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语文教学的辩论模式
2009-02-10李汉潮
李汉潮
随着上课铃声的响起,授课教师从教室外面碎步而入,此时此刻,教室里一片安静……“同学们,请打开课本第××页……”教师从容说道。
教师依教案而授,语言精炼,教态从容,教学思路清晰,板书时大家听到粉笔在黑板上行走的声音,书写工整,条理清晰。整整45分钟,师生就在“讲课记笔记”中熬过。难怪英美教育学家在观看了中国高级教师的优质课后这样评论:这堂课有上的必要吗?他们认为中国的教学就像水从一个渠道口流出,从另一个渠道口流进一样,只是一个灌输知识的过程,不是一堂真正意义上的课。
“模式”的具体含义,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和需要出发有不同的理解。本文把“模式”看作是理论的价值取向及相应的实践操作方式的统一。语文教学辩论模式就是关于语文教学的价值取向及相应的语文教学实践操作方式的统一。
辩论古已有之。人类历史上最值得怀念的“好辩”时代,如古希腊雅典时期,中国春秋时代,恰是东西方文明留给人类最丰厚遗产的伟大时代。马克思说:“真理是由争论确立的。”没有争议,就无法“辨同异”“分是非”,所以,辩论是现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新事物、新观点层出不穷,孰是孰非,孰优孰劣,只有通过辩论方能泾渭分明。同理,语文教学中辩论的价值也毋庸置疑。
辩论可以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新课标指出: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应培养学生倾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辩论是自主性极强的语言实践活动,它的主要武器就是语言,辩论双方都需要通过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以说服对方。同时,辩论双方为了更好地说服别人,还必须认真倾听对方的论述,因而辩论创设了一种十分高效的口语交际情境,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
辩论可以深化学生对教材的理解。“灯不拨不明,理不争不透。”几乎所有课堂争议,只要教师引导有方,都是加深学生对课文的理解和感受的难得机遇。
辩论可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文教材中的课文,是社会生活的画卷,而世界上的事物错综复杂,现象纷繁,学生理解教材的过程也就是认识事物的过程,而通过辩论可以有效地推进对事物的认识,提高学生比较、思辨的逻辑思维能力。
一、和谐师生关系——辩论教学模式的前提
我国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师生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教师不仅是教学过程的调控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和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判者,而且是绝对的权威。这种不平等的师生关系束缚了学生的大脑,使之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变成唯“书”是从,唯“师”是听的“毛毛虫”,以致学生与教师、文本以及学生之间的辩论只能是空中楼阁。
教育观念是教师素质的核心,它决定了教师教育工作的方向,是塑造教师行为的基础,是提高教师工作效率的重要一环。正如阿琴阔伯斯所言:“影响教育成败的因素也许莫过于教师自己相信什么。”教育观念是人们对教育问题的认识和看法,它反映了人们对教育理论的研究和对教育实践的科学成果。教育观念受到时代的制约并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发展。诚如恩格斯所言:“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变成不合理的。”
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民主、平等、爱与被爱的需要。和谐的师生关系满足了学生对爱、关心和尊重的需要,尽管“学海无涯苦作舟”,但是,由于学生从老师那里得到了知识的营养、爱的滋润,所以学生就会全力以赴地拼搏。和谐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师生感情的建立,有利于师生之间的交流,有利于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气氛的形成。在和谐的师生关系的氛围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焉有不充分发挥之理,学生就会亲其师而乐其道,他们的辩论意识无形中就得到了开发和培养。
二、转变教学方式——辩论教学模式的关键
目前我国语文教学仍在一定程度上受注入式教学观的支配,不少教师仍把学生看作听命于教师指挥的消极的、被动的对象。认为教师的任务就在于把知识毫无遗漏地传授给学生,故以灌输为主,不惜讲得天衣无缝,教师的“教”成为对学生的“注入”,学生变成接受知识的“容器”,至于注什么,注多少,如何注,全由教师任意摆布,致使学生很少有参与、思考、探究与钻研的余地:致使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唯师是听,唯书是从,养成了俯首贴耳的习性。建立在平等、和谐基础上的辩论教学应成为未来教师的主导观念。
“问题是辩论的心脏。”发现问题是辩论的起点,也是辩论的一种动力。问题就是矛盾,矛盾时时刻刻存在着,但因循守旧和不善于思考的人,往往觉察不出矛盾和问题的存在,而善于独立思考的人,常常会在别人认为没有问题的地方发现重要的问题进而取得重大的成果。比如,牛顿发现的万有引力定律,瓦特发明的蒸汽机等等,都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入手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利用教材或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启发学生提出问题,或由教师归纳学生关心的问题提出辩论的课题。
选择恰当的“论题”。在语文教学中,论题的确定,影响着辩论教学的开展。要依据语文教学大纲、学生的年龄特点、教材的内容、学生的学习需要来确定辩论题。首先,应是学生较关注的或感兴趣的问题。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学习的动力源泉。现在的学生思维比较活跃,视野比较宽阔,非常关注一些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问题:“减负”“中学生谈恋爱”“艳照门”事件等等。第二,题目要有可辩性。辩论,如果没有可辩性,问题一边倒,就没有了话头,辩论自然展不开。如,刘兰芝可以选择不死和焦仲卿私奔吗?华老栓夫妇的愚昧是否是害死华小栓的根本原因?第三,辩题要切合教学内容。辩论是为教学服务的,不是纯粹的像辩论赛那样可以任选题目,一定要和所学内容挂起钩来。如,葛朗台聚敛钱财,死后什么也没带走,这样的人生是否有意义?杜十娘多年积攒的“百宝箱”这一沉值得么?诸葛亮在失街亭一事中是否负有重责?
一位教师在执教《愚公移山》一文时,提出愚公到底是“移山”还是“移家”的辩题并引导学生进行辩论,通过辩论,学生对愚公移山的精神有了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
正方先说:“愚公不愚,在几千年前,愚公就要移山,不顾艰难险阻,坚持不懈地干下去,坚信人定胜天,最终成功,这是如今许多人都不具有的韧劲与毅力,值得我们今天学爿。”
反方:“愚公年年月月率子子孙孙挖山不止,但仅靠一族之力,何年何月才能挖掉万仞高山?再一想,愚公真会有无穷尽的子孙?大概作者也认识到这是巨大工程,搬来神仙相助。想想,若无神助,愚公能成功吗?”
正方反驳:“愚公移山贵在精神。愚公觉得两座山挡住道了,为方便大众,他信念坚定,迎难而上,移山开道。连神灵都被感动,搬走了大山。如果愚公当时空有坚定的信念,没有恒心和毅力,那么移山便是空谈。愚公以实例告诉我们:信念+信心+恒心=成功。”
反方:“请问对方辩友,是搬一座山容易,还是搬一个
家容易呢?假设能把山移走,请问又怎么处理那些沙石呢?难道像愚公自己说的那样,把沙石运到渤海吗?且不算运输工具的落后,路途遥远带来的麻烦,单是把这么大一座山放入海里,试问水位的上升对海岸上的生态环境会造成什么影响?又会伤害多少无辜的小鱼?还有那些原本在山上生活的小生灵,它们的家没有了,你打算让它们住在哪里?”
一些反方辩手的说法更“强硬”:“坚持不懈的精神只有这一种害人害己的表现方式吗?难道对方辩友希望为了成就愚公一个人的名誉,为了让愚公一个人千古流传而害了那么多可爱的小生灵吗?”
反方:“我方认为愚公的做法与当今社会讲究‘效率的精神相违背。把家搬到山外去,不就没有了‘出入之迂的困难么?如果他们搬家,不但出入的问题解决了,本来用于移山的劳动力还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如开垦良田,种植果木等,收效不是更大吗?”
正方:“《愚公移山》是一篇寓言故事,这些同学的立论偏离了‘寓言的本来特性。寓言是一种‘托其事而‘寓其理的特殊文体,它的目的是说。理,为了把‘理说得有趣、传神,故事托附于一些荒诞的在现实中根本没有的‘事来表现:‘事的虚假性是显而易见的,用不着反说。值得我们研究探讨的恰恰是所寓之理。有的同学说‘愚公与其移山不如搬家,实际上是就‘事论‘事,只是说愚公做这件‘事不对,而把其中深刻的道理弃于一旁了,这是典型的思维逻辑上的错误。”
三、不同观点并存—辩论教学模式的指挥棒
中国的学生,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不管学什么都得背,学历史,背年代,背事件,背结论。从秦始皇统中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所有历史问题个个都有标准答案,10多亿中国人只有一个标准答案。书上怎么说,权威怎么说,就怎么背;书本改了,权威改了,照样背新的,不用问为什么改,不背答案就考不上重点初中、重点高中、名牌大学。如此的教学,学生的思维方式往往趋于收敛甚至受到束缚。
允许学生不同观点并存,能够使学生摆脱思维定势的束缚,在思考问题时不拘一格,不落俗套,充分发挥大脑的想象力,有利于打开学生的思路,有利于学生别出心裁地提出新的假设和构想。
鲁迅先生在《集外集拾遗(绛花调)小引》中曾说:“一部《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众家对《红楼梦》的解读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应当允许学生持不同的观点。
昭君出塞一事,古今文人墨客所见各不同。
西晋士大夫石崇在《王明君辞》中说:“延我于穹庐,加我阁氏名。殊类非所安,虽贵非所荣。”这是封建士大夫以远嫁异族,虽贵非荣的种族观念对王昭君出塞的悲伤与怜悯。
北宋政治家王安石目光犀利,见解独到:“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王安石告诉人们,毛延寿也是悲剧性人物,他并非主事人。何况,他自己也死于非命。又告诉人们,美女即使在宫中得宠,终将也会因年老色衰而遭冷遇,与远嫁异族并无不同。
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则另有一番见解:“昭君自有千秋在,胡汉和亲见识高。词客各抒胸臆懑,舞文弄墨总徒劳。”董老不议男女之间的情感,不言谁喜谁悲,而以无产阶级的广阔胸怀,着眼于民族大团结,赞美昭君的远见卓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留美博士黄全愈在《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中讲到他的儿子矿矿在初中二年级的英语课上,班里辩论“In spite of everything,I still believe that people are really good at heart.”经过唇枪舌战的辩论,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他们的老师说:“今天的辩论很好,双方都有不少很好的论点和很新的视角,也提出了不少值得继续争论的问题……”在美国的课堂上,凡是属于见解类型的问题,老师是不能判定谁是谁非的。如果老师一定要表达自己的观点的话,必须要说明这仅仅是自己个人的见解。老师绝对不允许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孩子,也绝对不允许用自己的见解作为评断是非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