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颁布等
2009-02-20
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颁布
12月26日,教育部公布了新制定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不同年龄的中小学生掌握一定的健康知识和技能,学校教育质量也将据此情况进行考评。
根据纲要,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五个领域: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根据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依照小学低年级、小学中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高中年级五级水平,把五个领域的内容合理分配到五级水平中。
纲要要求学校要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应安排6-7课时,主要载体课程为体育与健康。另外,健康教育在小学阶段还应与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教学内容结合。
(《中国教育报》2008年12月26日)
广东:任由未成年人夜不归宿父母违法
新修订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涉及了网瘾、吸烟、酗酒、流浪、校园安全等目前影响广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要问题。
条例特别强调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夜不归宿,不得让其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已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除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引导和监督未成年人正确选择和使用网络资源,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者电子游戏”也被写入条例。
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协调各门课程的作业量,确保与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作业量的相关规定。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未成年学生寒暑假期、法定节假日集体补课。
条例中一些人性化的保护措施也得以体现。如针对未成年女学生的生理特点,条例规定,学校女卫生间人均实际使用厕位数量应当多于男卫生间厕位数量。学校和教师应当允许未成年女学生在经期内不进行剧烈的体育活动。
(《信息时报》2008年12月29日)
武汉:校园防盗门改成“文化门”学生潜移默化受文化熏陶
“每天告诉自己一次,‘我真的很不错,我可以接受失败,但决不接受放弃。”这是吴家山四小三(4)班邹雅雯写在校园“自信之门”上的一句话。
在吴家山四小教室之间的连通道上,九个楼梯口全部整修一新,成为图文并茂的“自信之门”“阳光之门”等9个“校园文化门”。据了解,这是学校利用楼梯口的过道、门牌等,由美术老师设计,并从学生中征集“门名”,再让每个班级写一句富有教育意义的一句话或格言而建成的。
以前,由于学校院墙较低,办公楼、教室常有夜间被盗现象。因此,学校在楼梯口装起了防盗门。白天,校园防盗门打开时,能不能发挥育人功能?于是,学校斥资改造楼梯口,以文化为载体,扮靓育人环境,使得校园“步步皆景观、处处能育人”。
“现在,有的学校搞建设,只顾设施的现代化和豪华,没有浓浓的书香味。”武汉市教科所所长张汉强说,“其实,温馨而又有文化气息的‘文化门、‘文化墙,既可以成为校园文化的一道靓丽景观,又可以让学生身心时常沉浸在浓郁的文化氛围中,得到一种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
(《楚天金报》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