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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二题

2009-02-12

黄河 2009年1期
关键词:新郎饭店儿子

婚宴

这星期,我一下子收到三张请柬:一个是新来的同事的儿子圆锁;一个是老乡的表弟的女儿回门;还有一个是老同学阿生的儿子结婚。捧着三张红彤彤的请柬,我不禁犯起愁来:这三家不约而同,都在同一天的同一刻举行仪式,自己分身无术,只能去其中一家。那去哪一家呢?按理,应该去新来的同事那里,他虽然是新来的,却是我的顶头上司,自己的工作离不开他的支持,正好借这个机会拉拉关系,表表心意。按情,该去老乡那里,这位老乡是我以前同村的伙伴,打小一块儿耍大,尽管他的表弟我从来不认识,可看在老乡的面子上,该去。不过,思来想去,最该去的,当然是阿生那里。自已和阿生可是二十多年的交情了,念大学时,自己常常没钱买饭,是阿生让自己和他同在一个饭盒吃饭。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光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我没齿难忘,如今他儿子结婚,我怎能不去呢?不过,另外两家人不去,礼要去。前两个至少上二百,阿生情同手足,至少拿三百。二三五百,工资一千五,还剩一千,足够维持生活了。可是万一下午,或是明天、后天、外后天等等再收到请柬呢?万一妻子也收到几张请柬呢?我的心不由得紧了起来,周围的一切顿时灰暗了,窗台上那盆盛开的杜鹃也显得有气无力,心事重重。我对面的同事笑嘻嘻地说这是红色的罚单,你罚我,我罚你,最后的罚款都肥了饭店的腰包。这位即将退休的同事的笑,让我从心底里感到不舒服,因为看上去隐隐约约有一点儿幸灾乐祸的味道。不过,他的笑与不笑几乎没有什么不同。所谓的笑,只不过是把眼角、额头、下巴上的皱纹一齐向鼻子这儿聚拢来,像一把打开的团扇一样,那把儿就是他又干又硬的鼻头。不过,也难怪人家这么笑,我和他面对面工作这么长时间,极少看见他收到什么请柬。有一次,我终于高兴地发现他桌子上也红艳艳地扔了一张,可拿起来看时,才发现原来是让他转交给他儿子的。可打那以后,即便是转交给他儿子的请柬也没有了。他儿子也和他差不多,我曾愤愤地想。一日,和他闲聊起他年轻时的生活,他居然不无感慨地说,他那时结婚,只让组织公证一下,然后把两人的行李搬到一起,就成了一家人了。哪像现在,啧啧,跟童话里的王子跟公主结婚似的,人山人海,灯红酒绿,还恐不够富丽堂皇。多少父母穷其一生节衣缩食攒下来的钱,为了给孩子成个家,像倒水一样,没两天就花了个净光。不少人家还背上了外债,就像那蜗牛的壳,压得他们步履蹒跚,喘不过气来。这位同事越说越义愤填膺,嘴唇都有些哆嗦,脸颊有些发红,就像刚喝过烧酒一般。我知道他揭着了自己的伤疤。为了给儿子办喜事,他卖掉了老房子,至今还在外面租房子住呢。他那样子真有些滑稽,又有些让人笑不起来。想想,还是自己好,生了个女儿,将来不用给她买房子,不用给她娶媳妇,省多少钱啊!省下的,其实就是挣下的,想想都让人高兴得睡不着。早知这样,当初女儿出生时,自己真不该自寻烦恼地难过了几天,应当欢天喜地才是。

那天正好是个星期日,也许结婚的人家都是找的同一个算命的看的日子,要不哪来这么多结婚的?城里此起彼伏地响着震耳欲聋的鞭炮,街上不时走过一队队装饰着鲜花的、干净锃亮的婚车。有人说恋爱是天堂,结婚是坟墓,我不信这话,哪有这么气派地进入坟墓的呢?不过也不能说不对,想想自己,处对象时,和女朋友老觉得呆不够,梦里都盼着早点结婚,好厮守在一起。谁想到,东挪西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结了婚之后,才渐渐发现,自己以前好像被一种叫做恋爱的酒灌醉了,如今正一点点醒来,感到一切都是那么乏味。原先在雾中看到的那朵美不胜收的爱情之花,当终于看清楚了之后,才发现也不过如此普通罢了。街上不知哪来的那么多人,估计不少也是像我这样参加婚礼的吧?要不,为何面孔都木木的,好像早晨都故意没吃饭,好中午大嚼一顿似的。他们一定也都在衬衣的兜里面揣着礼钱,现在正朝着各自不同的饭店赶去,简直不是去参加婚礼,倒像是自己以很公正的名义花钱请自己饱餐一顿。不知什么事,前面不知什么地方,也不知什么原因,堵车了,那么宽,那么长的街道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车,如同一长串钢铁甲虫,一动不动地蛰伏在那里。也许是为了催促前面的车快点走,也许是为了发泄愤怒,也许仅仅是为了证明车里还有人,不可计数的车争先恐后地摁着喇叭,其中最刺耳的莫过于迎亲的车队了,一直不知疲倦地嘀嘀叫着。后来,喇叭声越来越小,不知是没电了,还是摁不动了,反正,那声音都像是哼哼。不管是谁,听起来都会油然而生怜悯之心。此刻,新郎一定急得哭鼻子了吧?唉,真好笑,又真让人同情。想当初,自己结婚时哪有这种事,街上的车稀稀拉拉的,为了拖时间,还让司机故意在街上绕了几个大圈子,结果,还是早到了一个多小时。车还在堵着,我的肚子咕咕地叫开了,好像也很不满似的。太阳从参天的楼群露出了脸,然后缓缓移向另一栋高楼的背后,显然已经快中午了。好在堵车往往堵不住自行车,从汽车缝里钻过去;搬起来,从人行道上绕过去;这难免让那些平时趾高气扬的开车的人羡慕。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或许是中午十二时,或者已是下午,我终于赶到了饭店。还好,来得不算迟,虽说饭店的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堆人,可我的身后还有三三两两往过走的人。饭店的门两侧,贴了许多金灿灿的耀眼的喜字,门口散落了厚厚的一层卷曲的红纸屑,看来是好几家的新人已经进去了。但还有一个用一千响摆成的两个相互套着的“心”,仍孤单地躺在那里,耐心地等着不知尚在何处的新人的到来。到那时,它们也将在噼啪的鸣响中,兴高采烈地化为灰烬。许多婚车整整齐齐地停在楼前的空地上,这些车比我来得还早,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进入饭店,恍然觉得自己一下子成了一只蚂蚁,进入了一个庞大的蚁穴,难以数计的服务员按着一定的秩序来来往往,如同一只只不知疲倦的工蚁。而像我这样的数量不菲的客人,今天无疑是要享受一番蚁后的待遇的。而事实上,光有蚁后的条件还不行,还需要蚁后的位置,因为在这人流如潮的饭店里,想找到自己吃饭的位置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请柬上没有写清在哪一层的哪一个厅,因而找起来格外麻烦,不过我以为这是饭店故意疏忽的,目的是让顾客在饭店里找地方的时候多转转,了解一下饭店的情况。这不失为一种不用花钱的广告方式。这家饭店的确与众不同,每一层都大得走不到边,而且还精心设置了一座不小的室内花园,有一大片阳光恰好照在花园的中央。高大、阔叶的热带植物闪着耀眼的绿光,各种奇花异草散着沁人的芳香,一条清澈的小溪弯弯曲曲地绕过来,又朝前方拐了进去。如果不是惦记着吃请的事,我真想坐在一条石凳上尽情地陶醉一下。不知在迷宫似的饭店里转了多少圈子,到后来,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咬着牙拖着两条沉重的腿走路,有几次走着走着忽然发现又走回了原处,真让人发笑和恼怒。也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他们,不过婚礼的仪式早已结束,大厅前方的台子上,一个露着肚脐的年轻女子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边扭边唱。那歌声与其说是为人们助兴,倒不如说是为了限制人们的食欲。饭厅里蓝色的烟雾弥漫,呛得我喘不过气来。人们也真是的,即便是白抽烟,也不应该没完没了地抽啊!要知道,再贵的烟对身体也是有害的呀。桌上的饭菜已经七零八落,有个杯子倒了,正往外淌着血红的饮料,这实在让人忍无可忍,好在酒还剩了不少。在坐的人们都咧着油嘴朝我笑笑,好像是表达一种歉意,让我浑身不舒服。我马上用力挤出点笑意回报他们,然后就顾不了许多,狼吞虎咽地边吃边喝。一圈的人们也许都在津津有味地欣赏我的吃相,但这有什么了不起呢?现在不是人人都讲实惠,不要面子吗?说不定,我比他们现在的那种假正经强多了。

忽然,新娘、新郎来了,并且来到我这个饭桌前,满面笑容地为人们敬酒。我自己想了半天,吃惊地发现,这新郎越来越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新郎。我对那新郎可谓了如指掌,当他还是个小男孩时,我就经常逗他玩;他最不经逗,一逗就哭;一哭,他那小鼻子小眼睛都皱到一块儿,很是滑稽。现在,新郎的眼睛很大,个头很高,皮肤跟女人的一样白,这怎能是我朋友的儿子呢?结婚前我还见过他,现在一点儿都不像。我猛地一激灵,一定是自己走错了地方。忽然想到,来时在一进门的大厅里有庞大的结婚宴席;二楼好像有两家收礼钱的摊子,估计也是结婚的。自己一路走来,只顾看收礼的摊子上有没有自己认识的人,却忘了打听是谁结婚。三楼也有两家结婚的,其中一家和二楼那两家一样,我一个也不认识。收礼的桌子后边,那些装饰考究的雅间传来一阵阵嬉笑的声浪,仿佛已经坐满了人,可收礼的桌子前面仍围着一堆人,都踮着脚伸长脖子,手里举着一沓百元钞票,犹如抢购什么大减价的商品。服务员羡慕地望着,因为没办法通过人群,端在手里的菜连点儿热气也没有了。新郎是和自己一样普通的人家,哪有那么多人给他上礼钱呢?这家肯定不是。我毫不犹豫地走向了相反方向的第二家。这一家人不多,和对面那一家相比,简直有些冷清。也许是这个缘故,我刚走过去,桌子后面的一个年轻人就迎了过来,嘘寒问暖之间来到桌边。我环视周围的一张张面孔,有些陌生,但分明又朝着我点头微笑,好像早已认识了似的。我不由得自信起来……

一定是当时的自信害了我。新郎说不定就在大厅或是二层,我极有可能舍近求远地来到了三层,不过,也有可能是三层对面的那一家。人们不是常说,“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吗?”谁能保证阿生和他的儿子不会出人头地呢?想当初,阿生在学校可混得有鼻子有眼的,打动了多少女同学的心啊!一想到这些,就难免让人发酸。不过那家有可能也不是,因为,这家气势不凡的饭店高入云霄,谁也数不清到底有多少层。或许是十层?二十层?三十层?还是无穷无尽的更多的层?挨家问去,恐怕问到明天也不解决问题。给老朋友打个电话吧,电话一直在占线,好像那个平日不爱多说话的阿生此刻有说不完的话似的。他在跟谁这么热乎呢?跟情人吗?儿子结婚他总不至于一点儿也不顾忌吧?不过话说回来,即便老朋友现在告诉我,他们在几层,让我立马去,我也不会走开的。咬牙掏出的礼钱已经交了,再要,人家会给吗?即便人家给,自己会好意思要吗?再说,饭吃了那么多,酒也喝了那么多,自己有脸向人家张嘴吗?

可这明明是错的呀,怎么能将错就错呢?再说,我如果不去老朋友那里,有一天他问我为啥不来,我该如何回答?说自己来了,但是走错了,能行吗?人家一定笑我假话说得太幼稚,而相信我来的人则一律把我当作笑料传了又传,无论是谁,听了都会笑得前仰后合。要知道,大多数的笑话都是虚构的,像掺了水的酒,很让人乏味;而这可是真正的笑话,笑话的主人公就是我,就是他们生活中那个看起来很精明的人呀,这不是更可笑吗?干脆说自己有事脱不开身,没来,——更不行,哪有接了请谏不来的理?这可是大学四年的同学啊。想当初,自己办喜事,人家不仅早早就来了,还忙里忙外地张罗了大半天,当时自己感激得过意不去,暗下决心,将来同学办喜事时一定加倍回报。谁想到今天竟出了这种事儿,不过也不能全怪自己。当时自己办喜事时,那个饭店顶多是现在这个饭店的九牛一毛,只有自己一家办事儿,而且只是几间平房改建的那种饭店,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好像少了哪样东西,这家饭店就开不了似的。那时,即便朋友想往错坐都错不了,如同选项一样只有一个选择题,怎么做都对。可见今天的差错全是这家庞大的饭店惹的祸。自己当然应当礼直气壮地跟这家饭店要回礼钱,并让其赔偿自己不能参加朋友儿子婚礼的一切损失,其中包括误工费、名誉费、精神损失费等等一大串,足足可以打满好几张A4纸。不过,饭店一定不能痛痛快快出这笔钱,自己想要讨回公道来,就只能打官司。可这样的官司比马拉松短不了多少,自己已经这么老了,能陪伴得起吗?话说回来,现在自己如果不跟这饭店要钱,要到哪里给老朋友找礼钱呢?这可是有关面子的大事啊!回家去取,家里这个月买衣服、给孩子交学费、看了两回病,工资早已支得差不多了,妻子的脸色一直都很阴沉。这也不能全怪她,要知道,再花,就要揭不开锅了。

我正出神地想着,新郎携着新娘——那个身材苗条,裹着一身红旗袍的年轻女人,冲我示意,要给我敬酒。我有些手足无措,接还是不接?如果接了,那不就证明自己承认自己来对了吗?以后还怎么讨回礼钱呢?如果不接,自己就显得粗鲁无礼,哪有结婚宴席上不喝新人敬的酒呢?……我一定是像柱子似的呆了很长时间,忽见新娘凑近新郎的耳边低语了几句。新郎不好意思地冲我笑了笑,扭身倒了一杯可乐,重新捧在了我的面前。他们一定以为我不愿喝白酒,孰不知我几乎天天顿顿喝白酒,这些,我朋友的儿子当然应当很清楚,他怎么能给我换成可乐呢?可见不是我应该参加的那个婚礼的新郎。可乐在我的面前漾动着,好像是某种诱惑似的。两个新人眼巴巴地看着我,好像让我可怜他们一下。我知道,按本地风俗,结婚宴席上有耍笑新人的习惯,并且不论怎么耍笑,新人都不准恼。看着这对满是疲惫的新人,我不由得生出恻隐之心。新娘的头发歪了,鬓角上插的花好像也少了几枝;新郎的额头上粘了一圈红艳艳的口红印子,脸蛋红朴朴的,好像被人灌了不少酒。这对有些滑稽的新人仍然眼巴巴地看着我,那目光不排除祈求的成分。对我而言,这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可是我凭什么喝人家的喜酒啊?人家也许根本就没有邀请自己,压根儿就不认识自己,自已当然就不应该喝人家的酒了。可这对新人很真诚、很无辜啊,他们好像要完成什么任务似的在给我敬酒呢。道理其实很简单:举办婚礼的人家中,不少客人是家长请来的,新郎能认识多少呢?这么说来,自己有义务向这对新人说明自己不喝的原因,不然,这就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我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只见门口闪进一个人来,我犹如雷击一般木在了那里,那不是别人,正是我的老朋友阿生啊!他一定是找我找到这里的吧?可他为什么非要找我呢?没有我,他儿子的婚礼不也照常可以进行吗?自己这个可有可无的,像个影子一样轻飘飘的人,对谁都无足轻重。他是不是见红纸上没有记录我交礼钱的名字,所以才急急火火地找到这里来呢?这楼这么大,办喜事的人家这么多,他今天又这么忙,为了找我,他要付出多少时间,多少辛苦呀!自己真是做得有些过分了,对不住阿生啊。可是,突然,我的心一下子紧住了,自己该怎样向老朋友说清这一切啊?说走错了,自己一准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一样,脸红脖子粗,扭扭捏捏地浑身不自在,只等着老师雨点般的责骂。或者不好意思地向他笑笑,说自己同时参加两家婚宴,忙完这一家,正准备去他那里呢。可是,如果阿生领我去了,自己囊中羞涩,拿什么交礼钱呀?要知道,那张记录的红纸,名字下面就是钱数,上面从来没听说过写欠条的呀!要么向认识的人借一借,哭丧着脸说,自己的钱让小偷偷了,可别人会借给自己吗?现在,借别的还可以,唯有借钱,却是困难重重。这也不能怪人们,因为如今都很现代,都懂得了投资,都变得精明起来了。家里的钱不是买股票,就是买基金,或者是买期房,总之,是让手里的钱不知疲倦地跑起来,“生”出更多的钱来。如果把钱借给别人,尤其是熟人,往往就是白借,一则是不好意思要利息,二则借给别人的钱自己往往失去了控制权,想要又抹不下脸来。可不要吧,又挂牵着吃不下、睡不香……因而人们有钱也不往外借的事儿就很平常,就很理所当然了。每逢别人向自己借钱,即使兜里正鼓鼓地揣着钱,也总是装作无可奈何的样子,苦笑着说自己刚买了什么什么,手头正紧之类的话。既然已经想到人家听到我借钱的回答,自己也就没必要再张借钱的口了。

正在我发愁之际,我吃惊地听见新郎居然朝阿生叫了一声“爸”,让他爸来劝劝我。老朋友咧开嘴笑了笑,对我说:“看在我的份上,你就饶了他们吧!”

“他是你儿子?”我嗫嚅道。

“不像?”

“……跟先前不大一样。”

“你真笨,连我儿子也认不出来了!不过话说回来,今天早上,我也差点没认出来。这都是化妆化出来的效果,就连他们那厚厚的两大本结婚照,每一张都跟明星一样,哪一张都不像我儿子。当然,花那么大的价钱,图的就是这个。不然,谁还去影楼干啥?”周围立刻响起了表示赞同的嗡嗡声。看来,不少人也和我一样,没人认出新郎是阿生的儿子来,他们一定也和我一样,在心底里嘀咕了半天吧?可他们个个那么自然,还自在地谈笑,一点都不显露出来,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世故和城府吧。自己的外在表现是不是如同他们那样,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既希望自己像他们那样,又害怕像他们那样,就像有些软体动物,长着厚厚的甲壳保护自己,但同时也难以感受到外界的风雨,也难以让人了解他的真面目。想一想,都叫人后怕。好在现在一切都过去了,犹如泰山突然从我的肩头蓦地移去。我动了动发麻的胳膊,接过新郎手里的杯子,竟然忘了耍笑他们,就一饮而尽。

没想到,可乐也这么甜得发腻……

二喜

二喜疯了。这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掠过土黄色的房屋,成了村里最时髦的新闻。

“好端端的,咋说疯就疯了呢?”许多人不相信,“要疯也是装的。”

二喜可是村里的秀才,虽说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可也是一肚子的墨水。要不,每逢上面来检查,村头的那块水泥黑板还用二喜涂抹吗?有一次,县里一位领导还对黑板大加赞扬,说过什么平台、窗口之类的话。据说,乡里还打算提拔二喜呢。这么有出息的二喜,怎么会疯了呢?

也许是二喜嫉妒心太强。听人说,当初和他一块儿读高中的同学,有一个女的和他是同桌,并且关系非常那个。后来人家考上了某某大学,毕业后到了一个大城市,现在要结婚了,——当然不是跟二喜,这二喜能受得了吗?不过话也不能这么说,难道吃不上天鹅肉的癞蛤蟆,就一定要疯吗?

于是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二喜太懒,怕吃苦。黑板即使办得跟花儿似的,可是能挣几个钱呢?还不如在包工队当个小工呢。整天抱着砖头一样的书,木头似的一动不动,有啥用?看看左邻右舍,盖房的盖房,买车的买车,他二喜家还跟十年前一个样,除了三间窑洞,还是三间窑洞。三十大几了,连个老婆也讨不上,换了我也要熬疯的。

不过二喜为啥疯似乎并不重要,当紧的是二喜现在疯了。他嘴角流着口水,呵呵乐着,张开双臂,满大街地追大姑娘小媳妇。

女人们都不愿出门,因为她们看见二喜,就像看见老虎一样,浑身发抖,尖声乱叫。有的不得已出门,就让自家男人跟着。天长日久,这实在有些麻烦。于是有人说,把二喜赶走算了,但立即遭到了众人的反对,因为推论起来,这一个村子的人或多或少都和二喜沾亲带故,谁能下得了手呢?于是,一个白胡子老头给二喜爹出了个万全之策:“二喜说不定是想要个女人,干脆大家凑点钱给他买个侉子算了,兴许病就好了呢。”

“疯子能娶女人吗?钱白花了咋办呢?”

“哪能白花,大不了算是配个鬼妻。”

可也是,二喜没女人,自已死了也不瞑目,二喜爹想道。

一天,一个外地侉子领着一个女孩子来到二喜家,那女孩比炕沿高不了多少,苍白瘦削的面颊,暗淡的眼神,像一个哑巴似的,半天不说一句话。侉子揣上一沓皱巴巴的票子走了,留下了那个突然抽抽答答的女孩子。

是夜,二喜的窗户下蹲着一溜听房的黑影,村里听房的人从来没有这么多,据说还有老汉呢。“少女跟老虎关在了一起,一定很好玩。”有人狡黠地说。“嘿嘿嘿,”不知谁的嘴里吐出了笑声。突然,黑乎乎的窑里传出了粗重的喘息,混杂着压抑的哭声。“进去了!”有个苍老的声音说。人们不约而同地嗤嗤笑着。

渐渐地,传来了大笑声,啪哒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人们似乎一下子木了,像一堆堆静谧的柴禾。忽然,里面的门闩哗啦一下,一个个黑影突然醒了似的,猫一样地离开窗台,翻过墙头去消失了。

第二天,警车呼啸着来到村子,径奔二喜家。二喜戴着手铐还呵呵笑着,这下人们相信二喜真的疯了。那个女孩子满身血污,横卧在土炕上。是谁报的警呢?有人说是二喜爹。可人们都有些不信,哪有老子告儿子的理?

二喜被带走了,肯定要吃枪子儿了。家家户户热烈地说呀说的,不知拉呱了多长时间,直到味淡了,人们似乎忘记了二喜。又直到有一天,野地里养蜂的人说,半夜里听见有女人伤心地哭,问是不是村里有两口子打架,女人跑出来了?村人听了脸色煞白,因为离养蜂人不远处正埋着二喜的“媳妇”啊,莫非是这女人鬼哭不成?于是,村人这才注意起那个年轻的外地女人。

村口的石头上,几个闲汉和几个女人拉呱着:

“多半是让人贩子骗来的,如果是自家闺女,谁忍心往火坑里推呀?”

“只怪她长得不俊,要不也不会卖给二喜了。”

“呸!不俊也是人。”

“唉,顶多十六七,花骨朵样的岁数,可惜了。”

“这女人死了也疼呀,不如给她烧点纸,让她在阴间治治,好了以后就回自己家吧。”

……

过了几天,养蜂人又来了。村人问:“哭不哭了?”

“不哭了。”

大家松了一口气,像积了很大的功德,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没想到,养蜂人接着说:“谁想到,那是她妈在捣鬼呢。”

“啊啊,那为啥夜里哭哩?”

“白天还哭呢。”

“她妈现在在哪儿,咱们瞧瞧去?”

“村后的水池里,人们正捞呢。”

“哎呀,真晦气,那可是饮牲口的地方。”

……

太阳西斜,一抹昏黄的光渡过来,人们不知为啥一下静了下来。为了打破冷清,有人故意咳嗽了几下,像学生听到下课铃声似的,三三两两地散了。

可时间不长,二喜又像个幽灵一样,出现在了村头,还是笑着,张着双臂……

“呀,二喜杀人不偿命!”这消息像闷雷一样,滚过了每一间低矮的屋子,人们像躲恶魔一样躲着二喜。可总有躲不过去的时候,有几个女人居然让二喜摸了一把。“即便是疯子,也不能让他占这样的便宜。”有些人愤愤地说道。终于有一天,二喜鼻青脸肿地逃回了家里,像受伤的家狗一样,唔唔地哀嚎着。二喜爹又羞又愧又气,想了一晚上,最后狠狠地叹口气,找来铁匠给二喜打了一副铁铐。那铐子没有锁,就是两个连着的钢筋圈子。

看他狗日的再惹祸!二喜爹最后心一横,把二喜关在了一间孤零零的窑里。窑的门窗也都钉死了,每天只从窗口往里塞点饭食就行了。时间久了,窑里臭气熏天,不是监狱胜似监狱了。这下好了,二喜虽说是在村里,但和他不在村里又有什么不同呢?如今的二喜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兽了,不会说话,只会嗷嗷地叫唤。

不知何时二喜死了,谁也没留意,只是有人见他爹用小车把他推出去埋了,和那个外地女人葬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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