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
2009-03-18陈爱华
摘要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蕴含了三重雏度伦理关系。感恩美德德性的生成不是一个自发过程,而是在三重维度的感恩伦理关系交互作用下,经过主体一系列的伦理心理环节而生成。如何增强人们对于感恩美德的认知。自觉地履行感恩美德?如何让青少年学会感恩?一是须区分作为美德的感恩与建立在利益计较、物物往来关系之上的人与人交往中的感恩;二是引导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对于感恩美德的认知,激励人们作为美德的感恩情感;三是对于社会组织而言,须增强感恩美德的制度供给机制。
关键词感恩美德德性
中图分类号B82-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09)01-0030-05
感恩作为一种传统美德古已有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感恩德性是维系我国传统的家-国-天下近距离人伦关系及其社会活动的纽带。然而,在远距离的现代社会活动背景下,人们的许多活动及其结果之间存在着时空分离性;即使有类似于过去传统社会的近距离社会活动,由于市场经济因素的作用,人与人之间交往是建立在利益计较、物物往来的关系之上,互惠互利、相互交换似乎成为流行模式,或曰“游戏规则”。那么,在现代社会是否还需要倡导感恩美德?或者换言之,再提感恩美德是否合宜?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重新解读作为美德的感恩之更为深刻的德性内涵,同时积极倡导人们努力养成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
一、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蕴含的伦理关系
通常狭义的感恩是指对他人的恩德表示感激。“在世俗的眼光中,投之以李,便应报之以桃,人与人之间的这种以礼相待、彼此往来,是天经地义的。作为日常交往形式的体现,这种礼义上的互动所实际追求的,是合乎世俗层面的社会规范”。而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则远远不止于此。仅以感恩德性蕴含的伦理关系而言,就包含了三重维度: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二是人与人的关系维度,三是人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维度。
就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而言,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表现为人对自然的敬畏之心。我国传统伦理文化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特别注重体天意,循天理,遵天命。如在《周易·乾》中,就十分强调“天人合一”的伦理境界,“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所谓“先天”即为天之前导,在自然变化未发生以前加以引导;所谓“后天”即遵循天的变化,尊重自然规律。若不尊重自然规律即会有种种灾难降临。因而,在《礼记·祭义》中,将对于自然的感恩德性升华为一种时禁的道德规范:“断-树,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以此制约人们滥伐树木、滥杀生灵的行为。青年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从人和动物与自然关系上的异同性揭示了自然对于人的生命价值。他认为,“无论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说来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上说来,自然界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和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说来,自然界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马克思指出,“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他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因为,人靠自然界生活,即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这说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在全球的工业化进程中,人们对自然少了几分感恩(敬畏),多了一些控制与掠夺,进而使自然水循环、地化循环受到严重障碍,自然变成了垃圾场和污水池,与此同时,自然资源消耗殆尽,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空前的紧张状态。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的那样:“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和第三步都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它常常把第一个结果重新消除。”显然,当代倡导对自然的感恩美德,不仅表现了人类对于自然控制与掠夺行为的反思与节制,而且表现了重新认识人类在自然中的位置、与自然协调、友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可持续发展的伦理精神。
就人与人的关系维度而言,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表现为施恩-受恩-报恩的反馈伦理场的互动,其中亦蕴涵了施恩-受恩-报恩的多重感恩伦理关系:父母对于子女的养育之恩、师对生的教育、引领之恩、长者对于后学的提携之恩,伯乐对于有才学者的知遇之恩、勇士对于危难者的救命之恩、日常生活中人们相互帮助的滴水之恩等等,进而生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双边或者多边的前后为继、正哺与反哺交互作用的感恩伦理关系网络与感恩伦理场。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在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时空逻辑和精神境界由市场经济因素作用的、建立在利益计较、物物往来的关系之上的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的感恩具有本质的差异。
在时间逻辑上,由市场经济因素作用的、建立在利益计较、物物往来的关系之上的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的感恩,具有当下性:交易结束归于终止,有事有人,无事无人,事过就忘。而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在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过程中,则具有持续性,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师(父)”、“恩重如山,谨记于心,莫齿难忘”;由此,这种感恩德性还具有承继性,它不会因为时隔久远而淡忘,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恩德性愈加深厚,代代相传。
在空间逻辑上,由市场经济因素作用的、建立在利益计较、物物往来的关系之上的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的感恩,具有此在性:人(利、权)在人情在,人走(利失、权易[位])茶就凉,或曰“树倒猢狲散”。而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具有绵延性,正所谓“长相知,不相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由此,这种感恩德性还具有多维性——让这种感恩德性在人们活动的不同空间、领域产生辐射力,使之进一步发扬光大,同时还可以转化为其他的道德德性如责任感、使命感、事业心、拼搏精神等样态,并成为这些道德德性的巨大内在动力。
上述两种在时空逻辑上迥然相异的感恩德性,必然生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境界:由市场经济因素作用的、建立在利益计较、物物往来的关系之上的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的感恩的精神境界具有两极性:一是有事有人、人(钱物、利、权)在人情在,诱使人们在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精于利益的计较,勾心斗角,甚至陷入权权交易、钱权交易、钱钱交易——导致腐败之风;一是当物(钱)尽、利失、权易(位)时,人与人之间交往会陷入“各家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的冷漠境
地,甚至导致“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一交往终止状态。而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在人与人之间交往过程中的精神境界,使人深刻地感悟到,“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而生成了一种基于人自身需要的道德自觉和行为自觉。因而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意味着对于施恩者的尊重与敬仰、服务与回报、付出与牺牲。它既是一种植根于日常生活的伦理精神,又是沟通伦理情感和意志的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精神。进而激励人们“厚德载物”、“自强不息”,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就人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维度而言,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表现为集体主义精神与爱国主义精神。如上所述,人在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作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在人与社会(组织)的感恩伦理关系中,一方面,作为个体常常能感悟到家庭的温暖、学校的培养、社会的服务;另一方面,社会-学校-家庭也离不开其中的个体(社会成员、师生、家庭成员)为了维系社会-学校-家庭正常运行付出的努力,进而生成了人与社会(组织)的直接与间接的双边或者多边的感恩伦理关系网络。
对于个体而言,由于其感到自己的存在与社会的发展互为前提,其感恩德性在人与社会(组织)之间关系中,表现为对于家庭的道德义务与伦理责任:养育子女、孝敬父母、夫妻的互爱互敬等;对于自己从业组织,表现为对于集体的热爱,在其具体的行为中体现为,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勤奋学习、奋力拼搏、多做贡献等;对于社会表现为自觉的公德心与公益心,一旦社会需要,便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的还自觉地加入志愿者的行列,积极投身于各种救援救助活动。
对于社会组织而言,由于开展每一项活动和事业,都离不开个体的参与、组织、策划、监督与实施等,因而一定的社会组织其感恩德性体现在一系列的制度供给和规范的制定。因为“一定的制度是一定社会要求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章和准则,这是一定的文化系统选择和长期积淀的结果”。这些制度与规范不仅是对一定社会组织中个体所做贡献的尊重、承认与激励,而且对于个体行为具有引领性、规约性和调控性。与此同时,对于一定组织自身也具有规约和调控作用,进而有利于组织结构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正如康德指出的那样,得不到报偿的德性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性却最为理想。一个有德性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性在程度上相一致。相反,如果制度保障机制与规范机制疲软、长期供给不足,甚至匮乏——干多干少一个样,奉献多、少一个样,为公、利己一个样,其后果是“道”隐;“德”逸;“意义”逝”。这不仅扭曲着道德评价尺度,伤害着人们的感恩美德德性,污染着社会的道德风尚,蚕食着道德信仰的空间,而且腐蚀着人们的灵魂,瓦解着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消解着人们的道德自律精神,弱化着人们的道德责任意识。进而导致腐败现象滋生,社会风气败坏。
二、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生成的伦理心理机制
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的生成不是一个自发过程,而是在上述三重维度的感恩伦理关系的直接与间接的双边或者多边的感恩伦理关系网络和伦理场的交互作用下,经过主体一系列的伦理心理环节而生成。这些伦理心理环节包括知恩、尊恩、敬恩、报恩等。
诚然,作为施恩(自觉自愿地、真诚无私地为社会和他人服务、贡献,或者做出其他有益的事,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的慈善德性应该不求回报和感恩,但施恩之慈善德性的“应该”绝不是“活该”。作为受恩者的个体或者社会群体(组织)以及整个社会感恩的伦理文化氛围(社会舆论、媒体、公共政策等)应该以一定的方式给予那些具有施恩之慈善德性的人以承认、肯定、表彰和激励。这不是一种狭隘的个体之间的报恩——“投桃报李”,而是体现了社会对人的尊重、对美德德性的褒扬的社会正义。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凸显了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如果说,施恩慈善德性之花,没有报恩之水反哺,尚且可以继续绽放,但是若没有社会感恩伦理文化氛围的浇灌,一定会凋零、枯萎。
因此,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生成的首要伦理心理环节便是知恩之心。所谓知恩是指感恩主体不仅仅要了解施恩者个人或者社会组织为自己的付出所具有的特定价值和意义,而且要理解施恩者这种付出所蕴含的崇高的道德精神和人性价值,由此产生尊恩之情。所谓尊恩是感恩主体对施恩者的人格以及施恩者为自己的付出所给予的并非迫于外力的强制,而是发自内心的肯定、珍视和尊重,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敬恩之意。所谓敬恩是指感恩主体对施恩者的人格以及施恩者为自己的付出,产生了心灵的震撼,进而顿生崇敬之意、敬仰之心和感激之情。知恩之心、尊恩之情、敬恩之意,必然会产生报恩之志。这里的报恩之志既可以指感恩主体报恩的理想与信念,也可以是感恩主体报恩的行为等。值得指出的是,这种报恩之志,不是感恩主体对施恩者行为的简单模拟或者重复,不是一种狭隘的“投桃报李”,也不是摆出某种姿态“做秀”,而是感恩主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为实现报恩的理想与信念所作的努力,体现了感恩主体感恩情感的净化和伦理精神的升华,其中蕴含了感恩主体的报恩之理、报恩之道、报恩之信、报恩之行。
报恩之理,是感恩主体将自己理解的施恩者为自己的付出所蕴含的崇高的道德精神和人性价值作为自己为人做事的榜样和理想目标;报恩之道,是感恩主体为实现报恩之理的相关途径及方法所作的筹划;报恩之信,则是感恩主体为实现报恩之理所作的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承诺;报恩之行,则是感恩主体通过报恩之道为实现报恩之理、履行报恩之信所作的努力与实践。如上所述,报(感)恩德性具有多维性。感恩主体的报恩之行是让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在自己活动的不同空间、领域和不同的伦理关系维度中产生辐射力,使之进一步发扬光大,同时还展现为感恩主体的道德责任感、道德使命感、事业心、拼搏精神等德性样态,并达到更高道德境界,“厚德载物”、“自强不息”!
三、作为美德的感恩德性何以养成?
现在有不少人,特别是年轻人,对于知恩、尊恩似乎感到十分遥远,更谈不上敬恩和报恩。这不仅是对施恩者的存在及其付出所蕴含道德价值的漠视,同时也是对于人性的漠视。若听之任之,不仅影响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营造,影响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也不利于青少年道德人格的完善和健康成长。那
么,如何增强人们对于感恩美德的认知,自觉地履行感恩美德?如何让青少年学会感恩呢?
首先,必须区分作为美德的感恩与由市场经济因素作用的、建立在利益计较、物物往来的关系之上的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的感恩。因为如前所述,感恩美德体现了感恩主体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的相互依存关系的领悟,对人的价值、对自己应该担负的道德责任、道德使命的认知,也是对于施恩者的尊重与敬仰、服务与回报、付出与牺牲。这既是一种植根于日常生活的伦理精神,又是透过伦理情感和意志的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精神。因此,感恩美德是感恩主体与施恩主体心灵的互通,是感恩情感的净化和伦理精神的升华,进而能够促进人-社会-自然关系的和谐。
其次,引导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对于感恩美德的认知。如果说当婴儿学会第一声啼哭,意味着生理意义上人的生活的开始;那么当人第一次学会向有恩于自己的人说“谢谢”时,则意味着他作为社会人的道德生活的开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既意味着他(她)作为感恩主体对人性的自觉:对自己在人-社会-自然关系中的地位的认知,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的相互依存关系的领悟;也意味着他(她)由对于施恩者及其付出的尊重与敬仰,进而达到对人的尊重:对父母的孝敬、对师长的尊敬等;还意味着他(她)由对于施恩者及其付出的回报,转化为对祖国的热爱、对集体的热爱、对工作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进而升华为对于祖国、集体(工作)、家庭的责任等。康德认为,“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这不仅是他(她)作为感恩主体对于施恩者及其付出的感激之情,而且是一种付诸行动自觉自愿的道德行为,是上述报恩之理、报恩之道、报恩之信与报恩之行的统一。正是在此意义上,他(她)作为感恩主体具有自觉地服务于施恩者及其社会的责任感,而对于感恩主体说来,由于在责任面前一切其他动机都黯然失色,“出于责任的行为,意志应该完全摆脱一切所受的影响”,因而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曲折,他(她)都义无反顾地努力实现自己报恩的承诺,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古代有为朋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士为知己者死”之说,但这仅仅是限于小范围的“熟人”圈中;现在作为感恩主体则应具有更为宽广的胸襟和情怀。这不仅是作为感恩主体自身发展和自我完善的需要,也是弘扬我国传统的感恩美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社会-自然关系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再次,激励人们作为美德的感恩情感。毛泽东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要激励人们有感恩情感,必须使其知恩、尊恩、敬恩。这一点对于青少年尤为重要。作为父母和其他长者,不能一味溺爱孩子,只注重物质供给和学习能力的培养,更要补上感恩美德的“营养”,营造感恩美德的伦理文化氛围,养成知恩、尊恩、敬恩的道德习惯和行为;与此同时,学校必须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理与心理特点,进行感恩美德教育,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营造知恩、尊恩、敬恩的文化氛围。因为只有知恩,才能尊恩,只有尊恩,才能产生心灵的律动,乃至震撼,进而尊人、敬恩。朱熹曰:“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晦翁学案》);“人之心性,敬则常存,不敬则不存”(《朱子语类辑录》)。只有产生了敬恩之意,才会立下报恩之志:孝敬父母、反哺母校、报效祖国。与之相应,社会舆论与媒体也应采取人们喜闻乐见的各种文学艺术的表现形式大力倡导感恩美德,让人们沐浴着感恩美德的阳光,让青少年在温馨感恩美德的氛围中,走向健全道德人格的征程,攀登更高的道德境界,承担历史赋予的道德使命与道德责任。
最后,增强社会组织对感恩美德的制度供给机制。一般说来,一定社会组织总是有一定的政策、制度的导向机制、一定的评价系统与奖惩激励机制。这些制度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引领着人们对待人一社会一自然关系的态度,左右着人们的行为选择。若能够增强感恩美德的制度供给机制,不仅体现了对其成员及其所作贡献的尊重,对自然尊重,而且更能体现制度正义、评价公正。进而能够进一步提升人们的感恩心态与感恩境界,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理解、融洽与团结,少一些误解、隔阂与摩擦;使人与自然之间多一些协调,少一些紧张,促进社会正义与环境正义,让感恩美德积淀于人们的心田,见之于行动,让社会的感恩美德蔚然成风!
(作者:陈爱华东南大学科学技术伦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江苏南京21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