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工资改革的可行性研究
2009-03-13朱琪陈乐优
朱 琪 陈乐优
内容摘要在垄断行业中,员工的工资一般高于其他行业,表现出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引起垄断行业工资问题的原因很多,垄断行业工资问题也对社会经济各方面产生着重要影响,导致公共福利受损,减少了劳动者的流动及其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加剧了社会收入的不公平。对于垄断行业工资所引发的种种问题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各国政府已开始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把竞争机制等改革引入垄断行业。
关键词垄断工资;工会;收入分配;福利
一、垄断行业工资的特点及其原因
垄断行业与竞争性行业工资差别所引起的收入不公会对社会经济造成一系列的影响,其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垄断行业超额利润的存在、工会与企业权衡力量的减弱、种族与性别等原因引起的工作分割等。
(一)超额利润
垄断行业中的企业一般只有一家或少数几家,缺乏竞争性。因此,垄断企业可以是价格的制定者,而不像在竞争企业那样是价格的接受者。垄断企业可以制定适当的价格,甚至采取价格歧视等策略来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其自我决定价格的优势可以使其获得超过正常利润的超额利润。同时,垄断企业一般拥有雄厚的实力,有条件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来降低成本,从而进一步获得超额利润。超额利润在竞争行业中只能短期存在,但在垄断行业中却能长期存在。所以,一个企业要获得长期的超额利润,必须拥有垄断力量。企业可以通过自然垄断、拥有一项专利技术或持有专属的市场权利等来获得垄断。
1自然垄断。很多垄断行业的垄断力量是由政府赋予的。在一些关系国民经济的关键行业中,自然垄断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其中很明显的就如电信行业、水利行业以及铁路行业等等。在自然垄断行业中,传统经济学认为由于成本劣加性和巨大的沉没成本的存在,使得在这些行业中只有一两家企业经营是最有效率的,如果存在太多的竞争者,反而会增加成本,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但是也有研究对这些论断产生争议。
Evans和He&man(1999)利用AT&T的数据研究得出电信行业的成本并不一定具有劣加性。(615—623)Wilson和Zhou(1999)对电信行业的撤销管制和成本劣加性进行研究,得出成本劣加性并非必然存在。(909—930)不管成本劣加性是否必然存在,这些由于自然垄断而获得垄断地位的企业可以阻止其他企业的进入,从而可以控制产品的价格,获得超额利润。其他企业要想进入自然垄断行业,也要进行一场博弈。后来者必然要权衡其可能的成本和收益,并对垄断者发出的威胁进行是否真实的判断,因此,自然垄断行业的进入存在极高的壁垒,其垄断地位并不容易打破。
2专利技术。企业如果掌握专利技术,就拥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有可能获得垄断地位,从而取得超额利润。但是,现今对于企业是否利用专利来获取自身的垄断存在着争议。传统的观点认为企业获取专利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或巩固垄断地位,在石油、制药以及化学制品行业尤为明显。但是,一些研究者却对这一论断产生怀疑,他们的研究表明企业并没有把专利作为这种用途。Anmdel(2001)认为比起专利,企业更加重视创新的保密,该特征小企业比大企业表现得更加明显。
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专利的申请却一直呈现上升态势,有学者解释这是因为企业意识到专利在企业与其他创新企业的合作中能起到促进的作用。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取得垄断地位,更在于协调企业间的交流以及技术交易。同时,企业在是否申请专利时也要进行权衡,专利的确可能会赋予企业垄断地位,而且专利的存在也会对社会福利造成损失,因此,政府也采取事后奖励和专利收购的方式来激励企业创新。这些方式可以消除专利给企业带来的垄断优势,但要求政府必须掌握完全信息,以计算出事后奖励的金额或专利收购的价格。得出专利对于企业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垄断地位的确立,政府要想用事后奖励取代专利必须考虑到专利的其他作用。
3独有的市场权利。在一些行业中,企业可以通过获取政府的某项特许权而获得垄断优势。企业一旦具有独特的市场权利,就阻隔了其他企业的竞争,从而拥有自我决定价格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控制企业的成本。Zimmer-man和Flaherty(2007)对美国监狱呼叫服务的垄断进行研究,发现获得DOC机构授予的特许进入权利的运营商通常是提供政府最高的佣金或回扣的企业。而这些运营商在获得特许后会设置高额的价格来提供服务,以支付给予政府的佣金或回扣。
垄断行业中的企业通过垄断力量可以使自己获得超额利润,从而有能力支付员工高于竞争行业员工的工资。而且研究表明垄断行业中雇佣的员工所受的教育程度和所掌握的技能普遍较高,企业也需要这部分支付额外的补偿。同时,垄断行业中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大,Brown和Hamilton(1990)研究还表明大企业中员工的工资总体较高,其所获得的福利、工作环境、晋升的机会等等也优于一般企业。的研究认为大企业为了降低监督成本和防止较高的员工流转率也会倾向于支付较高的工资,这对于大企业减少总成本是有效的。而且一般而言,大企业中员工所承担的责任更大,受到的束缚也较多,时间安排的灵活程度也较低,企业都需要对这些员工进行补偿,所以垄断行业中员工的工资就相对于竞争行业要高。
(二)工会与企业权衡力量的减弱
工会是工人的组织,它能就雇佣合同的各方面条件与雇主进行谈判,这其中包括了工人的工资。在描述工会和雇主之间关系的最简单模型是“垄断”工会主义模型,在这种模型中,决定劳动力价格的是工会,企业只能在给定的新工资率下通过调整雇佣量来谋求自己利润的最大化,而且在那些劳动力需求曲线缺乏弹性的快速增长行业,工会提高工资的能力是最强的,反之亦然。工会在与企业的谈判中,会对企业施加压力,其中罢工就是一种方式。罢工会使得企业遭受严重损失,如业务的减少或者顾客满意度下降等等,企业为了使罢工停止,很可能会提高工资水平。
工会会员与非工会会员之间的工资存在着相对的差距,但工会的存在并不仅仅对其会员的工资产生影响,它也能产生威胁效应,来相应提高非工会会员的工资。因为非工会雇员可能也希望有一个工会来代表他们,而其雇主由于害怕工会对他们的限制,也会提供给雇员高于市场水平的工资率。因此,工会的存在对于劳动者收入的公平化具有促进作用。近年来,工会的发展呈现下降的趋势。工会在与企业的谈判中具有相当大的权利,它能帮助工人向企业争取更有利的权利。在提高工人最低工资上工会也能发挥重要作用。而工会作用的衰减,工人最低工资有所下降,这引起了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差距的加大,扩大了收入的不公平。在此作用下,工会力量的衰弱也加大了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工人工资的差距。
(三)年龄、性别等原因引起的工作分割
劳动者要想进入垄断行业,必须经过企业的甄选。而企业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工人,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歧视行为。在经济学中有很多理论来解释
企业的歧视行为,如个人偏见模型、统计性歧视以及非竞争性歧视模型等等。企业的这种歧视行为会导致工作分割或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出现。同样,女性在就业以及工资方面也会受到歧视。尽管女性就业形势比起过去明显改善,但是与男性相比,仍然处在劣势。企业在雇佣员工时会倾向于男性劳动者,而在同一企业中,女性的工资相对于男性也较低。在大型企业中,具有相同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员工之间的工资差距明显,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女性员工很少能进入管理层,而且即使进入管理层后也不能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Jones和Gates(2004)在对传统意义上是女性主导的护士行业进行性别工资差别的调查,发现即使在这个女性占优势的行业,男护士的工资也要高于一般女护士。这些都造成了收入的不公平。
二、垄断行业工资特点所造成的影响
(一)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
在垄断行业中,企业可以控制产品价格,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价格高于其边际成本,导致了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假定由一个垄断行业中的企业来生产完全竞争行业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且其生产成本曲线完全相同,那么在完全垄断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都分别使厂商达到利润最大化的情况下,垄断市场的均衡价格是高于完全竞争市场均衡价格的,而其生产的产品的数量则低于完全竞争市场。同时,垄断减少了消费者剩余,也使社会福利发生了净损失。垄断行业中的工资一般较高,这会导致社会收入水平差距加大。社会收入不公会带来很多后果。劳动者面对不公平的收入待遇可能会降低其生产水平。
对垄断引起的社会福利损失的研究很多,但研究的结果却并不一致。Har-berger(1954)认为这种福利损失的影响很小,只约占GNP的0.1%,他的这种观点也得到了不少学者的认同。但也有研究表明垄断造成的福利损失是非常巨大的,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消除过度垄断。Yoon(2004)就以韩国为例研究了垄断造成的福利损失。他的研究成果表明一个企业如果拥有越多的垄断权利就越会造成x非效率,即企业会放松技术创新和内部管理,导致生产和经营的低效率,而且它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也会越多。垄断也会带来资源配置的扭曲。这不仅表现在资源供给的数量上,而且还表现在资源价格上。Brown-ing(1997)对由垄断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和由资源供给扭曲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进行了比较,得出由于垄断带来的资源配置的扭曲所造成的社会福利的损失是aarberger三角所显示的损失的5—15倍。垄断对劳动市场上工人就业以及工资的影响非常明显。tse(2002)对资本设备市场的垄断所造成的对就业和工资的影响做了研究。垄断企业为了向下游企业攫取更多的剩余,会采取各种手段如提高其产品价格等,而下游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等原因可能会减少员工的雇佣量,这也是劳动力市场上失业问题严重的原因之一。
(二)造成企业劳动力流动与劳动者人力资本投资的扭曲
按照劳动经济学的观点,同一质量的劳动力在不同行业的工资差别会造成劳动力的流动。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在垄断行业中劳动者的流动性较低。垄断行业中,劳动者的工资相对较高,Parente和Prescott(1997)发现垄断企业和竞争企业中的工资差别有三倍左右。劳动者在进行流动决策时要权衡其带来的成本和收益,垄断行业中的员工若进行流动,除了可能会损失较高的工资收益外,还受到了各种体制、心理、信息等因素的限制,流动成本高昂。而且垄断行业也存在进入障碍,因此,垄断I生行业中劳动者的流动性偏低。
劳动者流动性的低下也相应地影响了劳动者对其人力资本的投资。在垄断行业中,劳动者不倾向于流动,则其对人力资本投资所带来的工资的增加不能弥补其付出的成本,这大大降低了劳动者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动力。但相应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对员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获得的收益增大,这会引起企业对员工人力资本投资的增加。然而,这种作用也是有限的,因为垄断的扭曲效应会降低劳动者对教育的投资,而教育与在职培训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这也将相应减少企业对员工的人力资本投资。Tse(2000)就垄断对劳动者人力资本投资的扭曲作用进行了研究,他认为这种扭曲的力度是不容忽视的,创造一个竞争的机制对经济的发展来说是有巨大帮助的。
(三)扩大收入不公平
具有相同生产效率的劳动者在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所获得的工资是不同的。垄断行业一般会支付劳动者较高的工资。从1985年到1998年,我国国有企业员工的工资一般高于平均工资的5%,集体所有制企业员工工资一般低于平均工资的23%。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员32212资差距甚大。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有效控制,则劳动者收入差距就会继续扩大下去。这种差距的扩大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同时,高技能劳动者可能通过一定途径进入垄断行业,从而获得较高的收入,但低技能劳动者进入垄断行业的可能性比起高技能劳动者要低,这再次拉大了高技能和低技能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应带动低技能劳动者向高技能劳动者的转变,从而带动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转变。
三、垄断行业工资改革
(一)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垄断行业过度垄断
要想解决垄断行业工资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防止垄断行业过度垄断,提高其运行效率,以避免垄断行业获取过多的垄断利益,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过大扭曲。要想提高垄断行业效率,减少其扭曲效应,很重要的一个手段就是引入竞争机制。在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能使企业产生提高效率的动力,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使消费者获得满意,从而增加消费者的剩余。引入竞争这个手段很早就被深受垄断所带来问题之苦的各国所认知,并有不少已经开始利用这个手段来解决垄断问题。
在欧洲国家,铁路行业一直是一个垄断行业,存在着很多垄断问题,政府针对这一情况开始把竞争机制引入铁路行业,如像瑞典和英国的铁路部门都已经开始逐渐利用竞争机制,以此来提高其运行效率。Jensen(1998)对瑞典铁路部门引入内部竞争对其效率的提高进行研究发现,竞争机制在一定范围内的确会使铁路部门的效率提高,证明了竞争机制的正效应。
但是,竞争机制的引入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比如国有服务的私营化是近年来非常受到人们争议的一个手段,它能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激发服务的创新,同时也很有可能提高垄断行业的运行效率,增加消费者剩余,也是解决垄断行业工资问题的一个很好的手段,但它随之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Gunderson和Hyatl(1999)认为加拿大工伤赔偿的私营化能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但是也会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目前并没有实证研究表明加拿大工伤赔偿完全私营化能达到效率最大化,让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同时运行可能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研究发现内部竞争所产生的成本及其对外部竞争的影响也会削弱竞争对效率的积极影响。L2Ij同时,在引入竞争机制时也要注
意方式问题,要确定采取的方法能达到预期目的,而不是无效用甚至起反作用。Shaw等(1998)研究发现英国政府所颁布的旨在把竞争引入铁路部门的1993年条约却反而加深了垄断程度。
(二)工资刚性问题是解决垄断行业工资问题的一个障碍
解决垄断行业工资问题确实非常重要,但也十分棘手。经济学普遍认为劳动者的工资是具有刚性的,即下降幅度有限,并不会随着经济变动而一直往下降。工资刚性的存在使得工资很难与劳动者实际生产效率相符,阻碍了工资改革。工资刚性的研究与劳动者失业的研究通常联系在一起,很多经济学理论试图解释其存在原因,如劳动工资合同、隐性契约、局内人一局外人理论等。这些理论都认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工资率向下变动的改变要受到种种条件束缚,这意味着企业很难通过减少劳动者工资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而且劳动者的流动性也会因此受到限制,这更增加了提高垄断行业竞争性的难度。
工资刚性是解决垄断行业工资问题的一个障碍,但是也不用过度悲观,Castellanos等(2004)对墨西哥的工资刚性进行研究发现其强度在近几年呈下降趋势,墨西哥私营企业甚至非私营的一些大企业工资正在下降。因此垄断行业工资改革并非不可行。
(三)利用所得税调控垄断行业工资所导致的收入公平
除了在垄断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之外,利用所得税也能对垄断行业工资所导致的收入不公平起到一定的作用。所得税是具有累进性质的,收入越高的劳动者其要交纳的所得税也越高。政府可以利用所获得的税收进行第二次分配,以达到劳动者总体收入的公平化。有研究表明累进的所得税有利于降低工资压力以及提高劳动市场的效率。但这个方法的使用是有限定的。因为所得税率不可能经常更改,而且政府提高所得税政策的可信度也是一个问题。
Lassila(1998)认为可信度问题是政府实行税收政策成功与否的核心问题,但是由于成本存在,政府威胁是有限的,因此不会经常使用。[243(167—183)Schneider(2004)根据1986—1990年德国所得税改革的资料,对所得税和工会工资设置进行研究,他认为在非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上较高的边际税率会同时减少高技能和低技能劳动者的工资,但其低技能劳动者工资的减少量小于高技能劳动者。[25](205—222)对于收入公平的偏好会倾向于使得低技能劳动者的工资增加,而高技能劳动者的工资减少。
近年来,所得税税率在OECD国家呈上升趋势。在20世纪60年代,OECD国家的所得税税率为26%,到了90年代上升为39%。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负担(包括为维持垄断行业所花费的成本)日益加重,而收入不公平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政府需要为解决这一问题而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