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闻舆论体制与反腐败工作

2009-04-08刘邦凡李汉卿

新闻爱好者 2009年21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腐败

刘邦凡 王 磊 李汉卿

所谓新闻舆论监督,是指公民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利和自由。依法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公开表达自己的意志,并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有效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范围主要是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对象主要是国家机构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工作人员。其重点是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新闻舆论监督在现代社会中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政治监督力量。它以迅速、传播广泛的独特方式作用于政治舞台,对国家实施广泛、及时而有效的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全国许多新闻媒体都很好地发挥了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如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纵横》,人民日报的《人民论坛》等,都作为民情民意的耳目。及时把一些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行为置于众目睽睽之下。使各种腐败势力陷入惊慌失措之中。它是公众对党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滥用职权及一切不法行为进行制约的有力措施,是公众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正因为如此,新闻媒体被誉为除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权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对政治权力监督的困境

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独特的监督形式,具有公开性、广泛性、及时性的特点,对腐败现象的公开曝光、广泛监督、及时惩治具有积极有效的作用。新闻舆论监督在反腐败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难题,影响了其监督功能的充分发挥。这些难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权力弱化。新闻舆论监督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合法监督权力的权威。权力对权力的监督实质上就是权力的制衡,权力制衡是约束权力的比较有效的方式。而我国的新闻舆论的监督权力主要包括采访权、公开报道权、编辑权、评论权、批评权、著作权等。而这些权力在具体的、强大的行政权、司法权面前,显得软弱无力,无法与其抗衡。事实上新闻舆论监督权力处于弱化的状态。同时,新闻媒体由于缺乏实施监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技术手段、强制措施。往往无从着手,无能为力。其次,新闻舆论监督运作权力软化。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公民言论、出版的自由,但这些权利的实际行使却受到限制。而新闻媒体机构又受制于政治权力,使软化的舆论权力无法抗衡权力。再次。新闻舆论监督结果缺乏权力强制。新闻舆论监督是自下而上的非国家权力性质的监督,未被赋予国家权力,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权能,监督的法律后果也不具强制性。由于监督权的行使依赖于国家机关的接受和人民法院的判定,新闻媒体不能直接行使处理权、纠正权、惩罚权,因而无法强行使得被监督者接受约束。对被监督机关也不具有必须执行或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监督结果往往失去效果。

当前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出现的一些问题

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还面临不少问题,就社会环境来说。就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国民素质。由于一些国民素质和文化水平不高。不可能积极地履行法律所赋予他们的义务和权利,无法正确理解新闻舆论监督,支持舆论监督。二是领导干部的心态。目前一些领导干部还不能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一些被监督者不是闻功则喜。就是闻过则怒。他们既有恐惧心理,又有抵触情绪,甚至存在采取种种手段对新闻舆论监督设置干扰。或托人说情或威逼利诱或付诸暴力等情况。三是法律保障不健全。不但新闻记者的采访权等得不到有效保障,而且对领导干部的制约机制也不完善,这样一来。无法从制度上保障新闻舆论监督的有力实施。同时作为舆论监督之重要力量的新闻媒介。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错误倾向:一是把监督当作猎奇。一些新闻媒体和记者对于腐败分子的揭露,往往从可读性出发,对于腐败分子的腐化堕落过程和犯罪情节报道尤为细致。存在对腐败分子和案件报道的媚俗性。而对于该人物给受众带来的警示作用,却很少予以重视。很多对于腐败的监督报道,出发点不是监督职责本身,而是“读者会不会感兴趣”。二是监督者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新闻媒介要行使好舆论监督的权力,必须先从队伍自身建设开始。这就要求各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要有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要立足于团结稳定,要把握好度,特别是准确度、力度和密度,要遵守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但目前还存在一些新闻媒体的记者素质不高的情况。今后,要不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并用法律手段防止新闻媒介被商业化倾向所诱导,走人一己之私的误区。

完善新闻舆论管理体制要点

新闻舆论能否有效地监督腐败甚至遏制腐败,与新闻舆论监督的体制完善与否有关。完善的体制能够有力地遏制腐败,不太完善的体制不能有力地遏制腐败。如果媒体能把腐败现象实事求是、暴露无遗地揭发出来。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就会受到有力遏制。在反腐败工作当中,如何真正落实和强化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是一个重大问题。

事实上,以新闻舆论监督遏制和助推反腐工作。目前尚缺必要的前提和制度的保障。或者虽有制度却被虚置。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目前的体制下。新闻媒体还不敢、不能,也不允许对台上官员。尤其是现任高官涉嫌腐败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和批评,即使你有其“腐败表征”的确凿证据。在此状况下,我们的媒体顶多只能打一打已经落马的“死老鼠”,有时甚至连“死老鼠”也打不了,比如一些地方媒体,因受到权力的横加干涉而不能报道(或低调处理)当地已被查处的腐败官员。媒体不敢、不能曝光官员丑闻的根本原因是现行的新闻舆论管理体制不完善。

要完善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体制。促进反腐败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实现政治民主,保护舆论自由。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必须有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和法治氛围作保证,这是实现有效的舆论监督的前提条件。因为只有政治民主。才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才能宣传和捍卫真理,并同一切假恶丑现象进行有效的斗争。只有政治民主,才能保证公民参政议政,使公众了解内情,才能运用各种新闻舆论工具对社会的阴暗面进行无情的揭露和批评。

建立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制度。新闻舆论监督的威力在于通过媒体的曝光将问题公之于世,不过新闻舆论毕竟只有舆论的影响力。而无执法意义上的制约性和强制力。在我国新闻监督实践中,曝光出来的不少问题都是靠有关领导的批示才最终得以顺利解决的,尽管领导批示这种方式可使一些问题得以解决,但这种方式毕竟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在我国缺乏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规范舆论监督权的基本法律。有些新闻单位实行舆论监督而受到阻挠、陷入诉讼时。往往因为缺乏法律依据而处于不利的地位。事实上,我国现阶段建立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制度关键是必须尽快创立现代新闻舆论监督制度。所谓现代新闻舆论监督制度指媒体民有、新闻自由、监督官员、保护公民的制度。

新闻媒体要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新闻媒体既要在党和国家的政策、纲领下发表舆论。又要与国家行政部门保持一定的联系,对于行政官员的渎职腐败现象要不遗余力地揭露出来,促进反腐败工作;同时也要深入群众,反映群众的心声。让公众了解内情、实情。保证公民全面了解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

致力于多层次、多渠道的舆论监督网络。报纸、广播、电视以及新兴的网络媒体都致力于做好全社会的舆论监督工作,这就拓宽了监督的范围。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

总之,要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新闻舆论监督立法建制的力度;新闻工作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猜你喜欢

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腐败
探索舆论监督报道的“破”“立”之道
舆论监督报道要注重“建设性”
舆论监督报道如何促成更多“解决”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探讨网络新闻媒体与传统新闻媒体的整合
时代召唤老区新闻媒体
腐败,往往由细微处开始……
国外警察腐败控制与启示
新常态下的新闻媒体人
“见怪要怪”:舆论监督报道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