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生命是完美的(外二篇)
2009-02-08薛燕平
薛燕平
一位古希腊先哲说过:植物的生命很完美,是因为它们有两种能力,一是它们本身舍有生存必需的养料:二是它们的生命在生长发育、开花结果的过程中,存活的时间长,它们的后代又还原为它们,可谓生生不息。真是一种理想的生命形式;而且它们还有部分的灵魂。可以感知这个世界,能分担人类的情感,见证人类的喜怒哀乐。
以前我住在北京东城的一所四合院里。大门两旁各有一棵大槐树。我记事的时候它们已经很老了。树皮很厚。裂开着,形成漂亮的纹路。如果是冬天,落净了树叶的枝条,很道劲,仿佛写在天空上的书法;也仿佛昭示着它们纷乱的心思。刮风的时候,枝条有力地挥舞着。发出低沉的吼声,仿佛诉说着什么。春天的时候,它们很不情愿从梦中醒来,无尽的春风抚弄,才长出极小极绿的幼芽,在苍老的枝条上,宛如点点希望。直到将近五月初,圆圆的绿叶才慢慢铺满树身,而五月底,满树的槐花开了,香得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所有进出大门的街坊邻居,都因为槐花的香气而微笑着,都觉得很幸福。
其实院子里开得最早的不是槐花,而是我窗前那棵巨大的石榴树。五一刚过,石榴花就开了,虽然没有香味,可红得让你为之一振,让你想起女人的石榴裙,接着想起穿石榴裙的漂亮女人,我还会想起红楼梦里那个弄脏了石榴裙的丫头香菱。于是有关石榴树的联想便是香艳美丽的。风吹过,一地的石榴花瓣儿,香魂便随风而去。记得小时候,把石榴花瓣儿捡起来,用手捏出红水染指甲玩;染好了,扎煞着双手什么都不敢干,怕红色儿掉了。小女孩都高兴极了,我想,那时候的石榴树也是高兴的吧。剩下的日子就是盼着石榴长大,每个石榴都是树的孩子,当有的石榴因为下雨而掉落在地上,摔得粉身碎骨,石榴树一定心痛。我想起石榴树小时候,它是被栽在一只花盆里的,冬天要放在屋里:这样过了三年,妈说:把它移到花园里吧,它已经长大了。我担心它冻死。妈说:那就找几件破衣服把它包起来。又过了三年,妈说不用再包了。它真长大了。妈没骗我,不包裹它,它也没死。现在的果实又大又甜,它是用这个报答我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于树木有了敬畏的情感,尤其是那些老得说不清年龄的树,我见到它们,总是很尊敬地走近它们,然后用手抚摸它们,试图从它们古老的生命中感悟出什么。我想,它们的根扎向大地的深处,汲取水分和养料,同时获取大地和阳光的精髓,从而与天地融为一体,它们的灵魂肯定是博大的,生命当然也是坚实的。而我身为宇宙间渺小的一分子,虽没有它们那样扎根大地的本领。相比于它们,也没有那样长久的生命,但我希望从它们那里获取与人类不同的精神。
我发现,并非像先哲们说的那样,树只有部分的灵魂,因为它们没有喜怒哀乐的灵魂表现形式,它们被土约束,它们是泥土的臣民……但我感觉到它们的灵魂是那样的完整,当你真正了解一棵树的时候,了解它的秉性,它的特性,以及它生活的习惯,才能确信,植物像人一样,有灵魂,也有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距离我的石榴树不到三米的地方,有一棵骄傲的香椿树。像人一样,为其骄傲,所以才感到孤独:它孤独地占据着一个小跨院,它能透过一个很窄的门看到大院里发生的种种事情。但透过它扭曲倔强的身躯,能感觉到它的清高;因为每到早春,它身上不到一寸长的叶子,便成为人们盘中的美味,它那独特的醇香,为它争得了身为树的特殊地位。但那棵香椿树却十分随性。它高兴时,便乖乖地长出诱人的嫩芽儿:如果这个春天它生气,便什么都没有,光秃秃的树枝,一直到夏天才突然泛绿,而那时,人们便忽略了它的顽皮,一任它疯狂地长成大叶子。
而同样作为槐树,西跨院那棵,便远没有大门口那两棵快活。虽然看上去,它比门口那两棵更粗壮更高,但它的叶子,远没有那么大,花也不及门口的香。去到西院的人必须经过它,可一般是熟视无睹,匆匆往家走,不如院门口那两棵,一进到胡同,便看到它们,它们的树阴一下子铺到胡同口,让那些疲惫的人顿时感到清爽,心情为之一振。所以西跨院的槐树老得很快,巨大的树结,像是它解不开的心结,果然,在一个喧闹的春天,它再也没能从冬天的睡梦中醒过来。彻底遁入大地,它的灵魂也便消尽。再看门口那两棵槐树,一闪一闪的绿叶,仿佛嘲笑它的软弱。
还有那棵不得不提的臭椿树。它毫不客气地长在东厢房的正中间的位置上。它知道自己几乎无可取之处,所以精神也便彻底放松,长得高大粗壮,吸天地精华,拒人间冷眼:它的根部已经高高地突出于地表面。把方砖铺就的院子弄得面目全非,它自己却过着痛快淋漓的生活。几家邻居合计着要把它砍倒,因为它不但没用,既不开花,也不结果,而且它身上散发出的一种特殊的气息,让院子里盆栽的花草,杂草不生。正在大家商量如何结束它的生命的时候,园林局的人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便把它定为一棵不可砍伐树,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夺走它的生命。它被登记在册,获得了长期居住权。它愈发蛮横,长得飞快,终于,因为它的强壮,要了那棵自命不凡的香椿树的命。人们也就把香椿树的好处渐渐淡忘,而忍受臭椿树的霸道。
其实这时候,在外院靠近北墙根那棵娇媚的海棠树,刚刚睁开了粉红色的蒙眼,这已经是它在这里度过的第三个年头了,比起院子里其他的树们,它算是个小字辈,尽管来到这里的第二年它便开始结果子,而这院子里所有的人都品尝到果子的香甜,可它并没有真正俘获人们的心,就是说,院里的人茶余饭后谈论树的时候,没有人谈论它,好像它根本不存在。它在树中,无疑属于女性的,而且远没有石榴树那样长的历史,院里的人轻慢它也是情有可原。
可我喜欢它,瞧那一树的绯红,云一样的轻飘,风一样的不定,还有那一股股的淡香,最后是一树果实,总之倘若是女人,它应该是每个男人的梦中情人。可它却被无由地冷落。终于,在第四个年头上,它没再发芽。
我慢慢地悟出,如果说树们是有灵魂的,那也多半是人赋予的,而它们自己的灵魂何其微弱。
当我这样思索的时候,树的另一种景象似乎是对于这个结论的反叛。那一年我去了山西。
在去一个叫作卦底的村子时,我见到一棵千年古树名为“虎头柏”。说是千年,因为它存活的年头太多,无以为计。当我走近它,还是被它的壮观震慑。要想围住它,须得二十几人才能做到;这时候用那句“古树参天”形容它是最恰当的,站在它下面,仰头,你感觉已经到了森林。密不透风的枝叶把天空遮蔽得严严实实,正值仲夏,可站在虎头柏的阴蔽中,一股侵入身心的凉意骤然而起;它的树身上挂满了祈求它保佑的符,这让虎头柏看上去有些滑稽,也有些不堪重负。人们一股脑地把自己的苦楚和祈求,放在这棵大树身上,似乎有些不公平,虎头柏恐怕也有很多的苦难需要倾诉。树旁边有个小窝棚,是看守虎头柏的老人的居所。老人的老迈,与虎头柏的沧桑相呼应,他像树一样沉默,他只用点头和摇头作答,只有手里那只黄铜锅的烟袋在老人的手里熠熠生辉。我猜想,老人一定从虎头柏那里学到了这种植物特有的沉默。
就像当地人说不清虎头柏有多少岁一样,对于看护虎头柏的老人,他的年龄也是个谜。
当地有许多关于虎头柏的传说:一个村妇,她的儿子得了一种怪病,去了多家医院都没治好,最后祈求虎头柏,初一、十五,村妇都去给虎头柏送去香火。在第三个年头上,孩子的病奇迹般地好了。总之类似的例子很多,人们只把那些从生活中得来的好处归功于它,而把那些切实的痛苦自己隐藏起来。我想,虎头柏看到那些人们难以躲避的苦难时,它也会难过的。但它毕竟历尽沧桑,它经历的苦难比谁都多,从而它有了宽广的胸怀和灵魂,方能佑庇四方邻人。若说它有一部分灵魂,它的那一部分,却涵盖了很多人的灵魂。
日复一日,人们从树那里得到了许多,包括它从大地中汲取的养分,而这养分被树吸收消化,从物质一跃而为精神,由此滋养着跟它同样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人们。
我又去了一个名叫“仇池”的村子。赫然地,我被村口那棵巨大的古树震撼,更被坐在它下面的几位老人感动。他们一律白羊肚手巾箍住头部,黑衣黑裤黑鞋,裤脚扎紧。手里的烟锅有的是玉的,有的是黄铜的,后背依靠的古树虽不似虎头柏那般神气,却也有惊人之处:一半树叶绿,一半已经枯死。树围也十分粗,与虎头柏不相上下。我蹲下来,问他们之中谁最年长。他们用烟锅指向最右边的老汉,95岁。我有意提高声音问:您小时候这棵树有多粗?他挥了下手里的黄铜烟锅,让我别费力气提高嗓门说他耳朵不聋。然后说,他五六岁的时候,这棵树就这么粗了。沉默一会又补充道:我父亲说他小时候这树就这么粗。他的话把大家逗笑了。老汉有些生气,把烟锅朝鞋帮上磕了几下,站起身走了。他走得很稳健,说75岁也有人信。
我想进村子找些关于树的传说,可结果让我失望。问及那棵古树,大部分人似乎都没兴趣,勉强说几句,也是:哦,好些年了,谁知道到底多少年,谁管那些。问有没有关于它的故事。说:一棵树能有啥故事,故事都是人弄出来的。我问他们,那个95岁的老人活那么长,身体还那么棒,是不是吸了树的精神。我被嘲笑道:人还能吸了树的精神?说我是在说笑话。还说树哪知道什么,它吸了人的精神还差不多。我也就沉默起来,但无论人和树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有一点是肯定的:人和树总是有些关联的。
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有一条胡同叫北沟沿儿,52号便是中国近代大思想家、戊戌变法的领袖之一粱启超先生的故居。从外边看,门脸无特殊之处,如果不挂粱启超故居的牌子,它就是北京胡同里一所普通的院子。但让它与众不同的便是那十几棵榆树。要说这榆树跟其他喻树真不一样,首先它们根粗、叶茂,最重要的是,它们捋着梁宅的院墙。一溜的朝东偏。加上无比繁茂的树叶,大半条胡同都让它们遮蔽得密不透风,而左近与梁宅无关的榆树便顿然矮小稀疏许多。东边那个小院子是梁启超的书房,从院门往里看,外边的跨院也有一棵大树,遮天蔽日的。
让我感动的还是靠墙边长的那十几棵榆树,它们如此遮天蔽日、枝繁叶茂。简直就是粱任公那不死灵魂的依托。我相信灵魂是不死的。它离开肉体以后才有了它自己的灿烂;如果树们没有灵魂,又如何与众不同。我每次站在这树冠阴蔽的地面,我都迫切地希望冥冥中能与之交谈,从而让我的灵魂茁壮起来,哪怕它成长的日子极为长远,我也愿花费一生来换取。
冬日的北京
现在是酷夏,我却记起北京的冬天,那个灰色、寒冷、大风吹得人满街跑的季节。很多外地的朋友惧怕北京的冬天,他们对我说不敢冬天来北京,尤其南方的朋友,不但是因为寒冷,最主要的是干燥,每次去宾馆看他们,他们都指着自己因为干燥已经裂开口子的嘴说:瞧你们北京。我却说:那是你们不适应,适应了就好了。
北京的冬天的确是别有一番景象的,如果你走在胡同里,你就能深切地体会到北京冬天的妙处了。风顺着胡同两边的墙呼啸着、旋着疾驰而过,犄角旮旯的灰尘被扫得干干净净。只露出墙壁剥落后的参差不齐的灰砖;灰砖缝隙里的沙尘也被剔除了,就像是一个人用牙签仔细地别过的牙齿。有时候风会在一个角落里打旋,这时,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就说:躲着点,别让卷进去,不吉利。所以从小我就知道,遇到旋风一定要躲着走,免得碰上霉运。
有时候风会带起北京北边的沙,北京的城区便又会陷入遮天蔽日的扬尘,像《西游记》里的魔法,总会有个人或神掌控着这一切。老人哄孩子睡觉的时候就会说:别哭了啊,风停了鬼就走了,再哭鬼就找来了。刮这样的风,你出门要把嘴闭紧,以免沙尘钻进嘴里,那样你就得不停地“呸、呸”地吐。如果你皮肤细嫩,最好别出门,否则沙尘会损害你的皮肤;风停的时候悄无声息,似乎它一瞬间就对自己的肆虐的行为厌倦了,随着它最后一声嚎叫停歇下来,你走出屋子,看到院子里落满褐黄色的尘土。窗台上、窗棂上、台阶上、院子中间的石鼓上,抬头看,瓦楞上的枯草上,就连枯草间慵懒踱步的猫身上都是黄色的尘土。这时候,你对灰色的北京有了错觉,它或许是黄色的,土地的颜色。
在你惶惑的时候,在风停止的瞬间,人们已经用鸡毛掸子掸干净身上的尘土出门了。自然而然地,在晚饭前去景山公园。上万春亭看北京的落日:大风过后的北京如此宁静,像是一位情窦初开的处子,难掩羞答答的情怀。西边那颗昏黄硕大的太阳就要沉没,它把最后的绚丽铺洒过来,照亮故宫的金碧辉煌;照亮白塔寺玲珑的塔尖,以及微风在它铃铛四周的轻轻的流连。一切都还是那么悠闲,一切就是那么悠闲。这就是大风过后的北京的冬天。你把浮尘轻轻拂去,新的一天就来到了,你的心情也焕然一新。北京在你心里就永远是崭新的了。
下雪的时候,北京异乎寻常的宁静。仿佛那一片片晶莹的雪,从天国而降,带来上帝的福音;它们摇摆着起舞,宣示着某种使命。它们落地也是宁静的、心甘情愿的:落在柏油路上,便会很快融化,而落在房檐上。落在古老的松柏上,抑或是千年银杏上,它们便住在那里了,一个冬天都静静地睡着,只等春风来唤醒。下雪的时候。每个人都是兴高采烈的,互相遇到的时候就说:呀,看这雪下的。要不就说:瞧,它还下起没完了。听着似乎有些不耐烦。实际上心里高兴。我想每个人都喜欢任何天气的变化吧。
雪停了,街道居委会的人跑到胡同里吆喝着:扫雪啦。扫雪啦。各扫门前雪啊。实际上闲着没事的大爷大妈早就随下随扫了,雪停的时候,路面上也没什么积雪。小孩们开始堆雪人,找胡萝卜当嘴,以前有煤球的时候做眼睛简单,现在很难找到合适的雪人眼睛。男孩子喜欢打雪仗,也不像过去孩子多的时候那么热闹了。马路上因为撒了盐,雪融化了,汽车驶过,溅起肮脏的雪水;清洁工把积雪朝路边的树坑旁扫。雪扫得再干净也是枉然,第二天一上冻,路面一层薄冰,就会有骑车的人或者走路的人摔倒,医院就会忙活一阵子。那些孝顺的儿女慌忙打电话,告诫年迈的父母:您这两天千万别上街,留神摔着,今天早上就好几个摔着的。那边父母让他们放心,保证不出门,不给孩子添麻烦。
赶上降温,风像刀子似的,把地上的雪粒子吹得东逃西窜。穿上厚厚的羽绒衣还感觉冷。胡同里的送煤工人忙活着送煤,用得太急。煤都是刚打出来的,一出煤场就冻住了。别担心,冻煤一样烧。似乎越冷,人们就越高兴似的,每个人的脸上都因为寒冷而溢满笑容:相反如果冬天没有人们预计的那么寒冷,人们就感到万分失望,筋骨没有受冻,不舒服。
北京的冬天也不乏风和日丽。没风。空气里漂浮着甜丝丝的气息,太阳笑眯眯地悬在半空,很小很亮。偶尔一群鸽子飞过。带着鸽哨的寂寥,鸽子在晴好的空中闪烁着银色的光点。所有褪尽树叶的枝条都显示着树的内在的力量,当树叶落归大地后,树的枝条便收敛起一切的功力,积郁在身体里,等待明年树叶的生发,而此刻,它们只用少部分力量在空中画着它们冬天的梦魇,使得北京的天空变得充满韵律和节奏,尤其夜幕降临,灰色的天空,点缀着枯枝的舞动,真是一幅幅看不尽的水墨丹青。
在天气晴和的日子里。人们的心情也是恬淡的,他们相互交谈着自己的生活,传递着刚刚得到的小道消息(城市里的小道消息跟吃饭一样必不可少),他们的情感随着那些无足轻重的消息起伏着,他们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能够刺激他们的神经。他们自由地站着,像是一堆随意撒落的豆子,随意地滚动着,但他们不会走出这属于他们的城市,尤其北京的胡同,他们已经把那些看不见理还乱的心绪深埋在这座古老城市心脏里。
冬天里,北京的人们喜欢吃火锅。很多年以前,北京只有东来顺。据说那种吃法源于宋代的兵营,伙夫来不及造饭,饥饿的士兵便把肉用刀片了放在锅里煮了吃。久而久之。东来顺演绎成百年老号的名餐馆,用料之精细,让全国各地的游客慕名而来。当第一场雪降临,那些讲究的食客便到东来顺涮锅子了。其实。京城几乎家家有一个黄铜的火锅。现在很多家庭已经用电锅取而代之,但吃火锅的热乎劲没有改变;怀旧的家庭依然用铜火锅。去山货铺淘换来木炭,擦去黄铜火锅上的灰尘,点燃炭火。注入清水,调好芝麻酱的佐料,把芫荽切细,一家人围坐,第一口涮肉永远那么香。这时候外边最好刮大风、飘雪花。便愈发显出火锅的妙处,再加几根炭,把火烧得再旺些。
北京冬天的夜十分漫长。如果你有足够浓烈的爱情,那北京冬天的夜晚就是无尽的温柔之乡:但如果是失意人,也有你的好去处,你只管往灯火阑珊处走,站在宽街的十字路口,往西只需三站路,便是百花深处的什刹海,那里的韵味和故事自不必说:往东三站路是三里屯酒吧一条街。在昏暗的烛光中,你可以消磨掉整个空虚的夜晚。不过如果你足够年轻,足够身强力壮,你就可以去密科斯,去蔻蔻芭娜娜,去那些疯狂的迪厅。在疯狂的晃动中应接一个新的同样无可忍受的寒冷的一天。这是一个大城市的夜生活,一个古老城市的年轻的一夜,尽管城市污浊的空气损害了你的健康,城市坚硬的水质在你的肠道里结垢,但你依旧像迷恋你的旧情人似的迷恋这里。你不认为这里的冬天干燥寒冷,干燥寒冷的气候让你有干净的回忆。关于北京的。
北京东边的高楼大厦让你惶惑。它们无需预约,便贸然来到这个古老的城市,占有一席之地,让长期生长在这里的人们感到陌生。林立的大厦透出的灯光仿佛无数个秘密,那淹没在秘密之中的,是这座城市湿漉漉的历史和传奇。寒风中,有乞丐佝偻着从城市繁忙的街道上走过。他们从哪里来?他们的明天是什么样的?他们属于这座城市?他们是这座城市所有的疑惑。他们无视北京冬天的寒冷。无视穿过胡同以及高楼的风,像那些大楼王的人们一样。怀揣着对于这座城市的梦想,在街道上穿行,无畏地伸出手乞讨生活。乞丐是城市里不可或缺的风景,什么样的城市都会有乞丐,他们是城市别样的标志。
北京冬天的黄昏是匆忙而忧伤的。像是热水浇的蚁穴,行人匆匆的脚步奔向一个个明亮温暖的家,汽车喇叭声暴露了这个城市的坏脾气,路灯已经睁开眼睛,迷离的目光中一个夜晚又在夕阳的坠落中开始。大大小小的餐馆前面是一张张招徕顾客的笑脸,尽管他们来自不同的乡间,但几乎一瞬间他们就懂得了笑容的含义,轻而易举掌握了它,他们便像真正的城市人一样生活。自从北京人接纳川莱的那天起。大街小巷就飘浮起麻辣的香味,多少年过去,这座城市已经无法离开这种麻辣的诱惑,这似乎与北京干爽的空气十分契合,一锅水煮鱼,老少通吃,谁都不能想象北京离开辛辣,生活还能否继续。也有钟情麻豆腐、豆汁儿的主,外地人也中了北京人怀旧的毒,他们也会嚼着咸菜丝儿。吸溜着豆汁儿,听地安门的桃花故事。趁着太阳还在西边挣扎。你要往什刹海走,过烟袋斜街,再过银锭桥,坐在荷花市场的边上,看冰面溜冰的少男少女,他们的矫健能让你产生跨越时空的美好错觉,说不定今晚的梦跟你的爱情有关……
天彻底黑透的时候,各家的晚饭也落停儿了。打开电视是播音员熟悉的声音。各位观众晚上好,今天是……农历腊月初三……
北京深灰色的冬天是独一无二的风景。在你经历过无数城市的无数冬天后,你便会轻易找出它的不同,它是远方游子心里的沉重,是你梦中的轻柔;是所有喜欢北京的人的寒冷温馨的梦,是穿越时空的奇异的声音。你喜欢这座城市,就要懂得它的冬天,因为它漫长而沉重。它是这座城市真正的季节。
阴天
阴天的时候。没有光和影,就谈不上光影的变化,就无从分辨上午中午下午,就如同身处创世纪的混沌当中,试着体验万物刚露端倪的惊诧和欣喜。但探头窗外,见到城市的高楼,笔直的高速路,疾驰的汽车,便知道了什么叫假象,什么是惶惑的感觉,也知道了阴天的好处,可以忘掉时间的概念,返回远古。
我想起莫文蔚的一首歌,叫《阴天》,写的是一段废弃的爱情。“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爱情究竟是精神鸦片,还是世纪末的无聊消遣……”看来阴天的确是可以忘掉时间,重回精神的故土,温习那些曾经拥有的缠绵。
最近搬家,在所有物品的最隐秘处,我翻出了一包二十多年前的信札,当然是情书。数了数,共有百十来封,都是牛皮纸的信封,已经失去了牛皮纸原有的光泽;信封上的字迹也开始变淡。里边的信纸,大都是原来那种稿纸。边角也已经泛黄;但信表达的感情却是一如当初的充满情意。让人伤感。
《阴天》里最后一段歌词是这样的:感情说穿了一人挣脱的一人去捡,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女人实在无须楚楚可怜,总之那几年你们两个无缘。其实爱情到最后是两人一同挣脱。而无人再去捡拾;而当劳燕分飞时,两人都在为自己的情感作无休止的辩护,把对方的缺点无限度放大,把自己受到的伤害无限度延伸,能玩味多久就多久,能咀嚼多长便多长。但时间的功力是无边的,它带着人们跨越了极限以后。人便对于过去的恩怨产生失忆,剩下的只是对那几年的怀念。
其实我和他之间,谁都没有把感情当成一种责任看待,都随性为之;爱的时候,天崩地裂,势如破竹,爱情之外的一切都不去考
虑;当爱情慢慢远去。需要责任当家的时候。都茫然四顾,束手无策,爱情也像年轻的我们一样的随性,转瞬间,它便如烟云一样,消散得无影无踪。在爱情面前我们是不及格的学生。
但回忆过去的生活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因为在回忆的过程中,可以把不好的细节省略,就像读一部小说,把不喜欢的部分忽略过去,只读精彩的篇章;当一个人回忆的时候,一定是某种感动或伤感的往事触动了他的神经,主观上,他已经做好准备:当一回善良的人,把丑恶掩藏起来。
在我出差山东的短暂的时间里,遇到一个忧郁的男人,我不知道这个男人将与我共同生活14年。但我遇到他不到14个小时,便无可挽回地爱上他了。紧接着。这股爱的力量强大得连我们两个都难以阻挡,我们就像两只被爱情驱使和玩弄的玩偶,听凭它可怕的摆布;先是我继续出差去了青岛,面对大海,已经埋在我心里的爱情种子,在海风里倏忽间便长成了参天大树。尽管只在青岛呆两天,我还是给他写了信,我清楚地记得把信投进那个空荡荡的信筒时,我听到信掉到里面的哐啷的响声(没人会在那个宾馆的信筒里寄信的)。我想那是那个信筒接受的唯一一封信,我看见一个宾馆服务员怪异地看了我一眼。但实际上,我回到北京半个月后,他告诉我接到了我从青岛寄的信。
不难想象爱情在他那里的情况跟我的好有一拼,没过多久,七月盛夏,他便拿了一个看上去亮晶晶的小箱子,那个年代是会计装钱用的,并花十块零两毛买了张火车票,坐火车从山东来到了京城(那是他第一次进京)。我忘了他住哪个招待所了,反正离我家不远,所以我们选择北海、景山公园作为我们的约会地点。两个公园里所有隐秘的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火热的爱的痕迹,我们的爱情就如七月的骄阳,把一切都烤化了,我们坐在北海公园的船上、灌木中;坐在静心斋的假山石上,看池中的鱼怎样的悠闲,看庭院里的花怎样的艳丽,看游人怎样的匆忙;但更多的时间我们互相看着对方的眼睛,我们被对方的目光灼伤……肌肤的亲密,让我们有地老天荒的感觉。爱情让我们不知身在何处,爱情让我们迷失了自己,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我们的爱情持续下去、保持下去,所以我们选择了婚姻。
阴天的时候,生活里的一切都会浮出来,无论过去还是将来。如果显现过去的生活,我宁愿只有那些幸福的时光,而把那些丑恶的不愉快的统统略去。我不喜欢抱怨生活的不公,更不想在上帝的面前暴露自己的弱点,所以我只想描述过去那十多年里边阳光是如何灿烂的。花是怎样开的,草是哪种绿色,即便在阴天,我也能看见树叶的生长。
那些尘封的信件放在一个见不到阳光的地方,睡美人般沉睡着。但我知道它不会苏醒;我亦不想重读那些烫手的句子,它们已经变得不真实。变得矫情,甚至变得不可理喻。但我需要它们的存在,它们的存在让我感到我是个有历史的人,它们仿佛一张古老的证明书,证明我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我有过辉煌的爱情,而我的心,无论我的躯体多么衰老,它都可以为那些信件盖上鲜红的印记。
爱情是高尚的精神活动,它与世俗生活绝缘;它像一株遗世独立的仙草。吸吮千年甘露,餐食大地精华,但它惧怕世俗的磨难。当我们的爱情与生活交汇,它显得脆弱,不堪一击。尤其是生活方式,他喜欢夜里喝酒,直至凌晨;酒后,他喜欢与我攀谈。但我喜欢正常的睡眠,我惧怕深夜里我依然清醒,我觉得夜晚是属于鬼魅的;但他喜欢与夜晚交朋友,与夜晚同醒,与夜晚相邀同醉。
他是诗人,有着诗人的行为;而我是一个普通人,是一个寻求安宁,渴望宁静生活的女人。每当晨曦初现,我起床的时候,他精彩的夜生活才刚谢幕;而我下班时,他还在睡一觉,我几乎没有在白天看见他站立过,只是晚饭会一起吃,孩子会谈些学校的事情,让我觉得回到现实。
婚后六七年的时间里,生活是美好的,我体会到一种幸福和满足。每年我们在山东济南度过将近四个月的时间,在英雄山旁边的一个小小游乐场里,我看着女儿玩得尽兴,我也感到万分快活,我能够看到夕阳染红整个的英雄山,我看到宽和的济南人不紧不慢地回到家,买上一块大饼,或者烧饼,炒上两个菜,斟上一壶酒,邀上几个朋友,喝酒的夜晚就来到了。记得我们那个单元房,总是有文友加酒友光临,总是酒助谈兴,直到深夜,然后是杯盘狼藉的桌子,是送朋友的寒喧,把狼藉的酒桌放到第二天。还有两位我敬重和喜欢的老人,一位是诗人山青,一位是济南市文联主席、散文家任远。我整个济南的记忆和留恋跟他们是分不开的。山青是纯粹的诗人,热情、忠诚;任远有文人的清高,也有一个文化官员的缜密,但两人的人品高洁如青松。
山青惠肺癌,五十多岁就走了,我们去看他,他心里带有诗人的愁苦,和对于病痛的憎恨和无奈。我看到他的儿子用自行车驮着他去医院做化疗,那时对于死没有太多的想法,但一位我喜欢的人的离去,还是让我黯然神伤,还好我为他出过书,心里感到安慰。
而任远的死却让我更多感到心痛。据说他住院以后,病情已经有了很大好转,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的儿子去病房陪他,他的精神很好,滔滔不绝地跟儿子说话,说很久以前的事情;说到我的婚姻,虽然我和丈夫那时已经离婚了,但我知道他为此有多么的惋惜,多少次我们去家里看他,他总留下我们吃饭,大姨会做些简单的饭菜,他知道我喜欢吃那种莱芜香肠,每次我去,总会有一盘莱芜香肠端在我面前。他的眼睛里有父辈的慈爱,有老师的殷切期望,还有朋友的热忱:我从他那里体会到浓厚的情意。而他在人世的最后那个晚上谈到我,说明他认为我是他这一生值得记忆的朋友。据说他跟儿子聊着聊着,突然捂着胸口大叫:疼啊!我好疼啊!声音之大,惊动了屋外的人。可以想见,任远那样一个斯文儒雅的老者,会发出那样失控的声音,那种疼痛是多么的令他难以忍受;我想起这个细节,心就会痛……
每封信里流露出来的东西都是年轻的,充满爱恋、充满阳光的温暖,充满诗意的温馨。字里行间都是没有褶皱的、平滑的岁月,都是没有心机的纯粹的爱恋。但那些都是镌刻在我心里的,我是不会再打开那些信了,偶尔为之,也是匆匆看一眼,绝不会让自己静心去阅读过去的我。
而婚后,我们在北京的日子也是洋溢着幸福的,他那间不足十平米的小书房,成了朋友聚会的好去处,包括西川都光顾过。我们准备一些简单的饭食。谁来了便再准备一副碗筷。谈论的多是朋友间的趣事,以及所谓文学。也有从外地来的朋友,更是深夜不散。我们经常是半夜送客,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幽深的沉睡的四合院,心里都因为交谈而兴奋着。然后,他接着喝酒,而我需要睡眠他会在凌晨在饱满的酒精的刺激下,让我同他交谈;而我对于睡眠的渴望超过一切。
当一切都变得不新鲜,一切都让时间蒙上了灰色,心也会旧的。当他的心变旧的时候,他更喜欢与酒结伴;而对于我,则沉溺于与孩子的嬉戏中,以求得某种解脱。
离我们居住的院子不远,有一个名叫紫龙的四川菜馆,那时候一周之内我们至少去
三次,对那里的菜了如指掌。记得那时候也是紫龙每日有我们的捧场,也是分外红火。席间总会有人喝多,总会有人因为喝多而发宏论,记得最清楚的是,诗人车前子对着一个朋友说:我在你的眼睛里看到了春天。然后他还口若悬河谈他家的私房莱,很神。说池家是顾炎武的后代,家里吃饭很讲究的。他的母亲带着佣人往绿豆芽里塞肉馅。我一直想象着那样的莱肴吃起来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口感一定十分独特。
我们生活的中心并没有像一般家庭那样,朝着孩子转移。孩子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味调料,当然我们都深爱着她。成许他有一种悲壮的成分。我无法安慰他,也无法更多的帮助他了,我已经付出很多。一任他在自己悲壮的道路上走下去,现在我知道,那是命运,如果你听到有人说“挽救”这个词,你千万别相信,这世界上没有救世主,没谁能够挽救谁或事物,连上帝都无力去做,命运的走势是由一股无形的力量控制着的,没有人知道其中的奥秘,那是神秘世界的一部分。
但我感觉到他性格里的悲剧成分,他对于生活中固有的东西无法释怀,他本意是想改变一切,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力量,超乎个人能力所及,他不知疲倦地在一个幻想的空间飞翔,包括他的创作,建立在一种近乎乌托邦的基础上,这让他耗费了他的才华。而无法找到一个可靠的支点。他对于我们这份婚姻是这样,他的自卑在某种程度上毁坏-了我们的关系。这说明我们毕竟生活在现实当中,我们的爱情也要被世俗检验,而世俗力量之大,是每个人都知道的。
我几乎忘记了我们原来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阴天的感觉让我回到过去,仿佛我们一起去菜市场买菜,我们兴致勃勃地听说亍一道菜的做法,然后去买原料,一起准备把它变为一道佳肴。他的香酥鸡很拿手,得到全家以及朋友的赞赏。那只硕大的鸡是怎么被他炸得焦黄的?家里的器具是有限的,但这没能妨碍他的高水平厨艺。而我喜欢从饭馆里偷菜,只要我们在哪个饭馆里吃过一道不错的菜,我就会琢磨它的制作方法。我喜欢阅读食谱,所以我收集食谱,往书柜上看,十几本食谱让人眼花缭乱,其中我最青睐的是清朝的那本《调鼎集》。据考证,这本书的作者可能是一位江南的盐商,家里有钱当然对吃是要讲究的。书相当庞杂,从油盐酱醋的制作方法,到各种菜肴的制作、烹饪。以及西北面食的介绍,不一而足;我喜欢它是因为跟现在的食谱不同。它只告诉你大概的方法,不会告诉你几克盐,多少酱油。那样严格的菜谱做出来的菜没法吃。有的莱只几个字,比如“煨鸭块”,只写:肥鸭去骨切块,配火腿、青菜梗炜。再比如“五香鲤鱼”,写道:鲤鱼切片,用甜酱、黄酒桔皮、花椒、茴香擦透,脂油烧。
如果对烹饪没感觉的人。看这本书是断然做不成菜的。但对那些喜欢烹饪,并有想象力的人,这本书是很不错的,能做出自己的特点。
自从离婚后,我对于烹饪也随之丧失了兴趣,只留下对美食的渴望,好在北京城的莱馆俯拾皆是,不愁吃不着满意的莱;但下厨的乐趣没有了。骑着自行车找作料的经历也成历史。
无论什么样的日子。都会给你的生活留下记忆,记忆都是温馨的,即便它是一种痛苦的经历;这要归功于人类遗忘的天性。我是个容易遗忘的人,尤其是痛苦的经历;而剩下的只是一些幸福的回忆。
阴天的时候。除了能回忆很多年以前的事情,让那些往事像电影一样在你的眼前出现。还有就是能让你睡个好觉。在山东的那些日子里,每遇阴天下雨,便成了我们床上游戏的好时光。有爱情,有足够的体力,生活还缺什么?这时候。拉紧窗帘,生怕一丝光线透露进来;时间真正停止了,我似乎享尽了人世的快乐,食物甚至水变得不重要了,只要身体的快活。这种记忆是如此清晰和强烈,仿佛发生在眼前。我甚至感受到那种独一无二的快活。
其实。留在我记忆中的是一种弥漫着的感觉,所以那些都变得清晰而失去了光彩,即便是快乐的感觉也是没有光线和味道的,而从心底涌起的一阵酸楚是唯一对于过去的印证。
我其实是个生性怯懦的人。我并非对苦难和不蝓快没有印记,而是我根本不想回忆它们。那么丑陋的东西何苦留在记忆中呢,何苦让它们若干年后还在伤害什么。
但我会把那些书信保存在那里,不会搬家时扔掉它们,我怎么会扔掉我的生活呢,过去的生活是我的财富,无论美好与痛苦,它们都是我经历过的。像是我忠诚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