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语文结合性学习概念的认识
2009-02-10罗玉梅王照年
罗玉梅 王照年
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首次把综合性学习纳入语文课程结构体系之中,同“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相并列,构成语文课程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新课标指出:“综合性学习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整体的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提倡跨领域学习,与其他课程相配合。”此外,还在阶段目标、实施建议等部分,一再强调要在实践中学习语文、跨学科学习语文、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等。显然,这些具有规定性的内容,既表明了倡导综合性学习的精神,又体现了语文综合性学习在新课标中的重要地位和在学生发展中的特有功能。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伴随语文课程改革出现的新事物,是大家公认的学科课程改革的亮点。但是,具体到某一阶段的实际操作时,由于新课标本身对综合性学习的语言表述不够明确,故在语文教育界产生了多种理解与阐释。截至目前,据笔者收集到的现有资料来看,关涉到对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概念界定,亦或论述者主要有:
一、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概念的主要表述
(一)专著类
1《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中定义为:
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一种综合听、读、说、写的课程目标,综合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在语文学习中渗透多种学科知识与能力的实践活动。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围绕语文课程目标,紧密联系学生生活,注重过程性、参与性、生成性的学习方式。
2《后现代文化视界的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中进—步认为:
综合性学习作为独立的课程形态,是教师为了学生的发展,开发和利用周边各种课程资源,释放自身的能力个性与人格魅力,充分展示学校的文化特色,重组或新建的一种实践性课程。
3《初中语文新课程教学法》中定义为:
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以语文学科为核心,注重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之间的整体联系,从学习者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活动为主要形式,综合运用各种学科知识、技能和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学习。语文综合性学习重视学生的主动参与,强调学生自主学习,关注探索和研究过程,综合性学习体现了语文综合化和生活化的理念,是对“大语文”教育观的实践,是因材施教、实施差异教育的必然选择,更是对现存课程资源和地区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
4《当代语文教育学》中这样表述:
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以语文学科为依托,以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学生生活与社会生活之间的整体联系为主线,以问题为中心,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借助综合性的学习内容和综合性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一种课程组织形态。
5《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中认为:
语文综合性学习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学习形态。
6《语文新课程研究性学习》中,首先依据:
新语文教材首次将综合性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内容,加强了语文与生活、社会以及其他学习领域的联系,有利于学生在实践中利用多种资源学语文。
然后,因教材设置多个综合学习专题之故,认为这些安排又是:
体现了语文知识的综合利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课堂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让学生以语文教材为切入点,从教材引发开去,与其他学科和学生的生活结合起来,通过查找资料、参与社会活动等方式,拓展学生的语文学习领域,突破了传统语文教科书的局限,让学生全方位地学习语文。
(二)期刊类
1郑国民《语文综合性学习的理论基础与基本特征》(《语文建设》2002.04):
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以语文课程的整合为基点,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强调语文学习与生活的结合,以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
2刘云生《关于“语文综合性学习”本质定位的思考》(《小学教学参考》2002.01):
它是一种语文学习活动,而不是其他学科性活动;它是一种综合性学习,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综合学习”;它是一种“活化”的学习实践,而不是“纯粹”的理性学习;它是一种自主的文化生活,而不是逻辑严密的科学研究。
3薛辉、薛彦华《试析语文教学中的“综合性学习”》(《中学语文教学》2003.10):
综合性学习既是一种课程组织形态,又是一种学习方式,是以“学会生存、学会学习”为目标,以学习者的兴趣与需要等内部动机为基轴,不受学科分类所束缚,通过调查、实践、亲身体验、信息技术的应用过程综合地运用各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开展问题解决活动,通过合作、交流、发表演讲等活动,使学生的学习得到深化、扩展,实现学习者的生产性学习。
要而言之,据以上所列可知:靳健教授先后时隔三年,对语文综合性学习这一概念在不同的著作中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可谓深思熟虑,特别是后者,从学习方式——课程形态、教师——学生两个维度四个方面揭示了语文综合性学习的含义,应当是很全面、准确的。刘墨、欧阳芬、刘淼三位先生大致认为综合性学习是一种以活动为主要形式的“学习”或“学习形态”。王文彦、蔡明两位先生也认为是一种学习形态,但是一种联系生活实际综合运用语文知识的学习形态。期刊类定义中,多数作者都将语文综合性学习定义为“学习方式”,唯有刘云生先生则是从语文综合性学习的归属角度来表述的。
二、语文综合性学习概念的认识
再回顾《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前言中第二款《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三)“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条,其中明确指出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一种学习方式。即:“语文综合性学习有利于学生在感兴趣的自主活动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是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应该积极提倡。”然而,造成诸如上文所述综合性学习概念混乱的原因,却正好同日本学者佐藤学《静悄悄的革命》一书中指出的那样:“综观教育杂志中对热烈开展着的‘综合学习课程的讨论的报道,总觉得多停留在观念层面,抽象的倾向比较突出,甚至还有一些混乱的概念存在。”“还在于认识上的错误,即把综合学习理解为通过‘经验(体验)进行学习,而把学科学习理解为通过‘知识(技能)进行的学习。”“有一种把‘综合的意义狭义地理解为‘学科的综合。”
到底什么是语文综合性学习?对这一概念能否作出准确的界定,及至在具体实践中能否进一步认识到位,会直接关系到怎样实施与评价语文综合性学习。我们认为它毫无疑问属于综合性学习与语文课程的交叉。我们不妨从三个层次认识语文综合性学习:
(一)作为学习方式的语文综合性学习
作为学习方式的语文综合性学习是指自主学习和他主学习的结合,个体学习和合作学习的结合,探究学习和接受学习的结合。“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是在语文课程领域内“分析——综合”维度上的理想结合,即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
(二)作为活动过程的语文综合性学习
作为活动过程的语文综合性学习是指教师围绕综合性学习三维课程目标与语文课程三维目标,精选周边的课程资源,以学生的言语、思维发展为核心,组织活动的实践性过程。
(三)作为课程形态的语文综合性学习
语文综合性学习作为综合性学习与语文课程的交叉,是教师通过创设活动,引导学生在与自然、社会、自我的交互作用中,将听、读、说、写的言语实践过程,不断转化为积淀语文素养,形成科学思维方法,引发学生情感行为变化的课程形态。
最后,从以上三个层次的理解中,我们不难看出:语文综合性学习实现的途径是听、读、说、写的言语实践;学习的领域包括书本知识与生活经验、学科领域与跨学科领域、自然与社会及自我领域;学习的目的是积淀语文素养,进而不断涵养学生“独立、自由、自强、自律、合作、宽容的主体性人格”。
总之,在考察目前众多语文综合性学习概念的界定中,我们不论把它看作是一种学习方式,还是一个学习过程,乃至是一种课程形态,终究必然还要回归到实际的语文教学实践中来,体现为:“语文课程是教师以语文知识为中介,涵养学生的言语能力、思维能力和情感态度的一种实践活动,是学生积淀语文素养、发展主体性人格的一种学习过程。”在这个具体的学习活动或学习过程中,师与生、生与生以及生与其他各领域间的友好合作、相互交往、共同发展,无疑是一种最佳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