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朗读成为一种习惯
2009-03-20郝岩琰
朗读,在语文教学中,既是技能训练,又是艺术素质的培养,既能唤起学生的读书热情,又能调节课堂气氛,同时还能加深学生对文章的理解,其功能是丰富多样的。然而在今天,朗读被忽视,读书声在校园里渐渐稀少乃至寂然,走进课堂常见教师一人滔滔,而未闻学生的琅琅书声,这实在是教学的弊端。其实,叶圣陶早在40年代初就指出“现在国文教学,在内容与理法的研究上比以前注重多了,可是学生吟诵的工夫太少,多数只是看看而已。这又是偏向了一面,丢开了一面”。
现在,一般学校早读时间只有30-40分钟,有的又偷偷溜掉,而相当一部分学生则是默默地看,从而使“早读”名不符实。由于早读未能保证,课堂上又以练为主,朗读似乎不存在了。而学生中很少有人利用课余时间大声朗读,所以一篇课文学完后,相当一部分同学不知其旨,不明其精妙所在。久而久之,就是偶而读一篇文章也会是结结巴巴,加字掉句,更谈不上感情了。独立分析一篇文章则无从下手,写起作文来总是那么干巴巴的几句现成话,颠来倒去,乏味得很,有过这样的比较:“放声疾读又缓读,及久之自悟。若但能默看,即终身做外行也。”话虽讲得有些过头,但这种“放声疾读”既是口与心读的过程,更是一个慢慢咀嚼、细细体味、渐渐消化、默默吸收的过程。因为口、耳、心、眼同时使用,更有助于原先贮藏在脑海中的旧有信息处于特别积极的活动状态,一经有关新信息的触发,便把理解力推进到一个新的广度和深度。这种因声求气、因声求意的阅读方法,郭沫若同志称之为“烂读,熟读,能于无法中求其化。古人所谓‘文选烂,秀才半就是这个道理”。我曾做过这样的实验,甲乙两组学生分别大声朗读与默读,然后要求讲出文章大意,结果甲组大声朗读能回答者占80%,乙组默读后能回答者仅占50%,可见语文学科,不该只用心与眼来学习,须在心与眼之外,切入口与耳才好。朗读、吟诵就是心、眼、口耳并用的一种学习方法。
其实,朗读自古以来就是语文教学的传统教法。从前的人大都不习方法,不重解释,只在读上死用功夫,他们朝夕诵读,读到后来,文字也就通顺了,文义也就自然了解了。“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著名学者朱熹就认为:“凡读书……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牵强暗记,只是要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训学斋规》)他还认为“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意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读书之要》)语文学习首先在出声朗读、熟读,以至于背诵,在这个过程中文章的风采格调、层次脉络、语言表达方式以及作用,才能慢慢悟于读者心中。大量事实一再证明,自古以来,很多名人大多得益于从小诵读。东汉思想家王充幼时家贫,买不起书,只好洛阳市场上去读别人摆在那里要卖的书,回到家里,便能逐一默记下来。而在读的过程中他的记忆力提高很快,达到了“过目成诵”、“倒背如流”的地步;蔡文姬凭着她从小诵读的基础,不仅给后世留下了她父亲的400多篇佳作,而她自己也因此成为千古才女;我国清代学者顾炎武之所以成为一代大儒而彪炳千秋,除了他的刻苦勤奋之外,难道不也是得益于他经常的诵读,以至于“过目不忘”的良好习惯吗?(据说他曾在大声朗读中背下了《十三经》和《资治通鉴》)现代著名科普作家高士其老人,到了耄耋之年,还在勤奋著书,他运用的资料涉及古今中外,真是浩如烟海,而他总是凭心随手拈来,这难道不也是得益于他年轻时的诵读习惯吗?……
古人今人的读书经验还告诉我们,熟读是精思的基础,精思又是熟读的条件。只有熟读才能记得牢,“一唤便在眼前”;只有记得牢,才能思得精,得其要旨。宋代理学家朱熹说:“为学读书,须是耐烦细心去体会,切不可粗心。……去尽皮,方见肉;去尽肉,方见髓。”可见,熟读精思方能寻得书中精髓。熟读还便于成诵,而成诵的文章则完全变成了自己的东西,有召之而来,呼之欲出的感觉,如汩汩流水注入笔端,思路也豁然开朗;犹如奔腾的野马,纵横驰骋。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恐怕就是这个道理。可见学语文的要诀就是多读多写。写又受制于读,读是不能忽视的。所以,从教学来看,只有让学生读得好,才能使他们写得好,读是写的基础,而且这个“写”应该包括“说”在内,因为说其实就是用嘴来写,写就是用笔来说,所以,读如铸器。对读书要“极用费力”,只要经过读书这一关,写作就会“全不费力”。教育家叶圣陶先生就认为“自亦宜熟读,虽不求其能写,而熟习的其语言乃能深味其意义,较之仅仅看一二遍好得多,在此意义上,现代文亦须熟读,即使不能篇篇熟读,亦宜挑若干佳篇读之”。我们语文教科书上的文章大多是佳篇妙文,如能篇篇大声朗读、熟读,甚至于成诵,那写作恐怕就会“下笔如有神”了。有了这个基础,再去扩大朗读面,精读、速读就有了基础。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副对联,让人领会书是要出声读的,所谓朗朗书声,由“朗朗”二字,又领会到读书必须抑扬顿挫,要有旋律节奏,自己能沉浸深入其中,使旁人听了,也觉怡情悦耳,获得精神上的享受。所以朗读还并不只是出声就行了,那种如鲁迅笔下“三味书屋”式的漫浪诵读,尽管读得摇头晃脑,口到而心不到、情不到,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所以读文章时要有充沛的感情,表达出文章的韵味,连逗号、句号、惊叹号等标点,都得在声调中作出无形的暗示,使理解、朗读技巧、心灵感悟于一体。这就需要语文教师的指点或范读。前人在总结读文章之法时,就慨括为阳刚阴柔。如《过秦论》一类的文章是阳刚的,读时以高亢出之,《秋声赋》一类的文章是阴柔的,读时以低回出之。叶圣陶先生把有感情的朗读称之为“美读”。他认为“激昂处还他个激昂,委婉处还他个委婉”。可见,朗读不仅要出声读,还要有感情的读,这样才能提高理解力、创造力、语言感受力。
“习惯养成性格,性格养成品质”,当校园中充斥着学生们发自内心的读书声时,那么他们就是在形成着一种最优秀的品质。我们不应该为他们而自豪吗?
郝岩琰,河南巩义三中专助理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