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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阅读:享受生命的乐趣

2009-02-26

课堂内外(高中版) 2009年3期
关键词:书本音乐

向 链

爱上音乐

小时还没CD、MP3、MP4这些小巧的先进玩意儿,想听音乐,只有卡带录音机这种大装备。“随身听”被译成“walkman”,意为“可带着行走”,但对那时的我,裤腰上别一个“随身听”,却很不自在。

这些都不是我爱音乐的阻挠。第一个“随身听”是念小学五年级时,以学英文为由,和妈妈软磨硬泡了半个月,才容许去买了一个,花了三十多元。然后就把积攒了很久的零花钱拿去音像店“挥霍”,当然不是买英文磁带这么高尚的事。小魔女范晓萱是我那时候的大爱,《健康歌》是大爱中的大爱。

初一时我的欣赏品位提升了一大截。那一年,幸运听到周杰伦、听到陶喆、听到王力宏,港台流行音乐如火如荼地冲击着一切老古董,原来即使搞不懂学不会的R&B;、HIP-HOP,听起来也是缠绕曲折,直撞肺腑。

不识五线谱,小时妈妈为把行事粗鲁的我整得有“气质”,也被硬拉去乖乖地学过钢琴。很享受手指在键盘上跳舞的自由,虽然我的嗓子一直不被老师待见,但我暗自努力想把技术学好一些,刚学指法的那几天,我常常在上课时用手指在课桌上按哆来咪。我刚在琴键上给手指找到位置,却因转校而中断了和专业音乐的唯一联系。

也谈不上对某个歌手的痴迷,却是很喜欢那些喧嚣时候的浅吟低唱。《就是我》那时在网络上肆虐得无法无天,简单的节奏,自我的态度,然后知道了林俊杰,来自新加坡的音乐男生,笑起来有迷人酒窝。

闲时逛音像店是我最大的乐趣,一边享受音乐的熏陶,一边被各式华丽的包装吸引。学生时代总觉得钱不够用,曾经一段时间,买10块钱50首歌的盗版碟是我的一大嗜好。虽然物不完美,价格真是便宜。

后来学校附近有了咖啡厅,因为和老板认识的关系,临窗位置成了我的专用。每个周末,便会带上书本或课外读物,一泡就是一整天。不是钟情店里的摩卡或卡布奇诺在唇齿间的缠绕,而是被店里的音乐所吸引。

因为顾客都是年轻学生,播放的音乐少有钢琴曲或轻音乐,多是流行音乐。咖啡的宁静与音乐的喧腾融合得恰到好处。因为音乐是从网络上下载后播放的,顾客还可以自己到吧台去选择喜欢的音乐,让人觉得无限自由。

阅读的智慧

除了聆听音乐,阅读更是我发自肺腑的乐趣。自小就爱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女生如果有这种气质该多迷人。生性不爱喧嚣嗜独处,儿时的课外时光多是在阅读中度过,从《东周列国志》漫画系列到后来的《少年文艺》,历史、地理、作文辅导书一应俱全。常常一个人趴在大大的木质书桌上,不闻动画片的诱惑,在形形色色的历史故事与大千世界中自在地遨游。

随着学识增长,看的书也多而杂起来。从最初的介绍与故事类,逐渐向历史哲学与文化哲学演变。除了追求故事性,也在乎起来文字所隐藏的内涵。

初二时,从当语文老师的叔叔那里借来87年版的《红楼梦》,虽然这本厚厚的书对那时的我来说是超级大块头,但翻开立即被奇趣才情引人入胜的文字折服。整个暑假,省去嬉闹时光,伴着杰伦的哼哼哈兮,与金陵十二钗共经人世悲喜。那时才疏学浅,尽管把全书通读了一遍,仍是懵懂得很。叔叔说,非要读七次,才能算读过(红楼梦>。我到现在为止也只读了五遍,但每读一次,对书里隐含的深意便多了一层领悟,心扉上的痛,就比上一回来得更重。

小仲马的《茶花女》是我接触的第一本外国小说,那时看起来觉得甚是晦涩。我是在物理课上躲在老师的眼皮下看这本书的。作者用淡然的笔触,描写主人公玛格丽特磅礴的情绪,受了不小震撼,竟然会有~本书是描写一个妓女的一生,觉得不可思议。

后来看到杜拉斯的《情人》,被这名字深深吸引了去。却是因为看时太年幼,经历浅淡,理不清作者的感触,更无法体味书中弥散的情感,未读到三分之一便放弃了。

川端康成早期作品《伊豆的舞女》是一本杂志的随刊赠品,却喧宾夺主取代了杂志在我心中的地位。读到伊豆的青山秀水与少男少女间纯净的爱慕之情交织在一起,读到作者笔下那些极淡极清新的描写,感觉心灵都被净化了,随着作者的写作脉络一路被带入了一个空灵美好的唯美世界。

《基督山伯爵》是先读的书,后来才看到法国导演拍的电影。虽然电影堪称经典,但因为先入为主的关系,还是觉得电影束缚了我的想象。文字更快意,也更能在字里行间体味到大仲马笔下淋漓尽致展现出来的19世纪的恩怨情仇。

纳博科夫的《洛丽塔》算是我读到的第一本所谓的艳情性质的小说,翻译比较隐晦,倒没有什么出位描写。这本当时禁忌并流言四起的书现在却流行起来,而很多扮Lolita的“90后”MM多是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吧,只学到洛丽塔的泡泡袖、糖果色,而没有学到佶屈聱牙的隐忍却又冲撞的情趣。

经一位志趣相投的朋友介绍,才下决心去读博尔赫斯的,伟大的阿根廷作家。一个阳光懒洋洋的下午,在图书馆的玻璃窗前,一口气读完从朋友那里借来的书,心灵大为震颤。他的短篇小说里的智慧光芒与透彻人性,让我觉得有些能与柯南道尔笔下著名的福尔摩斯媲美。

《源氏物语》与《圣经》是我至今仍觉得晦涩的书,因为内容太繁杂。前者是因为对日本文化知之甚少,所以理解起来自然成了困扰。对后者虽然兴趣颇浓,却真的没有基督徒的心境,只把教堂买的羊皮纸印刷的《圣经》当作故事来读。

17岁生目,舅舅送了本厚厚的《史记》给我,上下册。虽然已在书本上学到很多《史记》的内容,但第一次面对完整版,还是觉得头大。磅礴的内容,繁冗的历史,生僻的字词都让我很纠结。到现在那本书还被我摆在床头,每次失眠时,翻一翻总会稳稳当当睡着。这一直让我为糟蹋了司马迁的心血而内疚。

收集的好多书在不断的搬家中因嫌弃麻烦,被我四散丢落。其中包括圣·埃克苏佩里的传世之作《小王子》、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对故事倒背如流却依旧深爱的《海底两万里》、花大价钱买回来却未读一页的西班牙文艺复兴时的经典《堂吉诃德》……这些都被我以五毛一斤的价格卖掉了,现在想起来仍后悔不迭。

一直觉得书本给人的东西虽然不能有颜如玉、黄金屋,但一本好书读下来,总会在内心沉淀一些品质与涵养,教会我们在面对人生时该如何从容不迫,使我们变得浅淡柔软。暴戾如我,也会在书本的陶冶下温润而积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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