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思想论略
2009-02-03邓昌福
邓昌福
摘要:列宁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探索,是列宁主义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运用于俄国社会主义实践,不仅明确区分了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而且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科学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自身也将经历不同发展阶段的思想。这一点,对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列宁;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探索
中图分类号:A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6—0160—03
20世纪初,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已提上日程。而作为当时世界经济、政治焦点的俄国无产阶级有可能先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率先担负起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因此,科学阐明行将到来的社会制度的性质及其发展进程,已成为当时的一项迫切任务。列宁对此高度重视并作了深入研究。早在1907年,列宁就指出,马克思主义和其它一切社会主义理论是根本不同的,它能以非常科学冷静的态度去分析客观形势和进行的客观进程。十月革命前夕的1917年1月至2月,列宁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笔记中,分析了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将要经历的三个阶段:I、“长久的阵疼”;Ⅱ、“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Ⅲ、“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这里,列宁提法与马克思基本一致。在《国家与革命》中,他明确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这里不仅仅是个提法问题,而是包含了深刻的思想。一方面,他为经济落后的俄国能够首先单独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提供了理论依据。因为按马、恩设想,经济发达国家将首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进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但是由于帝国主义阶段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首先面临社会主义革命的却是经济不太发达的俄国(早在1917年3月底4月初,列宁在《远方来信》中已认为俄国将首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这样的国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虽然还达不到马、恩设想的第一阶段,毕竟已属于社会主义范畴。因此七月事变后,列宁指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在俄国已经“具有最迫切的意义,因为这个问题向群众说明,为了使自己从资本主义枷锁下解放出来,他们在最近的将来应当做些什么。”另一方面,它为进一步研究社会主义自身的发展阶段问题奠定了基础。在该书中,列宁在直接把社会主义社会同马、恩提出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划等号时(共有三处),都在前面加上“通常”一词。如在批判拉萨尔对社会主义的歪曲时,说:这样的社会制度“通常叫做社会主义,而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在论及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避免地还存在资产阶级权利时,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权利没有完全取消。”在谈到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差别时,又指出:“马克思把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列宁用词严谨,绝不会随便把“通常”二字硬寒进社会主义,特别是在涉及到马克思经典著作时。“通常”者“一般”矣,马、恩当年设想的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通常意义上或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那么,在现实中的生产力比较落后的俄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以后,就应当是有别于马、恩所设想的“第一阶段”的、特殊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两者在阶段上就应该呈现不同的发展层次。这一点,列宁在写作该书的前两个月,曾谨慎指出,由于俄国较之其它帝国主义国家生产力落后,经济发展不平衡,“占多数的农民还支配着国家经济的另一方面。”“还有许多地区和劳动部门在从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向资本主义过渡。”这里已有别于马、恩的设想了。列宁关于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将先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也包括了这样的思想。因此,将在俄国特定条件下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要达到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一般揭示的起点即“第一阶段”,是有一个过程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当然,十月革命前,列宁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夺取政权问题,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不可能涉及过多。
一
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根据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最初几年的经验,特别是战时共产主义的教训,发展了《国家与革命》中的思想,科学阐明了社会主义将经历不同发展阶段的理论。列宁提出这一理论的根据足:(1)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列宁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什么人赐给人类的现成制度。”又说,不能“一下子就制定出新社会的组织形式。”因此,不应该把社会主义想象成一种凝固的、一成不变的东西,实际上“只有从社会主义实现时起,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才会开始真正地迅速地向前推进,形成一个有大多数居民然后是全体居民参加的真正群众性运动。”(2)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将是长期的。列宁指出,我们所向往的未来社会,“是需要很长时期才能建立起米的。”而要完成推翻地主资本家、消灭三大差别、从而最终消灭阶级的任务,“这不是一下子能够办到的。这是一个无比困难的任务,而且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他甚至预见:“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是需要经过几代的事情。”各国向共产主义过渡应有自己的特点。列宁对此非常重视,指出:“由于开始建立社会主义时所处的条件不同,这种过渡的具体条件和形式必然是而且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列宁还具体分析了俄国同发达国家的区别,指出象爱尔兰这样一个人人识字和全国都是大农业的小国家,同俄国这样一个小资产阶级占优势的国家相比,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间是不可能相同的。在没有农民的英国,这个时期会更短一些。(4)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经验来划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列宁在十月革命一结束就指出:“应当懂得,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历史关头”,即“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战时共产主义体制的经验,使列宁彻底摆脱了一度存在的“直接过渡”指导思想的影响,他深深体会到,绝不能囿于马克思当年对社会主义的设想,因为象俄国这样一个中等资本主义发展程度的国家向共产主义过渡,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要困难得多、复杂得多,直接过渡到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不可能的,“直接过渡到纯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和纯社会主义的分配,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此基础上,列宁得出结论:“准备向共产主义过渡(要经过多年的准备工作),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一系列过渡阶段。”从而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科学提出社会主义将经历不同发展阶段的基本思想。
在探索和论证这一基本思想的过程中,列宁曾在不同时间、不同条件下,针对不同问题,使用过社会主义的“初级形式”或“初级阶段”等术语,也有过“发达的”、“完全的”社会主义的提法,甚至还用“中级阶段”来说明社会主义发展的层次性。但是,列
宁从未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作明确的、具体的划分。列宁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形式”是在一九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所著《关于星期六义务劳动》中,仅隔四个月,他在另一篇文章中又提及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但这两篇文章都是在谈到共产主义劳动问题时,提到这一术语,却没有对发展阶段进行专门阐述。“发达社会主义”一词也是列宁最早提出来的,从1918年至1920年共使用过三次;“完全的社会主义”一词使用得多一些,出现过五次,但列宁只是针对过渡时期谈到未来的发展时使用的,在当时的条件下并没有把它们作为一个专门的范畴和特定的发展时期来论述。至于“社会主义中级阶段”,列宁仅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提到过一次,这是在批判“左派”提出的超越时代的奇谈怪论时使用的,同样不具有范畴的性质。因此,列宁的分析在于说明社会主义是发展的,他将经历从低级向高级阶段的发展过程。但是,有同志据此断言列宁已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作了具体划分,甚至人为逻辑地推论出列宁已将社会主义划分为不发达和发达两个阶段,这是不符合列宁原意的。因为,一方面,列宁还没有社会主义建设的充足经验(列宁所能总结的只是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最初年代的经验),在当年不可能详细描绘出社会主义通往共产主义道路上将要经历的各个不同的阶段。在积累必要的经验之前,列宁有意识地把这个问题留作悬案。他指出:“社会主义将来是什么样子,什么时候达到完备的形式——这些我们不知道,也不能说。”另一方面,这是最重要的,列宁的阐述告诉我们,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凝固不变的社会实体,也不是一晃而过的短暂时期,而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社会。从最初萌芽的“初级形式”到作为远景和发展目标的“发达阶段”,将经历不同的发展过程,共产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完全巩固的时候才能发展起来。”此外,能够作为佐证的还可以指出两点:(1)列宁从未使用过“不发达社会主义”一词。(2)自称列宁主义当然继承者的前苏共领导,也从未使用过“不发达社会主义”的提法,而只是标榜其现阶段理论是对列宁发达社会主义思想的继承发展。因此,那种认为列宁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作过具体划分的观点,并不符合列宁原意。
此外,强调大力发展生产力对经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意义,也是列宁探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思想。十月革命结束,标志着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开始试步,列宁一方面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巨大勇气,破除了那种认为只有在生产力最发达的国家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凝固的机械的观点;另一方面,又以马克思主义者的清醒头脑,强调在已经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但生产力不够发达的国家,必须用最大的努力来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建设奠定应当具备的物质技术基础。这是因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是要解决所有制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最根本的任务是要解决生产力问题,这是社会主义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物质基础,对于经济落后国家尤为迫切。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列宁就语重心长地说:“苏维埃政权在原则上实行了高得无比的无产阶级民主,对全世界做出了实现这种民主的榜样,可是这种文化落后性却贬低了苏维埃政权并使官僚制度复活。”因此,必须把从事经济建设作为“最崇高的任务”提到首位,使之成为“主要的中心的任务。”列宁在临终前所写的《论合作制》一文中,对此又作了进一步理论概括,指出:“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这种根本改变表不在: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也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方面,而现在重心改变了,转到和平组织‘文化工作上面去了。”这里的“文化”主要是指物质文化方面,也就是经济建设。这一点,对经济落后国家具有普遍意义。
责任编辑: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