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乡村食品安全刻不容缓
2009-03-19万晓艳
万晓艳
食以安为先。随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我国城市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极大改善。然而,乡村市场食品安全问题却无明显改观。
在乡村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品消费环境已经刻不容缓。
但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市场分散,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执法力量不足。我国乡村大小食品经营店、杂货店数量众多,经营分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监管难以到位。
肉制品源头难于监管。虽然有食品监管员和义务信息员,但他们没有执法权,给肉制品日常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机关、学校食堂难以监管。一是部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不健全,没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卫生安全意识不强,卫生操作习惯差:二是食堂的设施和条件存在着较多安全隐患,如无防蚊、防蝇、防鼠等设施;三是学校食堂布局不合理,无食品出售场所、就餐场所,无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四是少数学校对承包食堂缺乏严格管理。一方面学校与承包人没有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未建立强有力的内部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多数承包人不愿意投入资金改善食堂卫生设施,致使食堂面貌年年依旧。
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部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高,使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者有空可钻。
食品安全执法主体不明确,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常发生处罚时部门间推脱的情况,影响了工作效率和部门形象。
针对上述问题,食品监管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应对。
有效整合资源,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是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配备正式编制工作人员,赋予食品综合执法权力;二是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干部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明确职责、权利、义务,保证信息畅通。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一是重点加强对乡村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科普知识;二是普及监管机制;三是协调各部门加强各类各级食品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全社会重视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加大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解决整治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扩大影响,形成整治的高压态势。
加强机关、学校食堂管理。首先,加强对承包人经常性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指导,同承包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其次,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自觉规范操作;再次,全面建立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杜绝过期变质、“三无”食品、毒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制品流入学校食堂,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预警机制。一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通报机制。从源头、属地上抓,各地严把关,互通信息;二是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点监管和监测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区域、场所、环节、品种,及时向社会提供预警信息;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急重伤病员的医疗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各级应急指挥部及卫生部门报告。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重点地区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测,实现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和动态指挥,并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分级。
只有相关部门多关注乡村食品安全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农民才能吃上放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