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组织管理探析
2009-03-15王学兵
王学兵
摘要:建筑施工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技术活动,具有流动性强、协作性高、周期长、受外界干扰及自然因素影响大等特点。文章根据建筑施工自身施工的特点,阐述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以及现场安全管理。将施工各要素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施工。
关键词:建筑施工;施工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V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35-0137-02
建筑施工工程规模浩大,标准高,技术复杂,需要人、财、物的巨大投入和高度机械化作业,因此,一项工程从中标到开工这一阶段的准备工作是大量的和非常重要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扎实、严细,是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一、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施工,无论是一个企业独立承担还是多企业联合承担,都必须在透彻分析、掌握建筑施工工程持点和施工特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后,确定人、财、物的最佳组合方式,建立相应的施工组织、领导体系、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以实现“高速、优质、低耗”的目的。
(一)对承包商的基本要求
建筑施工工程,除具备一般建筑工程的特征外.还具有战线长、工期紧、标准高的特点;特别是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一般都接受世行、亚行贷款,必须执行“菲迪克”条款,加大厂承包商的履约难度;到外地施工,诸多不便、必须创造好的外部环境;从施工的特点看,流动性、阶段件、波动性较大,全野外作业,机械化程度高等,都给承包商提出了更高、更严格、更全面的要求。
(二)实行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施工企业要以工程项目为基点组织施工生产,而不是以刚性的行政建制为单位组织生产;二是施工企业要建立以项目经理部为主要组织形式的施工生产经营的管理结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三是以工程项目为轴心,最大限度地使生产力要素在施工现场得到最佳的动态组合;四是建立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的经济核算体系;而不是以行政建制组织为核算对象;五是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务管理后方。
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和条件,与建筑施工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是一致的,能够满足建筑施工的要求。譬如动态优化配置人力、物力的要求,工程项目管理所蕴涵的内部市场机制,以工程项目为基点建立组织管理结构等,都符合这一要求。又如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建立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三个层次、三种风险的组织结构,也正满足了集权化的要求和责任明确化的要求。总而言之,在建筑施工工程实行工程项目管理,不仅符合建筑施工的客观规律,而且实践也是可行的。
二、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形式
(一)施工企业独立承包的组织管理机构
一个施工企业,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并中标承包一个合同段后,组建该合同段的施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而组建。在这种组织框架中,公司作为法人组织,以公司经理为代表的决策层,承担合同段中标价等决策性的风险,并最终对业主承担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
项目经理部为公司委派的,具有临时性、一次性的现场管理机构和核算组织,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承担管理责任、管理风险。
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作为公司经理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拥有施工前线的人财物的调度、商务经营等全部权力,考虑到对外经营、对内与劳务分公司协调等事务,可以由公司经理选派其助手或其他懂经营、善管理的公司领导成员担任项目经理,以保证其权威性。
劳务作业分公司(或队)是公司根据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向现场派驻的职工队伍管理机构和劳务核算组织,根据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和《劳务合同》、《作业承包合同》,组织若干作业承包队带领生产班组向项目经理部进行作业承包,承担操作风险。
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无论是项目经理部还是作业分公司,其人员都应始终处在流动状态中,需要则留下,不需要则回公司、其组织机构也应当具备弹性,施工现场真正成为精兵强将的战场,真正达到高效、精干的要求。
(二)多企业联合承包的施工组织管理结构
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联合承包分担施工建筑施工时,由于各个公司在组织结构、管理手段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而施工现场又不允许“画地为牢”,各自为政,因此,工程项目上施工组织管理结构的设置应当体现出高度的集中和统一,使各个公司在整体施工过程中,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共同搞好生产经营。
(三)集团公司总承包的建筑施工组织管理结构
公司或集团所属的总承包公司,以其自己的名义中标建筑施工,在不具施工能力时,可向集团所属的施工企业进行分包,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施工组织管理形式。
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和国内建筑业的现状,那种由集团公司征集劳务,租借设备直接组织施工的方式,或者转让合同,委托施工等方式均不易实现,比较常见的是组织规模性的分包,其基本特征:一是由集团总公司承担全部的对外经营风险;二是分包单位只能以总包单位的名义组织施工,并自行筹集人力物力,承担分包合同规定的风险。三是二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权利、义务,都必须共同作用于工程项目,这也是建立组织管理结构的基点。
三、工程施工质量保证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形象,又是企业各项工作的最终反映。因此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按照菲迪克条款和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制定完善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建设优质建筑施工的目标。
(一)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是以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运用业务系统的严格组织和科学管理制度,把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具体职责、相应权限、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使质量管理制度化。
(二)施工操作的质量保证
施工操作者,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者。工程质量的好坏,除了设计方面的原因外,单就工序质量来说,施工操作者就是关键,是决定因素。
施工操作者,必须具有相应的操作技能,特别是重点部位工程以及专业性质很强的工种工程,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种岗位的实践技能。因此,保证施工操作质量,就必须按不同工序的质量要求、合理解决施工水平问题。对一些专业技术工种,必须要做到考核持证上岗。
施工操作中,要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对工程必须本着自我控制的指导思想。所有工序要坚持样板制,有隐预检要求的还必须坚持隐预检制。要牢固树立“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服务”和“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思想,坚持做到不合格的工序不交工。
要按已明确的质量责任制检查操作者的落实情况,各工序实行操作者挂牌制,促进操作者提高自我控制施工质量的意识。做到操作任务明确,质量责任清楚。同时施工操作者还必须做到“原材料把关制”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做好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
在整个施工操作过程中,要贯穿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一条龙”操作管理方法。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施工质量。
四、结语
建筑施工建设投资大、涉及面广,从管理层面减少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促进建筑施工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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