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管理——以江苏省为例
2009-03-16孟展
孟 展
摘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只是一个初步设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有需要调整、完善的地方,这时就需要对原来的规划设计进行变更。分析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原因,列举了变更的具体表现形式,指出当前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
中图分类号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2-0251-02
规划设计变更是指项目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的改变、工程使用意图的变化等客观原因,对原规划设计进行的修改、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2006年12月4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苏国土资〔2006〕320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确需变更规划设计的,按以下情形处理:(一)涉及项目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或项目支出总预算调整的,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研究解决;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研究解决。(二)不涉及项目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和项目支出总预算调整的,国家投资项目和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省属单位承担的)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准,省投资项目和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市、县地方承担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备案。”以上规定有2层含义:一是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规划设计变更,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规划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规划设计变更;二是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既定程序,科学、规范的进行变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工作,也是很难处理好的工作,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管理的工作量。因此,必须加强项目变更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变更后顺利实施。
1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分析
1.1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深度不够
设计单位在编制可研报告和规划设计时,没能做到面面俱到,有些数据只是由当地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例如,某项目有一河流需要新建桥梁,当地工作人员仅凭目测提供河流口宽为3m,而实际河流口宽为4m,结果造成规划设计的河流口宽小于实际口宽,从而必须进行规划变更。
1.2国家大型重点工程占用项目区用地
国家大型重点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占用项目区用地,如高速公路建设、航道建设等,导致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不申请对项目区范围和预算的调整。
1.3当地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
施工条件的变化有多方面,一是地质勘探深度不足,开挖后暴露的地质条件与规划设计提供的情况不符,或者实际现场条件与规划设计提供的资料不符;二是遭遇特大洪水、地震、灾害性的地质滑动等人们无法预测和抗拒的自然力作用;三是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的变化,如社会动乱、罢工、战争等;四是国家政策、法令、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规定的变化。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都会引起规划设计变更。
1.4物价水平短时期内暴涨
近2年来,这类问题尤为突出。不少项目承担单位反映,这2年的人工费用和材料费涨幅较大,远远超出当初项目规划设计时的预算,甚至超出了不可预见费的调节范围,这就造成有些单体工程的造价超出预算很多。
2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具体表现形式
2.1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变更
由于设计人员对一些数据的现势性没有进行审核,用过时的数据套用,结果造成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无法实施。比如,有些坑塘的高程用的是旧的《土地志》提供的数据,现在的深度实际已经增加,结果造成规划的土方量不足,需要调整项目的土方量。再比如,有些近1~2年形成的坑塘,在所提供的原始材料里没有具体的反映,结果造成土方量的增加。
2.2农田水利设计变更
农田水利设计变更主要包括渠系工程、渠系建筑物以及井灌工程的变更。水源与灌溉取水工程的变更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无法满足灌溉或排涝要求而提出的换址建设,小型抽水站数量增减和水泵型号改变等变更。灌排渠系遍布整个项目区,数量较大,因此渠系工程的变更最为普遍,主要包括渠道位置、数量、长度、断面尺寸、材质等的变更。渠系建筑物包括控制建筑物、交叉建筑物、衔接建筑物和输水建筑物等。控制建筑物有进水闸、分水闸和节制闸;交叉建筑物有渡槽、倒虹吸、涵洞;衔接建筑物又分跌水、陡坡等。在渠系建筑物工程的变更中,涵管的数量变更较多、闸的数量和位置的变更较常见。
2.3田间道路设计变更
田间道路的变更问题最为普遍,包括道路位置的移动、道路长度、宽度的变更以及道路建设标准的变更等。例如,某项目区的农户反映,新规划建设的道路离自己的住宅距离太远,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重新调整道路位置,以方便出行。
2.4其他工程变更
包括农田防护林的变更、水土保持工程的变更、梯田种类的变更等。农田防护林的变更主要是随着主要道路的变更而变更。水土保持工程变更较常见的主要是各种形式的治坡工程。
3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要求变更的内容过多,难以处理
某些项目提交的变更申请所涉及的变更内容不仅包括土方量的调整,还包括泵站数量的增减、桥梁位置的调整、渠道类型的改变等,多得让人对该项目是否具备可行性产生怀疑。虽然目前没有发生由于变更内容多而取消项目的情况,但是申请变更内容过多,无疑对项目的变更审核和项目今后的实施造成非常大的麻烦。
3.2要求对主要指标进行变更,违背立项目标
根据不同的立项目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为不同的类型,有些项目立项的重要目标是增加耕地的面积。对于这种类型的项目,如果申请变更的材料中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要求减少新增耕地面积,那就违背了立项的初衷,成为项目批准单位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3.3变更申请滞后,造成审查困境
有些项目实施单位对一些自认为需要调整的工程,先自行进行变更施工,等完工后向批准部门上报申请变更材料,给变更审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4变更申请材料质量较差,无从审查
项目的变更申请应当不仅包括项目设计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设计图纸和方案,还应当包括项目变更的预算调整内容等。但是有些项目的变更材料质量较差,只是很笼统的阐述了变更说明,很难让专家对其是否可行进行审查。
4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的建议
4.1简化项目变更程序,提高变更效率
不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以往一些项目变更申请上报了几个月,仍然杳无音信,石沉大海。针对这种情况,建议项目批准单位对于变更审核程序进行必要的简化,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审核效率,保证项目能在预期的时间内顺利实施。
4.2规范项目变更申请的申报资料
规划设计变更申请资料是审查的基础,也是批复规划设计变更的主要依据。建议项目承担单位严格规范规划设计变更的申请资料,主要变更要件缺一不可。
4.3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实行一次变更到位
在具体项目监管过程中,发现有些项目承担单位缺乏严肃性,变更一次后,又要再次申请变更,这增加了项目批准单位的工作量,也延误了项目的工期,同时,也是一种随意性的表现。因此,在今后的变更管理中,应当对项目承担单位有一个变更次数的要求,每个项目只能变更1次。
4.4建议审查时结合现场踏勘,查明变更原因
变更审批部门应当派遣有相当经验的工作人员,及时到项目区现场,对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原因进行现场核实,以便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保证变更后项目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5结语
随着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不断增加,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规划设计的变更成了项目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工作,也是很难处理好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逐步规范项目变更的程序和制度,提高项目变更的审查力度,使得项目的变更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6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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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韦志立.建设监理概论[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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