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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成长

2009-04-09薇薇夫人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09年1期
关键词:浴室团体夫妇

薇薇夫人

一对成熟的、彼此尊重的夫妇,根本不需要用“同进同出”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情感。

兴趣不合不伤感情

“我俩因兴趣不合……今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这可能是一条典型的离婚启事,但是看看我们周遭的夫妻,究竟有几对是真正兴趣相合的呢?甚至有些心理学家认为夫妻如果是同行,有时反而因互相竞争而伤害感情,除非他们都十分睿智。兴趣相投而又婚姻和谐的夫妻是幸运的,他们除了是夫妻,也是志同道合的知己朋友。

大多数夫妻可不这么幸运,所以“兴趣不合”不应该是离婚的理由。除非:你要把对方“改造”得和你一模一样,你嘲弄讥讽对方的兴趣,你不让对方“享受”他的兴趣。

一个朋友说他们夫妇到国外旅行时,他去他爱看的博物馆,而他太太就去逛她爱的百货公司,然后约好在哪里碰头吃饭。他不认为她没有艺术品位,她也不认为他自私不照顾太太。于是双方都享受到同行但又满足了自己喜好的旅行乐趣,分享白天各自看到的新鲜事物。

这样的例子也许极少,但平时的生活也未尝不可照这种方式调节。在娱乐上丈夫爱看冒险电影,妻子爱看文艺片,那为什么非要一起看?丈夫如果喜欢下班在家看书,妻子却喜欢参加合唱团,又为什么非要硬绑在一起?

有些好事者看到某一对夫妇不常“同进同出”,就怀疑他们不和甚至是离婚了。其实一对成熟的、彼此尊重的夫妇,根本不需要用“同进同出”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情感。

以“兴趣不合”为借口而争吵或离婚的夫妇不是太幼稚,就是情感上有问题。夫妇之间情感融洽的话,你不但会容忍对方的兴趣(除非是不良嗜好),也会欣赏,进而接受并且自己也试着去享受对方的兴趣。生活中有些感觉不可能从配偶那边得到,反而是知己朋友可以与你有默契,可以互通心曲,但那应该不会影响你和配偶之间的夫妻之情。

结婚是一种团体生活

我说过结婚第一年是最难适应的时段,很多女性也有同感。

前几天有位太太为了丈夫每次洗澡把浴室弄得淋漓不堪,却从不擦干而气得忍不住吵架。有人劝她说,为这种小事不值得吵,她说夫妻在一起也是团体生活,为什么不替对方想想。

真的,结婚的确是要过一种团体生活,虽然只是两个人的小团体,但是一些团体生活中要遵守的原则,却也适用于夫妻之间。有个很有名的小故事流传着,丈夫挤牙膏从中间挤,太太却习惯从底下挤,于是两人为此争吵不休,特别是情绪不好的时候,就是没想过一人用一支牙膏这么简单的方法来解决。其实也不是没想到,而是潜意识不愿“夫(妇)规妇(夫)随”。

夫妻的生活习惯不同是天经地义的事,从小的成长环境不同,父母教养方法不同,到结婚时改不了,也不愿改。前文说到的那位太太的丈夫从小洗澡,是把水从澡缸里舀出来往身上冲;她从小洗澡,母亲不准她把一滴水弄到缸外,所以她婚后布置浴室是放了小地毯的。有人睡觉时要看书,有人一点儿亮光就睡不着;有人打雷也吵不醒,有人针掉到地上都吓一跳;有人一大早就非起来不可,有人是夜猫子早上起不来……这种种习惯都不会因结婚而有所改变。

我见过一个积极的例子。有位太太因上晚班,早上10点左右起来,丈夫则一大早就在浴室洗漱,电胡刀开得“口兹口兹”响。她常常被吵得怒火中烧,吵过几次也不见好。后来她在晚上洗澡时就把浴室关得紧紧的,躺在床上看书的丈夫问她为什么关门,她温柔地说怕吵了他看书。第二天早上,她睡梦中觉得特别安静,目蒙目龙睁眼一瞧,只见浴室门紧关着,几乎没什么声音透出来。

团体生活中重要的原则是:尊重别人不同的生活习惯,尽量自爱,多替别人着想。发生冲突时,想办法解决,而不是光吵着离婚。妻子如果能多用幽默、温柔的方法,大都能化解。

(责任编辑/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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