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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蓝光深入黑暗

2009-03-25马金刚

当代小说 2009年2期
关键词:钢笔同学

马金刚

上三年级那年春节,他有了一件新海军蓝褂子,这也是家里专门为他做的第一件新衣。这褂子是腊月二十四那天做好的,在裁缝——一个未婚女性邻居家里,他当着好几个人的面试穿了一次,下摆及膝。宽松得像件雨衣,自觉像个穿了县官服的猴子。

在他娘释然、女裁缝欣然的目光里,他脱下新衣服扔到裁缝台上,以满不在乎的态度跑了出去。风从他缺了一粒扣子的棉袄里灌进去,冰凉冰凉的,无疑是刚出过一身热汗。

新衣服迟早是要穿的,在大年夜。且在清晨拜年时小有收获,下面两个口袋里装了些长辈送的吃头儿,大部分是带壳的炒花生和爆米花,其中最为珍贵的几粒糖果是哪几位长辈给的,他心里也有数。

可是上面那个竖着的口袋运气就没那么好,空空如也。那个口袋一般来讲只装两样东西,一样是钱,一样是钢笔,这两样东西他都没有。钱他不敢奢想,爹娘从没给他过零花钱,亲戚更没给他过压岁钱。但他知道迟早会有属于自己的一支钢笔,至于他爹何时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一点儿数也没有。在他的同学中,有钢笔的大概占三分之一。按以往经验,他爹总是在最后一刻才能满足他那些即便是最基本的需求。

是真正的学生,胸兜里就得插钢笔。就像警察腰后面挂枪,解放军戴红五角星的帽子一样。他想起家里还有一只破钢笔,就扔在抽屉里。翻出来一看,管用的部件全都失去作用了。笔头已经磨秃。像他仍然包着的小鸡子那样没有出息:盛墨水的皮肚子已经烂了,就像一只千疮百孔的胃袋子,吸不进也装不住任何流质的东西:保护皮肚子的塑料管裂成了大小大致相等的两半,故意劈都劈不到这般对称。一支钢笔能用到这种程度,堪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也很符合他爹的做事原则。一支钢笔之所以用到这种程度,自有它的合理性,就像人穿衣戴帽一样,帽子总是用得少,保护得又是重点部位。即使身上的衣服穿烂了好几身,那帽子却不容易烂,倘若用得合理、爱惜,在头围固定了的情况下,一辈子只戴一顶帽子是完全有可能的。

他突然来了灵感。既有玩具枪、假军帽,为什么就不能像其他孩子那样在口袋里插一支假钢笔呢?尤其万幸的是制造假钢笔最关键的零件——钢笔帽还是完整的,磨去些亮漆并不影响整体外观。他把用剩的小半截铅笔插进钢笔帽里。再别到上衣兜里,从表面看上去他就更像是一个真正的学生了。

他围着屋子来回走了几圈儿,得意得像只戴了铃铛的小狗。他娘叫他出去买盒火柴,他撒着欢往代销店跑去。回家后。他发现已经回来的爹用探究的目光看他,才恍然想起兜里那支假钢笔,他本想拿掉。但见爹的眼中无任何谴责之意,就心安理得地别在上面了。

假的毕竟不是真的。过了年假,他穿了新褂子插了假钢笔来到学校,却发现各方面的情况于他很不利。新衣服是人人基本有的,最令他难堪的是有人不光有新衣服,而且那别在兜里的钢笔也是真的,这光从那锃亮的笔帽就能看得出来。在上课之前,同学纷纷掏出货真价实的钢笔,拧开同样是刚买的新墨水。往皮肚子里吸,还故意弄出些咕咕的声响,像是在水里放屁一样。他们还互相交换钢笔,夸赞钢笔的妙处及来历。尤其令他不舒服的是,平时跟他家庭经济情况相似且比他少个娘的王小二也有了支新钢笔。王小二宣称,他爹也想给他买衣服但他不要,他宁愿要一支钢笔好好学习。听了这话。他下意识地捂起了左胸,先是低下头去,身体慢慢向下滑直至假钢笔抵在桌沿上。趁人不注意间,他把钢笔偷到自己手里。跑了出去。他跑到厕所墙根。确信里面没人。才进去把半截铅笔抽出来。然后分别装在两个口袋里。

他重回教室时,老师已经站在讲台上给他们布置打扫卫生的任务了,这让他大松一口气,本来他还以为有同学会问他“钢笔”的下落呢。他其实早就打好了撒谎的腹稿,而且不止一个。现在看来这担心是多余的了。

娘的。连他王小二都有了钢笔!他愤然地想。

第一天上课,课只上了大半天就放学了。回家的路上他走得飞快。既生自己的气(应该像王小二那样不要新衣要钢笔),又有些生爹娘的气,主要是生他爹的气,他知道娘身上的钱只够买盒火柴。上了这几年学他爹连支钢笔也不给买,简直是旧社会地主压迫小长工。他走得飞快,像受了奇耻大辱般地要找什么人算账。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的步伐不由得放慢了。他听到了家里那种熟悉又让人揪心的声音,是拳头擂到人的后背上的声音,咚,咚,咚,像是在敲一面不甚争气的鼓。很显然那是他爹在打他娘。他娘的身体并不宽实,但胸腔、腹腔从来都是空的,所以拳头打上去很容易达到敲鼓的效果。且鼓面只能是背部,倘若这拳头从前面打得话,不论是打到胸腔还是腹腔,以他爹这把牦牛驯绵羊的力气。恐怕只一下这鼓就破了毁了。敲后背有敲后背的好处,越敲这鼓面越平,越敲这鼓的伴音越多,越敲越让人来劲。

“快说,那块桃酥是谁吃的?”他爹边敲边问。

“我不是说我吃的吗?”他娘的语气并不怯。

“放屁,你还敢放屁!”仿佛他娘连天经地义的放屁权也没有。

从爹娘简短的对话中,他已经弄清楚了问题的来由。过年前他爹从公社供销社买来十包圆柱体形状的桃酥走亲戚用,亲戚走完那桃酥还剩下四包。就藏在柜底。昨天,他娘拾掇柜底时,让他发现了,就央求他娘给他吃一块。他娘从窗户棂里警惕地往外瞅着天井,解开细麻绳从其中的一包抽了一块塞给他。用以打馋虫,并监督他当场吃完。然后又以供销社售货员一样熟练的手法,将细麻绳沿着包装纸按原来的路线捆扎好。如此圆柱体还是圆柱体,高度却矮了半指。娘俩儿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他爹能明察秋毫,只是没抓个现行罢了。

弄清了事情的原委,他站着不动了,不是不想跑得远一点儿,是实在挪不动腿,像被孙悟空施了定身术的小妖一样。

“我一不在家,你就造反!”他爹吼道。紧接着他听得一声闷响。随后而至的是碗碗相碰发出的带有余音的脆响。不用问准是他爹像平时那样擂鼓擂累了,直接把他娘踹到简易碗橱上了。

“再不说实话,我一刀劈了你!还不说!”

“说,我说实话。”

“到底是谁吃的?”

“孩子吃的。”

“你给他拿的还是他偷的?”

“我给他拿的。”

“还敢不敢放屁!?”

“你劈了我,也是我给他拿的!”他娘用豁出去了的语气说。

“这还差不多,”他爹缓了口气说。“小孩子可以馋,但不能偷,要是他当贼,看我不把他的手剁下来!”

屋里传来战后的平静,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他的大腿根流了下来。他仍然挪不动步。他听到他娘用包袱来回在自己身上抽打,准是地上的浮土沾了她一身。紧接着。他听到他娘走出了屋子。用一根树枝敲着破铁盆,若无其事地“叽够够叽够够”地唤鸡来吃食。

后来他来到了大队的代销店。代销店仿佛从来没有关门的时候,任何时候都涌出一股以酱油和酒精为主的

混合气味。辅之以雪花膏、香皂和扑克牌的香气。每次他都下意识地吸吸鼻子,不然就觉得枉来一趟。这回他没有吸鼻子,他的目光直接投向了摆着文具的那个区域,一个书本大小的浅盒斜靠在货架上,那里面斜立着三支钢笔,也就是说已经卖出了七支。钢笔通体泛着蓝幽幽的亮光,那得用多好的机器才能把它磨得如此光滑圆润啊。不用拧开盖,他就能看见白亮的像一个小铧犁形的笔头,笔头的正中是人中一样的一条细沟,墨水就是顺着这细沟流到笔尖的,跟眼泪鼻涕顺人中流到嘴里是一样道理。把它握在指间,他的手该是多么幸福啊,他会不停地写啊写啊,说不定像有了神笔的马良那样的本领呢。

“我要买钢笔,拿下来我先看看。”他听见自己说。

代销店的负责人老张没动,他仅仅把头偏向他看了他一眼,又继续低下头去打瞌睡。

“我要买钢笔,拿下来我先看看。”他又听见自己说。

这回老张还是没动。仍在打瞌睡。但他却醒过了,慌忙出了代销店。他怕自己一不小心真说出了那句话,就让人笑话了。

有很多事情他是搞不明白的。比如他爹去年肯借钱买原属生产队的耕牛,却不肯花区区不到一块钱给他买支钢笔。在他看来,钢笔于他跟牛于他爹的性质是一样的。难道是他爹不重视他的学习,看样不是。自从正式上了学,他每年都挣个三好学生的奖状回家,他爹总是乐呵呵地接过来左看右看,最后郑重其事地将其贴在墙面的显眼之处。来了亲戚如不主动提及,他爹还提示般地将话题引到那奖状上去。倘若他考不好,挣不到奖状,真不知他爹会怎样对他,恐怕连件新衣服都要拖到若干年后再给他置。他想爹并不是不支持他上学,而是没意识到他已经到了该拥有钢笔的年龄了吧。

没有钢笔也不能全怪他爹,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正面地提出过要求,也就是说他也没有意识到钢笔在薪的一年突然而至的重要性。当他以兜插假钢笔作为时髦时,新年伊始却发现这种时髦已经成为一种笑料,这能怪谁呢?还是大部分怪他自己。

凭心而论,他爹对他有时候真是不错。特别是冬天的晚上,他爹在被窝里搂拢了他,给他讲些在他看来还有些深意的故事。比如说吕剧《墙头记》,实际上希望他将来要当个孝顺的孩子;讲铁杵磨针,是培养他做事要有恒心。当然还讲一位考取了状元的祖上的故事,让他在懵懂之中也树立了长大要当状元的雄心。他爹讲故事时,很有叙事天赋,虽不像说书先生那样故意一惊一乍,却能把情节交待得扣人心弦,把事理总结得深入人心,与白天说话的风格、态度判若两人。因此,他最喜欢处在黑夜里的爹,尽管其叹惜那么无助。他觉得白天才是个妖魔,白天让他爹有无穷的烦恼,也给他们全家带来烦恼。

开学的第二天,他就把以前困扰自己的问题想明白了。他决定不再向他爹提钢笔的事了。倘若这一年之中,他仍无缘得到一支钢笔的话,那也不要紧,到再过年时,他会主动向他爹声明,他宁愿不穿新衣(极有可能是一条新裤子,身上这新褂子保守估计也能穿三年不显小),也要一支钢笔。

新学期的第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星期六的晚上,在睡意蒙眬中,他听到他爹娘在谈论他。他爹用欣慰而又平等的口气对他娘说,今天我碰到他宋老师了。他娘毫不在意地说我以为碰到财神了呢。他爹并不生气。说比碰到财神还让我高兴哩。他娘并不接话。他爹继续说,他老师说这孩子年没白过,新年进步很大,有新气象。

新学期第二星期,他有了一个新同学。这新同学是从外公社转来的,是来投奔他姥娘的。新同学的父亲半年前去世了,母亲也要改嫁。届时家里只剩一个爷爷。两家一商量,决定把孩子送到姥娘家,等大了以后再回去。

这新同学他原本就认识。两年前来姥娘家时两人还闹过不愉快。盖因这新同学从他家门口过时,他家的小狗吃饱了撑得不知自己姓甚名谁胡言乱语了几声,竟被他打了一石头。两人就对骂起来。新同学他舅及时赶到,那新同学更是带着哭腔恶人先告状。他舅就大声安慰外甥不要跟小狗生气。幸亏他爹不在家,否则极有可能会演变成一起大人之间的事件。

新同学是在他姥娘的带领下来到学校的。老师把老太太送到校门口,老太太一步三回头地让老师回去。老师回到办公室就把新同学领到了教室。老师优雅地端盆般地举着两个巴掌说。大家欢迎新同学。可是这些孩子领会不了老师的意图,直到老师带头鼓掌。同学们才恍然大悟地鼓起掌来,且一鼓起来就起哄一样不停歇。

就在新同学一进教室的那一刻,他就发现了一个新问题,新同学比两年前见面时像是变矮了,表情也是怯怯地,从前的骄傲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下课时,新同学不出去玩儿。有人凑近他试探着跟他说话,他表现也不积极,问一句答一句。很迟钝也很疲惫的样子。人们也就逐渐失去了兴趣。

在操场上玩耍时,有人会很神秘地喊擎着双臂开摩托的王小二:王小二王小二,过来我跟你说个事儿。王小二不知就里地疾驰过去。王小二你不该在操场上玩儿。你该在教室里陪新同学才是正事。王小二大惑不解。王小二。你没娘他没爹。你们才是亲兄弟俩呢。王小二勃然大怒道,放你娘的狗屁!

再上课时,老师写下题目让大家做。他一眼就看见了新同学手上的钢笔,尽管只看到了笔帽部分,但那蓝莹莹的光还是刺痛了他的眼睛。他想,新同学一定是买了代销店的钢笔。那里一共还剩三支,现在可能就剩两支了。而在他心中。那三支钢笔中,已经有一支是属于他的了。他买走了一支,他的希望就少了三分之一。须知像钢笔这样贵重的货物,代销店两年也进不了一回的。

放学时,他特意拐了个弯到代销店察看。他的猜想完全得到了证实。如此,原有的对新同学的同情就荡然无存了。

他不仅在教室里不与新同学说话,就是放学回家的路上也不搭理。尽管他看到新同学有接近他的意思,因为毕竟两人住在一条街上,是离得最近的同学。但他就是不给他这个机会。如果新同学走在前,距离稍远些就随他去,距离近些就三步两步超过他。如果他在前,他就做出些极不友好的行为,或大口吐唾沫。或用力地踢脚边的石子,总之是让后边的人领略他不可冒犯的威严。

新同学来了几天,反正不到一星期,其不自信就更严重了。放学时,他不再一个人往家走,而是与其姥娘一起。每到快放学时,老太太就在校门口巴望着校园里的动静,一见外孙出来,脸上的愁苦就被愁苦的笑容所代替。她早早张开双臂迎着外孙,但外孙似乎不领这个情。径直往前走。老太太须紧趋几步才能追上他,躬着身子讨好地问长问短,一副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样子。这让他更加瞧不起:哼!没出息,还找个护兵!

那天中午,他又一次发现祖孙俩走在不远的前面,当他正在考虑超过他们时,却发现了一片蓝光无声地落在了地上,他立刻就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了。他张了张嘴,还抬了抬手,却没喊出来,前面的人也没有看到他抬起

的胳膊。他压抑住自己的心跳,放慢了步伐,直到前面的人拐进了自家住的小街,才踮着脚小跑过去,拣起了那片蓝光。

他后退了几步,向相反的方向跑去,跑到场院的柴垛后,猴在人家掏出的洞形里,像握着一只鸟一样地缓缓地把攥紧的手掌松开一些。幽幽的蓝光促使他的眼睛睁到了极限。他闭上眼,从容地握紧手,感受光源实质性的存在。他反反复复地握舒着手掌、开阖着双眼,体验着梦与非梦的界限。最后,他打定了主意,把那个三寸多长的东西别在了裤腰与皮肉之间。

他刚走进大门,便听到家里有外人说话的声音。当他当即立断扭身就走时,发现已经与刚出屋门的祖孙俩碰了个对面。

“回来了,他回来了!”新同学兴奋地扭头对他爹娘喊。

“进来!”他爹简短地命令道。

他极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地跟着两个外人进了自家的屋子。

“你路上拾到什么东西了?”他爹厉声地问道。

“没有。什么也没拾到,”他低声但坚决地答道。

“再说一遍!”他爹心里有了底,语气更加重了。

“没有就是没有!”他似乎从他爹的话里听出了鼓励,语气越发坚定了。

“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老太太一改往日的温吞,“拾人家的东西不还是偷!”

“对,拾人家的东西不还就是贼!”他爹重复道。

直到此时,他才真正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对可能发生的事情的后果估计不足。但他知道,他家是不容许有贼存在的。倘若他现了原形,他爹对他最轻的惩罚是把他变成一面鼓,凭他的身量,恐怕擂两下就没命的。

“把口袋全部翻过来!”他爹再次命令道。

翻兜就翻兜,这有什么可怕的。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依次将裹了棉袄的海军蓝褂子的三个口袋里子掏出来(棉裤没有口袋),里面没有任何值得一观的物件,抖落在地上的只有几片在嘴里咂磨过数遍的瓜子皮,预备当手纸用的正反两面写过字的纸团。

“看清楚了吧!俺孩儿可不是贼,”一直处于紧张观望状态的娘。铮然冒出句话来,简直到喜极而泣了。

他偷眼看了看爹,爹的脸色是释然加泰然。他又用泰山压顶的目光盯了他同学一眼,新同学低下头去,并拉了姥娘的衣角,看样是想走。

“走吧孩子,”老太太把手搭在孩子的肩上,转过身去,刚跨过门槛,又小声嘟哝道,“外面没有不等于里面没有。”

“回来!”他爹深吸一口恶气,憋青着脸说。

老太太把迈出去的那条腿收回来,看了一眼他爹。看样不明白他爹叫他们回来的用意。

“脱!”他爹的牙缝里进出一个字。

他怔了一下。他爹的话无异于医生手里将要实施卡芥苗接种的针头,在扎进肌肉的同时还冷不丁地划一个创面。

“算了,算俺倒霉,大冷天的,可别把孩子冻着。”老太太怯意地笑着说。

他爹毫不理会,只冲他说道,“怎么,还等我动手扒吗?”

他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一旦让他爹下了手,就没有任何掩盖的余地了。

他像是不好意思般地磨磨蹭蹭地背过身去。把手伸到了腰间。握住了那杆三寸多长的光滑的物件。缓缓地下行到裆部,又往后移了移,伸进身体下部惟一的容纳之处一截。

“我站不稳。我得坐下脱!”他说着,就猛然地坐在了地上,那种疼痛让他的眼前顿时黑了下来,但他欣喜地感觉到那片蓝光被彻底地吞没了。

“俺娘哎,可别让俺老婆子作孽!”老太太拉起外孙深一脚浅一脚出了屋子。

“我说过,我的孩子绝不是贼!”这是那天他听他爹说的最后一句话。

责任编辑:刘玉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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