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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职学校“顶岗实习”的思考

2009-02-13雒国华

甘肃教育 2009年2期
关键词:目的顶岗实习建议

雒国华

〔关键词〕 顶岗实习;目的;建议

〔中图分类号〕 G718.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9)

01(B)—0014—01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正在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模式向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半工半读的模式过渡,基本形成了“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三段式的人才培养模式。现阶段各个学校都在积极践行,不过其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引起了我们对“顶岗实习”的反思。

一、“顶岗实习”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

对于“顶岗实习”,各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看法,但在具体实施时出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偏差:⑴认识错位,把“顶岗实习”误当成毕业推荐;⑵实习期间缺乏学校的相应跟踪服务和管理;⑶实习内容与所学专业不对口,与在校学习内容不能很好衔接;⑷实习岗位工种的技术含量不高,师傅配备上也不尽如人意;⑸学校产生了依赖心理,放松了在校教学管理,对实习产生了负面影响;⑹其他诸如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偏差或缺失。

二、正确认识“顶岗实习”

1.“顶岗实习”的目的和动机主要在于解决以下问题:⑴学校师资力量、实习条件不足;⑵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相脱节;⑶学生毕业时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不足,缺乏吃苦精神、敬业精神和对企业文化的认同能力;⑷弱势群体学费不足。

2.“顶岗实习”是学校培养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学校一旦与企业签订合同,企业应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学生是“顶岗实习”的主体,有直接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责任归属要明晰,避免扯皮。

三、做好“顶岗实习”的几点建议

1.加强立法、执法以及执法监督工作,规范“顶岗实习”,用法律手段来保障“顶岗实习”

法律是维护“顶岗实习”权益最有效的手段,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还不能满足需求,所以要根据新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加完善。

2.加强对“顶岗实习”的探索、研究,积累实践经验,促进理论创新,科学把握方向

我们对“顶岗实习”的认识尚处于探索阶段,我们要站在国际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大背景上,结合国情来探索、研究,不断积累实践经验,促进理论创新,使之更加符合我国国情,为立法提供依据,为我国职业教育把握方向,提供指导。学校、企业、研究机构、政府部门以及个人都要参与进来,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立体式动态研究和预测。

3.学校与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

职业教育是学校的事,也是企业的事,双方都要以国家大局为重,优势互补,联手合作,搞好职业教育,搞好“顶岗实习”工作,替政府和人民排忧解难,为国家的稳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双方要切实加强各自的责任意识,不能逃避责任,推脱义务,要义无反顾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为怀,增强主人翁使命感,造福大众,成就自己。

4.学校要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教育能力,把职业教育实习工作办出特色,抓出实效

学校是职业教育的主体,企业是职业教育非常有必要的合作者,企业可以为学校提供良好的实习条件,但企业不能代替学校。因此,学校要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提高自身办学素质,提高教育能力,在职业教育实习工作上着力办出特色,抓出实效。

5.学校与企业要有效沟通,权益均衡,全程参与,加强合作,实现多赢

“顶岗实习”牵扯到许多方面的问题,双方要本着为国分忧、为民造福、权益均衡、互利多赢的原则,以务实合作的态度,真心诚意地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安排,优先照顾,把“顶岗实习”工作落到实处。双方要从计划制定、任务落实、过程考核到期末就业安置,全程参与,做好各项指导、跟踪和服务工作,避免工作疏漏。要排除各种干扰,为“顶岗实习”营造一个较为理想的环境和氛围,保证学生从“顶岗实习”到就业,实现平稳过渡,妥善安置好分流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必要时安置再实习或再就业。

6.学校要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做强自己,提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的层次

近几年来,国家大力扶持职业教育,国际产业升级、转移,挑战中蕴藏着巨大机遇。中等职业学校要十分珍惜这一难得的机遇,把好方向,做好规划,加大投入,用好各路资金,做强自己,使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从数量到质量,从广度到深度,从形式到内容都上一个新的台阶,提升到更高、更深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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