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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与音乐之间的相互联系

2009-03-15安庆武

飞天 2009年18期
关键词:音乐作品文学作品文学

音乐是人类社会产生最早的艺术之一,是人类最亲密的东西。因为它可以备于人的一身,无待外求,所以在人群生活中发展得最早,在生活里的影响势力也最大。诗、歌、舞三位一体的拟容动作的综合艺术,也就最早地结合在一起了。音乐与文学从表面上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门类。音乐是通过音响的组合达到表现的目的,而文学的表现目的则是通过语言的手段去达到的,但是,语言与音响在表现形态上又有某种一致性,这些都是通过声音来展示的。

一、音乐与文学的共性

音乐作品或是文学作品,均具有作品的开端、发展、戏剧性冲突和结束的整体结构。这是一个有逻辑性的有机整体。任何文学作品均有故事的开端、发展、戏剧性的矛盾冲突,或悲或喜的结尾。音乐也同样,奏鸣曲式中矛盾的提出便是呈示部中两个互相对置的部分,展开部使两部分音乐发展趋于不稳定,使矛盾激化。再现部通过统一两部分矛盾的调性使音乐逐渐走向稳定,解决矛盾并结束全曲。

文学作品中蕴含音乐性。在文学作品中的诗词,其语言的构成因素中,节奏与韵律是其灵魂和生命。朱湘说:“诗而无音乐,那简直是与花无香气,美人无眼珠相等了。”甚至有人将文学与音乐并称为“时间的艺术”。两者之间共通的时间性因素是节奏和韵律。节奏是音乐和文学诸多艺术中共同具有的基本要素。音乐作品中也蕴含文学性。在文学作品中,动人的作品其共同特点就在于塑造典型的文学形象,是衡量其审美价值的重要标准。对音乐创造也一样。作曲家采用典型的音调、节奏、和声等手法,以独特的个性去感受、寻觅能用来表现音乐形象的典型手法、能表现作品内蕴的情态来体现在自己的创造中。

二、音乐与文学的差异性

音乐的过程与文学的过程各有自己的特点。文学展开的是客观世界的过程,而音乐展开的是主观世界过程。文学作品所揭示的是故事情节的过程,音乐作品却无法展示,它所展示的是一种建立在模仿、象征、暗示和表情基础上的表现过程,主要是人的内心世界。音乐的过程固然不同于文学的过程,但它却为听众的文学性联想提供了过程的依据。正因为如此,人们才能够从音乐中感受到富有过程性的文学性内容。

从艺术分类讲,文学属于再现艺术,音乐属于表现艺术。作为再现艺术的文学,自然和实体对象关系最为密切,具有鲜明的形象性。而作为表现艺术的音乐则与之截然不同,具有鲜明的情感性,这是毋庸置疑的。从人的感受上来说,音乐直接诉诸听觉,它又是听觉艺术。而文学直接诉诸视觉(不包括说唱文学),它又是视觉的艺术。对于这种感觉上的区别,古罗马诗人卡尔·卢克莱早就说过:“对于每一种感觉,都赋予了特殊的领域和能力。因此就必然有了特殊的感觉。”

三、取材于文学作品的音乐作品

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优秀的音乐作品取材于文学作品。例如:柏辽兹的交响乐《罗密欧与朱丽叶》,李斯特的交响诗《浮士德》《塔索》。德彪西的管弦乐序曲《牧神午后》等均出自文学作品。以我国传统戏曲音乐中的说唱音乐来说,京韵大鼓《逼上梁山》就取材于文学名著《水浒》。在我国现代的器乐作品中,如陈刚、何占豪创作的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以及近期的青年作曲家谭盾创作的交响乐《离骚》、弦乐四重奏《风雅颂》等都取材于不同的文学作品。这类音乐与歌剧和歌曲不同,虽然取材于文学作品,但它们的构思线索并不是文学原作的情节或思想发展过程,而是根据音乐艺术的特征,以音乐发展的需要与可能性为出发点,从文学原作中提取必要的过程和冲突作为音乐构思的基本线索,或从文学原作中提炼它的精神实质作为音乐构思的基础。

有些音乐作品并不直接取材于某文学作品。有些作曲家在创作过程中采用一些文学性的记录作为作曲构思的基础,如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每一个乐章都做了具体的文字说明。有些音乐作品并没有具体的文字说明,但它们的标题及音乐发展的各个阶段都能够比较形象化地为听众提供想象的依据。当然,音乐中所渲染的情绪气氛与它所暗示的对象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正如托马斯·门罗所说:“音乐中暗示出来的情绪总是模糊不清的,并且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是,正因为含糊不清才需要我们用想象去为它澄清,而我们的想象依据又正是作曲家对它的暗示和象征所做的文学性约定。

四、文学作品中表现音乐的文章

最早专门描写音乐的是《诗经·小雅》中的《鼓钟》一诗,诗中无一句正面描写音乐,它是用“借宾形主”之法,将笔墨全用在写乐器上,通过描写乐器的演奏,来表现音乐的美妙。写乐器的重点又放在主乐器编钟上,全诗四章,每章以“鼓钟”起句,突出编钟奏出的旋律在乐曲中的主导地位。结尾众乐合奏,使人感到美妙和谐的音乐境界,其诗写音乐富有想象力和创造性。

魏晋南北朝音乐有较大的发展,描写音乐的作品比较多。谢朓的《和王中丞闻琴》写音乐不从实处见工,而从虚处传神,着意渲染闻琴时的环境与气氛,作者的印象与感受,因而给人以更多的联想。沈约的《咏筝诗》是通过视觉形象,即弹筝时的弦、指变化,表现听觉形象,即乐曲旋律的缓急断续变化,从而表现复杂的音乐形象和音乐情绪,使人领略到音乐的妙境,表现筝曲之优美动人。

白居易的《琵琶行》历来为人们所称道,被认为是中国诗史上写音乐最为杰出的一首,其写作技巧非常高妙。他把弹奏者起伏跌宕的思绪贯穿于演奏始终,使其音乐内容具有明确的主题。写演奏时边写指法技巧,边写奏出的乐音。写乐音,使用了各种手法,不仅以视觉比听觉,而且以听觉比听觉,强化了音乐的形象。李白的《听黄鹤楼上吹笛》是由笛声中的乐曲名联想到音乐形象,以幻想中的音乐形象描绘苍茫景色,从而烘托作者心中的悲愁情绪。刘长卿的《听弹琴》手法更为特别,他是将听觉诉诸触觉,暗示琴声的凄清,引导读者进入那凄清的音乐境界。

而到了中国的近现代,音乐则更紧密地和文学连在了一起,现代自由体的白话诗,有许多被谱曲传唱:如赵元任曾为胡适的《也是微云》《上山》、刘半农的《教我如何不想他》《听雨》、徐志摩的《海韵》谱曲。这都是音乐与诗的最高层次、最完美的默契。而像赵丽宏的散文诗《小提琴独奏》学习古人技巧,将难以捕捉的旋律状写出来,显得神韵俱足,情景活现。郭风的散文诗《笙歌》在写音乐时不从正面细致刻画,而是跳跃式的在关键处点几笔,激活读者的联想,去领略作品的意境,也很成功。

总之,音乐与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都表现了人类最真挚的情感,而且都能互相成为创作与借鉴的对象。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更加多元化的音乐与文学的结合形式,将有待于我们继续探索和发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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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洪冰.论音乐与文学相互融合的美感[J].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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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尹勋锋.文学作品的音乐描写技巧探微[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7).

(作者简介:安庆武,河南大学艺术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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