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范畴理论下英语同源宾语省略的诠释
2009-03-11徐巨成
徐巨成
宾语省略是英语中十分常见的语言现象。但传统的英语语法通常只对宾语省略现象作出了一些形式上的解释,将宾语可否省略视为与动词及物性相关的一种现象,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及物的动词需要带宾语,而不及物的动词则不能带宾语。因而在宾语有时可被省略时,统制宾语的动词就被同时赋予了及物和不及物两种语法功能。
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是:宾语省略与否受语言环境的制约,所省略的宾语可由上下文予以补足。可以看出,这两种解释都只是一种对宾语省略现象的静态描述,虽然对语言分类、词典编撰等颇有用处,但它没有触及到宾语省略的实质。有鉴于此,国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作过讨论,试图对宾语省略这种语言现象作出根本性的动态描述,以揭示控制宾语省略的深层机制。Langendonen,Bolinger以及Collinge都曾提出,宾语省略与动词有很大的关系,但他们都没有明确地去分析这种关系;Levin认为宾语省略是一种语态交替(diathesis alternation),动词以其特殊的语法形式来表达它所包涵的语义内容;Fellbaum & Keg区分了受词汇限制与非词汇限制的不及物现象(lexically-conditioned and non-lexically-conditioned intransitivity);Roeper认为宾语有可选性(optionality),被省略的宾语为隐性主目(implicitargument),并指出宾语的可省略性与它的可推测性有关;Goldberg和Cote分别从建构语法和范畴的类属角度阐述动词主目的实现条件包含了一系列复杂的心理预测。Goldberg更明确指出,事件(event)主要是由施事主目和谓目组成的,如果宾语表示的是已知和非焦点信息,宾语就成为次要事件(sub-event),因而可以被省略。虽然以上各家理论都从不同角度描述了宾语省略这一语言现象,但均未涉及到宾语省略现象的实质。本文作者通过大量的实例分析认为,宾语省略与否与认知心理和基本层次范畴(basic-level category)理论有着直接、紧密的联系。因此,本文拟从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层次范畴理论出发,对宾语省略这一语言现象进行认知心理方面的剖析,考察宾语省略的条件、方式,旨在揭示这一现象的实质规律。
一、基本层次范畴理论与宾语省略
对基本层次范畴的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同时也具有很大的实践意义。由于基本层次范畴所采用的一般是完型认知方式,加上它本身所具有的显突性,基本层次范畴在解释语言交际中的省略现象时有其独特的效果。一般说来,语言中可接受的省略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为语法所允许的语言内部省略,如英语中的He drove very fast.(他开车开得很快。)另一种就是与语言环境相关的省略,所省略的项目可由上下文予以补足。
请看下面的对话:
司机:If I give you $50,will you ignore this traffic violation?如果我给你50美元,你会忽略不计这次违章吗?
警察:You pay,I will ignore.你付(钱),我就忽略不计(这次违章)。
相对语言内部省略而言,由语境诱发的省略多发生在语篇层面上,运用语用推理推导出会话中的省略部分并非难事,如上例中读者很容易根据上下文得出pay(支付)和ignore(忽略不计)这两个动词后面所省略的内容。语言内部省略多数情况下与语境因素关系不大,而与人的认知心理关系紧密,因此更容易对语言习得和教学造成困难。本文所讨论的宾语省略即是这种语言内部的省略现象。句子成分的省略与否,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取决于它所表示的信息本身是否完整等因素。如信息本身完整,那么根据认知效度原则,表示该信息的词汇就是赘余的,在不违反其他交际原则的前提下,经约定可将其予以省略。Rice指出:从认知的角度来看,宾语虽然被省略,但并没有完全消失,在人们的心理上它仍以默认值(default value)的形式存在。试以下面一组句子为例:
(1)a.John ate.(约翰吃了。)
b.John ate a big lunch.(约翰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
传统的语法往往认为:(1)a句中的动词是不及物的,而(1)b句中的动词是及物的。因此,词典编篡学家也就给它标上及物和不及物这两个标签。这些做法往往将一个简单的事情弄得复杂化了。从交际上来讲,a所表达的信息依然是John吃了东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eat(吃)是一个二价(valency)动词,它总是要涉及到至少施事和受事两个主目,所需要指出的是受事这个主目可以省略而已。同样,汉语“我吃过(饭)了。”里的“吃”也是二价动词,它所涉及到的受事“饭”可成为默认项而不一定必须出现。
但是,如果宾语为含有细节信息的下位范畴,如“中饭”、“早饭”、“晚饭”等,它们一般不能被省略。这是因为这些具体的细节(通过在基本范畴词“饭”前加修饰语来表现)使得“中饭”、“早饭”、“晚饭”等不再是基本范畴词汇,也就不再具有“饭”的默认项地位,因而除非是在特定场合(如语境诱发的省略)否则不能被省略。与a相比,b中的受事不但是下位范畴词(中饭),且还包含了“big”这一额外的细节信息,所以它一般不能被省略。
另请注意:我们说宾语可以省略,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省略是强制性的。大多数情况下,这种省略是选择性的,可以省略但也可以保留,如:(1)a也可以说成:John ate his meal.(约翰吃了饭。)
二、可被省略的宾语为基本层次范畴名词
可被省略的宾语通常是词义与动词词义关系紧密、表示基本层次范畴的名词。这些名词虽然被省略,因其具有默认值,所表示的信息均可被补足。在下文的实例中,带有*的句子表示宾语不能被省略,而不带?鄢的句子则表示宾语是可以省略的。首先列举的是上位范畴词,依次为基本层次范畴词(置于括号中)、下位范畴词。
(2)*a.Peter smokes smoking materials.(彼得抽烟草。)
b.Peter smokes(cigarettes).(彼得抽烟。)
*c.Peter smokes Marlboros.(彼得抽万宝路。)
*d.Peter smokes a pipe.(彼得抽烟斗。)
(3)*a.Tom drinks liquids.(汤姆喝液体。)
b.Tom drinks (alcohol).(汤姆喝酒。)
*c.Tom drinks champagne.(汤姆喝香槟酒。)
*d.Tom drinks milkcoffee.(汤姆喝牛奶咖啡。)
(4)*a.He drives a vehicle to work..(他开车辆去上班。)
b.He drives(a car)to work.(他开车去上班。)
*c.He drives a Ford to work.(他开福特车去上班。)
*d.He drives a truck to work.(他开卡车去上班。)
(5)*a.Lucy reads printed matter every morning.(露西每天上午都读印刷品。)
b.Lucy reads (a book) every morning.(露西每天上午都看书。)
?鄢c.Lucy reads Shakespeare every morning.(露西每天上午都读莎士比亚。)
在(2)中,cigarettes(香烟)为基本层次范畴词,故而可被省略;Marlboros(万宝路)和pipe(烟斗)只是众多由cigarettes(香烟)所构成的吸烟事件中受事的一种,两者均属下位范畴,具有较强的细节性;而上位范畴smoking materials(烟草)则是所有cigarettes的总称,具有较强的概括性,在具体的交际场合使用时均不能被省略。同理,(3)、(4)、(5)中的alcohol(酒),car(汽车),book(书)为基本层次范畴词,champagne(香槟),Ford(福特轿车),Shakespeare(莎士比亚)是下位范畴词,liquids(液体),vehicle(交通工具),printed matter(印刷品)则是上位范畴词。虽然(3)中的milk(牛奶)和coffee(咖啡)和(4)中的truck(卡车)也都是基本层次范畴词,但它们都不是这里所使用的事件动词drink(饮)和drive(开)的缺省联想,故而也不可以省略。从这些例句可以看出,被省略的宾语常常代表动词所指事物的典型。从认知心理的角度看,宾语所代表的事物或事件越典型,在日常交际中出现的频率越高,越容易在人们心理上形成缺省联想。抽烟、喝酒、开车、看书都是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典型的活动,至于抽什么烟、喝什么酒、开什么车、看什么书则要视具体细节情况而定。
参考文献
[1] 李洁.浅谈同源宾语.大学英语,1994(1).
[2] 梁锦祥.英语的同源宾语结构和及物化宾语结构.外语教学与研究,1999(4).
[3] 梁丽,冯跃进.认知语言学中的基本层次范畴及其特征.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责任编辑 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