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法制教育 保障学生健康发展
2009-03-16李海波
李海波
间操时,学生小尹和小赵因为感冒未愈,老师准许他们留在教室里,并一再叮嘱两人要好好呆在教室里,不要出去,不要打闹。但老师走后不久,两个学生就闹了起来,你一拳,我一脚,不可开交。玩闹中,小尹伸腿将小赵拌倒,头磕在水泥讲台的边上……小赵被送进医院,确诊为脑震荡。
课间休息时,两个学生吵了起来。男生小刘拿一截树枝扔向和他对骂的女生小李,树枝碰到墙上弹起,扎向正在旁边学习的学生小于,造成小于左眼角巩膜、球结膜裂伤,视网膜玻璃体脱出,眼内积血,外伤性角膜炎,左眼视力为零,经鉴定为七级伤残。
这两起案件是典型的校园伤害案,虽然最终都通过调解或法律程序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是也给校园安全教育,尤其是学生的法制教育敲响了警钟,有效的学生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首先,要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从以上两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学生行为的严重后果都是出于偶然,都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本意。小尹和小刘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对对方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对行为缺乏控制,对行为结果缺乏预测是这两个学生的突出特点,头脑中法律意识淡漠也可见一斑。不仅是这两个学生,对中小学生来说,对行为结果缺乏应有的预测也是一个普遍特点,因此,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首先要增强学生头脑中的法律意识。
儿童少年时期,因为发展过程中矛盾突出,法制教育也就更加必要。由于自我意识的逐步加强和社会知识的匮乏使他们的思想处于不断的动荡、冲突之中,如果缺乏必要的疏导和教育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而经过了正确的引导,青少年就会在处理事物过程中逐渐学会当自己的内心需要与社会规范、群体规范等相矛盾时应该遵循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逐步认识到生存过程中公平和秩序的重要性。
其次,根据学生发展特点,科学施教。儿童少年时期,活泼单纯,好奇心强,模仿能力强,法制教育要遵循儿童少年的这些特点,施以合适的内容、形式,是教育更具实效性。比如,可以根据学生模仿能力强的特点,树立守法模范,使学生通过观察、模仿提高辨别是非和抗拒不良诱惑的能力,进而加强行为的控制力。另外,儿童少年感性思维发达,理性思维逐渐成熟,教育中还要遵循这些特点,把感性教育和理性教育相结合。例如,可以开展阅读法制教育连环画或复述故事、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撰写遵纪守法故事读后感、观后感以及文艺表演等简单易行、学生又感兴趣的活动,使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当然,无论是感性教育还是理性教育,都要最终体现在学生的行为当中才算成功。因此,学校不仅要重视法制意识的树立,更要重视法制行为的养成。如利用重要法规颁布日或重大活动纪念日组织学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当孩子们佩带着“小小法制宣传员”或“普法小标兵”的标志做宣传时,他们心中不仅涌动着骄傲和激情,更潜移默化地加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对自身行为的分辨和控制能力,从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逐步学会如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第三,追根溯源,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中许多导致伤害发生的过激行为并非偶然发生的,而是由心理缺陷引发的行为异常。由于家庭教育不当,生活环境异常,又缺乏必要的引导,一些儿童自卑、闭塞或性格暴躁、偏执,如果在学校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正确对待,这些孩子往往会由于心理异常而出现行为异常,一些伤害案件也就此产生。所以,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具备良好的适应环境能力,是保障儿童顺利成长,减少校园伤害案件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四,“公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需要完善的工具——教材。因此,还应重视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建设。应该根据儿童少年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能力水平,编写一套小学、中学乃至大学的系列法律教材,使儿童少年能够接受系统化、持续化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