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误报原因及对策分析
2009-02-18高萍
高 萍
摘要:文章简单介绍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生误报的各种原因,主要针对功能故障进行了说明,提出了通过完善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步骤,进而抑制和减少误报的发生。
关键词:火灾报警误报;火灾探测器;自动报警系统;功能故障
中图分类号:TP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2-0084-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火灾探测、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环节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所谓“误报”即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无火灾参数(如烟、光、热等)或参数未达到响应阀值时就发出警报,相关机构往往因误报而造成错误的决策。从理论上讲,任何设备、系统,包括各种精密仪器、电脑、航天系统等,都不可能不发生误动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是如此,然而我们仍需对误报做出全面的、客观地分析,使其尽快地探测出真实的火灾,完成其既定的功能,同时应尽可能地减少误报。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误报原因分析
误报不同于真实报警,真实报警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能造成严重损失的火灾引起的,或是由于有潜伏火灾危险的异常状况和现象引起的。而误报的原因虽然是多种多样的,如虚假火灾现象、不利的环境条件、报警装置的误操作等,但主要是由于自身功能原因所造成的[1],下面就主要对功能故障造成的误报进行分析。
(一)探测器及控制器的电子器件性能不合要求
目前,国内生产的探测器、控制器所用的电子元件,如场效应管、单结晶体管、可控硅、三极管、继电器、电阻、电容等均属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专用电子器件[2]。由于采用按电子工业产品的需要设计、生产的通用电子器件,其性能与技术参数,有些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用或很少用到的,如极间电容、信噪比等;有些又不能很好的满足系统的需要,如防潮绝缘性能、开关特性等,因此难以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要求[2]。除此之外,由于系统处于不间断的监视状态,电子器件须承受固定的电压,在此期间,一旦发生击穿或造成工作不稳定,就会发生误报。
(二)探测器结构、原理的不尽合理
探测器的工作原理是根据火场参数的物理化学状态超过某一预定的反应阀时而响应报警的。只要满足这一条件,报警器就会发生响应,但却不能识别火灾发生的原因,更不能对火情进行完整的监测,以分辨火灾发展的过程和程度,误报率大大提高。
(三)安装、施工调试时的问题
探测器在安装前保存不当,受灰尘、潮湿浸袭,甚至冲击碰撞等,或在土建施工过程中,过早地装上探测器,灰尘积聚过多,或受到施工现场静电、温度、湿度巨变等影响都会使探测器性能发生不良的变化。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就会发生误报等故障。安装、布线不符合规范要求。若违反规范中明确提出的探测器,区域、集中报警器的安装位置、布线要求的,这可能导致系统误报。
(四)用户管理不善,管理水平有限
目前,有好些用户对火灾报警系统不甚了解,基本上没有维修能力,甚至根本不会使用,再加上管理制度不严,致使系统带故障运行或违反规定而索性关机,形同虚设。
(五)运行维修出现的问题
在运行维护方面的问题大致有:运行记录不全,在维修时查找原因困难,致使系统较长时间处于不能正常运行状态。有的用户因已感到系统不可靠或因收取维修费高而干脆就不维修,关机了事。时间长了或运行多年,探测器从未洗过,积垢严重,可靠性大大降低,故而经常不是这个探头误报,就是那个误报,这使用户造成很大错觉,认为系统不可靠,甚至是多余的,觉得不如人工防火检查更来得方便。
(六)系统缺陷或系统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
有些系统的探测器灵敏飘移,系统误动作。而且现在有大量投放市场上的探测器并不是个个都能达到送检验的技术指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联动控制器件的规格及性能,很少能通用。也给系统的维修及保养带来了许多不便。
二、减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误报的措施
(一)系统设计
在设计火灾探测报警器装置时,考虑到各种不同的环境因素,充分利用可以得到的全部信息源,包括有关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工作任务的基础信息,预测的火灾形成乃至发展过程的信息,预测到的一般燃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燃烧物理参数及特殊场合可能出现的物理参数[3];了解安装现场是否可能出现使探测器误报或者妨碍探测器及时启动的条件。
在选用产品时,一定要选用性能指标符合使用要求的。产品质量通过国家标准是一方面,还应加上本地区的实用性认定检验,如果忽略了这一点,也会留下隐患。例如某厂以往生产的一种产品抗湿率小于92%,产品也通过了国家检验,但对于湿度达到95%以上的福建等沿海城市,其使用环境就不合适了,误报在所难免。作为消防监督部门,应为用户当好参谋,做好充分的产品质量检查,把好选型这道关。
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探测器、控制器元件是否损坏;探测器是否长期未清洗保养而使灰尘油污过多或有小虫枯死其中;报警系统各部分联线与其他系统线路是否混穿在一根管线内造成干扰;系统交流电源是否因与大型用电设备电源接在一起而造成电压波动;是否因室内装修而影响探测器安装的位置,等等,只有对以上几方面认真检查管理,并加强用户的技术培训工作,误报率才会大大减少。
(二)系统安装及维护保养
一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工程上应用,从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开通、验收,到运行使用和维护管理,构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这一链条的强度是由链条中最弱的链节决定的。因此,必须切实保证各个链节的有效性、可靠性。
1.系统的施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目前,各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均实行系统安装单位合格证制度,即应由已注册的专业安装公司进行系统的安装工作,安装人员经过培训,或有实际经验,以保证安装质量。
充分掌握每种探测器的功能和动作特性,对设计人员和安装人员来说,这一点是极重要的。如果设计人员不了解感烟探测器对蒸汽有响应性能,安装人员不了解红外辐射探测器对高温物体调制辐射有响应性能,用户对感温探测器响应热空气的性能一无所知,都会为误报提供隐患。
安装质量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第2章系统的施工的规定。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报告和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2.系统的调试开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规定,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非常强的工作,国内外不同生产厂家的报警产品不仅型号不同,而且从报警方式、传输技术和系统组成都有区别。尤其是使用的软件和现场编程方式都需要熟悉系统的专业人员才能完成,才能使系统功能完善,避免隐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规定,系统调试正常后,应运行120h无故障后,才能进行系统的验收工作。这是考虑到元器件的早期失效。时间太短,系统存在的问题未能充分地暴露,会影响系统的可靠工作。在此试用期间,应对故障报警或误报做出记录,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系统的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规定,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操作、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和施工质量复查。也就是说,未配备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操作、维护和管理人员的工程不得进行验收。没有经过施工质量复查,或在复查时消防机构提出的质量问题没有整改的工程,不得进行功能验收,以确保验收工作的质量。
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是工程交付使用前有关技术措施和消防设施最后的技术管理审查过程,它关系到将来工程是否能真正保护消防安全,因此应认真考虑履行此项工作:(1)应检查系统中安装使用的设备,包括元件器件是否与建审图纸相等。(2)用户有无对系统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的措施。(3)系统的安装位置、接线布线方式、导线质量、保护面积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检查使用环境。(5)用专用设备对系统进行火灾模拟试验,并在验收过程中做好记录,规定运行期限,待试运行正常后投入正式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检查中一定要注意系统的接地工作。特别是控制器和信号传入部分的接地,使其没有电流的影响,系统将更加准确地工作。
4.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个长期、连续工作的自动消防系统,系统的可靠性与系统的正确使用、及时维护保养关系极大。为正确使用系统,提高系统可靠性,充分有效地发挥系统的作用,减少不应有的误报现象,应遵守以下几点规定[4]:
(1)应保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电子元器件组成的系统,系统的可靠性服从电子设备早期失效规律,往往系统开始运行后的一段时间,不正常运行状态时有发生,误报率相应提高,在这一时期尤其要加强维护管理,更换失效的元器件,不得随意中断运行。
(2)应设有专人负责系统的运行、管理;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消防监督机构考试合格的专门人员担任。
(3)保存必要的文件资料,建立系统技术档案、运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有利于系统可靠性工作的措施。
(4)坚持作好系统的定期检查(日检、季检和年检)和试验。
(5)系统维护的关键是:在系统探测器验收并投入运行的第5年,应做一次全面的检查,以后最少每隔3年要抽查一次,如抽查不合格有必要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阈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探测器投入运行后容易积聚灰尘,造成污染,可靠性降低,即使最先进的智能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对感烟探测器筛网被灰尘逐渐封堵的故障也难以自动查巡,最容易引起漏报,或者灰尘过多造成误报。因此,必须进行清洗。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动报警系统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而无误报装置是一个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目标。这就需要生产单位、用户共同努力,保证和提高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管理工作的质量,保证系统可靠性,尽可能减少误报的发生,以及加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焦兴国.减少火灾自动报警误报的措施[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1998,(10).
[2]陈南.电气防火安全技术[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
[3]孙景芝,韩永学.电气消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
作者简介:高萍(1975- ),女,四川广元人,重庆市巴南区公安消支队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高层建筑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