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管缘何“货多价更高”
2009-04-03刘云
刘 云
2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得到政府资金救助的美国金融公司高管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金。奥巴马“限薪令”不仅震动美国,受到了美国民众的广泛支持,也在中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又开始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中国金融高管的超高年薪。
也是在同一天,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券商——国泰君安证券大幅提高薪酬及福利费用高达32亿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57%,按照国泰君安3000余名员工计算,人均收入达100万元,全国舆论对此一片哗然。随后,国泰君安证券新闻发言人正式表示,2008年公司工资薪酬实际发放额为8亿元,同比下降44%。公司总裁助理以上高管2008年度平均岗位工资57万元,董事长薪酬实发83万元。按国泰君安证券新闻发言人公布的权威数据,即使国泰君安高管人均年薪达不到百万,但在熊市众多股民亏损累累的情况下,在2000万农民工因金融危机而失去工作机会的情况下,国泰君安的高额年薪的确有点高得离谱。不仅股民强烈不满,连央视《新闻1+1》主持人都称其超高薪是“国不泰,君何安?”
说了证券业再说上市银行。根据A股上市银行2007年年报数据,银行高管的年薪少则数百万,多则上千万。即使是按奥巴马规定的50万美金为标准,相当一部分金融高管的年薪依旧严重“超标”。在金融危机的阴霾中,金融高管依旧居高不下的天价薪酬,引起了社会各方密切关注。
此前,金融业高管们为其超高年薪辩解的理由之一是“与国际标准接轨”。当然,这里的“国际标准”指的就是华尔街同行的超高年薪标准,如此“接轨”必然导致天价年薪现象出现。问题在于,当奥巴马的“限薪令”发布后,再以“与国际标准接轨”为借口似乎己不合时宜。尽管金融高管们“就高不就低”的习惯一时难以改正,而“接轨”的借口却再无说服力了。聪明的中国金融高管们很容易地找到了另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这也是他们这几年反复强调的,即金融业高管是中国最稀缺的高级人才。“物以稀为贵”使高管们的超高年薪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稀缺”——人为制造
金融业高管们个个自我感觉良好,自认为很“稀缺”,自认为拿超高年薪是理所当然的。而实际情况是,金融业最稀缺的是某些技术性的高级专业人才,如精算师在国内供求比例仅为1.20,但精算师终究不能算是高管。金融业高管也并不像某些人所想象得那样“稀缺”。自2003年起,国资委每年都举行面向海内外招聘高管的活动,例如2003年-2007年,先后组织了81个央企高管职位的公开招聘,录取比例都是几十比一。这表明高管并非“稀缺”人才。只要公开招聘,国内外“过剩”的高管会蜂拥而来,其竞争激烈程度将不亚于公务员录用考试。
2001年,成都市商业银行以50万的年薪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行长,这个年薪在当时并不算高,且应聘条件要求较高。尽管如此,依然吸引了全国100多位金融高端人才前来竞聘,这让招聘方大喜过望,原来担心招聘不到合适的优秀人才,而现在却可以从100多位应聘人才中挑选最优秀的人才,行长候选人的筛选和招聘就变得更容易操作。
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外金融界“海归”大量回流,华尔街许多华裔金融精英失业后也有回到国内发展的意愿。除精算师等个别技术性金融专业人才外,各类金融人才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供大于求现象,可以说金融人才并不“稀缺”。国资委公开招聘高管的经验也表明,在类似金融业这样的垄断行业中,只要敢于迈出“公开招聘”的第一步,招聘时很可能会轻易达到百里挑一的效果。
但是,国内的几大国有金融机构却似乎对央企公开招聘的机制并不“感冒”。即便是公开招聘高管,也是由董事会在很有限范围内决定人选。一旦被选中,只要不出大错,董事会往往会让其长期任职,这等于端上了“铁饭碗”。既然想保住“饭碗”,那就要避免外来金融精英与现任高管的岗位竞争。国内现任金融高管们要做到这点很容易,因为这些人有不少还兼任董事,他们会充分利用董事身份和投票权,竭力阻挠和反对董事会面向国内外“廉价”高管敞开招聘的大门。面对这种人为制造的“稀缺”,不少海外精英也只能望“门”兴叹了。
“限薪令”真的能限薪么?
去年12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表示,要坚决防止脱离国情的发放过高薪酬。
也许是受奥巴马“限薪令”的影响,2月8日,财政部办公厅向各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要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很多业内人士和社会民众对保监会、财政部的“限薪令”表示欢迎。在“限薪令”出台前后,国内不少企业高管为了重振信心,主动提出降薪,最低的国企高管今年年薪竟然只有1元。一项调查显示,82.3%的人已在关注财政部的“限薪令”,其中48.7%的人表示“非常关注”,而超过九成的民众认为应该在全国推广国企高管带头减薪。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有很多人担心中国版“限薪令”难以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甚至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国资委在公开招聘高管时有个很好的做法,即允许应聘者提出自己薪酬要求,并以此作为能否被录用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应聘者的薪酬要求过高,则被录用可能性不大。如若干位候选人各方面条件相当或相差不大,则薪酬要求相对较低的应聘者会被优先录用。由于中资银行高管的任命和选拔没有采用公开招聘这样的竞争方式,由于没有或缺少外来的竞争者,高管们自然可说自己是“稀缺”人才,并以“稀缺”为由大肆抬高自己的身价。再如银行、保险公司招聘的洋高管和“海归”高管,都是自己派人到国外或通过猎头公司去一个个地找,人为地造成了人才的“稀缺”。在以“一对一”谈判方式来确定薪酬的情况下,洋高管、“海归”候选人自然可以漫天要价。平安保险三位洋高管2007年年薪均高达上千万人民币就是一例。
对比之下,国资委所属央企高管职位招聘也录用了一些“海归”及洋高管,但其薪酬定位比较合理。这是因为国资委在公开招聘中不歧视国内优秀人才,实行公平竞争。在公开招聘和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来应聘的“海归”、洋人才与本土人才之间会形成一种包括薪酬要价在内的竞争关系,因此谁都不敢以“稀缺”自居而在薪酬上漫天要价。只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当下的高管职位就不会如此“稀缺”,更不能以“稀缺”作为索要超高年薪的理由。
对于金融、保险业来说,只有“限薪令”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像国资委公开招聘央企高管那样,金融、保险业的高管也应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只有通过供大于求的公平竞争,才能打破金融、保险业的高管“稀缺”的神话,才能将金融高管们薪酬控制在合理的范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