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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事件后人大代表在哪里?

2009-04-08王石川

新西部 2009年3期
关键词:监督权知情权网民

王石川

“今天你躲猫猫了吗?”在云南警方公布看守所内有在押人员因为“躲猫猫”一类的捉迷藏游戏而死后,这句话便开始风行网络。2月19日,网民调查团的成立又成为超越案件本身的热点。随着2月27日云南省方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这一事件才渐渐平静下来。

但是,事件结束了,反思不应该结束。

对网民调查团,无论是赞是弹,其指向都殊途同归,都是期待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有效满足,期待真相大白。

但是,与此同时,具体到这起“躲猫猫”事件中,我们还应意识到,尽管推出网民调查团的初衷良好,但由网民参与调查毕竟于法无据。这一点,云南大学王启梁副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样的调查不具有法律效力。换言之,网民的调查不符合程序正义,网络参与调查师出无名。那么,何以捍卫网民的知情权?网民难道只能做孤独的旁观者吗?在一些时候,在公权力普遍遭受不信任的话境下,公众又怎么相信官方的调查?难道官方调查与网民调查无法寻找到统一的接洽点吗?如果不让网民直接参与,又何以落实中央提出的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其实,尽管网民参与调查这一制度设计师出无名,但即便没有这一制度设计,只要激活现有的制度,网民照样可以满足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所称,可以启动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体系。若当地人大启动监督程序,邀请有关公民参与调查,公安机关就必须出具所有材料,网民也就不会有无力感和挫败感了。遗憾的是,“目前这些制度长期处于失灵或低效的状态”(何兵语)。即便群情汹涌,质疑声四起,当地人大并未及时介入,更遑论邀请公民参与调查。在合法的制度框架内,相关部门并没有迅速行动起来,使现有的制度形同虚无,才在客观上催生网民调查团的面世——而由宣传部主导的网民参与调查又不合法,遭遇了师出无名的尴尬,不能不让人深思。

近年来,每逢些公共事件,明明该人大代表挺身而出,但我们罕见人大代表及时站出来,以至于坊间屡屡发出“人大代表在哪里”的沉重吁告。这是让人不安而颇感遗憾的。人大代表是民意代表,法律赋予了他们监督政府介入公共事件的权力,因此无论是人大还是人大代表,都应该代表人民,该发声就发声,该走程序就走程序,该行使监督权就行使监督权,该履行义务就履行义务,只有责无旁贷地介入公共事件,迅速还事件个真相,给公众个交代,才能强化自身地位,真正代表人民,从而真正让现有制度安排发挥效力。

总之,欲避免网民调查的尴尬,与其制度设计,不如激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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