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最基本问题
2009-04-07孙健敏
孙健敏
社会价值观、主流价值观导向是中国经济三十年发展到今天的一个动力,但同时也是制约因素。
从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总结来看,推动经济发展的因素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首先,思想观念的解放是重要前提,邓小平先生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所体现的都是重要的思想观念的解放,是对传统观念的彻底否定和突破;
第二个因素是治理结构的转型,从整个国家管控计划体制到市场化的经济体制,再到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但市场经济转型还尚未完成,许多东西需要进一步完善,包括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行业管控、监督机制等;同时还会有许多机会存在,使得我们在多个不同层次上进行优化和改革;
第三个因素是对外开放的刺激,包括外资和观念的冲击,“打开窗户之后,我们才知道原来别人活得比我们更滋润”,于是,追求富裕生活的基本需要成为主导人们行为的优势需要;
第四个因素是个人欲望的释放,也就是在内外因素的刺激下,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成为显性的驱动力。但这种释放是缺乏规则和约束的,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无序性和混乱性,“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正是这种状况的写照。我觉得改革开放30年来个人欲望的释放,确实是推动经济乃至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但这种释放属于“机会引发的欲望释放”,未来仅靠这种机制是不够的,需要通过“制度保证的欲望满足”来保持这种动力,而这个转变可能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是一个非常长期的历史过程。
这里涉及到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欲望的本质是什么,放在企业层面上即企业家的价值追求是什么,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我认为中国大多数的企业家的价值追求都有局限性,也就是人生理想和抱负比较贫乏。传统的光宗耀祖、衣锦还乡依然是主要动力,传子与官本位现象都是传统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如何引导企业家形成更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是未来发展必须解决的。从这个角度,“三讲”和“三个代表”是非常必要的。
就企业家的个人追求而言,体现在企业实践中,涉及三个基本问题:第一是企业是什么,第二是为什么要做,第三是如何做的问题。目前在管理层面上,这些问题尚未解释清楚。企业这种特定的组织,其实对于中国人来讲是全新的,历史上我们只有家庭、军队、国家,唯独没有企业这种组织。相应的,我们有如何治理国家的理论、治理军队和管理家庭的理论或思想,但没有如何治理企业的理论。因此,导致中国的许多企业以治理国家或家庭的方式治理企业。实际上,家族企业与家族式管理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家族企业不可怕,可怕的是家族式管理。扭转这种局面的前提是重新给企业定性。
如果从制度层面解决上述问题,包括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前者即国家对企业的管制,后者要从企业内部展开。对于后者,许多人认为企业就是人治,没有人就没有企业,试图通过一种机制来解决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但是中华民族在理论上和制度上都没有一种说法来解决个人跟组织是什么关系。我们一直把企业跟组织的关系等同于中华民族历史上的某种社会关系,例如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师生关系等,总之,跑不出儒家的“五伦”。所以不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文化里没有这个细胞,employer和employee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们在理论上没有说清楚,在实际中就更加混乱了。
所以说,这个转变过程对中国人来讲是一个历史性的周期,仅仅靠制度也是不行的,要靠文化的引导,即在文化引导下进行制度管理,用一副对联来表示——上联:制度是允许人们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唯利是图;下联:文化是引导人们以自觉自愿的方式从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