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师为主导的合作学习在音乐课堂中的实践
2009-03-11陈亚敏
陈亚敏
近年来以教师为主导的合作学习是现代教育的新趋势。音乐课堂实施合作学习需要给予重视的两个问题:一是注意师生合作与生生合作的结合,二是加强音乐教师的综合能力。
一、注意生生合作与师生合作的结合
“生生合作”是合作学习的主要形式,不过教师的作用不容低估,因此笔者提出了“以教师为主导的小组合作学习法”在音乐课堂的应用。但是除了对整个合作学习过程的设计之外,教师在“生生合作”开始之后依然要成为学习过程中的活跃因素。同是课堂的一份子,既然学生与学生间都形成了合作关系,那教师理所当然地要加入这个合作的群体,“生生合作”是在小组内部实现的,而“师生合作”的关系则属于整个班级,是一位教师与几十位学生间的合作。既然是合作,这种关系必然是建立在平等交流的层面上,既要尊重学生的想法,又要说出自己的见解。如果教师坚持着合作的态度,那么在发表自己见解时就容易“减少作为知识提供者的权威作用”。特别是在音乐课堂中,审美意识本身就具个性化,因此教师的见解也不能作为标准答案要求学生接受,那么这就取决于教师的态度与表达的技巧。
教师的语言应该是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评价存在,而不要总带有评判的色彩,这就是“合作”与“非合作”态度之间的区别。“由于合作学习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使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因此,大多数的合作学习课堂都是富有成效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合作学习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教学体系的新教学策略,它的使用,自然也要求在管理上有相应的策略与措施为保障。”学生需要教师作为合作者给予他们帮助,教师也需要学生的配合才可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在音乐课堂实施合作学习的时候,除了讨论外,有时还有小组音乐表演的活动,比如根据音乐表演短剧、小组唱、或是表演乐器等。这些活动会使课堂气氛很活跃,但有时也会造成课堂纪律的混乱和时间的浪费。因此为了实现设想的教学计划,教师也需要学生很好地合作。
二、加强音乐教师的综合能力
1.组织能力
作为在音乐课堂实施合作学习的教师,如果没有好的组织能力,那么所有的小组合作活动都可能无法正常进行。但是合作学习的“组织”并不把严肃地控制课堂作为手段,这种众所周知的旧式办法虽然有效,但它的效用只限制在课堂纪律,对学生的整体发展并无好处,与合作学习的理念也不相符。笔者之所以提出了“以教师为主导的小组合作学习在音乐课堂的应用”也是基于了这种观点。要想成为一个拥有较高组织能力的教师,需要的是计划与技巧。约翰•麦金太尔与玛丽•约翰•奥黑尔在他们合著的《教师角色》中提到:“阿伦兹1988年的研究指出:过去30年的教育研究不断表明,计划是减少管理问题的关键因素。那些能将课堂组织和计划好的教师发现他们并不需要严格的纪律,因为他们的课堂和课程会沿着一系列活动和想法顺畅地进行下去。”他们提出了组织者角色的三个核心能力:“目的设定”、“选择教学策略”、“组织学生小组”。这三个核心能力是本文“以教师为主导的小组合作学习在音乐课堂中的应用”都有所涉及。
2.选择教学策略的能力
当你选择好你的教学目标时,第二步要做的就是选择教学策略。“如果说目的或目标是一个教学单元预先设置的结果,那么选择教学策略和活动就是达到这些结果的手段和方法。”教学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教学策略的选择。例如笔者想通过合作学习在音乐课堂的应用,实现“新音乐课程标准”的理念,创设开放、活跃的课堂气氛,那么在选择教学策略时必定要以“学生为核心”。如何设计出“以学生为核心”的教学策略,对于教师来说就是一个能力的考验。麦金太尔与奥黑尔认为“为了选择适当的教学策略,你必须考虑到自己的能力和经验,学生的需要和经验,教学内容和标准以及周围环境和气氛”。当教师在音乐课堂中实施合作学习,常常会忽略对教学策略的设计,仅仅把合作学习小组活动的这一学习形式安置在音乐课堂里。由王安国、郭声健、蔡梦老师主编的《走进课堂——音乐新课程案例与评析》中关于“国家级实验区在教学改革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及其反思”对合作学习的实施有一句这样的评价:“教师片面追求课堂小组合作学习这一形式,对小组合作学习的目的、时机及过程没有进行认真的设计。”其实在课堂引进一种新的学习方法并不难,难点在于如何根据这种学习方法和本学科的特色,设计出适合学生的教学策略。
三、加强音乐教师教学策略的实施
“要成为一个成功的激发者,教师应了解怎样激发学生的参与性。”动机是个体行动的意愿,当学生还没有领会到学习的快乐与意义时,大多数人是由于学校与社会规定强制坐在课堂中的。如果说中考与高考让大部分学生以无条件的毅力专心地坐在课堂里吸收相关学科的知识,而音乐课则不具备这个优势。要想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只能靠理解与技巧,而不是压力。麦金太尔与奥黑尔认为理解学生的渠道有“提高学生的自尊”、“打破已有的心理定势”。对于合作学习来说,小组活动带来几个学生共进退、互相帮助的优势,但是有时也会造成以一两个优秀学生为主角,其他学生成了配角的局面。在《走进课堂——音乐新课程案例与评析》对合作学习的评析中有这样一段话:“由于缺乏平等的沟通与交流,尤其是缺乏深层的交流和碰撞,结果往往是优秀者的意见和想法代替了小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和想法,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成了陪衬,他们更多的时候在做听众,即使他们发表了意见也不会受到重视,在小组回报时成绩差些的学生的意见往往被忽视。”这样的情形维持不了多久,就会给部分同学造成心理压力,逐渐对学习失去兴趣与信心。因此作为教师必须为学生创设机会均等的条件,让每个学生都受到重视,也就是“提高学生的自尊”。
也许每个教师都有能力去执行一种新的想法,但是周围环境的阻力有时候会转变为内心的压力,为执行新想法的能力建起一座围墙。安静的课堂一直以来是学校管理系统所标榜的,但是新的课标、新的教育理念对教学的要求必然对这个标榜形成影响。因此如果我们的教师要进行新的教学模式的尝试,就不能因为受旧有的评价模式的影响而举步不前。“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这要求教师灵活而富有变化,灵活不仅表现在教学风格上,还表现在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上。”我们可以努力去修补新的模式所带来的问题。
总之,“一个有创造力的教师应该是富有想象力的、经验丰富的和新型的;而一个缺乏创造力的教师则是循规蹈矩的、严厉的和谨慎的”。这句话对教师下了这样的定义:有创造力的教师充满魅力、受人欢迎,而缺乏创造力的教师则具备了不受学生欢迎的几种特质。但是正如麦金太尔与奥黑尔说的“变化和革新通常会使很多人感到不舒服。人们直到确信变革会带给他们好处的时候,才会改变他们的行为或态度”。那么做一个创新型的教师就成了夹缝中的人物,人们既期待他们的创新成果又对他们的改变一直存在的旧模式的态度产生不满。但是毫无疑问,学生需要教师的创新,而创新的本质也是进步的。麦金太尔与奥黑尔认为“具有革新态度的教师愿意与学生分享自己的观点并且能够为学生创设一个学校环境,从而使他们能够自信而且成功地成长”。那么在音乐课堂实施合作学习时哪些又意味着创新呢?也许我们可以说合作学习的应用就已经是一个创新,但是毕竟教师做的只是引用了一个创新的成果,真正体现他们个体创新的是他们在这种新型教学模式中填充的内容。
参看文献
[1] 喻娟.让所有学生从音乐中受益——英国人理想中的音乐教育.中国音乐教育,2004(4).
[2] 砰缪娥.音乐课堂教学中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中国音乐教育,2004(5).
[3] 吴修林.在音乐教学中提高综合能力.中国音乐教育,2004(5).
[4] 蒋笛.音乐欣赏教学中的心理学因素.中国音乐教育,2004(3).
[5] 张律.音乐课程的新领域——创造.中国音乐教育,2004(1).
(责任编辑 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