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厢记》中郑恒形象管窥
2009-03-02陈晓红
元代杂剧家王实甫的喜剧《西厢记》,描写的核心事件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相国小姐崔莺莺(以下简称莺莺)与一介书生张君瑞(以下简称“张生”)之间的爱情故事。这桩爱情的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屡生波澜,甚至险些酿成一对鸳鸯被拆散的悲剧。虽说爱情总带有“好事多磨”的发展规律,但“磨”的原因却各有不同。单就《西厢记》而言,横亘在崔张爱情面前的障碍,不仅缘自莺莺母亲崔老夫人的百般阻挠,还始终存在着另一股时隐时显的作梗力量。
在第一本“楔子”里老夫人上场伊始说道:“老身姓郑,夫主姓崔,官拜前朝相国,不幸因病告俎。只生得个小姐,小字莺莺,年十九岁,针指女工,诗词书算,无不能者。老相国在日,曾许下老身之侄——乃郑尚书之子郑恒——为妻。因俺孩儿父丧未满,未得成合。先夫去世之后,老身与女孩儿扶柩至博陵安葬。因路途有阻,不能得去。来到河中府,将这灵柩寄在普救寺内。这寺是先夫相国修造的,是则天娘娘香火院,况兼法本长老又是俺相公剃度的和尚;因此俺就这西厢下一座宅子安下。”④这番开场白介绍了家庭身世、母女暂居普救寺的原因等,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崔相国丧葬期间)、地点(普救寺)、相关人物(如崔氏母女、法本长老等),其中最值得我们留意的是莺莺早已由父母做主许配郑恒这一重要信息。此即是说,莺莺尚未出场,其身份已被约定束成:一位待嫁闺中的贵族小姐,未婚夫是当朝郑尚书之子郑恒,按血缘关系属于表亲(表兄妹)!当年健在的崔相国一手拍板,老夫人因未来女婿乃亲侄且其父官居尚书,觉得既“门当户对”又“亲上加亲”,自然举双手赞成;所以这属于莺莺父母一手包办的亲事。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崇奉的婚姻制度正是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从符合当时封建社会婚姻制视角而论,郑恒乃“合法”的莺莺未婚夫(若非因莺莺处于父丧服孝期,他早该是“成合”(完婚)的莺莺“丈夫”了)。而张生恰恰是在郑恒“暂未成合”的这段时间差内,同莺莺佛殿邂逅而一见钟情并坠入情网中的那个异性男子。既然如此,按当时封建婚姻法评判,张生属于破坏郑崔婚姻的“第三者”了。假如剧作家循此思路编排故事,事情会变得简单许多,但一部伟大的爱情喜剧肯定将不会问世了。须知,王实甫站在反对封建礼教(包括包办婚姻制度在内)、赞颂自由爱情的思想立场上,铺叙崔张之间一对“有情的成了眷属”的喜剧故事。剧作家展示张生对莺莺的一往情深、用情专一,首肯赞叹之情溢于言表。显然在剧作家心目中以及剧情里,没有且也不可能把这位痴情才俊视为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形象处理。反倒是郑恒的存在时隐时显地构成崔张自由爱情的绊脚石,其阻挠破坏力甚至大到几乎将崔张拆散的程度,成为剧作家不吝笔墨的谴责对象。显然,郑恒堪称阻挠崔张爱情的卑劣可耻的“第三者”。
与才貌双全、用情专一的正面男主人公张生相比,身为配角的郑恒究竟是何许人物呢?郑恒在喜剧前四本深藏幕后,仅借老夫人之口两次点到即止:第一次见于第一本楔子老夫人一上场的自报家门,第二次见于第二本第三折老夫人要求张生与莺莺“以兄妹之礼相待”的赖婚借口:“先生纵有活我之恩,奈小姐先相国在日,曾许下老身侄儿郑恒。即日有书赴京唤去了,未见来。如若此子至,其事将如之何?”不过是留给观众“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朦胧印象。郑恒在临近结尾的第五本第三、四折里,总算“千呼万唤始出来”地粉墨登场。但仅仅经过短暂的亮相便自杀(“触树身亡”)而归于消隐,颇有些“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色彩!通过郑恒自身言行,以及红娘、张生对他的评价,以具体直观的形象呈现于观众面前:原来他是一个容貌丑陋、无才无德、依仗门第权势而喜好招摇撞骗的令人憎恶的家伙!其为达到争婚目的不惜造谣生非的言论是最好注脚;红娘和张生对他的观感则是有力佐证。郑恒给红娘留下的印象是(带有与张生比较的性质):“乔嘴脸、腌躯老、死身份……你值一分,他(指张生)值百分,萤火焉能比月轮?他(指张生)凭师友君子务本,你倚父兄仗势欺人”;“那吃敲才怕不口里嚼蛆,那厮待数黑论黄,恶紫夺朱。俺姐姐更做道软弱囊揣,怎嫁那不值钱人样虾朐”。而张生眼里“情敌”的模样是:“哪里有粪堆上长出连理树,淤泥中生出比目鱼?不明白展污了姻缘薄?莺莺啊,你嫁个油煤猢狲的丈夫;红娘啊,你伏侍个烟熏猫儿的姐夫;张生啊,你撞着个水浸老鼠的姨夫。”很显然,剧作家透过红娘与张生之眼之口,对郑恒极尽讽刺挖苦丑化之能事。如此尊容与德行的浪荡公子哥,不啻漫画型的跳梁小丑,有何资本和能力足与风流倜傥的儒雅书生争娶名媛淑女?推出郑恒如此丑陋不堪的形象,其功用在于给予观众对张生情理上的最大认可度。这也正是笔者认定剧作家是将郑恒作为被谴责对象的“第三者”形象予以刻画的核心依据与评判标准。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精辟指出,封建婚姻制度的实质在于双方阶级地位的“权衡利害的婚姻”:“结婚乃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借新的联姻来加强自己势力的机会,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绝不是个人的意愿”。所以青年男女的结合属于“一种由父母包办的事情”,而当事人是否彼此爱慕的情感因素则是微不足道、不足挂齿的。老夫人将女儿许配张生实出万般无奈之举。其许婚原因有两个:一是意外事故导致:贼首孙飞虎兵围普救寺,暂且为保全母女性命而不得不对外许婚(即使让女儿配和尚也强过被强盗掠去),张生搬请好友白马将军引兵退敌,符合老夫人许婚的承诺;二是得悉女儿失身内幕(莺莺深夜探视而与张生“私合”),为顾及名声门面而不得不再次许婚,但以“三辈不招白衣女婿”为由,逼迫张生入京应考,必须考中状元方能迎娶莺莺!可见多么心有不甘!而老夫人反对女儿与张生自由恋爱的“赖婚”则绝对出自真心实意,理由有三:一是不“门当户对”;二是女儿早已许配他人(郑恒);三是听信郑恒诬陷、挑唆之词,以张生中举另娶他人的虚妄传言为借口再度毁约,将女儿重许郑恒,险些拆散崔、张这对恩爱鸳鸯。老夫人二次许婚却又两度赖婚的出尔反尔行为,着眼点意在维护家族利益和包办婚姻,丝毫不考虑当事人的情感因素(双方是否彼此情投意合),从而暴露出封建礼教与包办婚姻制度的虚伪、冷酷和不合理。
莺莺与张生的谈情说爱,从诸多方面染带对封建礼教(包括婚姻制度)的悖逆与反抗,从中彰显出以情投意合的自由恋爱为核心的现代性爱的某些质素。其一是时间不当:发生于为父服丧(又称“丁忧”)期间。“丁忧”即古代中国人居父丧或母丧之称谓。根据古代传统礼仪,在父亲或母亲死亡后,子女应当居家守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参与吉庆之典,以尽孝道。按照常理讲,此时的莺莺是不能也不应大谈儿女私情的,但她频频与张生眉目传情、私下传书甚至私合,置传统礼教(孝道)于不顾,可谓大逆不道;其二是地点不合:普救寺乃佛门清净之地,杜绝人间烟火,更杜绝情色之事。而崔张这段“情戏”偏偏发生于此,明显悖逆教规礼法。其三是违背已被许配他人的婚约,更直接触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法。而现代爱情的实质,正如恩格斯所强调的那样,在于“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爱情是崇高的,婚姻是严肃的,实现爱情与婚姻的和谐统一,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一直是人类追求的一种美好生活理想,其中爱情的崇高性无疑缘于当事人双方的自由选择和情感交融,所谓情投意合、心心相印!令人称奇的是,早在几百年前的王实甫那里,通过崔张爱情故事寄寓了当时市民阶层与广大民众对于自由爱情与自主婚姻的热切追求与向往,提出了契合现代社会观念的超前的爱情婚姻观:其核心理念便是婚姻应以当事人双方的感情为基础。纵观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婚姻问题上始终存在着以门第财产和家族利益为轴心的父母包办,同男女当事人以感情为基础的个人自主之间的矛盾冲突。封建婚姻制度全然拒斥青年男女的爱情,封建礼教制订出一整套“男女之大防”的清规戒律,给青年男女的平等交往、自由恋爱及其婚姻自主设置各种障碍,造成严酷的精神禁锢。在这种尊理卑情的封建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剧作家王实甫大胆鲜明地提出其婚姻理想:婚姻的首要条件是当事人彼此情投意合的感情,剧中崔张两人的爱情即建立于两情相娱的真实情感基础上,是对封建礼教与婚姻制度的大胆反叛,反映了现代性爱意识的觉醒,实属难能可贵。剧作家由此所吟唱出“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深刻主题,赋予了《西厢记》这部伟大爱情喜剧不朽的艺术生命力。
陈晓红,女,山东曲阜师范大学副研究馆员,主要从事图书馆学、戏剧艺术专业的管理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