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的问题与思考
2009-01-29李培利
[摘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性加大了对其评价的难度。当前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存在很多问题,不利于人文社会科学及从业教师的发展。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体系首先应保障并促使教师致力于学术探究,其次能对教师的科研成果作出科学公正的判断。
[关键词]人文社会科学评价问题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09)06—0144—03
[作者简介]李培利,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一、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的局限性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性,使成果质量难以评价
“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文社会现象,它包括主体的本质和活动、主客体的关系、主体间的关系,以及人的生存意义、价值等”,研究对象具有鲜明的自为性,渗透着人类的意志,且总是处于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关系中,很难像自然科学那样控制客观条件和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因此研究成果具有不可验证性和不可重复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往往基于个人经验与想象,具有个体性和差异性的特点,研究者的兴趣、情感、信仰、观念和价值取向等会影响研究者认识的客观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对研究对象的诠释具有主观性和多元性,很难有唯一的权威标准来衡量成果的质量,往往见仁见智,导致难以精确测量,也不能轻易对不同的作品间进行简单的比较。
2学术成果价值显现的滞后性
“真正有价值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尤其是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必须经受历史的检验,其学说成就和实践意义是在历史长河中显现出来的。”某些观点虽一时轰动,却很快成为昨日黄花,最终黯然退却历史舞台;而某些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当时看似无用,或不可理喻甚或是“异端邪说”,在历经时间考验之后,一旦能对现实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其价值必将被重新认定。因此,“精品的评价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历史经常会选择时间而不是人作为一部学术精品的最后裁定者”。
3评价主体自身的局限性
由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很难进行重复和验证,因此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评价主要应由同行学者进行评议。然而,对成果鉴定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评价者的主观感受、个体经验、旨趣情感等不可避免地发挥着作用,导致评价难以客观。“任何基于评价者个体的定性判断都是主观性的,受限于评价者个体的经验、学识、所处文化环境等各种因素,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定性判断又都难免其个体的局限性。”
由于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评价比较困难,助长了量化评价的风行,再加上工具理性、功利主义的盛行和泛行政化的加剧,致使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出现了许多弊端。
二、当前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存在的问题
1量化评价过度,科研质量受到忽视
评价指标量化有一定的合理性,通过量化,可以改变以往评价中标准过于模糊的弊端,可以增强评价的刚性,使结果较为客观公正,可以减少人为干预和主观因素的影响。由于评价指标量化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而且“以数字说话”比其他方式更容易使教师信服,所以量化评价在高校中较为风靡。应该看到,许多高校通过量化指标评价,在短期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刺激了科研产量的增加。
但是当下我国高校盲目追捧和奉行量化考核,将论文、著作、科研项目、课题经费、所获奖励等赋予等次分明的分值来评价学术水准。评价成为数字求和,不管成果如何,只要分值达标即可。评价刻意追求量化,把教师的复杂劳动简单化,鲜活的思想被干枯的数字所取代,歪曲了科研的本来面目,所获得的信息就难以全面、真实有效地反映评价对象的本质特征。而且量化评价的标准固化、程序化,过分追求“客观”、“科学”而忽视了教师差异、学科差异和成果质量。由于当前高校教师评价过分倚重量化指标,教师的行为以分数来衡量,这种追求管理效率而忽视学术价值的做法,往往导致教师以“攒分”为首要任务,追求论著的篇数,而不是科研的创新和难关的突破,促使教师对科学研究进行低水平的重复。“这样的量化评估导致研究人员不去努力实现研究目标,而去追求获得最大的计量得分。量化评价方法激发了大量回避重大难题的短期功利行为,以及把成果拆解发表、重复发表、增加自我引证等对于学术研究本身并无意义的行为。”更为严重的是刺激了学术腐败、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和浮躁心理的滋长。近些年来学术界爆发的抄袭、剽窃、伪造等现象,与现行的量化考核过度不能说没有一定的关系。
2绩效评价只服从于学校管理,而没有服务于教师发展
绩效评价有两个基本功能:控制功能和发展功能。控制功能是通过绩效评价维持学校管理,对教师实施奖优惩劣,为岗位聘任与解聘提供依据。发展功能是通过评价过程及评价结果的反馈,使教师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促进自身发展,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进一步提高。应通过评价,对教师的行为作出价值判断、区分优劣,以便于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此维持学校的管理权威。而当前教师评价过分突出评价的控制功能,为提高教师科研能力的发展功能则日渐甚微;为考核而考核,为评价而评价,过于注重管理的需要而忽视教师的需要,缺乏人文关怀,使评价的发展功能日益萎缩,难以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评价区分优劣进而奖优罚劣是必需的,是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的需要。通过外部施加压力,对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可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仅以外部奖惩刺激的评价对教师的激励作用是有限的,不适合教师高层次的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教师绩效评价的意义不仅在于区分工作的优劣程度,更重要的是分析问题、找出原因,帮助教师了解其优势与不足,使之能够更好地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反思,激励教师的进取竞争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素养,使评价成为广大教师奋发向上的动力,进而推动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
3追求短平快,违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律
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是长期实践中知识与智慧升华的结晶,她的产生离不开知识的积累、阅历的增加、感悟的升华、长期的思考和深厚的积淀,决不是一蹴而就的。当下评价的导向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出最多的成果,最好能“立竿见影”,至少也要“春种秋收”,这不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律,并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起着一定的破坏作用。它诱发学者浮夸浮躁、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甚至抄袭剽窃,在浮躁的滋养与泡沫的支撑下,学术界看似一片繁荣景象,实则学术垃圾充斥,精品、上品匮乏。
4功利化趋向日益严重,不利于学者潜心治学
由于当前对大学的评比以科研为主要指标,科研实力强则能为大学带来声誉和资源,导致学校为了生存和发展而不得不把重点放在科研上。对教师的评价也以科研成果为主,并使科研成果的多少与教师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造成许多教师将学术研究作为追求经济利益与仕途攀爬的
重要手段。
真正的学者以学术追求为人生第一要义,视学术为生命,如果学者只是为追逐功名利禄而做学问的话,这些学者便不能称为学者,而只能称为“学术活动者”。而今,许多人愿意抛弃学者身份而蜕变为“学术活动者”,与当前的功利性评价不无关系。利字当头和权力的诱惑,使得一部分学者削尖脑袋钻进官场,争夺资源,包装自身。学者的操守被学术活动者的实惠所代替,本真的学术变为追求名利的工具。
5评价过程受干扰,扭曲评价结果
在评价过程中,非学术因素的影响昭然若揭,评价的公正性受到挑战。(1)人情干扰。我国是一个人情无处不在的人情社会和关系错综复杂的关系社会,人情大于理性,关系凌驾规则,因此,不等评价,关系已通,招呼已到,最后皆大欢喜。权威干扰:“学界权威往往成为意见领袖,容易左右着最终的评价结果,以合法的形式制造出不合法的结果。”(2)权力干扰。在评价过程中,权力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不时地发挥着作用。权力介入评价,评价结果必然体现权力的要求,而不是学术的水准。
三、完善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科研评价的思考
1通过评价保障并促使教师致力于学术探究
让教师参与评价,进行制度共建。科研评价体系的建构需要发挥每位教师的聪明才智,因为个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个人也不可能通晓人类的全部知识,加之教师作为教学科研活动的承载主体,最了解学术活动本身的特点,对自身的科研能力最为清楚,对如何取得更好的绩效最为了解,而且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发展。现实中教师科研评价是以“主体一客体”、“命令一执行”的模式展开的,教师在其中处于被动地位,只是被考核的对象,对评价原则的把握、评价的价值取向、评价指标的确立、评价的操作过程、评价结果的解释等缺乏相应的话语权,这样难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难以促进教师的发展,达不到评价的目的。为此一方面,教师要积极地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在相互探讨中明确评价标准,拟定评价计划,确定评价原则,制定发展目标。另一方面教师要积极地进行自我评价,对工作进行反思,与事先制定的绩效计划进行对照,确定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如何改进和提高,进而在工作中进行主动的调整和改善。
评价频率尽量少些,评价周期尽量长些。频繁的考核、短期的评价刺激了短视行为和急功近利的操作,助长了浮躁风气,不利于重大研究的突破和学术的创新。应该相信,绝大多数教师事业心都比较强,都在致力于学术探究的使命,不必为了防止教师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而频繁进行考核,应延长评价周期,鼓励教师静下心来,潜心治学,安心“磨剑”。
2对教师科研成果的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要科学。质与量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没有量的积累,很难有质的突破,但过于强调数量,质量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对教师科研评价应该定性评价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二者不可或缺。定性评价主要依赖于同行评议。由于学术研究的复杂性、高深性、创新性和专业性,同行专家最有资格对研究成果作出判断。同行评议是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在意义世界的互动,是思想与思想的交流与对话,更易于全面理解评价对象,比单纯量化考核更具有科学性。同行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术创新、减少粗制滥造,有利于净化学术风气、减少抄袭剽窃现象。然而同行评议容易受评价者主观意志和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如何避免消极因素的影响,充分发挥同行评议在人文学科教师科研评价中的积极作用,需要进一步探索。量化考核主要是统计成果的数量、发表成果的层次,成果的转载率和引用率等。通过期刊的层次评价论文的水平具有统计上的合理性,当然也具有不科学的一面。任何研究都不是孤立进行的,总是要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这就表现在文献之间的相互引用,被引用次数的多少,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术成果的高低。但是引证也会出现白引、伪引的现象以及其他一些因素的干扰,因此只能作为对质量的近似评价之一。目前来看,两种评价方法都有缺陷,同行评议需要增强其客观性、公正性,而量化评价需要增强其科学性、全面性,二者需要相互结合,也需要各自完善。
评价标准要多元。制定一套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人文社会科学教师的科研业绩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现实的,对教师科研应该进行分类评价。人文学科内部分为若干学科,且各具特色,不可能用统一标准。同一学科内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评价标准肯定不同,评价论文的标准与评价著作的标准也应有差异,规范性标准与创新性标准也会有冲突。标准的多元并不代表标准的虚无或泛滥,不同标准之间应有内在的联系,这就是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
评价程序要公正。科学的评价离不开公正的评价程序,程序不公正,评价结果必被扭曲。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来衡量人文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是非常困难的,相对来说,科学的规则和公正的程序更容易把握,可操作性也更强一些,更易达到评价的目的。在评价专家的选择程序上,应坚持回避原则和小同行评议原则;在评价实施前,应先确定评价标准,以尽量减少评价者的主观性;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对每一个步骤都应有明确的程序规定;评价结束后,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规定一定期限的异议期,允许被评价者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