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说和今用
2009-03-13李赛彬
[摘 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谓儒家的金科玉律,当然也是历代人必然遵循的道德法则。然而在新的社会环境下,我们可以对它做出新的思索。
[关键词]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古说;今用
《论语》中两处讲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是孔子在回答仲弓问仁时说:“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一是在回答子贡问“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时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的字面意思再简单不过,就是自己不想要的、不想做的,不要强加于人。
在师徒的对话间,一者问“仁”,一者问“道”,师者的回答却不差毫厘。也许在孔子眼里,它就是一个放之四海而普遍皆准的真理,值得人一生去追求和遵循。仁、恕皆为儒家的经典信条。《论语·雍也》里说:“夫仁者,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这可谓推己及人的典范。《说文·心部》曾说“恕,仁也”,恕属于仁的范畴,可见仁、恕之同一性。看来孔子的出发点都是为他人着想,其中所体现的微言和真谛,就是要求用自己的仁心和善心去推度别人的心,泛爱博施,达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社会大同。孔子是主张统治者“导之以礼,齐之以德”的,反对“导之以政,齐之以刑”,他认为,只有用“礼”和“德”施教于人,才能启发人的道德自觉,才能使人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如果统治阶级只顾自己贪图享受、坐享其成、不劳而获,却一味的要求、压榨被统治者,自己不愿意劳动,却又要别人劳动,如此以来,这社会肯定要陷入混乱。恶政和暴政从来是人民所厌恶的,仁政才是人们所向往的。为政者要从自己的内心出发,去体谅、体察普通民众的愿望,特别是最低层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尚书·无逸》要求为政者要“先知稼穑之艰难”,进而“则知小人之依”。要站在民众的立场上,实行祥和的政治,减轻民众的负担,让他们能够安居乐业,这样民众就会拥护他,国家也才能长治久安。一个政权“民爱之则存”,相反,民就会怨恶其上,“民恶之则亡也”。
在1993年世界宗教议会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宣布为全球伦理的金规则,这意味着它是全球各国人实践的普适法则。为了展示文明礼仪之邦的文化精粹,体现“人文奥运”的特色,这句话被作为迎宾语推荐给奥组委,在刚刚过去的北京奥运会期间进行了展示。据说国际红十字会总部里,也悬挂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语录。可见它不仅在过去被冠为“一以贯之”的道,在今天它同样是道德规则里的重头戏。因为任何社会都存在着当权者和黎民百姓、领导者和被领导者,有人存在的地方必有矛盾,何况还有地位之分、贫富之分、喜好之分、利益之争。作为统治者、领导者,仔细琢磨其中的深意,必能受益匪浅。领导者如果不体恤民情,一味专横跋扈,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那么他的未来是可以想见的。现代社会里那些贪官、不为民请愿的人的下场就是铁的教训。
当然这条戒律不只是领导者的座右铭,于平常百姓、现实生活也是有用的。从人类世界所面临的各种危机和现实处境中,我们也体悟到了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价值和意义。针对世界性的道德堕落、各种犯罪、生态环境的破坏、各种地区性的战争冲突、国与国之间的外交纠纷以及在我国大陆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等等现象,理应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的古代哲人的智慧训导中吸取智慧,以此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例如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说,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希望自己国家主权的丧失,都不希望自己国家的领土被霸占。然而,有些所谓的超级大国,却时常挖空心思却侵犯弱国的主权、去霸占弱国的领土,导致人家的国家分崩离析。各国的政治家们,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政治家们,如果能够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训导,那么世界将可能更安宁一些,更人道一些。还有从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来看,不管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最终他也是一个消费者。生产牛奶的总不能把牛奶当饭吃,他还得购买其他的东西,这便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消费者。然而他总是不愿意买到劣质大米、含有三聚氰胺的鸡蛋的,可自己却“心安理得”地生产含有三聚氰胺的牛奶去贻害孩童,这是一种怎样的道德沦丧,肮脏的手竟升向襁褓中的婴儿。如果他能理解什么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概也能找回点丧失的人性。在日常的人与人的相处中,甚至在危难中,实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也是十分必要的。不强人所难,不夺人所爱,推心置腹、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这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融洽,社会也因此增添了几分和谐因子。可是有些人偏不这样,喜欢凡事从自己出发,还要兴风作浪。汶川地震中的范跑跑就是个典型例子。危难时机,丢下学生自己跑了,还大言不惭地声称: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女儿谁也不救,包括妻子和母亲。想要自己活命、自己女儿活命,却没有想过让别的孩子活命。在他的字典里,也许就没有“仁、恕”的概念。他给下一代树立的究竟是怎样的榜样?不过后来者是可以吸取教训的,自己可以跑,但还要给别人留条生路,至少是道德上的。
从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中所体现出来的仁爱之德和忠恕之道,是任何社会和任何人类都不能放弃的。但是我以为在新的社会环境里,还是要辨证地看待它,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金玉良言都能随时随地受用,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必然逻辑就是“己之所欲,必施于人”,如果“己所欲”亦“他人之所欲”,那施加给他人是皆大欢喜的事情,送了人情还能被领情。然而如果“己所欲”的,并不是“他人之所欲”的,由此矛盾就产生了。譬如自己喜欢榴莲,便认定他人也一定喜欢吃榴莲,于是热情地请人吃,这不把人熏跑才怪。如果因为自己喜欢京剧,喜欢梅兰芳,而强迫孩子也一定要放下流行歌曲去听,那孩子能认真听话吗?发扬国粹,发扬传统文化是没有错的,关键强人所难就不对了。年轻人喜欢出去闯荡,而老年人却执着于贫瘠的黄土地而誓死不让年轻人出去,那年轻人的人生阅历里不就只剩下那山那水了吗?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又怎能以自己的喜好,却剥夺人家追求的权力呢?当然还可以说成“己之所恶,勿施于人”,如果自己不喜欢的别人同样不喜欢,这似乎是一种投缘。但是如果自己不喜欢的又恰恰是别人所喜欢的、想要的,那还是不要阻止的为好,毕竟君子有成人之美的优良品德。如此以来,似乎又可以衍生出两条新的做人的准则:“人之所欲,施之于人”;“人所不欲,勿施于人”。当然这并不是助纣为虐,只要人家喜欢的就发扬。对于道德败坏者的喜好绝不能纵容,这样容易让别有用心的人们利用你的善心去为所欲为。例如某人嗜赌成性,这难道也要支持,甚至和他一道去赌么?我以为这是万万不能的,毕竟成为帮凶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所以有些东西我们要加以灵活运用,从孔子的大爱出发,可以把自己喜欢的且被大家公认的好的东西施加给别人,把自己不喜欢的亦被别人所厌倦的东西摒弃,赢得个两全其美,那么这个世界便会多一点唯美,多一丝光亮,多一些和谐。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中华书局,1980.
[2]姜建设﹒《尚书》简注通说[M]﹒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
[3]孟轲﹒孟子[M]﹒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
[4]蔡文﹒正确认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走出三个误区[J]﹒社会科学评论,2006,(1).
作者简介:李赛彬(1983—),女,湖南娄底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7级在读硕士研究生,近期主要从事中国教育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