老板,在外人眼里他算成功人士了,他挣了不少钱,拥有近1亿元的固定资产,银行的账户上存有3000万的流动资金,但这些钱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相反,他老婆因了这些钱离他而去。他实实在在拥有的钱,就是一天三顿的稀饭钱和晚上睡八个小时的那铺床,他怎么也没有感觉到成功后的喜悦,而作家红袖虽然居无定所,整天奔波,但内心却是无比的富有,比他幸福多了,至少在他眼里是这样。他突然怀疑自己当年放弃当作家是不是个错误的选择。

“在想什么呢?”

红袖问朱大山。

“我真的老了,动不动就想起往事。”

“那表示你重情义,有人性。”

红袖接着怪笑着问:“往事里有我吗?”

他老实说:“刚才还想你呢。”

红袖不解地问道:“想我什么了?”

“想起了很多,想你在笔会上胡说八道,想你赖在我家不走,还想起你母亲。”

提起母亲,红袖有些伤神,她说:“我母亲把我忘了,我都已经有五年没有梦见她了,她不愿到我的梦里来,你说,阴阳是不是真的相通?”

这个他没法回答,他安慰她说:“可能是你母亲对你现在的生活放心了,不愿打扰你。”

他这么一说,她又开心了,笑着说:“真的,我对现在的生活还是满意的。”

她现在生活怎么样?结婚了没有?这些问题都是他关心的,他想,她会告诉他的。

他们这一顿饭直吃到晚上十点多。出了明园新都,他开着车在街上乱窜,街上人头攒动,车流如水,他不知这些人从哪里来,要赶到哪里去,也不知人们是为了工作而生活还是为了生活而工作。

他拿不定主意如何安置红袖。要是把她扔在宾馆,心里感觉自己是个骗子,当年他可是在她母亲

面前答应要好好照顾她的,他也向她承诺过,如果她在北京待不下去了,随时来找他,这次谁知她是不是真的在北京待不下去了;如果把她领回家,那他和章小妙的关系肯定会受到影响,他可不想功败垂成。

红袖却放心地东张西望,把这个难题丢给了他。

后来他还是把她带回了家。

红袖在他上下两层的复式房子里上上下下的参观,赞叹不已:“老鬼,你真牛,这房子像王宫一样。”

他获得了一些虚荣的满足。

后来,红袖把早已经湿透的行李箱打开,把衣服全都晾到阳台上,忙完这些后,红袖提出要朱大山陪她跳舞,在《月朦胧鸟朦胧》的旋律中,他们慢慢地转着慢三步,红袖伏在他的肩上,就像当年在长沙车站伏在他肩上一样。她悠悠地说:“老鬼,我其实感觉很累,就想借个肩膀靠一下。”

此时此刻,朱大山感觉出她特别的脆弱,他也脆弱。他试探着说:“要不,你到南宁来定居,公司除了总经理的职务,其他职务任你选。”

“这和白拿你的钱有什么区别?我都坚持十六年了,我不想半途而废,我只是有些矛盾,但我不会放弃,谢谢你。”

“红袖,这十几年你都在北京吗?我五年前到北京办事,怎么打你的手机都不通,后来我还托北京的熟人找过你三次,但每次都没有你的消息。”

“我一直在北京啊,就是去年到了深圳,这次也是从深圳过来的,我是先到三海,经打听,知道你已经到南宁了,才追过来的。”

“有事找我?”

他这一问,红袖便停下了脚步,把音响关了。坐到沙发上说:“是有一件事想麻烦你帮忙,我想请你帮忙找个人。”

接着,她把这十三年来的经历无遮无拦地告诉了朱大山。把一个原汁原味的红袖全部赤裸裸地展示在他的面前。

她的经历令朱大山震撼,他想,这种生活是为红袖定制的,其他的人没法克隆,从红袖的叙述中你可以感受到尽管她外表弱不禁风,但当一个人义无反顾地追寻自己认准的目标时,任何挫折都不会使她退缩。

红袖真不愧是写小说的人,她把自己十多年的生活浓缩成一个晚上两个小时的叙述,他随着她的叙述走进了一个他未知的世界。

下面是红袖的原话。

“老鬼,你大概不知道,十三年前,我赖在三海市迟迟不走是因为当时我和一个小我5岁的男生发生了感情瓜葛。说起我们的相识,有些戏剧性,有天晚上我在海堤散步时,由于当时下着毛毛细雨,很多散步的人都回家了,我当时正在构思一个中篇,正陷入人物的情感纠纷中,根本就没有理会下雨。突然‘扑通一声响,吓了我一跳,我下意识地随着响声望去,看见有个人在海里挣扎,我吃了一惊,看来这个人是跳海寻短见了,我二话没说,就跳进了大海,拼力向前游去。

“你可能不知道,我从小就在湘江边长大,还参加过湖南省的游泳比赛,得过全省第五名。我三下两下便游到那个落水者身边,当时,他的神志已经不清,身体一个劲儿往下沉,但本能的求生欲望使他死死地抱紧我,差点儿害我窒息。我当机立断对准他的头部击了一拳,把他打昏,才拖着他向岸上游来。我费尽了全身的力气把他推上岸。当时,他还有微弱的心跳,我把他放平,强行掰开他的口腔,把他的舌头拉出,接着把他双腿抬到我的肩上,让他的头下垂,给他倒水。他肚子里的水咕咕噜噜一直流个不停,面色也由紫色慢慢变红润,心跳在加强,最后在一阵强烈的咳嗽后,他终于睁开了眼。谢天谢地,好在我在游泳集训时学过溺水急救,总算救了他一命。他翻着眼睛望着天空,过了一会儿,突然捂着脸哭了起来,非常的悲伤。

这时我才认真打量起他来:他20岁出头,人长得英俊挺拔,面若中秋之月,眉如墨画,鼻如悬胆。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想来他遇到了麻烦事。我是个不善于给人安慰的人,不知对他说什么好,只好在一旁默默地陪着他。我看他没事了,便悄悄离开。他爬起来追上我,嘶哑着声音说:‘我不会多谢你救我的,不过请你留下联系方式,以后有机会我请你喝茶。

我笑着对他说:‘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你自己没权处置自己的生命。

他听了我的话,悲伤地说:‘我把钱都输光了,对不起父母,不如一死了事。

在我的追问下,他告诉我,他把父母给他交学费和半个学期的生活费都买了亿安科技的股票,近来,这股票一直在跌,已经连续5天跌停,转s了,他不知如何向父母交代,学校又追着要交学费,心一急,只好自寻短见了事。

“自那以后,我们算认识了。他老家在河南,那时正在三海市读大四,学的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父亲在广东打工,母亲和妹妹还在河南老家。这次炒股,本来想赚些钱减轻父母的压力,谁知赔了个精光。”

红袖突然起身,到行李箱里鼓捣了一阵,拿了一本包了多层塑料纸的相册过来,翻开第一页指着一个很阳光的大男孩说:

“这个就是他,叫了个好听好记的名字,李国威。”

相片中的李国威有一张刚毅的脸,棱角分明,很像韩剧《金顺,加油》中那个男主人公在熙。

红袖接着翻开相册的第二页,指着一个粉嘟嘟约一岁大的小孩说:“你看这个像谁?”

小孩穿了条开裆裤,趴在地上,半个屁股露在外面,咧着一张大嘴开怀大笑,眼睛只看见一条缝,鼻子扁扁的,脸还没有定型,根本认不出像谁。

朱大山摇了摇头,老实说:“我认不出”。

“你仔细瞧瞧。”

红袖坚持要他猜猜,他突然猛醒:难道这个是李国威的女儿?

那谁又是这小孩的母亲。

他的心一阵紧张,难道这孩子是红袖和李国威的,他不敢想下去。

红袖见他不吭声,得意地说:“你想不到吧,这个就是我和李国威生下的女儿。现在都11岁了。

“你想知道一个小男生是怎样追一个大他五岁的女人,然后又逃之夭夭的吗?”

朱大山当然想知道,人都有偷窥欲,好奇心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他不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更不是一个纯粹的人,何况事主是他一直爱着的人。

那年九月,他大学毕业后跑到北京找我,当时我刚从长沙回到北京,和3个来自湖南的文友合租了位于三环路玉渊潭公园附近一间46平方米大的两居室房子,当时我手上还有点钱,大概也就是4000元左右吧。

他第一次到北京,我去接他,在北京西站出站口,他随着人流出站,1.9米的个头鹤立鸡群般地醒目,他身上背个包,双手插在裤袋里,正在东张西望,简直是酷毙了。看见他,我的心就激动得怦怦直跳,本来我不同意他来北京,我知道他不适合我,他的心智还没有成熟,只是被一时的热情蒙住了双眼,爱和炭相同,烧起来,得想办法叫它冷却。让它任意烧着,那就要把一颗心烧焦。我可不想把自己烧焦。

但真正看见他时,我便迷失了方向。不过,我还是艰难地告诉他,我和他充其量就是好朋友,别把男女关系扯进去,他聪明的就在北京开开心心

地玩几天,玩够了,乖乖回家。他开怀大笑,一路走一路朗读《哈菲兹抒情诗选》中的诗:我像一条鱼,掉进了苍茫的大海,只期待我的情人,把我钓上岸来。

我又好气又好笑,吓唬他说:在北京,要是你找不到工作,三天就得完蛋,我自己都自身难保,我可没有能力养你。

他自信地说:他这次到北京来,就没有回去的打算,他一定要在北京站稳脚跟,挣到大钱后要和我结婚。

听他的话,看来他是铁了心要在北京混了。我把他带到大富盛招待所,给他办了入住手续,他坚持着要自己交钱,我也不和他争。我想他身上的钱最多也就只能住三五个晚上。

你知道,那个时候,我母亲刚去世不久,我还处于悲伤状态,容易感伤,总感觉自己在北京像个孤魂野鬼,在这么个举目无亲的地方,有个人这样重视我,我被感动了,我决定想办法给他弄个窝,在他来北京五天后,在北京文友的帮助下,我打听到靠近翠微小学旁有个小单间出租,我便拉着他去看了房子,房子虽然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也配了一些日常用的家具,我们两人看后都满意,月租也谈好了,一个月1000元,房东要我们先交一个季度的房租,我那4000元钱一夜之间不见了3000元,剩下的1000元我为他买了一张铁架床和几个盘盘碗碗和铺盖,最后剩下的就只有120元了。

我为他安顿好家后,带他到翠微小学对面的大排档吃饭,我点了一个红烧茄子,一个凉拌猪首,加上两大碗米饭,共花了89元。他吃得很开心,嘴巴发出嘶嘶的咀嚼声,吃完后习惯性地用手抹嘴巴,这个动作使我心灰意冷,他还是个孩子,我要是和他发生感情纠葛,那简直是罪过。因此,我想尽快摆脱他。我们吃喝完往回走时,我掏出身上仅有的31元钱对他说:我身上就这点钱,从明天开始,你得靠自己了。

他很认真地告诉我,这几天他一直在找工作,有个网络公司招业务员,他已经面试了,工资也说好了,底薪是1500元,收入好还有提成。

我听了很为他高兴,叮嘱他要好好干,生存下来是最重要的。

那个晚上,我带着他熟悉三环路的情况,一边走一边给他讲北京。我说,北京很大,很漂亮,很古老,很现代,北京天天有人发大财,北京天天出奇迹,但这些与我们无关,我们是北京的穷人,是某个大学教授口中影响了北京市容的那部分人,所以,在北京,得守规矩,不要惹三种人:警察,地痞,街道干部。

他听了笑着说:你说话的口气有点像我妈,平时看你大大咧咧的,没想到你这么心细,我都知道啦,我又不是小孩子,起码我也是大学毕业吧,知道怎么管好自己的,你就放心吧。我会在北京活得好好的。

我们将要分手时,他有些腼腆地说:红袖,你不如搬过来和我一起住,这样也好节约开支。他接着解释说,我知道你现在对我还没有信心,但你总有一天会爱上我的,我发誓如果你不同意,我绝对不冒犯你。

想想他说的话也有道理,在北京,男女合租房子住的多了,生存是老大,男女关系是老二,除了治安警察,谁也没有时间管别人的闲事。我现在和文友合租的房子一个月要500元房租,如果合在一起住,就可以节约500元。不过这房租我已经提前交了三个月,如果我现在搬出来,这钱也是白白扔了。

我开玩笑地说: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但现在我那边也交了三个月的房租,要是有一天我交不起房租,我会自觉搬过来的。

他听了,有些孩子气地说,我想想感觉有点不对头,这房子本来就是你出钱租的,让给我住,我不是成为依附女人的无用家伙了,要是你不过来住,我领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还钱给你。

我故意说:那好啊,亲兄弟还要明算账,这钱,我本来就只是为你先付的,你有了钱,还我是应该的。

这下,他不知说什么好了,只是干瞪着我。

“我们分手时,他一副十分不高兴的样子,赌气说:我有一天会有钱的,我不会一辈子都是穷人。

第二天,我刚好领了一笔稿费,是一个月前在《人民文学》发了个中篇的稿酬,稿费5000元,同住的湖南文友绵绵、丰丰和丫丫要我请客。

绵绵是个高高瘦瘦35岁的女人,原来在长沙市文学创作院工作,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和老公离了婚,孩子判给了老公,到北京来既是为了文学,更是想找个皇城根儿的老公:丰丰是个富家女,人长得大眼睛,高鼻子,有点像范冰冰,家里开了公司,大把银纸,她在大学二年级时勾搭上了自己的老师,拆散了别人的家庭,还在网上发了自己和那男老师做爱的视频,学校给她搞臭了,学校只好辞退了她,丰丰自觉无脸回家见父母,便在北京流浪,家里人还以为她还好好在读书呢,每个月按时给她寄来2000元的生活费,她偶尔写点诗,到处发邮件,但采用的不多:丫丫是绵绵的表妹,是个胖乎乎的傻丫头,一天到晚只知傻笑,一直跟着绵绵,也学到绵绵写作的一点皮毛。我们四个怪胎一直顽强地生活在北京,不离不弃。

绵绵最近找老公工作卓有成效,有个北京做啤酒生意的老板看上了她,两人到电影院看了一回《菊豆》,上王府井逛过街,据绵绵说,已经有了肢体接触。

我想着昨晚带李国威吃饭的那个大排档比较合算,便决定请她们到那里吃晚饭,路过翠微小学时,顺路叫上了李国威。李国威是第一次和我的三个女友见面,也不认生,一见如故,尤其是和丰丰一见面就打得火热,我看了都有点妒忌了。

这个大排档专门做北漂一族的生意,一溜儿摆了四张一米多长的大桌,桌上大饼、水饺、汤圆、冷粉应有尽有,大桌对面摆了一溜十多张歪歪斜斜的小桌,三口大锅热气腾腾滚着牛杂、鸡鸭肠之类北京人不喜欢吃的垃圾食品,一串一块钱,一大群短衣帮站在大锅旁吃得汗流浃背。李国威一边就着牛杂喝啤酒,一边和丫丫、丰丰谈论网络上流行的语言,什么Boys Love(男同性恋)等乱七八糟的应有尽有。

那个晚上大家都很高兴,丰丰的脸生动了许多,绵绵发誓说,如果她真钓到那个啤酒老板,保证请大家到人民大会堂吃国宴,大家便大呼小叫起来,闹哄哄地大吃大喝,老板又给我们加了四瓶啤酒,大家高高兴兴地喝到十点多钟才散伙。

第二天,李国威用公用电话给我打电话,说网络公司已经同意录用他了,打完电话他就去上班。说完此事,他还没有收线的意思,支支吾吾,好像还有话要说。最后他还是开口了:红袖,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你给我点儿钱吧,200块就行。

我爽快地答应了,他叫我把钱打进他的农行卡。说完,他又急急补充说:我上班了,到那后再给你打电话。

自此后,李国威天天忙,据他说,公司规模不是很大,只有二十几个员工,他的工作主要是维护网站,还有一帮漂亮美眉专门开拓业务,公司生意不错,第一个月,他就领到3000元工资。

这期间,李国威一有空就往我们合租的房子里跑,如果绵绵她们在,他就乖乖地看我写作,或和丰丰调笑一番,如果刚好她们三个不在,他便在我面前说些情啊爱啊的话,还借了马克思和燕妮的

婚姻作为例子说服我。我笑着讽刺他说:那你先得到图书馆多看点儿书,先写出《资本论》再说。

他也不和我计较,乐呵呵地说:我是得多读点儿书,要把你追到手,先得过文学这一关。你给我介绍一批书目吧。

弄得我哭笑不得。不过,最后,我还是给他列了一张书目清单。

绵绵毕竟是写小说的人,比两个女孩子洞察力强,李国威来多了,她悄悄对我说:我看这小男生挺有诚意的,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管什么男小女大的事,如果你喜欢他,就适当给他点鼓励,别到他知难而退了又后悔。

我对绵绵说:他今年才22岁,根本不懂得什么叫爱,只是一时冲动,以后长大了,他会感谢我的。

绵绵听了我的话,背了乔治·桑《奥拉斯》中的一段话:新生的爱情就像蛇一样有着奇异的生命力,被斩成几段之后,又能靠自身的力量使各段连到一起,重新聚成一体。

此后,李国威手上有了几个钱,便开始给我送花,他隔三差五给我送来一束香水百合,并附上一张小卡片:卡片上写着‘细看玉人娇面,春光不顾花枝;他们这样生长在一起,正如并蒂的樱桃,看似两个,其实却连生在一起;我的爱情基础是这样的坚固,就像吸引万物的地心,永远不会动摇;火关得越紧,烧起来就越猛烈。

我看着这些小卡片上的内容,都是摘自我给他开出的书本上的佳句,他是向我暗视,他在努力向我靠拢。

红袖说到这里,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朱大山:“你是不是感觉很无聊?”

朱大山说:“怎么可能呢,你的叙述,使我看到了从前我追你的时光,不过那时我没法送花,只是天天给你写信,有时为写信熬得两眼通红,给作家写情信不容易啊。”

红袖很凄美地笑了一下说:“其实我真的很傻。”

也不知她这傻指的是什么?是指和李国威的关系还是和朱大山的关系。

朱大山起身从冰箱里给她拿了瓶红牛,给她打开盖子,她手上拿着朱大山递给她的饮料,眼睛穿过时间隧道,看见的全是她和李国威的往事。一直沉浸于往事中不能自拔。

她喝了口红牛,清清嗓子接着说:

“第二年春暖花开的时候,绵绵果真嫁给了北京的啤酒老板,她表妹也搬过去和她同住了,丰丰已经没有了写作的欲望,四处物色一份固定的工作。

“后来,丰丰告诉我说已经找到了一份首席公关的工作,工资很丰厚,由于公司在丰台,离三环太远了,她要搬到那边去住,这样,我一个人自己负担房租便吃不消了。

“那时,李国威已经荣升为部门经理,仍坚持给我送花,有天晚上,他拉我到王府井逛街,我说到自己一个人负担房租吃不消的事,他高兴地说,要不,他退了自己的房子,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我想想只能这样了,也就同意了,他那晚高兴得不得了,拉着我到夜市喝了很多的酒,他送我回家,说什么也要在那过夜,你知道,从你以后,我一直没有碰过男人,生理上也有很强烈的欲望,我态度暧味地推了一下,他便留了下来,那晚,我们走到了一起,事后,他高兴得流下了眼泪,说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得到了我。

从此后,他退了房子,搬过来和我同居了。

后来我怀孕了,得知我怀孕的消息他一时蒙了,他孩子气十足地说:这下糟了,是不是有了小孩就不能做爱了。

我又好气又好笑,他怎么就只知道享受,都这个时候了,还想着能不能做爱。我告诉他,也不是不能做爱,但得过了三个月才行,以后近临产期两三个月也不能做爱。

他听了我的话,松了一口气说:我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吧,不过,我年纪还轻,就要做爸爸了,好像不太好,也不好意思在同事面前说起,我发觉北京人很少在30岁前结婚的。

我想他怎么说也是个大孩子,有这种想法也好理解,安慰他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现在有家影视公司要将我的长篇小说《永远做女人》改编成电视剧,如果签了合同,我们可以有一笔不小的收入,加上他的工资,应该可以应付生小孩的开支。

他听了,很开心地说,以后他们就有了真正意义的家了。

有天晚上,他突然对我说:要不,我们先不要这个孩子,我想在北京开家自己的网络公司,这是我所学的专业,经过一年多的工作,也摸到了一些门路,只要有20万经费就可以开家公司了,生小孩,开支很大,到时要请保姆,还有很多想不到的开支。

我生气地说:孩子是上天的恩赐,是一条活活的生命,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如果你感觉有压力,那我自己一个人来养他。

他看见我生气了,急忙说:如果你不同意,就当我没说好了,不要生气嘛。

预产期在我们关于生与不生的讨论中悄悄地到来,李国威的情绪也像六月天气一样一天变几变,有时他高兴得手舞足蹈,为孩子的未来描绘着美好的前景,什么要送孩子上哈佛,要把孩子培养成出类拔萃的科学家啊等等,有时他情绪又特别的悲观,好像生下小孩就是世界末日一样,什么要洗尿布啦,要买奶粉啦,要带孩子看病啦等等一大堆。

开始,我挺耐心地给他做解释工作,可看见他老是反反复复,我也就懒得管了。

离预产期还有一个月时,有天吃了晚饭,他特别的开心,非要把头伏在我肚皮上听孩子心跳,唧唧喳喳地和肚子里的孩子说了许多可笑的孩子话,我揽着他的肩,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发,感觉他就像我的孩子,而不是像个过日子的男人,但我喜欢他的小孩子气,我爱这个不怎么成熟的男人。

我趁着他高兴,提议说:我们应该把预产期告诉你父母。

李国威睁大了眼睛,吃惊地说:在我们老家,不摆酒就不是结婚,我怕父母怪我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就娶了老婆,一直都没有告诉他们我已经结婚了,更别说生小孩。

我说,这还不好办,你就告诉你父母我们在北京已经请过酒,小孩大点后再回村里摆酒。

这哪行,我们这叫未敲钟先吃饭,违反了族规,要是旧社会,是要挨乱棍打死或被烧死的。我一直是父母的骄傲,不能让父母在全村人面前抬不起头。

我听他越说越离谱,非常生气,怒气冲冲地说:你睡我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好,现在才说这么多废话。

他嚅嚅地说:我睡你你不是很快乐吗,每次都嗷嗷大叫,怎么把责任全推给我。

这是什么鬼话,真是气死我了。我狠狠地捶了他几拳,把他从我的肚皮上推开,拖着他往门口走,我大声嚷道,你给我滚出去。

他可能没有想到我突然翻脸,门被关上时,他在外面嘭嘭地敲门,一边低声下气地说好话:这都是事实,你和我睡觉不是很快乐吗,怎么生这么大的气,你不爱听,我以后不说了便是,快给我开门。

我把他推出去后就有些后悔了,要是他一气之下,一走了之,我生小孩时连个送饭的人都没有,那后果很严重。我悄悄打开窗户往门口瞧了一眼,外面已经有很多穿着睡衣的各色人等在偷窥,我还是给他打开了门,他进得门来,一把抱着我说:我错了,你不要生气啦,小心吓着肚子里的孩子。

他抱着我又是亲又是摸的,我在他的进攻下

全线崩溃,结果,我们来不及到床上,就在地上疯狂地做爱,由于强度过大,我开始有了宫缩,肚子出现了不规则疼痛,到晚上十点钟时,开始流血,我们急急打的到附近的妇女儿童医院,次日凌晨早产下一个5斤4两重的女婴,就是这个家伙,李国威给她起了个名字叫李红京。”

红袖指着相册中的小女孩脸上溢满了幸福。

我住院的那段日子,李国威请了假专门到医院陪我,第一眼看见自己的女儿时,他又惊又喜,鼓捣了半天才歪歪斜斜抱起女儿,我看见他眼里湿湿的,也不知他是高兴还是伤心。

我出院后,李国威整天闷闷不乐,我问他有什么心事,他也不告诉我。并开始喝闷酒,下班回来顺路买回二两装的二锅头,坐上餐桌就喝,一瓶接着一瓶地喝。我劝他不要喝这么多酒,他便孩子气地说:‘喝醉了好睡觉。

我想他可能是给琐碎的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了,我提议小孩满月时全家到北海公园玩一次,他却说:又要花门票钱,还是不去了吧。想想这段时间全家的开支都靠他,我便不再坚持,结果北海公园没有去成。

孩子满月后,由于要照顾小孩,不能全力写作,收入明显减少,李国威和我商量要再兼一份职,我想他家里家外的忙,已经够累了,没有同意。

这样艰难地过了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和李国威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孩子、房租、柴米油盐,天天都为这些事绞尽脑汁,原来每晚要做爱的李国威对做爱也没了兴趣,变得有些阴阳怪气的,并开始出现酗酒,有几次喝得醉醺醺的回家,回到家看见什么就砸什么,我抱着女儿,恐惧地瞪着他。

他清醒后便向我道歉,说是保证下次不喝醉,可下次又故态重现。我说他,他也不生气。

孩子两周岁生日时,李国威特别高兴,说是请我们到西山看红叶,我从生小孩至今,还没有出过远门,难得李国威高兴,那时小孩已经会说简单的短句,一路上不停稚声稚气叫爸爸妈妈,样子可爱极了,李国威看小孩的眼色便充满了老父般的慈祥。

我们在西山玩儿了整整一天,李国威借了朋友的相机给我们母女拍了很多照片,当晚回到北京还请我们吃了北京烤鸭,我那天玩儿得很开心,晚上两人还做了爱。

可第二天早上起床,李国威不见了,留下了一封信和他常用的那张农行卡和密码,还有3000元钱。这个天杀的抛弃了我们母女,自己快活去了。我看完信差点晕过去。他在信中说,这两年来,他累死了,从肉体到精神全面崩溃,他一直挣扎,想做个好老公做个好父亲,为了在北京生存,为了我们母女过正常人的生活,他什么都干,甚至和女人在网上做爱吸引点击率挣钱,但事实证明他低估了生活,他被生活压弯了腰,他已经没有勇气抗争了,最后只好选择逃避,经过再三痛苦的考虑,他决定离开北京,到南方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机会,如果他发了大财,他会尽快回北京和我们好好过日子,如果他还是挣不到钱,他就绝不踏上北京这个伤心地。如果我待不下去了,就带着孩子回河南老家住,父母会收留我们的。

我看完信,哭得死去活来,孩子看见我哭,也跟着哭。我动用了在北京所有的熟人找李国威,可中午他没有回来,晚上没有回来,最后我报了案,想通过公安机关的寻找逼他现身,可总是一点消息也没有,他真的从北京消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相信他只是一时的孩子气发作,迟早会回到我们母女身边,我在北京所有的媒体都登了寻人启事,一边找他一边照顾孩子,还要应付吃饭、房租、孩子看病的开支,那段日子,晚上写作,白天做兼职,什么活都干,真是不堪回首,你不会懂的。”

朱大山说:“我虽然不懂,但我可以想象,一个人带着个小孩真不容易。”

红袖接着说:“后来小孩一天天长大,教育问题成了最急迫的问题,我经过再三考虑,在孩子7岁时把她送回了河南老家上小学。

红袖说着说着又翻开了那本相册,指着一个扎着两条小辫的小姑娘说:这是京京满11岁时的照片,姑娘越大越像我,活脱脱是我的翻版了,你看,是不是很像我。

照片中的小孩的确很像红袖,尤其是那个小嘴的弧线,简直是复制一样像,脸的棱角也很像。

李国威虽然逃跑了,但他没有忘记我们,开始几年,每到京京和我的生日,他都有礼物寄给我们,还不时给那张农行卡打点钱,我想,他肯定有难处,或许是因为没有实现发财的诺言,不好意思见我们,他还是个孩子。

几年前,有熟人看见他在上海一家证券公司上班,我跑到上海找到那家证券公司,人家说他在一天前已经辞职,由于我身上没有多少钱,待了三天钱花光了只好回到了北京。去年,绵绵到香港旅游经过深圳时在福田看见李国威,两人还打过招呼,绵绵责备他不应该抛弃我们孤儿寡母,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回北京,他得知我还在等他,给我写了一封信,意思是叫我不要等他了,他是个没用的男人,不值得我如此待他,信没有详细地址,邮戳是罗湖的一个邮政所。

我收到信的当晚,就收拾行李赶到了深圳,天天在福田一带守候,深圳像个海,我像在大海捞针一样守候他出现,我在深圳待了一年,每条大街小巷都筛了一遍,可就是没有找到他,这段时间写作也没了热情,天天想的是怎么找到他。去深圳的路费全是河马赞助的。

“我们母女已经等了他九年,现在京京也大了,懂事了,她要我找个人过日子,别再等了。可我在没有见到他之前,什么决定都做不了。”

朱大山听到这里,心痛地说:“红袖,你把自己的生活弄得像我以前写的小说,毫无章法,不忍卒读,你还等什么等,他根本就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这样的人你也等他,真是糊涂。”

我原来一直想,他一天不结婚,就证明他还是爱我的,我等他也是值得的。可我不能老把时间耗在找他上,我得开始重新出发。

她最后作总结讲话:“这次我来找你,就是想借助你的关系,帮我找找李国威,我听深圳的公交车司机说,看见个像李国威模样的人搭过从深圳开往南宁的车,说不定他真的在南宁,不管是死是活,我都要找到他,你用什么手段,办法,我不管,但你一定得帮我找到他。你说过,我有事可以找你的。”

红袖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睛说:“今晚我要好好睡一觉,在深圳,每晚都在火车站的排椅上过夜,太累了。在你家,我可以放心大睡啦。”

她进去洗澡,朱大山给她拿毛巾,她大呼小叫地说:“有钱真好,连卫生间也弄得像化妆品展览馆。”

她拿起护肤品、洁肤水、隔离霜又是闻又是嗅又是喷的,朱大山心里便有些沉甸甸的感觉:“这女人把自己都整成不是女人了。”

红袖洗完澡出来,穿了朱大山宽大的T恤用电吹风吹头发。

一会儿,朱大山也洗了,赤膊用大毛巾擦头发。红袖此时已经吹干了自己的头发,她拿了电吹风硬要给朱大山吹头发。

朱大山只好坐在沙发上,任由她折腾,当她的手轻盈地抚弄着他的头发时,他找回了当年和她同居的感觉,以前,每晚他洗澡后,她总是要给他吹发。一股感情的细流漫漫地浸润着他的全身,他全身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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