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一到手,少妻就变脸
2009-02-27南言
南 言
都说“最美不过夕阳红”,可在这橙光四射的美景当中也可能有温柔的“夕阳陷阱”。南京赵老先生就不幸陷进去一次,虽说最终全身而退,但从精神到物质都很受伤。
赵老先生看上了邻居家的温柔保姆,并闪电结婚,为表情意将大部分财产转移到了少妻名下,可财产一到手,妻子立刻改变了态度,从贤妻变成了恶婆,甚至对老先生拳脚相向,老先生不是对手,无奈之际只好向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
事件回放:
赵老先生今年78岁,是某学校的退休职工,自妻子1989年病故后,一直独居。老先生有一套很大的住房,还有几万元的存款,衣食无忧。他自己原以为就这样可平静地终老一生,但一次偶然的“艳遇”却改变了一切。
1998年的一天,他到邻居家串门,发现邻居家保姆颇有几分姿色,不禁有几分心动,而这位保姆看起来对赵老先生也有几分意思。一来二去两人就变成了忘年交,常一起聊天谈心。老先生了解到,保姆叫刘艳(化名),比自己小24岁,很贤惠体贴。两人熟悉以后,刘艳倒变成了老先生的保姆。常常变着法儿给老先生张罗各种佳肴,没过多久,老汉就越来越依赖刘艳了,刘艳说对老先生也产生了感情,并发誓会照顾好老先生的身体,替他养老送终。两人一拍即合,相识几个月后,闪电般地结了婚。婚后前几年,刘艳对老先生侍候得倒也不赖,虽谈不上举案齐眉,却也是热菜热饭热被窝,老先生高兴得连做梦都在笑。一天刘艳对老先生说,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如果你百年之后,我怎么办呢?开始老先生也并不以为然,但禁不住妻子的再三唠叨,加之老先生也想向妻子表达诚心,不久就将自己的房产、存款均变更到了刘艳的名下。
老先生以为这样他的日子会更幸福,但事与愿违。渐渐地老先生发现,刘艳照顾自己的时间越来越短,饭菜的温度也越来越凉,被窝也不怎么热了,而且妻子常常彻夜不归。两人矛盾渐渐产生了。刚开始是争吵几句,后来发展为大打出手。年迈的老先生岂是身强力壮的刘艳的对手,只好屡屡求助“110”,但清官难断家务事,“110”一走,刘艳的态度就变本加厉了。老先生要吃饼干,她就将饼干捏碎,老先生要吃水饺,她就将饺子馅倒掉;连丈夫的名字也被她改成“老不死的”。老先生有时也觉得挺窝囊,要赶她出门,但房产证、存折、户口本和身份证都被刘艳藏起来了。他此时才如梦方醒,原来刘艳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想到了离婚,但此时已经是身无分文了。
最后忍无可忍的赵先生在邻居的搀扶下颤巍巍地来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与刘艳离婚并收回属于自己的房子和存款。
依法说案:
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经过详细调查,向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不久法院作出判决,准予赵老先生和刘艳离婚。夫妻共同存款74000元(在刘艳处),其中37000元归赵老先生所有,刘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一次给付原告;另37000元归刘艳所有。住房产权归赵老先生所有,刘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迁出该房,刘艳迁出之日,赵老先生一次性付给刘艳该房补偿款10万元。宣判后,刘艳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原审对存款及对房产的处理不公正,给上诉人造成极大的损失,请求二审依法改判。不久,成为被告的赵老先生只好又一次来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再次指派法律工作者为赵老先生的委托代表人。二审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明确,予以确认。原审根据双方当事人对房屋补偿款的意见,并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生活状况、房屋婚前归属及房屋实际价值等因素,对房屋的分割并无不当,法院予以维持。上诉人理由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现在随着单身老人的逐渐增多,像赵老先生这样的老年人因再婚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而这些案例大多都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在此,本刊提醒那些面临再婚的老年读者朋友,一定要慎重对待第二次婚姻,在婚前最好是能向有关法律工作者进行咨询。当遇到问题时也一定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