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农民工的靠山
2009-04-08王连早
王连早
截止1月10日,文山州返乡农民工已达10万余人,且数字继续呈上升趋势。对此,文山州总工会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的安抚、稳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队伍稳定、农村稳定和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做好调研,准确把握情况。州总工会分组深入各县农村、企业、社区,了解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心态变化、就业意愿和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为返乡农民工建立档案,进行整理分析、动态监测。
二是组织返乡农民工加入工会。州县总工会在劳动力市场、劳务公司等中介组织及乡镇、村(社区)农民工集中的场所,发展农民工入会。对已建会并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已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农民工、农民工集中的各类市场、商办楼和社区,发展农民工加入工会,截止今年1月10日,全州已有40000名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
三是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充分履行好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做好返乡农民工安抚、稳定工作纳入近期工会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困难和思想动态,从而有效地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四是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兑现率。2008年8月,州总工会与州建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文山州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凡在本州注册的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企业一次性按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已到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00万元,并于2009春节前对5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用保证金进行了工资发放。
五是采取切实措施维护返乡农民工权益。文山州总工会积极主动与沿海地区工会联系,签订维权联动协议,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交换返乡农民工信息,促使失业后留驻当地的农民工队伍稳定,帮助解决留驻当地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履行第一报告人职责。
六是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实现工会组织维权。以农民工集中返乡为契机,组织工会干部深入返乡农民工家庭,把事关农民工权益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送到农民工手中。
七是认真开展培训,帮助返乡农民工回乡后就地发展。2008年8月以来,全州各级工会共举办电工、烹饪、汽修、农技等各类培训班38期,培训返乡农民工达3000多人次,与劳动、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联合培训农民工达10000余人次。
八是支持返乡创业,加大示范指导。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对有资金、技术、能力的农民工开展创业扶持。对有一定创业基础的返乡农民工进行重点培训,加大资金、项目挟持力度,并在创业场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就业扶持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他们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兴办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帮扶一个点,带动一大片,吸引更多的返乡农民工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九是整合社会资源,为返乡农民工寻求新的就业岗位。州县总工会积极与劳动社保部门、劳务中介组织、企业经营单位密切联系和协作,为3000多名返乡农民工找到了新的就业岗位。
十是提高对生活困难返乡农民工的帮扶力度。2008年全州工会对180名困难农民工子女给予人均1000--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帮扶,州总工会共拿出30万元资金对460多名困难农民工实施了生活、医疗、助学帮扶。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州各级工会慰问返乡农民工1800多人次,发出慰问金100多万元,有效解决了返乡困难农民工生产生活问题。
1月10日,文山州总工会召开了返乡民工座谈会。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卢正国,文山州、县总工会负责人与10余名返乡农民工代表欢聚一堂,交心谈心,了解返乡农民工所想所盼,积极为返乡人员排忧解难。
新闻链接:
2008年12月30日,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李江主持召开云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认真分析了农民工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对当前农民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作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受内容,摆在更自Ⅱ突出的位置。会议部署了2009年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工就业。要求2009年把促进农民工就业放在农民工工作的首位,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广泛开辟农民工就业渠道,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二是加大农民工培训工作力度。要多方筹集资金,用好现有培训资源,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对返乡农民工个人有要求的,要纳入计划,全部免费培训。
三是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把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调查研究,作好农民工返乡创业这篇文章,并定于2009年6月表彰一批农民工回乡创业先进个人。
四是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各种权益。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效避免和处理因欠薪问题导致的各种突发事件。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维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要切实改善农民工公其服务,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做好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医疗卫生工作,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解决返乡农民工土地纠纷、子女教育、伤残医疗、社会救助等现实问题。
五是加强农民工工作基础建设。要加强农民工返乡的统计监测,对农民工返乡情况逐—登记造册。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的经济形势,顾全大局。与政府、企业共渡难关。
2009年1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出台,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为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就业提供了政策保障。
允许创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创业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自主创业。
从2009年1月起,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创业从事个体经营,2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凡参加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接每人不超过13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各级劳动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要认真帮助返乡农民工做好生活安置,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对返乡农民工统一登记、造册,并全部免费组织培训。
对所有招用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的补贴。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相关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搭建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工作平台,提供“一条龙”创业就业服务。
鼓励和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服务和帮助。
各方声音:
“太好了,这对我们来说又多了一条出路。”一位大学毕业生说。
“太及时了!”一位渴望免费培训的农民工说。
“有哪些培训项目?”想学养鸡技术的陈师傅问。
“关键在落实,否则光有政策,没有实惠。”一网友出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