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的魂魄说和地狱观
2009-03-19贾庆军
贾庆军
摘要:受到佛教、天主教魂魄和地狱观念之影响。黄宗羲对魂魄和地狱进行了一番重新思考。思考的结果是,他将魂魄说和地狱说纳入了他的“气”一元论体系中,要在儒家思想范围内将其消化。但这导致了其一元世界观的矛盾和局限。
关键词:黄宗羲;魂魄;地狱;一元论
中图分类号:G1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387(2009)01-0078-04
一
对魂魄、鬼神以及地狱观念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世界观。也就决定了他对世俗世界、世俗道德之态度。儒家向来只重现世,否定前世或来世,也就不关心鬼神、地狱等生前或死后之事。孔子是这方面的表率,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于是,儒家士人的眼光就只锚定在现世,只承认这一个世界。
但是随着佛教的兴起和天主教的东传,儒家一个世界的观念受到了挑战。许多儒士不知不觉受到佛教和天主教的影响,开始接受灵魂不死、灵魂转世以及地狱的观念。两个甚至多个世界的观念也随之产生。黄宗羲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魂魄和地狱问题进行重新探讨的。
二
在黄宗羲的魂魄说和地狱观里,我们看到一种矛盾现象:他似乎想将人的肉体和精神分为两个世界,但又不承认它们的本质区别:他拒绝鬼神和地狱的观念,但又想承认它们的部分合理性。他对于两个或多个世界的说法也比较暖昧。下面就是其观点的具体展示和分析。
在《破邪论·魂魄》篇中,黄宗羲写道:“或问:‘医家言心藏神,脾藏意,府藏魂,肺藏魄,肾藏精与志,信乎?曰:非也,此以五行相配,多为名目,其实人身止有魂魄二者而已。《礼记》曰:‘魂也者,阳之盛也;魄也者,阴之盛也。……《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所谓精气即魄也。神与意与志皆魂之所为也。魂魄如何分别?曰:昭昭灵灵者是魂,运动作为者是魄。魄依形而立,魂无形可见。故虎死眼光入地。掘之有物如石。谓之‘虎威。自缢之人,其下亦有如石者,犹星陨为石,皆魄也。凡战场之膦火,阴雨之哭声,一切为疠者,皆魄之为也,魂无与焉。譬之于烛,其炷是形,其焰是魄,其光明是魂。子产曰:‘人生始化日魄,既生魄。阳日魂。是人之生,先有魄而后有魂也。及其死也,有魂先去而魄尚存者。今巫祝家死后避衰之说是也。有魄已落而魂尚未去者,如楚穆王杀成王,谥之曰‘灵。不暝,曰‘成,乃暝,中行献子死而视不可含是也。”从这段文字中,我们能够知道,黄宗羲将人的存在分成了至少三个部分:形、魄、魂。“形”即人的肉身,并且是没有生命气息的物理性肉身;“魄”即是赋予肉身以生命气息的“精气”。有了魄,人才能够运动生息;“魂”则赋予人以思想和意志。
如果和利玛窦的兼具兽性与神性之人相对应,那么,黄宗羲说的形和魄就构成了人之兽性或自然性,魂则构成了人之神性或精神性。然而仔细分析一下,这种对应显然不成立。因为利玛窦所说的兽性和神性本质是不同的。兽性作为自然性是有限的和会死亡的,神性则是无限的和永恒的。而黄宗羲的形、魄、魂都是要灭亡的,尽管魄和魂消亡的时间会不一致。我们不要忘了,对黄宗羲来说,无论是形还是魂魄,都是禀一气而生的。因此,其本质是一样的,其区别只是气之凝聚程度不同:“形”是成物之气;“魄”是运动作为之气;魂则是无形的灵明之气。“形”和“魄”都是可见的,而“魂”则是看不见的。既然都是气之产物。那么它们的命运就可推测了。对气之整体来说,是绵延不息的,但是对具体的事物来说,总是会消亡的。于是随着形之消亡,魂魄也要消散。如此。黄宗羲的魂魄说就带有某些学者所说的唯物主义色彩了。
但是,黄宗羲的唯物主义又没有贯彻到底,他不愿看到圣贤的精神即魂也如愚凡之人的魂一样消散,所以他部分接受了佛家的轮回转世之说。“然则释氏投胎托生之说有之乎?日:有之而不尽然也。史传如羊叔子识环之事甚多。故不可谓之无。或者禀得气厚。或者培养功深,或专心致志,透过生死,凶暴之徒,性与人殊,投入异类,亦或有之。此在亿兆分之中。有此一分,其余皆随气而散。散有迟速。总之不能留也。释氏执其一端以概万理,以为无始以来,此魂常聚,轮回六道,展转无已。若是则盛衰消息有无成亏之理,一切可以抹却矣。试观天下之人,尸居余气,精神朦憧,即其生时,魂已欲散,焉能死后而复聚乎?且六合之内,种类不同,似人非人,地气隔绝,禽虫之中,牛象虮虱,大小悬殊,有魄无魂,何所凭以为轮回乎?”在这一段里。我们能看到,黄宗羲想把“魂”从“形”和“魄”之中拯救出来。他使“魂”成为超越物性之存在,而不是被“形”和“魄”所拘禁。虽然他不赞同佛家万物魂不灭、皆有轮回的观点,但却认为少数人之魂可以不灭。而且他归纳的这少数人之特征也比较奇怪。这些人可分为两类:要么是大贤,要么是大恶。大贤因为宗得气厚、培养功深、专心致志而使其灵魂透过、超越了生死,得以长留天地;大恶则因其过于凶暴。其魂已异于常人,因而也得以留存。但却是投胎转入异类。这样一来。也就唯有大贤的灵魂,长留天地、亘古不变。至于常人,由于精神愚昧,空有躯壳,其魂时刻欲离他而去,根本谈不上死后复聚、轮回转世。
因此,黄宗羲批判某些儒生认为圣贤之魂会散的观点,“然则儒者谓圣贤愚凡,无有不散之气,同归于尽者,然乎否耶?日:亦非也。吾谓有聚必散者,为愚凡而言也。圣贤之精神,长留天地,宁有散理?先儒言,何曾见尧舜做鬼来,决其必散。尧舜之鬼,网维天地,岂待其现形人世,而后谓之鬼乎?‘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岂无是事,而诗人傅度言之耶?周公之《金滕》,传说之《箕尾》,明以告人,凡后世之志士仁人,其过化之地,必有所存之神,犹能以仁风笃烈,拔下民之塌茸。固非依草附木之精魂,可以诬也。死而不亡,岂不信乎?”他用尧舜、文王的例子。周公、传说之典籍来证明圣贤和志士仁人之魂之长存,此魂非愚凡之魂和依草附木之魂可比。凡愚之魂尽散。其子孙通过祭祀来延续的,只是他们思慕中的祖先之魂。凡愚之人的子孙是祖先未尽之气,而借子孙之体亦难召回其已散之魂。若子孝孙慈,祖先这一线之气还可以勉强维系。否则,也将同其魂魄一样尽散。至于动物禽虫,则只有魄而无有魂,更没有资格轮回转世、长留天地。
这样一来。出于对圣贤的渴慕敬仰,黄宗羲不知不觉将圣贤之魂推到了这一地步:超越了“形气”之存在。似乎这同他的“气”一元论产生了矛盾。同样的观点在其《孟子师说》中也曾出现过,还是《孟子师说卷四。人之所以异章》中那段话:“天以气化流行而生人物。纯是一团和气。人物禀之即为知觉。知觉之精者灵明而为人。知觉之粗者混浊而为物。人之灵明,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合下具足,不囿于形气之内;禽兽之昏浊,所知所觉。不出于饮食牡牝之问,为形气所锢,原是截然分别,非如佛氏浑人物为一
途,共一轮回托舍也。”这里他说人之灵明不囿于形气之内,也即人可以超越形气的束缚。这一点灵明也就是人之魂了。不同的是,在这里他是在普遍的意义上说人的魂可以超越形气,而在《魂魄》篇里则只有圣贤之魂有此能力。但是,在普遍和特殊这一范畴里黄宗羲并不存在矛盾,因为他很快就解释了常人之灵明常常被习所蒙蔽,以至于只有少数圣贤能够保有它。他的矛盾在于,如此之魂还能否被“气”所包孕?如果说这一切都是气之产物,那么为何会产生本质不同之物。黄宗羲接受转世说本身,就意味着他至少区分了两个不同的世界:形、气之世界和灵魂之世界。这似乎已经超越了“气”一元论之范畴。尽管黄宗羲猛烈地抨击佛教学说,但佛教学说的某些品质还是潜入了他的体系,并制造了其体系的矛盾。
三
随着魂不灭观念产生的必然是地狱天堂之观念,黄宗羲不可能在接受佛教轮回转世说的同时回避佛教的地狱学说。于是就有了他的《地狱》篇。但是,在《地狱》篇中,他对地狱的态度也很暖昧。他部分承认了地狱存在之益处,但又觉出地狱说同他的“气”一元论之矛盾,最后他拒绝了地狱说。转向儒家正统求救。
一开始他说:“地狱之说,儒者所不道。然《夷坚》诸书,载之甚烦,疑若有其事者。”在这里,他对地狱之说半信半疑,他似乎想要借历史典籍说服自己接受地狱之说。接着他构造了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地狱:“盖幽明一理,无所统属,则依草附木之魂,将散于天地。冥吏不可无也,然当其在任者,亦必好生如皋陶,使阳世不得其平者。于此无不平焉。阳世之吏,因乎天下之治乱,乱日常多,治日常少,故不肖之吏常多,亦其势然也。冥吏为上帝所命。吾知其必无不肖者。”在黄宗羲看来,地狱的存在,是要将人们在生前遭遇的不平创伤抹平。在地狱的仁慈公正之冥吏的管理下,人世间的不平事将会完全消失。在这里。黄宗羲已经区分了两个世界:冥世和阳世。他表达了对人世,也就是阳世的一个基本看法,那就是阳世治少乱多。阳世之乱造就了不肖之吏,产生了不平之事。黄宗羲显然还在遵循他的人性善理论。即人性本善,恶人是由恶习、恶世产生的,不是人之本性造成的。到了冥世,上帝安排的冥吏将是仁慈而公正的,因此。不平之事将会绝迹。这就是黄宗羲所希望的地狱。与其说它和佛家的地狱接近,不如说它更似天主教的天堂。
但是。就在黄宗羲将要构建他的地狱说时,他对佛家地狱说的批判使他最终放弃了地狱说,也放弃了两个世界的说法。“乃吾观为地狱之说者,其置刑有碓、磨、锯、凿、铜柱、铁床、刀山、雪窖、蛇虎、粪秽,惨毒万状,目所不忍见。耳所不忍闻。是必索元礼、来俊臣之徒,性与人殊者,始能胜其任。吾不意天帝所任治狱之吏,乃如唐之武后也。且阳世之刑,止有笞、杖、徒、流、绞、斩,已不胜其纷纭上下。若地狱言而信,则故鬼新鬼,大乱于冥冥之中矣。阳世之爱恶攻取方谢。而冥地之机械变诈复生,夫子所谓鬲如罩如而愿息者,殆有甚焉。”只因为佛家所说地狱中充满残酷刑具、刑罚。黄宗羲便推断此中冥吏必然是酷吏,而酷吏必是不肖之吏。因此这样一个地狱就无法实现公平。看来,在黄宗羲心中,一个仁慈而公正的冥吏根本就用不着如此之酷刑,如同一个阳世之吏也不需要酷刑一样。他们只要具备仁慈之心就足以使天下太平了。然而,我们稍加考虑就会知道,如此的统治方式必须有一个前提预设,即仁慈的官吏统治下的每个人都是好人或道德高尚的人,他们与统治者意气相投、同心同德,因此这样一个共同体必然是完美无缺的。但是现实却并不如此,如黄宗羲前面所说,人世乱多治少,总有奸恶之人兴风作浪。对待那些大奸大恶之人,该如何进行统治呢?是不是该用严酷刑罚来震慑这些奸恶之人呢?冥世、阳世之酷刑就是来震慑奸恶之人、保护良善之人的。如此。这些为了善之目标服务的酷刑。就是不可缺少的工具。
由于其仁政政治哲学的缘故,黄宗羲则倾向于酷刑就是绝对的恶之观点。当有人说“地狱之惨刑,所以禁阳世之为非也。上帝设此末命,使乱臣贼子知得容于阳世者终不容于阴府,以补名教之所不及,不亦可乎?”黄宗羲说:“不然。大奸大恶,非可以刑惧也。地狱之说。相传已久,而乱臣贼子未尝不接跻于世,徒使虔婆顶老,凛其纤介之恶,而又以奉佛消之,于世又何益乎?夫人之为恶,阴也,刑狱之事,亦阴也。以阴止阴,则冱结而不可解,唯阳和之气,足以化之。天上地下,无一非生气之充满,使有阴惨之象,滞于一隅。则天地不能合德矣。故知地狱为佛氏之私言,非大道之通论也。然则大奸大恶,将何所惩创乎?日:苟其人之行事,载之于史,传之于后,使千载而下,人人欲加刃其颈。贱之为禽兽。是亦足矣。孟子所谓‘乱臣贼子惧。不须以地狱蛇足于其后也。”可以看出,黄宗羲解释酷刑为何不能止恶时采取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他认为大奸大恶之人根本不惧怕酷刑。其论据是,地狱之说产生这么长时间,乱臣贼子仍然不绝如缕。地狱的酷刑没有吓住恶人。反倒是吓住一些只犯过小错的老头老太太,他们出于恐惧虔心向佛。求其宽恕救赎。他们的改过从善对整个社会来说根本没什么意义,恶人仍然自行其事。况且以恶止恶,本身就是恶性循环,根本不能消灭恶。所以,只有用善来化恶,才能真正根除恶。黄宗羲又想起他的“气”一元论,天上地下只充有一气——至善之气,唯有至善之气流通顺畅。天地万物才能达到善与和谐。若有些角落还留有阴惨之象。则会阻碍至善之气的流通,天地不能合德为善。而佛家地狱之阴惨之象就是天地和谐的障碍。地狱似乎比恶人对社会的危害还要大。所以,在黄宗羲看来,佛家地狱说并不是大道之通论,不过是其一家之言而已,而且这一家之言还大缪不然。
既然用地狱酷刑也制服不了恶人,那么还能用什么来惩罚恶人并使其不敢做恶呢?黄宗羲建议将恶人之行事栽入史册,千载相传,人人闻其事都视为禽兽,都想手刃之。这样就足以震慑住那些大奸大恶之人。就是孟子也赞同这样的办法。因此,使用口诛笔伐就足以止恶了,不需要地狱来画蛇添足。这一道德谴责的办法,大概就是黄宗羲所谓的以阳化阴、以善止恶之高明手段了。然而,它真的高明吗?如黄宗羲所说,恶人连酷刑都不怕,还怕几声辱骂吗?如果道德谴责能够除恶的话,中国几千年的道德文章早就可以实现天下大同了。为什么乱臣贼子还是层出不穷呢?
在《地狱》篇中,黄宗羲继续坚持他的“气”一元论的观点,无论天上地下,都是一气充盈。而且这一气是“生气”,即阳气。与地狱之阴气相对立。地狱的存在是违背天道的,最终天上地下将统一为一气即阳气的世界,统一的方式是以阳化阴。
四
综观这两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天堂(存放圣贤之魂的地方)还是地狱(存放依草附木之魂的地方)都被黄宗羲的“气”所包孕。这一气就取消了多个世界的存在。对黄宗羲等儒家士人来说,只有一个宇宙、一个世界,这就是气之世界。天地万物、诸神、诸佛、诸上帝、天堂、地狱等等,不过是形气所成,这一形气只不过是真空之气的具体显现。黄宗羲这一气真所谓是无所不包:既有长存之魂,也有消散之魂,魂既依魄而生,又能无魄而长存;既有唯物之气,又有唯心之气。总之,这一气超越了矛盾律,超越了理性思考,人们无法对之进行分类和区分,这是一个混沌的综合体。
但是,即使这样,我们仍可以一问:如果果真如黄宗羲所设想的那样,人人都能禀善气而行善。最终成为至善大同社会中的一员,那么,所有人的灵魂都将是相等的,就不存在少数人还是多数人之灵魂长存的问题了。而且其灵魂长存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灵魂的长存是为了垂范后世,但既然人人都能成圣,就不需多此一举了。如果对现实的观察使黄宗羲看到,只能有少数人成为圣贤。那么他的另一设想——只有少数圣贤的灵魂可以长存,大多数人的灵魂将会消散——也是成问题的。如果说大多数人的肉体会死亡、魂魄会消散。那么,少数圣人灵魂的存在对他们来说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为他们所有的努力在死亡面前都会烟消云散。无论其行善还是做恶结果都是一样,在死亡面前善人和恶人取得了平等。那么人们就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行善了。这就是黄宗羲拒绝地狱观念带来的矛盾。也是佛教之所以吸引大多数人的关键所在。
模糊了一切界限的气最终把所有事物都拉到了一个层面,这就是人世。人世成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它成为气之唯一合理的载体,世俗伦理也成为气之善的唯一表达形式。黄宗羲等大儒相信在人世能够建立起一个和谐完美的社会,在其中任何矛盾都将消除。只剩下一气之善通畅流行。这一善的秩序体现在人世中就是以孝悌伦理为核心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道德秩序和仁、义、礼、智、乐之道德体系。在否定了地狱天堂之后,人世成为绝对的和完美的存在。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黄宗羲所说的善总是脱离不了世俗之善,也即孝悌伦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