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史上的四大文化传奇
2009-02-10倪方六
倪方六
盗墓、帝王陵发掘之是非,不是今日才出现的,至少在秦末就有争议。
项羽盗掘秦始皇嬴政陵时,虽然理由很充分,就是要惩罚这位暴君,将其生前横征暴敛之物挖出来重归天下,但刘邦却将其列为“十大罪状”之一。
虽然有是非之争,但有一点也不得不承认,盗墓掘陵者盗财泄愤,造成不可估量损失的同时,客观上也做了好事。如同战争造成破坏的同时可以传播文化一样,盗墓的“文化贡献”不肯定也不行。不然,由于自然力的破坏,不少人类智慧结晶之物,势必随尸骨腐烂于地下,黯然埋没,世间又哪会有那么多宝物流传?
这一点,或许也是支持发掘帝王陵寝者、默认盗墓客观存在的人,最充分理由之一吧。
从中国古代盗墓史来看,“汲冢书”、《笔势》、《孝经》、《兰亭序》等四部古籍的存世流传,就是盗墓者的功劳,颇富戏剧色彩,称之为“四大文化传奇”,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盗墓者不準发现最早编年体史书“汲冢书”
中国史学中一部重要著作“汲冢书”,是公元三世纪魏晋时期盗墓贼的贡献,此事一直为学术界津津乐道。
当时有个名叫不準的盗墓贼盗开一座古墓后,发现墓里有大量的竹简,这让他很失望,盗墓是冲着财宝来的啊。因为墓内漆黑一团,不準就地取材,抽出竹简点着当火把,在墓内寻找财宝。后来当地人看到盗洞和古墓四周散落有竹简,知道有人盗墓了,便报告官府,这才事发。
地方官赶到后,将墓内及散落地上的竹片收集起来,装了几大车。不準盗墓发生的时间,大概在晋武帝司马炎当政时的咸宁五年(公元279年)十月。
《晋书·武帝纪》称,“汲郡人不準掘魏襄王冢,得竹简小篆古字十余万言”;《晋书·束晳传》亦称,“初发冢者烧策照取宝物,及官收之,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
闻悉此事后,当时的学术权威中书监苟勖、校书郎傅瓒等人对这批竹简进行了系统整理、研究,惊讶地发现竹简竟然是绝世之品,是包括《穆天子传》在内的魏国史书。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把除秦以外的各国史书全部烧毁了。魏国史书因为陪葬于魏王墓中,而躲过了“焚书”之劫难,其价值之珍贵不言而喻。后又经卫恒、束晳等学者的进一步整理,中国最古老的编年体著作《竹书纪年》出世了。
后世史学家十分感动地称,这是中国盗墓史上的一桩奇事,也是幸事,并依出土地,命名这批竹书为“汲冢书”。“汲冢书”的出土,在当时就被评为中国“四大文化发现”之一,可见其文物价值之高和重要程度。不準,也因此成为中国盗墓史上的名贼。
“汲冢书”成书于战国时期,其学术价值和史料的准确性自然比司马迁的《史记》还具有权威性。后世不少学者从“汲冢书”中发现、更正了《史记》中的若干错误,特别是一些历史事件时间上的混乱。
“汲冢书”很重要,但盗墓贼不知道,盗墓毕竟也不是考古,其造成的损失也令人痛心。除了不準“不以为意,往往散乱”,竹简被当火把烧掉不少之外,由于发现现场众人也不知道这些竹简的珍贵,致使“收书不谨,多毁落残缺”。
对于这座古冢的主人到底是哪代魏王,当时即有争议,至今未定论。苟勖、傅瓒等人说是魏襄王,卫恒、束晳等人则坚持认为是魏釐王,目前主流的学术观点采信前者。
对不準盗墓的准确时间,史书上记载也不一致,除了《晋书·武帝纪》上的“咸宁五年”外,还有《晋书·卫恒传》上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晋书·束晳传》上的“太康二年(公元281年)”两种说法。
但不準到底是哪一年盗墓的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汲冢书”被发现了。
大书法家盗墓留下“书法心经”
一直被习书者视为经典的《笔势》,是东汉大学者、大书法家蔡邕的书法心经。其能流传下来,据说是另一大书法家钟繇的功劳,是他盗墓盗来的,此乃又一文化传奇。
蔡邕,字伯喈,生于公元132年,卒于192年。东汉灵帝刘宏当政时,出任郎中,专管校书,后升迁为议郎。因弹劾宦官,遭诬陷,被流放北方。献帝刘协当政时,董卓专权,强令蔡邕为侍御史,拜左中郎将(“蔡中郎”称谓的由来)。董卓遭诛,蔡邕作为同党难逃干系,被捕后死于狱中。
蔡邕博学多识,通经史,喜好数术、天文,妙操音律,善鼓琴、绘画,擅长辞章,精工篆隶。唐人张怀瓘《书断》称,“(蔡邕书法)体法百变,穷灵尽妙,独步古今”。南朝梁武帝萧衍亦称其书法“骨气洞达,爽爽有神力” 。蔡邕的女儿蔡文姬也是一位才貌双全,人生、婚姻不幸之奇女子,是汉时著名的女音乐家。凭着记忆,她竟然能准确无误地默写出古文四百篇,史称“博学而有才辩,又妙于音律”,古曲经典《胡笳十八拍》即出自蔡文姬之手。
汉灵帝熹平四年(公元175年),中国文化史上出现了一次“正定”儒家经本运动。当时,蔡邕在世经籍中发现,由于俗儒附会,误谬甚多,为了不贻误后学,奏请正定(校对勘误)这些经文。之后蔡邕以八分体(汉字书体名,似隶而体势多波磔)书写《尚书》、《周易》、《公羊春秋传》、《论语》等五部经书,令刻工刻成石碑46块,立于太学讲堂前,作为“标准文本”。
这些石碑史称《熹平石经》,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蔡邕当时的学术地位和书法水平如何了得。汉魏之后,“石经”迭遭严重破坏﹐原碑已不存在,自宋代以来时有残石出土。
蔡邕不仅是大书法家,还是中国古代书法理论的祖师爷,传世书论有《篆势》、《笔赋》、《笔论》、《九势》等,尤其是《笔论》和《九势》,在中国书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笔论》提出了“书者,散也”的论断,论述了书法抒发情怀的艺术本质;《九势》称“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揭示了书法之美的哲学根据;又总结出八种运笔规则,此即《九势八字诀》。蔡邕这些书法观点奠定了中国书法的理论基础。
因为《笔势》,惹出了一段“钟繇盗墓”的传奇故事。
钟繇是魏晋时期的大书法家,工篆、隶、行等多种书体。书法界认为钟繇的隶书得到了蔡邕书法真传,但他是如何掌握了蔡氏的精髓,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蔡文姬传给他的,唐人张彦远的《法书要录》称,“蔡邕受于神人而传之崔瑗及女文姬,文姬传之钟繇,钟繇传之卫夫人,卫夫人传之王羲之,王羲之传之王献之。”
另一说法是钟繇从韦诞墓中盗得蔡邕的《笔势》,潜心研修,刻苦习练而成。
西晋虞喜撰著的《志林》中记录了“钟繇盗墓”一事。大概意思是,有一天,钟繇到同为书法家的韦诞家做客,见到蔡邕这本笔法秘诀《笔势》,当时即两眼发光。钟繇表示想借回家拜读一下,韦诞舍不得,不愿出借;提出重金收购,亦遭谢绝。总之是钟繇说了一大堆好话,韦诞死活不松口。据说把钟繇气得当场吐血,昏死了过去,是曹操闻讯后派人用“五灵丹”救活了他。
因为此事,钟繇对韦诞一直耿耿于怀,图谋得到《笔势》。
机会终于来了。韦诞死后,把《笔势》等墨宝当作陪葬品带入了自己的墓中。钟繇听说,心中窃喜,遂策划盗墓。他花大价钱请来了当时有名的盗墓贼,终于将《笔势》搞到手。后世习书者每提起这桩事,觉得一代书法大家“偷鸡摸狗”,行为实在不雅,有失体面,多有贬损。
钟繇盗韦诞墓真相如何?世间一直有不同看法。
有人称“钟繇盗墓”荒诞不经,是假的。据传,钟繇的篆书是跟篆书权威曹喜学来的,再师从当时行书第一人刘德升,于抱犊山中研习刘书时,“六十年未尝窥户”,多为后世称道的隶书则是从八分书大家蔡邕处得到真传。
再说,蔡家父女俩均与曹操交往密切,钟繇则是曹操的幕僚,心腹之人,想跟蔡氏习书是很方便的事,用不着去盗韦诞墓取《笔势》。从时间上来说“钟繇盗墓”也站不住脚。钟繇生于公元151年,死于公元230年。而韦诞生于公元179年,死于253年。也就是说,钟繇比韦诞早死了23年,一个死人怎么能去盗墓?况且,一个年长者去盗晚辈的墓,从情理上也说不通。我推测,钟繇盗韦诞墓得《笔势》一说,很可能是后世附会到钟繇身上的。
项羽爱妾墓出土儒家大作《孝经》
《孝经》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儒家经学中重要的作品之一。
东汉史学家班固认为,“孝是天下的大经大法”,《孝经》过去是读书人必修的一本书。《孝经》共分十八章,是儒家十二经中篇幅最短的一部。《孝经》有《今文孝经》和《古文孝经》之分,其作者有很大的争议,有人说是孔子,又有人说是曾子,还有称是汉初人所作。
《孝经》的发现,堪称又一文化传奇,其发现和传承,亦具有戏剧性。
比较早的说法是从孔子后裔家的墙壁里发现的。
在汉武帝刘彻当政时期,鲁恭王扩建宫室,把孔子的老宅拆了。结果从墙的夹层中发现了许多古文经传,除了《孝经》外还有《尚书》、《礼记》、《春秋》、《论语》等大量简牍,史称“孔壁中经”或“孔壁遗文”。这次发现,与“汲冢书”的发现一样重要,被列入中国早期的“四大文化发现”之一。
另有一种说法,也是本文要重点讲述的,《孝经》系从西楚霸王项羽爱妾墓中发现的。项羽爱妾墓中发现《孝经》一事,古籍中多有记载,但多不甚详细,这给后世留下了太多的谜团,一直众说纷纭。
较早时,唐人李士训《记异》(一部记录怪异奇闻的作品,已失传,存言系后世作品转录)并没有说《孝经》是项羽爱妾墓中之物,“大历初,予带经鉏瓜于灞水之上,得石函,中有绢素《古文孝经》一部,二十二章,壹仟捌佰柒拾贰言。初传与李太白,白授当涂令李阳冰,阳冰尽通其法,上皇太子焉。”
大历,为唐代宗李豫年号,公元766年启用,灞水在古长安之东。石函多为陵墓、寺庙之物,用于收藏贵重、心爱之品,有墓志一样的功能,最为考古学者看重。这石函是怎么得来的?疑为盗墓所得。但这里并没有说明石函出自项羽爱妾的墓中,这段文字反倒是成为学术界考证李白出生年月的最强史证,为多篇考证文章引用。
真正明确《孝经》出自项羽爱妾墓的,是北宋古文字学家夏竦在《〈古文四声韵〉序》(重编)中的文字,“又有自项羽妾墓中得《古文孝经》”。
但夏竦亦语焉不详。墓到底在哪,怎么发现的,什么时间盗掘的,都没有交代。
比较清楚的是隋人傅奕著《老子解序》一书,书中记述了项羽妾墓的出土情况,是在北齐后主高纬当政的武平五年(公元574年)发生的事,被盗的项羽爱妾墓在彭城(今徐州),但只提到了《道德经》的出土。
项羽有名的爱妾叫虞姬。项羽是今宿迁人,虞姬是今沭阳人,因为这层关系,今宿迁人遇到沭阳人,还会喊“老表”,开个玩笑。
虞姬和项羽当年情真意切,爱得比现代崇尚爱情至上的男女应该更热烈。司马迁妙手著文章,在《史记·项羽本纪》中,写下项羽乌江自杀前的复杂心情,至今读来让人不胜欷歔:(公元前202年)项王军壁垓下(与刘邦决战),兵少食尽,汉军及诸侯兵围之数重。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项王乃大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王则夜起,饮帐中。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
虞姬歌罢,拔剑自刎;项羽突围,仓皇出走,途中筑冢葬此。
垓下,位于灵璧县城西北,今该县尹集镇濉河北。虞姬的墓就在今灵璧东约八公里的虞姬乡内。因项羽在此活动,古时灵璧亦称“霸王城”。但项羽爱妾墓到底在哪也有不同的说法,民间传说虞姬“身葬灵璧,首葬定远”,因此虞姬墓也有两处。
除了灵璧县的一座,在安徽定元县境内也有一座,不过没有灵璧的有名罢了。《记异》中所谓的“灞水之上”是否是这里?是长安的“灞”,还是垓下的“霸”?
从上述各种记载中,时间、地点都有矛盾,《孝经》系从项羽爱妾墓中出土一说疑点多多,连夏竦最后也不能肯定,在表示了“自项羽妾墓中得《古文孝经》”的观点后,又称,“亦云渭上耕者所获”。所以,再对照早期的《孝经》是“孔壁遗文”的说法,漏洞就更大了。
《孝经》到底是“孔壁遗文”,还是项羽妾墓中之物?现在已无从考古了,似乎成了难以解释的历史悬疑。但分析一下,还是有可信之处的,项羽的爱妾也不一定就是虞姬,在那个时代跟着项羽的女人不应该只有一位。
从地理上看,徐州与项羽的老家宿迁相邻,项羽妾葬于彭城并非不可,而且,项羽当年就是在徐州称王称霸的,刘邦的“汉王”即为项羽称霸时所封,其有爱妾葬徐州是符合历史的。
再者,项羽当年与刘邦在长安一带争天下,有妾葬于“灞水之上”,也无不可。所以,虽然史实多有矛盾,但《孝经》从项羽爱妾墓中发现一说还是值得思考的。
“项羽爱妾墓中发现孝经”的真相到底如何?其中的谜团,就留茶余饭后玩味吧。就如前文所说,不準到底是哪一年盗魏王冢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汲冢书”被发现了;《孝经》是不是项羽爱妾墓中之物,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没有失传,没有让盗墓者损坏!
王羲之《兰亭序》因盗墓得而复失
书圣王羲之的《兰亭序》真迹没而复得,得而再没,在中国盗墓史上同样极富传奇色彩。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这是中国稍有文化的人当年都能背出的经典名文《兰亭序》。其作者就是王羲之,官至右军将军,世又称王右军。
《兰亭序》的由来开篇说得很清楚,东晋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在山阴(今浙江绍兴)兰亭“修禊”。会上各人做诗,王羲之为他们的诗写的序文手稿,即《兰亭序》。
《兰亭序》又名《兰亭宴集序》、《兰亭集序》、《临河序》、《禊序》、《禊贴》,为行书法帖,精品中的精品,其在中国书法史上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有“天下第一行书”之美誉。
对于《兰亭序》的存传迷失,比较传统的说法是这样的:王羲之视《兰亭序》为自己最得意之作,当传家宝代代相传,一直传到七世孙、隋时的王法极手里。王法极一心事佛,遁入空门,取法号“智永”,后云游至浙江省吴兴县境内的永欣寺为僧三十年。
智永圆寂后将真迹传与弟子辨才。到了唐朝初年,酷爱名家墨宝的太宗李世民遍寻王羲之、钟繇等人的书法,据说出重金悬赏索求《兰亭序》真迹不得。后来听说真迹在会稽辨才和尚的手中。李世民召见辨才,希望看看真本《兰亭序》。辨才装糊涂,不承认在自己手里。李世民苦求不得,对主子心事了如指掌的尚书房玄龄出了个馊主意,荐监察御史萧翼去偷《兰亭序》。
萧翼从李世民那里带着几本王羲之杂帖真迹,扮成穷书生来到永欣寺,有意与辨才套近乎。
一日,萧翼与辨才谈及书法,称有几件祖传王羲之法帖,但不知真假,想请辨才鉴定真伪。辨才不知是诈,便告诉他这些祖传之物确系王氏真品,但非珍品,随口说出他藏有《兰亭序》的事情。萧翼表示不相信,称《兰亭序》真迹早已失落。辨才为了证明自己所言属实,便和盘道出他得到《兰亭序》的经过,还把藏在房梁上的《兰亭序》取出给萧翼品鉴。萧翼故意称真迹是赝品,迷惑辨才。
这么一来二往,萧翼把《兰亭序》秘藏于房梁上的地点摸准了,一日趁辨才不在寺内,萧翼便窃《兰亭序》逃回京城,把真迹献于李世民。据说辨才发现《兰亭序》被盗,气得大病了一场,不久圆寂归西。此即盛传的“唐太宗计赚得《兰亭》”。
但是,另有一版本与此说完全不一样,这也是《兰亭序》之新说,可能大家都没有听过。
《兰亭序》真迹第一次消失,在公元4世纪,被郗昙带入墓中。
郗昙出自书法世家,是晋代和王羲之一样有名的书法家。其父郗鉴亦工书法,其兄郗愔的书法造诣更深,善章草,代表作有《至庆帖》。后世有评论,称王羲之的早期作品不如郗愔的好。《兰亭序》怎么能到郗昙的手里?看看郗、王两家的关系就明白了。
原来,郗鉴是王羲之的老岳父,也就是说,郗昙是王羲之的小舅子,王羲之是郗昙的姐夫。因为这层关系,《兰亭序》落到郗昙的手里应该不意外吧。据说,除了《兰亭序》,像王羲之的正书《乐毅论》,也为郗昙收藏。郗昙死后,将《兰亭序》等一批墨宝带入了自己的墓中。
二百年后南北朝时期陈霸先建立了陈朝,《兰亭序》等王氏真迹在此间再度现世。
当时北征军人盗掘了位于今天镇江丹徒境内的郗昙墓,盗得了大量陪葬品,其中就有王羲之及诸名家墨宝。“始兴王”是陈伯茂,为陈世祖陈蒨的第二个儿子,他聪明好学,尤喜习书。盗墓事发后,这些盗品全让官府给没收了,秘藏不示人。陈蒨看到儿子这么酷爱笔墨字画,就将这些墨宝赐给了陈伯茂。陈伯茂如获至宝,悉心描摹,竟然学得很像,深得精要。
《南史·文帝诸子·始兴王伯茂传》(卷六十五)记载了上述史实,“伯茂性聪敏,好学,谦恭下士,又以太子母弟,世祖深爱重之。是时征北军人于丹徒盗发晋郗昙墓,大获晋右军将军王羲之书及诸名贤遗迹。事觉,其书并没县官,藏于秘府。 世祖以伯茂好古,多以赐之。 由是伯茂大工草隶书,甚得右军之法。”
陈伯茂大概在公元565年前后得到了王羲之这批墨宝。但在三年后的公元568年年底,陈国发生了一场宫廷政变,陈伯茂被其叔叔陈顼在路上给杀掉了,时年才18岁。《兰亭序》再次从世人面前消失,没有了消息,直至为李世民收藏。
李世民生前对王羲之的书法推崇至极,有遗诏,要求死后头枕《兰亭序》,即所谓“生则同榻死则同穴”。诗人陆游因此感慨,“茧纸藏昭陵,千载不复见。”
《新唐书·太宗本纪》(卷二)记载,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五月二十六日,李世民“皇帝崩于含风殿,年五十三”。同年八月十八日(公元649年9月29日),归葬于生前即营造好了的陵寝——昭陵。
昭陵地宫石门封死之日,便是《兰亭序》永别世间之时。谁想,在约三百年后,因节度使温韬盗掘关中十八帝王陵,《兰亭序》再一次进入了世人的视线,并将《兰亭序》真迹之谜彰显得更加玄乎。
温韬盗唐陵的时间在唐末五代时期,公元10世纪前后。《新五代史·温韬传》(卷四十)记载,后梁王开平二年(公元908年),“韬在镇七年,唐诸陵在其境内者,悉发掘之,取其所藏金宝,而昭陵最固,韬从埏道下,见宫室制度闳丽,不异人间,中为正寝,东西厢列石床,床上石函中为铁匣,悉藏前世图书,钟、王笔迹,纸墨如新,韬悉取之,遂传人间,惟乾陵风雨不可发。”
《新五代史》系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欧阳修(公元1007—1072年)编撰,欧阳修对他着墨不多,加上现代标点在内也不超过700字。但从欧阳修的笔下来看,《兰亭序》应该成了温韬的盗品。
温韬死后,这些价值连城的盗品落入郑玄素之手。郑玄素是温韬的外甥,“尚古文尚书”,是有名的藏书家,家有古书千卷。“千卷古书”之中,就有温韬从昭陵中盗来的王羲之诸名家的书法作品,后世认为其中应该有《兰亭序》。
温韬当年对从陵内盗出的陪葬品是逐件登记的,但奇怪的是,温韬盗品登记中却无此书。那《兰亭序》哪儿去了?
温韬位居节度使,实际就是一个大军痞,是一个文化粗人。据说,盗出王羲之、钟繇诸人墨宝后,看上的竟然是包藏装帧书籍的华丽绸缎外皮,认为更值钱,竟然把绸缎撕了下来,将书当废纸甩一边去了。《兰亭序》是不是让他给撕毁了?答案谁也无法确定。
有学者推测,既然温韬的盗品登记中没有《兰亭序》,那很可能在唐高宗李治与大周女皇武则天的合葬墓乾陵内。理由是,李世民得到《兰亭序》真迹后,曾令虞世南、褚遂良、冯承素、欧阳询等当时名家临摹《兰亭序》真迹,分赐皇子、近臣,这就是传于后世的“唐人摹本”的由来。同样喜好王羲之真迹、承继大位的李治,并没有完全执行父皇的旨意,而是用摹本调了包,把《兰亭序》真迹截留了下来,后陪葬乾陵。
这大概是《兰亭序》下落的又一新说了,重燃《兰亭序》尚存的希望之火。
但这种观点不过是一种善良的愿望而已,不在这里就在那里的判断,是没有道理的,此观点倒有鼓励大家去盗掘,或考古发掘乾陵的意思。
帝王陵中的陪葬品归陵时一般都会有一份内部清单的,为何史料不见记载,连野史均无只言片语?如果哪一天乾陵获准发掘了,《兰亭序》真迹真的从中出土,那倒是中华文化的又一大幸事了。
但问题是,即便真迹真在乾陵中,一纸薄绢,一千多年下来,能不腐朽吗?所以,就算真如个别学者所言《兰亭序》真迹在乾陵中,实际还等于不存在啊。笔者倒愿相信,《兰亭序》是被温韬盗出,真迹尚存民间,至今隐隐地躲在某处。
自唐贞观之后,《兰亭序》诸种唐摹本,在宋、元、明、清及当代等多个时期,也曾引发了一些盗墓掘陵传闻,这里就不说了。
需要交代一下的是,到了现代,《兰亭序》真迹之谜不仅没有得到破解,反而再添作者真伪之新疑。因为郭沫若的《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的真伪》一文,在20世纪60年代,引发了《兰亭序》作者到底是谁的“高端争议”。郭认为不是王羲之之作,而是他的七世孙智永和尚冒先祖之名的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