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居回族经济发展研究
2009-03-02回建
回 建
经济增长方式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形式和多种要素组合起来推动经济实现增长的方法和形式,其核心内容是生产要素分配和使用的方法和形式。经济增长方式从一定意义上体现了经济要素的不同组合和实现经济发展的途径和目标。散居回族经济增长方式是散居回族经济不同要素的组合,反映了其经济发展的途径和目标,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内生力。
一、散居回族传统经济增长方式
(一)传统经济增长方式主要表现
1.投入产出粗放式
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就是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低质量,往往表现为追求产出的增长,强调的是要素投入增加对增产的效应。从一定意义上讲粗放式增长方式在我国已存在上千年,从土里刨食,经济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加,主要依靠资本的投入和土地规模的扩大,不追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甚至忽视经济增长的同时对环境、资源和人的发展所带来的危害和破坏。这种增长方式在一些地方的工业化初期或改革开放初的乡镇企业创办阶段表现的也十分突出。在这一时期,虽然企业如雨后春笋迅速冒了出来,数量不断增加,但质量却很差,大量的是结构雷同、缺少技术含量、消耗资源,规模小、投入产出低,时间一久,就抵御不了市场风险的考验,纷纷败下阵来。投入产出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至今在散居回族所从事的农业经营中还大量存在。
2.资源依赖式
部分散居回族把经济的增长完全寄托在对周围资源的依赖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从一定意义来理解,依靠资源优势发展经济的选择无可厚非,它可以通过发挥资源优势,迅速占领市场,实现资本的积累,壮大自身的力量。但这种经济增长方式是在消耗自身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的,一旦资源的消耗过大,其经济增长就是一种负增长。如散居回族经济中大量存在的传统屠宰业、传统制革业等行业既有赖于资源的优劣,也存在着资源消耗与经济发展的制约问题。特别是一些矿产资源开采业,过度依赖资源,不注重对资源的科学开采和利用,导致资源的枯竭,影响了自身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恶性循环。
(二)影响散居回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主要因素
1.内在因素
主要包括技术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技术进步是使经济获得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通过影响并作用于经济发展的各个构成要素实现的,其中最关键的是劳动者的文化素质、科技水平和民族的自主创新能力。劳动者素质普遍较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是目前散居回族经济增长能力弱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与散居回族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相对缓慢,劳动者素质普遍较低密切相关。因此,转变散居回族经济增长方式,归根到底取决于培养大批的合格人才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
2.外在因素
(1)基础设施落后。基础设施是经济增长的现实基础,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的前提条件。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为散居回族地区公共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总量仍然较小,特别是在一些散居回族居住的边远地区通达程度较低。
(2)生产要素配置不尽合理。市场资源是有限的,所以要把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以使其带来尽可能高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是资源配置最为有效的制度,也是集约型经济增长的基础。只有通过市场进行资源的配置,才能达到节约资源、节约资本的目的,促进资源在整个社会的有效配置。目前,绝大多数散居回族经济所在区域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散居回族经济本身经济基础薄弱,受传统体制的束缚较深,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较低。在传统体制中,大多数基本资源和很多商品的价格与生产成本相比,往往被人为地低定,根本不与污染和自然资源耗尽的成本挂钩,这种增长注定要造成严重、广泛的环境退化和生态灾难,以土地、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为形式的自然资本呈下降趋势。从而阻碍着散居回族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3)环境保护差。人类在改造和利用自然环境的同时,自然环境也在反作用于人类,因此协调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提高人类生存环境的质量,是散居回族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散居回族经济发展的环境问题明显具有“外部不经济性。”许多市场主体在决定不同水平的生产、消费、投资时,只从自己的角度考虑所面临的成本与收益,而对环境的投入和产出,特别是由此产生的生态污染,却没有完全折合成与污染者有关的成本和收益,因而形成了“资源高消耗、污染高排放”的经济结构。
(4)对外开放程度低。世界经济体系的形成、世界市场的迅速发展,国际经济合作的日益加剧,使各民族经济对世界经济体系的依赖程度更为提高。任何民族要想真正获得经济发展,就必须对外开放。由于前面分析的原因,回族经济外向度上相对较弱。
(5)政府职能错位,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完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宏观现象,不仅有赖于市场机制的运行和调节,还有赖于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有赖于政府职能和行为的相应转变。长期以来,散居回族经济增长方式虽然在不断转变,但由于缺乏有力的调控手段和约束机制,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重复引进等问题也不断出现。重复“粗放型”的增长,引起一些散居回族居住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此外,现代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却一直未能充分履行。导致竞争性国内市场和良好发展环境一直难以建立,阻碍着散居回族经济效率的提高和改革的深入进行。
二、散居回族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观点,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由前社会主义国家苏联首先提出来的。前苏联在实施赶超美国的计划中,经济增长速度快与增长质量差并存,与美国的实际差距没有缩小。苏联把症结归结为增长方式有问题,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20世纪60年代后期,我国留苏学者从前苏联引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目标就是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这实际上提出并践行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任务。直到“九五”计划,中央明确把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转变”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提出。这标志着我国对经济增长方式已经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自发性演变走向自觉性转变。
1987年,党的十三大就明确提出我国经济要从粗放经营为主逐步转上集约经营为主的轨道。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1997年,党的十五大又明确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变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这些提法对指导我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经济增长到经济发展,其内涵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一个突出特点是:以往是就经济谈经济,而现在是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角度提出这个问题。衡量经济增长质量的指标不仅包括经济意义上的投入——产出的质量、数量、结构和效益,还包括能耗率、污染度、收入分配差距、医疗教育等公共福利水平、风险防范水平、政府职能转变等一系列政治、社会和文化领域的指标。这种空前丰富的经济增长质量的内涵,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历史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民族的兴衰是以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为基础的,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成为民族发展的首要问题。散居回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既与民族经济发展相连,又与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密切相关。解放前,我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之连续不断的战争,民族经济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生活在夹缝中的散居回族生活贫困,经济难以发展。如北京市房山区窦店回族村,刚解放时,因农民生活贫困,被人称为“破集烂镇穷窦店”。再如山东省有少数民族53个,其中散居回族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91%,但散居回族经济地位却十分低下,“站街头,皮毛行,卖馍馍,宰牛羊”成为他们经济现状的真实写照。解放前,散居在城镇的回民绝大多数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居住在农村的回民80%以上是贫雇农。解放后,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散居回族经济同各民族经济一样有了明显的进步,但发展的步伐仍然较为缓慢。山东的散居回族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仍然是“生产靠贷款,吃饭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的三靠村,直到1978年,全省农村少数民族人均收入只有113元。另据河南省对两个城市的调查,50年代,生活能够自理的散居回族群众仅占35.2%,仅能糊口、需要临时救济的占55%,需要经常救济的占9.7%。全省少数民族人均收入不足50元。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建设成为党的工作中心,“发展是硬道理”成为人们的共识,民族经济和散居回族经济也得到加快发展。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散居回族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出台了促进发展的优惠政策,从提高生活水平,发展特色经济入手,实现脱贫致富,使散居回族经济有了较大的增长。但由于散居回族大部分在农村,在区域上基本属于欠发达地区,受历史、区位、民族、宗教、观念等条件的限制和不平衡战略的影响,相对于先进地区而言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上仍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散居回族经济如何加快经济增长、实现什么样的经济增长始终是困扰自身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一些散居回族地区为了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将加快经济发展,逐步赶上先进地区视为自身经济发展的既定目标,提出了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战略,寄望通过行政拉力来迅速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实现工业化,进而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但这种“赶超战略”,在许多地区并没有真正实现逾越,差距并未缩小,反而进一步加大,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因此,加快散居回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已成为促进散居回族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
第三节 散居回族经济结构
经济结构是指社会经济各种成分、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以及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它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指社会经济中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主要表现为各种类型的所有制在该社会经济中所占比重。它是区别不同社会制度的重要标志;二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各方面以及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
一、散居回族经济所有制结构
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是不同所有制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表现,是由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又被称为经济形式。由于散居回族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差异甚大,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因此就表现为多种经济发展形式。
(一)家庭式经济
这是目前散居回族经济最普遍、适应能力强、参与人数最多的一种经济形式。家庭式经济,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来看,生产资料归家庭成员所有,主要包括一些简单的生产工具、生产设施等;从生产的具体方式上来看,家庭成员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产供销、人财物、责权利集家庭为一身;从生产的性质来看,生产的产品主要是用于交换,交换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价值。家庭式经济是一种简单扩大再生产的生产关系,是一种商业生产模式,它比起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家庭式经济主要存在于散居回族劳动者所创立的商贸业、种植业、养殖业、清真饮食业、皮毛加工业、畜牧业等传统行业中,这些行业的基本特点是规模小、就业人员技术含量低、进入市场快、经营方式灵活,而家庭式经济恰恰适应了散居回族经济这种发展的需要。
家庭式经济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适应庭院经济和家庭手工业的发展。庭院经济和家庭手工业更注重产品结构的调整和适度的规模经营,注重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与市场联系紧密且频繁,其市场规模虽然不大,但辐射力却很强,如与发达的市场经济相联系,可以在世界市场占一席之地。
(二)合作经济
合作经济是当前农村散居回族经济中的一种重要形式,该形式的特点就是以劳动者个人为单位而不是以资本为单位的联合劳动。散居回族经济中的合作经济表现为很多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几个家庭共同承包开发农场、养殖园区、林场、鱼塘,内部协商投入,确定核算办法和分配办法,齐心合力共同搞好开发,求取规模效益。这种方式解决了个体经营存在的资金不足等问题,扩大了生产规模,使生产和经营逐步科学,提高了经济效益,优化了投资结构。第二种方式是松散式的合作方式,即几个农户仍使用自己原有的生产资料,进行原来的商品生产,只是在需要合作的环节进行合作,如灌溉、收割、运输等,这种方式比较灵活,适合于不同环境下农户的生产。另外,在合作经济中亦可采用股份制,投资的农户都是股东,共同管理好经营项目,利润按股分红,这一形式可以把闲散的资金、技术及其他生产要素得以合理组合利用,受益面积更大。
(三)国营、集体、个人之间的联合经济
在目前的散居回族经济中,存在着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营、私有经济等。散居回族所面临的自然资源条件、历史条件、经济环境等不尽相同,使得散居回族经济下的不同所有制各有其优势。国有经济的特点是总体实力较强,资金、技术力量雄厚,管理经验丰富,但它的扩大要受多种限制;散居回族经济中的个体经济特点是经济力量较弱,缺乏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但它经营灵活,产品更新快,周围环节少;散居回族经济中的集体经济既存在二者的优点,又兼两者的不足。发展散居回族经济,必须因地制宜,在所有制形式上,通过联合发展,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国营企业与个体联合开发某一产品,国营企业可以发挥资金、技术上的优势,对外联系销售,获取经济信息,生产高精尖产品;个体在获得国营企业一定的资金、技术扶持基础上,为国营企业提供原材料或初级产品,在对外销售、服务上亦可大显身手。
(四)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是一种比家庭式经济更高层次的所有制结构,更适合于散居回族经济较高层次的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民营经济一般经历了由个体家庭经营向雇工经营的跨越,其企业规模、技术水平、劳动者素质、管理能力、面对的困难和承担的市场风险都比个体家庭经济形式大得多,它是在散居回族经济朝着市场化、规模化、社会化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这是推动散居回族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从一定意义上说民营经济对发展散居回族经济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2006年“首届中国穆斯林企业高峰论坛”评选出的“2005年中国穆斯林企业家十大年度人物”,他们所在的10个民族企业,全是民营经济,代表了当代回族企业的发展水平。
(五)中外合资合作经济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它可以充分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来弥补散居回族经济的不足,具有潜在优势。散居回族经济,由于自身开发资金不足,加之国家现有财力又无法过多投入,自身经济难以快速发展,通过这种经济形式可以达到共担风险、共同开放、互利共赢的目的,从而实现散居回族经济的快速发展。发展这种所有制形式需要瞄准国际市场,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合作,把国外生产要素引入散居回族地区,共同开发、共同受益。同时还可以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得到国外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增强参与国际经济事务的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中外合资合作的经济将面临更大的发展,中外合作范围、合作形式会有新的突破。
孟村回族自治县在发展散居回族经济中,注重所有制结构的合理发展。坚持国有经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合资经济,到2005年,规模以上企业已达到45家,其中外资企业13家。他们为孟村散居回族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