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方治不了公款旅游病
2009-02-25侯文学
侯文学
为了防止党员领导干部以出国考察培训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确保学有所获,贵州省委组织部和外事办联合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了“领导干部出国考察报告观点摘登”专栏,定期摘登省管干部因公出国学习考察后撰写的心得体会和考察报告,第一期专栏已选登了贵州省旅游局一位副局长撰写的《赴意大利法国考察旅游饭店管理的体会》。贵州的这一举措显然没有找准公款旅游的病根,难以让人击掌喝彩。
领导干部出国考察培训,自然不能白出去一趟,应该有所收获。回国后,交出一份考察报告或心得体会,乃至刊登在当地媒体上接受群众检验,也是必要的。因此,此举没有抓住问题的要害,难以遏制住公款旅游的不正之风。真正要治理好这一痼疾,主要应把握住几个关节点:一个点是必须把住出国考察培训的关口。也就是说,干部出国考察培训,一定要确实出于工作需要,可去可不去的就不要去,更不能把它当做干部的一种福利待遇。另一点是要公私分明。出国后,凡是把时间用在考察培训上的由公款报销。其间,也可以安排一定时间旅游,因为出一次国不容易,总要近点人情吧?但旅游、购物的开支必须自己掏腰包,不能葫芦绞茄子一锅煮。还有一点是,对违反规定的一定要严肃处理。个人旅游、消费用公款的必须追缴,该写检查的写检查,该给处分的给处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责任,因为按照《刑法》的相关条款,私人侵占公款构成贪污,在发票上作假构成欺诈,为什么不能追究法律责任呢?只有瞪起眼珠子整治公款旅游,才能刹风正气,使纳税人的钱不至于被大把大把地挥霍掉。
去年8月,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批示,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纪委、外交部、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等十部委决定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各地也须制定严格、具体的落实措施,不能开那些除不了病根的偏方,以使专项治理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