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和同
2009-04-08王志跃
王志跃
儒家最重礼乐,在儒家思想中,与“礼”一样,“乐”也是其论述和阐扬的重要内容,早期的所谓《六经》,《乐》就是其中之一部,可惜后来遗失了。
但在儒家经典中,依然保存着论“乐”的内容,如在《礼记·乐记》中,“乐”为天地之合,表示天地万物在相互和谐,这样仁人在天地自然之美景中似乎能够听到一种无声的乐曲,万物的生生不息,相互协调和谐而成为一种伟大的乐调。
在儒家看来,人间之乐应合乎天地之乐,也就是合乎天地之道,这才是至乐,也才能像天地一样自然和谐。
在儒家中,荀子最重视礼乐,与他论“礼”主张“礼别异”相对应的是,他论“乐”主张“乐和同”。所谓“乐和同”,是指音乐能够起到和合齐同的作用,所以他说,音乐是用来调和性情中不可变动的事物。“和同”或者“协和”是“乐”的灵魂,对此,荀子多有论及,如他说,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一起来听音乐,就会协和于恭敬;在家庭之中,父子兄弟一起来听音乐,就会协和于亲爱;在乡里族长之中,年长者与年幼者一起来听音乐,就会协和于温顺。
其实在荀子看来,音乐是天下大的齐同,是中和的纲领,是人类情感不可缺少的东西。他认为音乐其实就是娱乐,既然人需要娱乐,就必然抒发在声音上,表现在动静中,人不能没有娱乐,否则就会产生混乱。荀子认为中国古代的先王们之所以制作出像雅、颂之类的乐曲,就是出于古代的先王们憎恶那种混乱,为了便于引导人民。
不仅如此,在荀子关于“乐和同”的思想背后包含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在他的乐论中,人格、人的尊严乃至于人的整个存在都被融入到宇宙万物的整体之中,与天合而为一,融合成一体。
荀子还以音乐的和谐来描绘:君子以锺鼓来引导意志,用琴瑟来愉快心情,用盾斧来运动肢体,用羽旄来纹饰外貌,用箫管来调和节奏。所以说,歌舞的清明,可以比象天;歌舞的广大,可以比象地;歌舞的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时这样看来,音乐发出,而意志清明;礼文修饰,而行为成就;耳目得以聪明,血气得以平和;移风易俗,天下安宁;优美善良,交相愉快。
荀子提出“乐和同”的思想,其实是基于对人的理解与把握之上的,它的社会意义,就是在社会群体的各个成员之中,通过普遍所具有的共同心理情感与道德理想,去发挥社会群体之间普遍的人类之爱,凝聚着群体的力量,这样的认识对于维持群体生活,推动群体向前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社会群体中各个成员普遍具有的心理情感与道德理想,在荀子的观念中,却是通过音乐的作用加以抒发和合的,其最终的目的依然是通过音乐所抒发出来的心理情感与道德理想达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因而同样凝结了荀子对于合理的社会存在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