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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碘盐,吃还是不吃?

2009-01-20刘梦羽

中国报道 2009年9期
关键词:加碘卫生部门碘缺乏病

刘梦羽

“全民补碘”,一项已经实施了15年的全国性公共卫生政策“保质期”究竟有多长?需要卫生部门、医学专家、民间组织甚至公民个人在科学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共同决定。这才是对公民知情权和健康权的最大保障。

在北京某媒体工作的陈元最近很郁闷。她在体检中被查出甲状腺肿大,去内分泌科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已经有肿块,医生建议她少吃含碘的食物,并让她去外科检查,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性。最后,外科医生诊断结果是甲状腺结节,要陈元三个月以后复查,如果有必要再动手术摘除。

陈元的身体一向很好,这突如其来的疾病让她心生疑窦。一位外地的医生朋友说,可能是记者职业压力比较大,加上作息不规律,也许本来有一些家族遗传或是其他原因,导致了她患上甲状腺疾病。

陈元开始非常注意自己的生活和饮食,但让她头疼的是,超市里根本买不到非碘盐。她翻遍了附近所有超市卖盐的货架,盐的包装袋做得越来越漂亮,名目也越来越多,“加硒海藻营养碘盐”、“低钠营养海藻碘盐”、“胡萝卜素营养海藻碘盐”……就是没有非碘盐。

“碘盐致病”浮出水面

“卫生部将在明年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手机报上的一则消息引起了陈元的注意,查找相关资料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有媒体曝出‘食盐加碘政策导致甲状腺病高发”。

7月31日,《南都周刊》推出了“碘盐致病疑云”的深度报道,封面是一位手捧一把盐粒的女性,特写的颈部皮肤上有一条宛如小蛇的红色疤痕,那正是甲状腺外科手术留下的“阴影”。

很快卫生部也表示,从明年开始适当下调现行食盐加碘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主任李素梅明确表示:“甲状腺癌与食盐加碘有关”的说法缺乏证据。她提出,此次调整的依据是该实验室的长年全国监测结果。

但究竟是什么让国家卫生部门在这个时间提出调低食盐加碘量。却很难找到明确的答案。

从目前媒体报道来看,2009年5月,一项由卫生部牵头,在浙江、辽宁、福建、上海等四省市低调展开的“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可能是食盐加碘浓度调整的由头。但这次调查的详情还没有后续报道。为此,本刊记者联系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希望采访李素梅主任,但对方让记者发传真并留下联系方式,并说“要等领导批”。本刊截稿时,记者未接到回复。

15年“全民补碘”

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通过食盐加碘防治甲状腺疾病的努力就已经开始。最早提出来的是著名内分泌学家、天津医科大学创始人朱宪彝。当时食盐加碘的主要目标是消除地方性甲状腺肿。此后,中国政府于60-70年代开始在北方、80年代开始在南方的中、重度碘缺乏地区,实行了-食盐加碘措施。

199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使得“全民补碘”正式成为一项“国策”。

同年,在北京、上海、武汉、济南、沈阳、福州、西安、郑州、合肥、哈尔滨等10个城市开展的碘营养调查的结果显示,除武汉、西安、北京的部分地区之外,其他地区儿童平均尿碘水平均处于缺碘或临界正常值下限。

医学研究显示,缺碘最大的危害是影响儿童脑部发育,普遍的缺碘对国民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的提高非常不利。在“全民补碘”政策之前,我国有7亿多人处于碘缺乏的状态,几乎占世界全部缺碘地区人口的一半。而“全民补碘”的政策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通过1995年以来的全民食盐加碘,我国的碘缺乏已经在大多数地区得到基本控制,目前已经有27个省达到了消除或基本消除的标准。”李素梅主任表示。

然而,“全民补碘”政策的推广,不仅大大减少了受碘缺乏病危害的人群,也在人们的脑海里种下了,“食加碘盐有益健康”的种子,以致不少人误以为“含碘量越高越好”。这时候,补碘过量存在的隐患,被大多数非医学专业人士所忽略了。

常言道,物极必反。

当一项公共卫生政策的正面作用被无限放大之后,就容易在公众中形成认识的误区。遗憾的是,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

在新浪网与新京报联合进行的“如何看待卫生部下调食盐加碘量”的网络调查(共有2650人参加)中,52.1%的人“在选择食盐的时候会首选加碘盐”,25.6%的人“认为加碘盐比普通盐更好”、50.9%的人“不了解过量摄入碘的危害”。

原中国医科大学校长、内分泌专家滕卫平2000年在《中华内分泌代谢》杂志上发表论文指出:目前中国正处于甲状腺疾病的发病高峰。他领导的科研小组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为期5年的“碘摄入量对甲状腺疾病影响”的项目,结论是:碘营养状态是人类生存的一种生态环境,人为地改变生态环境应当十分谨慎,碘摄入量绝不是越多越好。

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滕卫平在2001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上,领衔提交了一份长达9000字的议案。建议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法规。2000年10月1日起,有关部门修改了食盐加碘国家标准,下调了食盐碘含量的下限标准。随即,国家提出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新方针。

公民健康VS盐业利益

陈元在网上看到,在盐业公司专卖点可以买到非碘盐,但要持医院证明并且限制数量。她马上打电话询问中盐北京市盐业公司第一批发部,接听电话的人先询问她购买非碘盐的用途,然后说不需要任何证明也不限量,随时可购买,每瓶(500克)2元。

但买非碘盐依旧很麻烦。陈元住的地方离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盐业公司专卖点比较远,但目前只有这一个点在市区,其余都在通州、昌平、门头沟等郊区(县),购买起来更不方便。

和陈元一样的人并不少。在凤凰网的“全民补碘十五年”专题调查中,参与调查的网民以广东、浙江、上海、山东、江苏等沿海地区居民为主。这些省份是质疑碘盐政策最强烈的地区。而最近,浙江省杭州市、绍兴市等都增加了非碘盐的售卖点,方便市民购买。

此间,有媒体和公众开始质疑食盐专营政策。

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曾在防治碘缺乏病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作为国家级碘盐专家的李素梅曾在她的博客上发表《对盐业体制改革研究的看法》的文章说,“短短十年,盐业由一个普通的营销公司(虽然和普通的公司不太一样),变成食盐垄断集团。是谁让盐业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不但没有淹死,而且发展壮大了呢?是碘缺乏病!……但正是这样的健康需求和政策环境造就的买方市场,以及政府和多部门合力维护这个市场的秩序,才让盐业发展壮大到今天。”

但今天,食盐专营筑起的垄断壁垒,已经成为公共卫生政策调整的一种阻碍。当公众的健康与盐业公司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卫生部门扮演着裁判的角色。公众的期待很简单,希望卫生部门能够保证政策制定的公开、公平、公正,明确标准、加强监管,彻查“碘过量致病说”,并将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布。

考虑到“全民补碘”政策调整将带来的巨大影响,卫生部门的谨慎可以理解,但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如此重大的问题,唯有在卫生部门、医学专家、民间组织甚至公民个人在科学研究的结果上共同决定,才是对公民知情权和健康权的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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