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三缺”和“三不缺”
2009-02-19焦瑾璞
焦瑾璞
关于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问题,众说纷纭,今天我主要谈三个问题,就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三缺”和“三不缺”。
中国现在并不缺钱,缺的是一套把有钱人的钱放到要花钱人手里的融资机制,缺乏的是如何把多余的钱送到真正需要钱的人手里的融资机制。特别在当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出现下滑状况下,我们更应该考虑如何让金融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更要关注商业银行资产的扩张,避免造成货币创造过度,造成通货膨胀、流动性过剩的问题。针对这点,结合农业方面,至少有三点建议。
第一,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特别是一些中介产品。现在在资金的供应方面,许多企业、自然人手中有钱想放贷,但办贷款公司又不容易;而需求方面,众多中小企业,包括农村、经济、农户、个体工商户都急需资金。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应该发挥自身金融中介的作用,比方说设计一个委托理财的计划,委托贷款的理财计划,将一部分钱送到需要钱的人手里。
第二,应该鼓励和多创办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把有钱人的钱拿来放款,还有就是做好一些大银行包括大的批发资金零售商的贷款工作。
第三,发展一些私募基金。特别是私募股权基金,搞活金融,促进资金融通。
目前我们国家不缺为有钱人服务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缺的是为社会低层服务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现在金融不应该只为大企业和富人服务,也要为老百姓服务,特别是要为老百姓最一般的生存条件服务,比方说为一些小本买卖的客户,小商品生产的客户服务,做这些问题需要一些劳动密集型信息充分的人来做,所以在这方面我有几点建议。
第一,应该发展一些微型金融机构,为低端客户服务。这里面有几组数字,到2007年底,按照乡镇算,没有金融机构的乡镇是2686个乡镇,只有一家银行金融机构的网点是8901个乡镇,两者加在一起大约有1.2万个乡镇,而全国有6万个乡镇,粗略计算,我们至少有五分之一的地区金融服务不充分。而且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但大的银行去设分支机构是否合适,又值得探讨。
第二,应该建立一套可扶持的小额贷款、小额信贷的流程和管理办法,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技术。小额信贷是基于对客户了解的一种信贷方式,实际上是一种草根金融,是一种熟人金融。它的流程与正规金融机构的流程是不一样的。在这些方面,有关部门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真正促进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
第三,发挥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作用。农村金融有其特殊性,点多、面广、数额小、风险大、天灾人祸比较多,针对这一特点,要真正发挥本土金融的作用,让地方充分参与金融监管。
现在在农村金融改革里面,不缺政策,缺的是认真的贯彻落实。近几年一些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上都讲的很清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金融的发展也非常明确,就是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建立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且对一些政策进行了重要的调整。比方说对农村信用社,强调要改善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为农民服务的主力军作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兴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额金融组织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可以说政策规定非常明显、清楚,问题就是在于大家的贯彻落实。
第一,加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不能无作为、不作为,应该明确责任,该谁管应该真正地负起责任。
第二,要为农村金融,特别是为农村微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条件。现在出台的一些办法,约束、限制条件太多,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得到良好发展,有效服务农村。
第三,认真研究和探讨我们的监管体制。对一些不吸收存款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创新监管,实行非审慎性监管。对大象实行审慎的监管,对一个蚂蚁也要实行审慎的监管,肯定是不通的。要区别对待、因地制宜,才能使农村金融机构真正发展起来,使农村金融服务真正得到改善。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