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农民的养命钱
2009-02-26孙琴亭
孙琴亭
社会监管的缺失,使农保基金的管理、使用一直处于暗箱操作状态,这是导致农保基金腐败案频发的重要原因。
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原处长于瑞云、原副处长陈树新因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近日被法院依法判刑。经查,2004年3月至10月,于瑞云、陈树新将本处管理的农村养老社保基金4000万元分6笔委托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国债,并允许该公司使用上述资金用于证券交易,导致4000万元农村社保基金至今无法追回。同时,两人伙同他人,将农保基金的理财收益90万元侵吞后私分,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1月3日《北京晚报》)。
当前,《社会保险法(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这起挪用巨额农村养老社保基金的案件,无疑就是一条以惨重代价得来的修改意见。它告诉我们,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是极端重要的!实际上,近年来湖南、云南等地也多次发生类似案件,涉案金额动辄几千万、上亿,致使农民的养命钱深陷风险的泥潭,频发的大案让人深思。
启自1992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度被誉为广大农民“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然而,由于制度设置和监管方面的缺陷,数额巨大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一次次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虽然腐败分子最终被判处刑罚,但巨额农保资金却回收无望。参保的农民面临着养老金无法兑现的危险。农村养老保险事关8亿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如果部分农民拿不到养老金,势必会形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面对养老金被挪用造成的巨大窟窿,国家和政府将为此埋单已成不争的事实,然而最终掏腰包的还是我们每个纳税人。
是什么使农民的养命钱成了硕鼠们可以轻易动得的美味奶酪?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属于同级行政监管,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监管漏洞重重。专家指出,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当地的劳动保障或民政部门独立管理,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地方劳动保障或民政部门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挥霍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民的养老钱失去了保障。有效的社会监管的缺失,使农保基金的管理、使用一直处于暗箱操作状态,这是导致农保基金腐败案频发的重要原因。
因此,笔者认为社会保险立法有必要吸取这一案件的教训,将包括农保基金在内的社保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分离开来,由不同的部门来行使这些职能,互相监督,钱账分开、收支两条线,以保证基金的安全。同时,有必要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社会化监管,由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建立社保基金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制度,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惟有如此,才能实现对农保基金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