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森林资源管理的探讨
2009-03-27刘铁刚李建梅
刘铁刚 李建梅
摘要:本文详细论述了森林的资源性管理和资产化管理,提出森林管理体制的建立要综合考虑社会,生态和经济目标。
关键词: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森林资源管理是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的情况看,森林资源的管理可分为资源性管理和资产化管理。
一、资源性管理
资源性管理是把森林资源仅仅作为一种资源从物质形式上进行的管理,包括资源的权属管理,存量管理,增量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管理等。
资源性管理的必要性在于:第一,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客观上要求保护资源,合理地利用资源;第二,资源利用的“外部性”,可能影响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第三,资源的相关性,可能影响生态平衡,影响人类生活环境的质量。因此,资源性管理主要有三大目标:一是经济目标,即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保证经济发展的目前需要和长远需要。二是社会目标,即合理开发资源,充分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资源的需要,消除资源利用的“外部不经济”,增进社会的共同利益。三是环境目标,即合理保护和利用资源,实现资源,生态的良性循环。在传统的产品经济体制下,资源性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来进行。这种方式着眼于社会经济的客观发展,着眼于公共利益的全面增长,因而,对资源供求的总体平衡和长期均衡,对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同时,由于传统的管理方式排除了市场的作用,因而存在一系列严重缺陷,一是缺少资源市场,缺少价格信号,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的经济合理性缺乏依据,计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二是资源缺乏流动性,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难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三是缺乏激励机制,难以有效地调节资源,保护资源的积极性;此外,在计划方法不完善,认识水平不太高的情况下,还容易出现“有计划”地破坏资源,阻碍资源合理利用的现象,如盲目围湖造田,毁林开荒等等。
实践表明,把森林资源仅仅视为一种资源,仅仅运用行政方法进行管理,很难达到资源管理的预期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变传统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对森林资源进行资产化管理,通过经济手段实现森林资源再生产的良性循环,是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
二、资产化管理
资产化管理是把森林资源作为资产,投入社会的再生产,提供服务,以获取资产收益。它包括资源资产的产权管理、经营管理和收益管理等。
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就是根据森林资源的资产属性,实行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提高森林资源自身的造血功能,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正常运转的内在机制,为林业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定基础。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必要性在于: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森林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资源所有权还要求在经济上得到实现,资源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有价值,在市场经济中,森林资源的配置在相当程度上还要通过市场来进行;第三,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源管理和配置客观上需要按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总目标:一是实现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补偿,使森林资源业由事业型转变为资产经营型。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模式;二是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转让市场,使国家所有者权益得到保护并在经济上得到实现;三是使经营者能够自主经营,森林资源资产的培育、采伐、利用能够做到合理、高效、节约;四是充分发挥森林资源资产的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使森林资源走上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道路。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能造成强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人们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努力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要求培育发达的资源市场体系,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求运用经济手段调节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而能有效地克服单纯以行政方式管理资源的弊端。但值得注意的是,资产化管理容易导致片面追求收益,追求短期财政目标的倾向,另外,资产化管理往往借助市场进行资源配置,而市场机制难以解决资源利用的“外部不经济”,难以解决局部利益与社会总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衔接。
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建立,必须从社会的根本利益出发,综合考虑生态,社会和经济目标。实行资产化管理不仅是一种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的变化,而且涉及整个资源管理体制的变化。提倡资产化管理必须建立在严格的,对资源物质形态的管理上。同样,资产化管理也并不排斥行政管理的方式。恰恰相反,只有把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结合起来,把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把统一管理与综合协调管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搞好森林资源的管理。而这样做,才是中国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正确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