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研究
2009-04-02郭江储伶丽朱玉春
郭 江 储伶丽 朱玉春
摘要: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二元”经济制度是造成中国城乡差别的根源,它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关键因素。通过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建设新农村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城乡差距;农村教育
中图分类号:F32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6-0038-02
引言
目前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公共物品的供给等方面。侯伟丽(2005)、曹新(2005)等认为,经济增长必须限制在自然资本可持续性的前提下,经济的发展只有与环境的发展保持协调,才能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正确处理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就能使两者协调发展。易宏军(2005)指出,缩小贫富差别,是构建西部农村和谐社会模式的根本途径。吴金友(2004)、楚永生(2004)等分别从不同角度研究了中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认为农村公共物品的严重短缺是制约农民增收减负的关键,其已成为影响农村生产发展、消费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的瓶颈。
这些学者从理论上,对中国新农村的建设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对本文的研究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本文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影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当前影响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
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里,中国政府虽然成功地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城市经济发展的速度明显高于农村,城乡居民间收入差距仍在不断扩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三十多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缩小→扩大→缩小→扩大的变化过程。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7∶1,1985年达到历史最低点为1.86∶1;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开始改革,城乡收入差距开始拉大,1994年达到顶峰,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6∶1;从1994年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1997年达到新的谷底,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7∶1;1997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加速扩大,2001年突破历史最高点,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2.90∶1,2002年继续扩大到3.11∶1,2003年扩大到3.24∶1。2004年,中国政府虽然出台了减免农业税和给粮农直接补贴等政策,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增长仍然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到了3.21∶1。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3 255元,实际增长6.2%,是1997年以来第二个农民收入高增长年份,不过当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 493元,增长幅度达到9.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例高达3.22∶1,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2006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例高达3.28∶1。同时,2006年的《农村经济绿皮书》中提到,到203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才会缩小。
(二)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支出偏低
从“一五”到“九五”期间,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最高达17%,最低仅为3.4%,农业基建投资占国家基建总投资的比重最高达18.8%,最低为5.8%。同时,农业投资的结构逐渐向水利和林业倾斜。“九五”期间,中央财政用于农林水的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水利达1 049亿元,占63.77%;用于林业达180亿元,占10.94%;用于生态建设为260亿元,占15.81%;用于农业为86.5亿元,仅占5.26%。这与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2006年国家财政总支出其中用于农业3 172.97亿元,仅占7.85%。需要注意的是,农业投入的“非农化”现象严重。最为突出的是水利投资,如1996—2002年防洪工程投资将近1 400亿元,除少部分专用于农业和农村外,大多数都是全社会受益的工程,但全部计算为农业投资。
(三)农村教育基础薄弱
虽然在农村大部分地区都普及了九年教育,但是农村学校的各种教育设施普遍落后于城市水平,师资队伍的质量也与城市有很大差距,农村的孩子并不能获得与城市孩子同等质量的教育。2004年农村小学总经费896.64亿元,生均经费为1 211.68元,城镇小学经费677.6亿元,生均经费为3 764.44元。城市小学生教育经费人均占有量是农村占有量的3.11倍。在城乡教师配备上,2002年,城市小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57.2%,而农村仅为25.1%;城市中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43.1%,而农村仅为11.4%。2004年农村小学师生比为1∶20,城市小学为1∶9;农村普通中学师生比为1∶19.35,城市为1∶18.83。
(四)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滞后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2001年中国卫生分配公平性在全世界排名中居第188位,列倒数第4位。中国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占15%,主要为城市居民,而近85%的农村居民没有医疗卫生保障。据2004年的统计资料,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为88.1万,每万人拥有11.6;城市拥有350.9万人,每万人拥有64.6;农村乡镇卫生院有病床66.9万张,每万人拥有8.8张;城市为259.8万张,每万人拥有47.9张。从近年的统计来看,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并没有加强,2000年农村乡镇卫生院共计4.9万个,到2004年减少为4.2万个,减少14.3%;2000年农村乡镇卫生院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02.6万、病床73.4万张,到2004年分别减少了14.1%和8.9%。2001年,新生儿死亡率城市为10.6‰,农村为23.9‰;城市婴儿死亡率为13.6‰,农村为33.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城市为16.3‰,农村为40.4‰;农村比城市高出一倍以上。城市孕妇死亡率每10万人为33.1,而农村为61.9,农村比城市高出一倍甚至近两倍。
(五)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1.养老保险覆盖率的差异。中国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在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2000年底,城市老年人的养老覆盖率达到70%以上,而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覆盖率不到4%。这不到4%的人口还是将原来在城镇就业时获得的养老保险带回农村的非农业人口。到2007年末,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 171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为1 846万人。这意味着,全国的绝大多数农民还是与养老保险无缘。
2.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差异。在中国,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覆盖和保障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限制。2004年,全国有1 206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占全国县级单位总数的42%,其余的县(市)还是通过救济的方式进行救助。虽然国家财政对农村最低保障体系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投入,但农村低保水平还远低于城市的水平,1999年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率大约是农村的2倍,到2003年扩大到最高峰,将近9倍,到2006年下降到1.8倍;这八年来,城市低保人数增加了742.5%,农村仅增加了499.4%,而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从2005年起才有了大幅的提高,达到825.0万人。2007年8月,国务院发出了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这标志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要覆盖全国所有农村地区,农民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将最终建立,到2007年末,农村低保人数达到3 45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