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漫谈阅读

2009-03-25

中国教师 2009年3期
关键词:图书馆

黄 华

斯宾塞在《鬻书四十载》中提到一位道格拉斯上尉,曾经一口气买下数百本名为《幽默旨要》的书,然后把它们全烧了个精光,只留下其中三本,指望其价值从此节节高升。幸运的是,我们丝毫无此念头。相反,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将竭尽所能,贡献分享所读之书,与广大好奇的、机警的读者们一起,开始有趣的阅读之旅。

每个人都有一部自己的阅读史。有人钟爱童话,有人痴迷武侠,有人纵横于历史的广博与智慧,有人徜徉于文学的含蓄与深情,还有的人拉拉杂杂无所不读。1869—1909年担任哈佛大学校长的埃利奥特(Charles,William Eliot)坚持认为:“装满5英尺书架的书足够让年轻人不上学就能完成文科教育。”钱锺书先生1935年远赴英国留学,横扫了牛津大学的博德利图书馆(Bodleian——钱先生自己译为饱蠹楼,以饕餮之蠹自诩)。由于摆脱了读学位的羁束,钱锺书和夫人杨绛得以在这个世界一流的图书馆中肆意阅读。据说他们当年的读法是从索引字母A开始,每次按照图书馆的摆放顺序取下一摞,边读边做笔记,依次读到z。“廿五年(一九三六年)二月起,与绛约间日赴大学图书馆读书,各携笔札,露钞雪纂,聊补三箧之无,铁画银钩,虚说千毫之秃,是为引。”对此,杨绛先生颇有感触地说:“读书如‘串门儿,借几本书在宿舍读是串几家的‘门儿,而站在图书馆的长长的书架前,‘家家户户自由出入,幸无穷。”

的确,站在诺大的书架前任意翻阅,这是唯有身经者才知道的乐趣。当我们在图书馆中下意识地径直走向所谓各自的专业领域的时候,不知丢掉了多少阅读好书的机会。加拿大学者阿尔维托·曼古埃尔将图书馆的目录称为“宇宙的制定者”,他认为,不论选择了何种分类,每一座图书馆其实都在专横地对待阅读活动。“房间、走廊、书柜、书架、档案卡和电脑化的目录——这些东西假设,我们的思想所归放的主题是真正的实体,而且,透过这个假定,某一本书可以被赋予特别的调性和价值。”在他看来,范畴是排他性的,而阅读则不是——或不应该是。他举例说,我们若是把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存档在“小说类”的条目之下,那么它就是一本幽默的冒险小说;若是将它放在“社会学类”的条目之下,则变成了一部对18世纪英国的挖苦研究;如果将它放在“儿童文学类”的条目之下,则是一部关于侏儒与巨人与会说话的马的有趣寓言;假使放在“异想类”的条目之下,则变成了科幻小说的先驱:若是放在“旅行类”的条目之下,便是一部想象的游记;若是放在“经典之作”的条目之下,则是西方文学典范。换言之,一本书自打问世,就不再是独立的文本了,它被图书馆的分类学所框定,正如一句话讲出以后就不属于讲话的本人一样。浮士德招来了魔鬼,就得受魔鬼的支配。那么,如何拯救书籍?如何让阅读焕发应有的力量?让我们借助英文中最常用的五个“w”疑问词(who,what,when,where,how),重新认识阅读活动。

Who?

谁来读?这个问题似乎过于简单,当然是读者,是“我”。但就在几百年以前,真正意义上的“个体阅读”还是一个无比奢侈的念头,具有强烈现代性特征的自由的“读者”尚未形成。这其中的原因不外乎两个:可读的书少之又少,能读的人少之又少。

公元前4世纪的雅典诗人梅南德曾经这样写到:“有阅读能力的人其见识比常人多了一倍。”这句话向我们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有阅读能力的人”和“常人”是两类人。换言之,在当时,常人不能阅读。人们熟知的摩西、佛陀还有耶稣基督,都是借助口语传播社会文化的大师——据《圣经》记载,耶稣只有一次用指头在沙堆上写了几个字,而且随即抹掉它们。到了中世纪,欧洲出现了一批能读会写的僧侣教士和抄书匠,然而他们的阅读更像一种劳心劳力的体力活:“典型的中世纪读者阅读时跟那些倔强的一年级学生不相上下:逐字逐句,喃喃自语,高声朗诵,用手指点着每个字,并不考虑弄懂这些字的含义。”即便是在文艺复兴的萌芽时期,这些上帝使者们的阅读活动还主要是一种集体性的诵读。诵读意味着分享,因为书中困难的段落会让专注的听众心中产生疑问,然后“读”者们必须停下来解释意义,因而也就不存在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读者”。

直到印刷术的出现,这种局面才被改变。因为印刷术带来了书籍的普及,进而是大众基础教育的普及。当民众普遍具有了一定的读写能力之后,人们借助默读,开始和范围广泛的书本及文字之间建立起一种不受约束的关系,一种没有第三者插足的、自由的交流与沟通。透过文字,我们到达作者的内心。那心若是广阔的,若是深刻的,若是美丽的,若是真诚的,那么便栖息于此。反之,走开。而作品本身,也借助印刷技术变成了读者自己的所有物,免受了外来者随意拿取的命运,并且不必再受到公众聆听者的当场阐明、指导、非难或审查。由此,现代人所熟知的阅读——即个体的、自由的、安静的阅读,才真正出现。随之而来的是,便是“读者”身份的诞生。在这一身份之下,人们得以脱离劳役的苦海,避免所有繁重的劳动——免于荷锄扶镐、搬运箩筐、划桨摇橹——他们只须在书籍的环绕之中,愣头愣脑,不管不顾,执念满布。必须承认,生在一个能够自由阅读的时代是非常幸运的。如果你既不喜官场气息,又不懂经商之道,还恐惧农耕之累,那么,至少你还可以借着“读书人”的角色过上一种不失尊严的体面生活。

What?

我们应该读些什么?这是一个问题,一个因人、因时、因情、因景而异的问题。

首先,从形式上看,尽管当今的网络及信息技术一直号召人们实现生活电子化和无纸化,很多人似乎也日益习惯了对着电脑屏幕思考,但纸质的书籍应该还是我们的首选,理由很简单:电子书无法让人一手掌握。它们只是从线路传输到电脑荧幕过程中的一连串电子碰撞。阅读中途一旦关掉电源开关,电子书并不会乖乖让你夹在胳肢窝,也不能摆回书架上,它会一溜烟遁入某个太虚幻境之中,当场尸骨无存。可以想象,如果书籍是在计算机之后发明出来,它应该被看做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轻便,可以随意阅读、标记、张贴,价格低廉,且阅读过程不消耗能量。此外,从生理学角度来说,书特别容易被人接受。因为人脑拥有绝佳的空间记忆能力,在阅读后能大概确定信息或段落的位置,以及其潜在的应用价值,借用计算机的术语就是,便于以后的模糊查询。这一便利是任何计算机或因特网所无法提供的。

从内容上看,基本的原则当然是选择优秀的人的优秀作品。优秀的作者如同经验丰富的旅人,告诉我们前方的道路如何崎岖,如何美丽。透过他们的作品,我们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丰富自己的经历,解读自己所生活的时代,同时贯穿历史,前世之景,今生亦能见之。不仅如此,这些作品作为一种社会权力的表征,还具有评判社会价值取向的功能。伟大的作品可以比任何其他人类活动都更好地教给我们什么是爱、

恨、热情、公正、同情,并催促我们将之转变为行动。当“五四文学”在20世纪初的中国出现,当“文学爆炸”在20世纪末的美洲发生,正是这些优秀的作家的优秀作品成为了社会道德的衡量标准之一,他们鼓舞了人们寻求自身权利的欲望。

这里提供一条简单的判断法则:如果你拿到一本书,在浏览了全书的装帧和目录之后,可以根据你之前所了解或相信的一切,大体猜出书中的内容,进而翻开稍加印证,发现果然不出所料,那么,你可以在为自己的见解感到满意的同时,放心地将这本书丢在一边;反之,如果翻开一本书,你根本猜不出后面要说些什么,或者发现实际内容和自己原先预想的完全不同,那么,这绝对是一本值得细细阅读的书——因为它引发了你的好奇心,增添了你的知识,打开了你认识世界的另一扇窗。你的世界观、人生观可能都将随着这本书的翻开而悄然改变,虽然难以把握其去向,但这种难以预期会让你无比兴奋。正如阿尔维托·曼古埃尔所说,“我们只该读会咬痛、蛰刺心灵的书。书如果不能让人有如棒喝般震撼,何必浪费时间去读。人们真正需要的书是读后令人有如遭遇晴天霹雳的打击,像失去至亲至爱,或让人有被放逐到荒郊野外,面对不见人烟的孤寂,就像自杀身亡。好书必须像把冰斧,一击敲开我们结冻的心海。”

Where?

我们应该在哪里阅读?图书馆?书店?旅途中?家中?抑或任何一个小小的角落?无论怎样,舒适是一条基本原则。

阅读的地点之所以重要,不只是因为它给阅读提供一个物理环境,而且因为环境与书页中的内容并置,两者如果能够相互契合,便可共同诱惑读者去挑战它们、阐释它们。此外,读者的身体也需要有适合那些姿势的阅读场所,毫不夸张地说,从阅读中所获得的乐趣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读者身体的舒适。除了常规的书房,这里推荐一种自认为适用人群最广且最能契合大部分书籍内容的阅读地点:床。

床与书绝对是一种奇妙的结合。不管是在小小的庭院居所,还是在宽敞的豪华别墅,甚至在轰隆作响的车船之中,书和床帮助我们隔开一个区域。我们在被窝中舒展身体,双手紧捧着珍爱的书,把它架在肚子上,从而建立了自己的空间。在床上阅读是一种静态的、自我专注的行为,它在最大程度上免受了社会习规的约束,带有强烈的隐私感。而且,因为它发生于床第之间,在色欲与可耻怠惰之间,所以还带有了那么一点点禁忌事物的刺激味道。在静谧的黑夜中,挑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躺下来,带着故事的结局悄然入睡,这是爱书之人每晚必做的、永远有始无终的功课。

When?

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时间进行阅读?这个问题比较含糊,因而答案也可以比较随意。

从长远的时间跨度来看,人生是一条漫长的路,时刻都需要一本有趣的书来消磨旅途。当然,在年轻的时候,趁着自己脑力还好,尽量多读一些,是明智之举。倘若老年读书,极有可能过目便忘,水过地皮湿,吸入不多,风一吹就干了。心理学家詹姆斯·希尔满说,那些在童年时代读了许多书的人相对于同龄人“会有较好的外表及前景极早接触故事,它们就会对生活产生关照。”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中描写了拉普他岛上年迈的老人们无法阅读的可悲情景:90岁时,这些曾经的社会要人不再能以阅读自娱,因为他们的记忆再也无法帮助他们把一个句子从头念到尾,由于这个缺陷,他们被剥夺掉唯一可以做的娱乐活动。老人们进行阅读甚至要冒生命危险:83岁的弗吉尼乌斯·卢弗斯站着翻阅一卷卷轴,但卷轴太重了,从他手中掉落,他想抓住卷轴,却因此失去了平衡,跌了一跤,摔断一条腿,死了。

从大自然的时间表来看,雨后的春和景明,黄昏的夕阳斜照,冬夜的冰雪迷漫,秋日的天高气爽……只要你的心情够好,都是读书的大好时机。约翰·巴勒斯说过,“人就像一只烟囱,有那么几天通烟状况良好,有时候可能一点都不通畅,而秘密主要在于空气状况。”据说歌德最喜欢在高温天气下阅读和写作,因为那样工作起来特别舒畅。实在是难以想象。

How?

最后,如果我们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到一本合适的书,应该怎么去读?简单地说八个字:老老实实,反反复复。

读书是读一个世界,这同听人说话一样,不止是听到一串声音,还要知道其中的意义。若是听到自己所不懂的语言,那就无法进入其中的世界。构拟一个世界的最简单办法,就是老老实实地从每个字、每个词、每个句子出发,阐释出整个文本的内容。意义的阐释不能无中生有。任何一本书其实都是一道咒语,由作者设下,里面关着他的思想和情感,他把这些用文字来封存,所谓蜜成花不现。直到读者读到了它们,这些封存的意象与感情便会悉数倾泻而出,隔着浩瀚时空,咒语得以解除,宛若魔法。因此,读者必须努力成为一个高明的魔法师,尽量揭示出书籍中所包含的不同层次的意义,从大量的个人观点当中,找寻一个最合理的解释,并积极承担起维护社会信仰的公众责任。

当然,有的时候即便我们老老实实,逐字逐句,文本的意义还是会随着我们的能力、阅历以及欲求的变化而变化。书籍浸染于读者的环境中,不管是出于无知、信心、智慧还是诡计,读者总是会改写文本。一本书、一段话,可能隔段时间再去读便完全不同,放出来的情感也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说,阅读永远没有尽头,必须反反复复。令人庆幸的是,这一原则不仅没有使阅读成为一种苦差,反倒变为一种弥补人生遗憾的机遇。生命是单程的旅行,一旦结束,你就不能重新再来。但是,假如你有一卷在握,不管那本书是多么复杂或艰涩,只要你愿意,可以不断回到开头的地方,再读一遍,再读一遍。如此一来,就可以对艰涩处有进一步了解,也会对生命有进一步的感悟。

(责任编辑:朱珊)

猜你喜欢

图书馆
图书馆
迷宫弯弯绕
迷宫弯弯绕
图书馆
图书馆里静悄悄
气味图书馆
欢迎到图书馆做客
你会估算吗
去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