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性:一个概念的哲学考察
2009-04-05马衍明
马衍明
(东方出版中心 上海 200336)
“自主性”这个词,在当今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被广泛地使用着。但究竟什么是自主性?应该在什么意义上来理解自主性?对于这样的问题的回答,可谓五花八门、人言言殊。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很大原因在于自主性是一个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都涉及的一个论题,不同的论域赋予了这一论题不尽相同的内涵。这里仅在哲学层面上对自主性思想的发展做一考察,从而为树立科学的自主性观念奠定基础。
一、亚里斯多德、康德、马克思等人自主性思想
英文中,自主(autonomy)这个词来源于两个古希腊词:autos和nomos,它们的字面意思是自我统治、自我支配、自我管理、自我主宰。当然,这里的“自我××”主要是针对城邦﹑国家而言的。正如有的哲学家所指出的,“自主”这个词第一次被古希腊人使用的时候,是指依附于大国的小城邦管理自己城邦内部事务的权力。[1]
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古希腊人对城邦的理解。古希腊的哲学家很早就意识到城邦存在的必要。他们认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定联系,个人不可能离开他人而存在,而城邦则是人得以存在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柏拉图说:“在我看来,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2]亚里斯多德更是把人看作 “政治的动物”,指出: “当个人被隔离开时他就不再是自足的;就像部分之于整体一样。不能在社会中生存的东西或因为自足而无此需要的东西,就不是城邦的一部分,它要么是只野兽,要么是个神,人类天生就注入了社会本能,……人一旦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公正就会堕落成最恶劣的动物。”[3]从生存、生活需要出发,人们需要互相协作、互相配合,这种交往的欲望和组合的要求促使、推进了城邦、社会的产生。
亚里斯多德进一步认为, 好的城邦不仅有利于人们的交往,而且具有“自给自足”的特征。“城邦并不是为了防止相互伤害和促进贸易而居住在同一地区。如果城邦要存在,那么这些事物必须具备。但即使它们一应齐全,城邦也并不因而存在。城邦是若干家庭和部族为了分享良好的生活,即自给自足的完美无缺的生活而构成的。”[4]这样具有“自给自足”特征的城邦就具有自主性。在亚里斯多德看来,自主性既是一个城邦所应该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一个好的城邦所具备的重要特征。
在具有自主性特征的城邦中,公民以及统治者又具有怎样的特征呢?他们又分别充当什么角色呢?亚里斯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作了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他把城邦内的公民比作航船上的水手,而把城邦的统治者比作舵手,舵手比普通人更富有智慧。他总体把握、权衡各种因素的影响、制约,综合考虑自身要求和目的,然后做出最优化选择,行使“舵手”的作用。这样的“舵手”式的统治者就是自主的。
此外,亚里斯多德在谈到两种友谊的划分时,也涉及到自主性的问题。在他看来,人与人的交往、朋友之间的友谊所追求的目的不同。有的人试图通过交往获得利益,或者是物质上的收获,弥补自己财富的匮乏;或者是精神上能摆脱孤独,带来愉悦的满足。与这种奠基在功利基础上的交往不同,有的人追求的是友谊本身,除此之外别无他求。对前一种人而言,物质和精神的匮乏和需要是从事交往、建立友谊的动机和推动力,这样友谊也就成了他实现外在目的的途径和手段。而后者本身就是追求的目的,是在没有任何功利要求的情况下选择与别人交往、建立友谊。这样的人是自主的,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
亚里斯多德以后,对自主性思想发展贡献重大的当属于康德。在欧洲人道主义思潮,特别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影响下,康德哲学渗透着浓厚的人本主义底色。他反对机械唯物主义者把人看作机器的观点,认为人是一种有限的理性存在,同时属于两个世界,受到两种法则的影响。在纯粹理性领域(现象界),人受到自然因果规律的支配,受制于必然的自然法则,没有任何自由、自主可言;在实践理性领域,人出于自身的内在必然而行动,自己选择、决定自己的生活,因而是自主的。他提出:“人类只能在文化中确立自己的最终目的性,无理性的自然界只能成为人类确立自我目的的手段、质料和工具。”[5]“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6]这样,人就成为目的,人的最终价值从而得以确立。
从这种主体性哲学出发,康德进一步指出“善”的本质是与善的意志、意愿相一致的。聪明、智慧、力量等并不是善本身,因为它们的“善”依赖于善的意志。以智慧为例,只有当智慧不被邪恶的目的利用的时候才可能是“善”的。这样,像智慧这样的事物的道德价值就要依赖于外在的经验因素。相反,善的意志就是善本身,它不需要借助于也不屈服于任何外在的偶然性因素。为了根除环境等外在偶然性因素的影响,道德价值必须与实践理性联系在一起。这样,道德价值就不是由行为发生的特定环境来决定的,也不是由行为导致的结果(如用途、利益等)来决定的,而仅仅存在于行为本身,仅仅是听从自己的意志。为了得到这种纯粹的善,康德进一步提出了普遍性的原则:“不论做什么,总应该作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7]这样,行为的道德价值就不用参考任何具体经验和偶然因素来判定,而仅仅在于服从了一种善的意志、服从一种道德律令。通过把行为的道德价值完全建立在普遍法则的基础上,一个人就只能是因为道德责任本身而不是在特定的环境中为了特定的外在目的才去采取行动。这样的具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就是“自主”的。
在批判继承德国古典哲学成果的基础上,马克思对自主性做了进一步的探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当谈到私有制条件下工人劳动的异化性质时,马克思说:“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此,这种劳动不是满足一种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以外的那些需要的一种手段。……对工人来说,劳动的外在性表现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别人。……工人的活动也不是他的自主活动。他的活动属于别人,这种活动是他自身的丧失。”[8]“异化劳动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8](P58)由此可见,马克思是在人的活动中来理解自主的,自主活动是与异化劳动相对而言的。也就是说,在自主活动中,人是自愿的而不是被迫的,是肯定自己而非否定自身的,劳动就是目的本身而不是满足外在需要的手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开始联系社会物质生产,在社会历史的进程中来考察人的自主活动的状况。他说:“这些不同的条件,起初本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它们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的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更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类型的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变成桎梏并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上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为各个新的一代所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9]正是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马克思揭示了人的本质力量、人的自主性发展的历史过程。
到后来,马克思更是具体论及了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人的自主能力的发展程度。他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10]在第一个阶段,人与人之间是限制关系,还没有通过物的中介而直接建立广泛的联系,只是以自然血缘为纽带形成的自在的关系。进入第二个阶段,人与人的自在关系具有了社会政治性,开始得以物化和异化,每个人开始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进入第三个阶段,物化和异化得以扬弃,人的社会劳动完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自为的关系。自由的劳动创造了全面发展的人。他们既有普遍的完美的人性,也具有丰富鲜明的个性。
二、几种主要的自主性思想的比较
对于上述几种自主性思想,我们不难发现其间存在的差异。首先,亚里斯多德、康德、马克思等思想家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谈论自主性这一问题的。亚里斯多德主要从政治的角度谈及自主性,其自主性的内涵也比较宽泛。自主性的主体既可以是城邦、国家,也可以是个人。就城邦、国家而言,自主性表现为“自治”,也就是能够独立地管理、决定城邦、国家内部事务。实现这样的自主性的前提就是“自给自足”,不因物资和资源的匮乏而受制于人。就个人而言,自主性既体现在不受外在因素的支配上,也体现在能够超越自身功利需要的控制上。康德主要是从伦理学的角度,在人的道德人格、人的行为的道德价值的意义上来谈论自主性的。在这里,自主是人的一种重要的主体能力。自主性观念主要体现在人的意志上,主体能够自由运用理性,采取“自主”的行动。马克思主要从哲学人学的角度,在人的活动中理解人的自主性。自主是相对于强制、被迫而言的。在自主活动中,活动者在活动过程中是活动的真正“主人”,能够在活动中肯定自己,对劳动资料的占有、劳动方式的选择、劳动产品的分配等都有一定的权利。而异化劳动是“由必需和外在的目的决定要做的劳动”,劳动者不是按照自己的目的而是按照别人(资本家)的目的进行生产。
其次,各个思想家在阐发自主性思想时,都将外在因素考虑其中,但对外在因素的认识却存有不同。如果仔细分析亚里斯多德有关“舵手”的隐喻,我们就会发现亚氏是承认外在环境、客观因素在行为决定中的积极意义的。对舵手做出的决定、采取的行动的价值评定,判定它是否是“善”,要随着外在环境的变化、人的变化而变化。这样,外在因素的影响与道德价值的判定就联系在了一起了。外在因素的影响并不简单地看作是对个人自主性的威胁。如果外在因素的影响过于强大(比如风浪太大),而影响、威胁到了领航水手控制自己航船的能力,这时,他作为“舵手”的主导功能和意义就受到了威胁。相反,如果说外在因素仅仅影响到人控制航向、驾御航船的方式,而没有使人控制航船的能力受到根本威胁,那领航的水手就是“舵手”,他就是自主的。也就是说,在亚氏这里,自主的前提是承认外在因素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不至于达到干涉甚至剥夺城邦的权力的程度。康德主张道德价值的判定应该是纯而又纯的,不能被任何外在的因素所影响。在他看来,如果允许外在因素影响道德价值的判定,那么一个人就可能屈从于外在的因素,这些外在因素进而就可能最终决定行为,这样就不是人而是外在因素变成了真正的“舵手”。 当外在因素决定行为的道德价值的时候,人就遭到了放逐,就沦落到了附属的地位,变成了被动的角色。这在高度重视人的主体性的康德看来,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因此,他把任何外在因素都清除到了对行为道德价值的判定之外,从而使某个行为是否具有道德价值的判定就变成了一个类似数学推理的纯粹公式。而马克思坚持唯物史观,把对人的自主性的考察与社会历史进程联系起来,在社会历史的宏大框架内考虑自主性的发展。马克思所说的人是生活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时空中的活生生的人,这样的人的存在无不历史地受到他所在具体的社会关系的制约,他的发展也现实地表现在具体的社会关系的变革发展中。因此,探讨自主性不是要抽空这个外在的社会因素(事实上也不可能),而是要超越外在因素的控制,通过社会关系的变革,在历史的发展中推进自主性的发展。
再次,在对自主性的探讨中,各个思想家对人的理解不同。对亚里斯多德而言,人能够控制主宰自己是“自主”的关键要素。为了能够在实际的行动中体现出人的主导性,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人要对周围环境、外在因素有一个综合的把握。当他在做出行动的决定之前,这种全面的把握就成了做出决定的一个参照因素。外在因素的影响,只有经过人的这种反应、认识、评估以后,才能真正成为“自主”的要素之一。行为的自主不仅需要人的理性认识、智慧做基础,而且要有充足的选择余地。只有同一个人面临着多种选择,可以选择这个也可以选择相反的那个,只有在这种多种选择面前做出决定的时候,才能充分体现人的自主性。充分的选择范围是体现、发挥人的积极作用的一种重要条件。康德指出,在实践理性领域中,人是自主的,人能自己决定自己,能够真正实现自己的目的性,体现出人性的崇高。但康德把影响人的主体性发挥的一切外在因素都扫除掉,将自主性的探讨拘囿在抽象的道德领域,这样的自主、自由只能是一种合理的“公设”,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马克思联系社会历史进程,在社会生产活动中理解人的自主性的发展的思路,是马克思区别于其他思想家的高明之处。他为人的自主性的来源寻找到了坚实的社会根基,为自主性状况的差异的根源做了有力的解释。自主性的探讨不是要抽空外在因素,而是超越外在因素的支配和控制,体现出人之为人的主体性,使社会关系、交往条件与个人相适应等。
三、科学的自主性的基本内涵
各个思想家的自主性观念,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异,但他们分别从共时和历时两个维度对自主性问题的思考,从不同的侧面为建立符合人类活动特点的科学的自主观提供了考察角度和合理的组成因素。
首先,自主性是人所具有的主体特性之一(主体性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只有把自主性与人联系起来,从人的意义上理解、阐释自主性的内涵,才能对这一概念做出合理的说明。一切外在因素对行为的影响是通过人转化为人对外界的认识来实现的。当他做出行动的决定之前,他对外在环境的认识与把握就成了做出决定的主要因素。人对周围环境、外在因素的影响形成认识以后,才可能结合自己的需要、能力等做综合考虑,然后做出行动。这样,在人的实际行为中就体现出人的主体性。因此,外在因素、周围环境都对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但这并不影响人的自主性的发挥。人在形成决策目的的过程中,必然要受到外在环境的制约,此时的外在环境就不是可有可无的因素,而是具有现实的规定性。但是,外在因素的影响,只有经过人的这种反应、认识、评估以后,才能真正成为“自主”的要素之一。自主是主体的人的内在规定性,是作为主体的人的一个本质特征或特性,因此可称之为自主性。自主性是人的主体地位的确证,表明人具有一定的能力、权力和责任。人之所以能称之为主体,首先就在于他有自主性。无论是谈自主活动还是要谈个体自主,都要结合人的主体性来看。自主的活动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活动中的人的自主。
其次,自主性是个关系范畴。与上一点紧密联系,既然客观因素、外在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的意志、愿望存在着制约作用,这种客观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修改着他的意志、行动内容和行动方式。在人的现实活动中,这种具体环境的制约性会在他的决定和行动中若隐若现地体现出来,内在地起着作用。自主性存在于事物的关系网络结构之中。亚里斯多德所比喻的“舵手”的行为,是在全面把握外在环境因素以及自身的条件的基础上做出的,外在的环境、客观因素在对行为的决定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舵手”的行为不是凭空设想的,而是根据环境的影响、人自身的条件之间所形成的现实关系而做出的自觉的选择。此时,外在环境对人的行为并不仅仅显现出制约,同时更是为主体形成目的、实现愿望提供着条件。主体的自主性正是显现于对这种关系的理解、把握和超越之中。在大千世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并不存在绝对孤立的东西,因此,对自主性的探讨也只能在这种联系的网络中来探讨,而不能仅仅凭借主观愿望一厢情愿地要求那种毫无条件的抽象的自主性。人的生存、享受、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环境中才能得以满足。这就决定了人的需要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人的自主也只能是在与特定的环境之间的关系中显现的自主。马克思指出,当一个人“如果他要进行选择,他也总是必须在他的生活范围里面,在绝不由他的独自性所造成的一定的事物中间去进行选择的”。[11]
再次,自主性与任性不同。提倡自主性并不是随心所欲,而是以承认客体制约性和主体自身内在的限定性为前提,要求主体发挥内在潜能,创造条件去超越外在制约性,有效掌握客体的原则。人的自主性在于自觉地认识、掌握和超越限定和制约,变被动为能动,在新的必然面前争取自由。也就是说,提倡人的自主性并不是随心所欲,而是有其特殊的前提条件和内部根据的。否定了外部环境和客体的制约性,人的自主性就失去了对象性前提和实际意义。而另一方面,离开了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活动,人与外界因素的主客体关系就无从建立,也就无从发展和实现。随心所欲并不是自主性的表现,而只能是一种任性。这种观念把人的意志、欲望、要求凌驾于现实生活的各种关系之上,把自主理解为没有任何现实规定性的无条件的为所欲为。因而也看不到人的自主性与实际生活过程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马克思说:“假如我们自由的历史只能到森林中去寻找,那么我们的自由历史与野猪的自由历史又有什么区别呢?况且谁都知道,在森林中叫唤什么,就有什么回声。还是不要触犯原始的条顿森林吧!”[9](P3)只有在客观存在的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激荡中,才能体现出自主性。
最后,自主不是抽象的,总是感性地存在于社会现实之中,并随着社会历史的进展而不断发展的。自主性的获得并不是在抽象意义上的观念性的显现,而是感性地体现在现实生活的活动之中,有着现实的社会历史基础。自主的实现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结果。
[参考文献]
[1]See John Macken,s.J. The Autonomy Theme in the Church Dogmatics[M].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2]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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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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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81.
[7]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30.
[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4-55.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9.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6.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