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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男人

2009-01-20欧阳娟

红豆 2009年11期
关键词:领舞手腕好友

欧阳娟,生于1980年12月5日,经历繁复杂乱,下乡种过田,上山教过书,酒吧打过黑工,迪厅当过领舞,现今混迹于官场,热心于人物命运的收集,希望用最精准的文字,还原最真实的人生。已出版长篇小说《深红粉红》、《路过花开路过你》、《交易》、《手腕》。

2006年初秋的一个晚上我在异地网吧跟多年前的好友视频,她突然问我,这个穿墨绿夹克嘴里叼根烟的男人是谁?我说哪个?是这个玩打火机的男人吗?那是我。好友大惊,你什么时候变成男的了?

其实我的身体里一直住着一个男人。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女性的柔弱有时候只会把事情越弄越糟,很多时候,我们不得已的要变得彪悍。

六岁的时候,漂亮的表姐被一名中年男子连续灌酒,我看不过去,一把夺过酒杯说,我来陪你喝吧。冷静地跟对方碰过杯,然后把酒兜头泼在他脸上。

十一岁的时候,妈妈被一对开桑塔纳的青年男女指着连续骂了十几分钟。我手里拿了块巨大的石头走过去对他们说。你们走不走?不走的话,我就把这个东西扔你们车顶上了。

十八岁,恋爱之后,每每男友被人敲诈(一对小恋人出去吃喝总容易碰上这样的事情),我总会对男友说,你先走,我垫后。然后看着老板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敢不敢要?

我的强势从来就没有遭遇过失败,但是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一个长相很MAN的女人,年青时,我也曾经长发及腰,高跟鞋陡到像踩在悬崖上。穿着盖住脚面的长裙做古惑仔,一点不比那些手里拿着砍刀的小男生逊色。

当然,我身上也是从不离刀的,不过我不喜欢拿在手里。我总是很细心地用漂亮的绣花刀套装好了,放在随身携带的挎包里。如果没有它,我不敢在十六岁的时候天天泡在市区最野的迪厅里。有一段时间我在迪厅做领舞,我的好友在对街的另一家迪厅做DJ,每天凌晨我穿过冷落的街道到对面去等他下班。有时候他要听经理训话,我就蹲在门口等他,手里捧着精装版的《红楼梦》,一把藏刀摆在脚下。我用这个形象在那迪厅门口蹲过无数个夜晚,居然从来没被调戏过。

文字在很早的时候就曾经来过,它轻轻敲打我十二岁的门扉,可惜那时候我房间里挤满了迈克尔·杰克逊和杨丽萍,未曾理会他如此微弱的呼吸,直到我发誓此生再不跳舞的二十三岁,它才以正室范儿优雅地登堂入室,从此成为我不离不弃的爱人。

最初的时候,我的爱人和我一样,是个柔软清冽的小女人,那些渗着丝丝凉气的寂静字符,挑拣出读者中最为优雅美丽的女性,在《深红粉红》和《路过花开路过你》的年代,我常常惊叹,为什么我的读者都是大美女?她们发来的照片,总是让我对着电脑屏幕垂涎不止。二十七岁以来,我的文字逐渐暴露出我体内潜藏的男性基因,它们开始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男性化,就像我那时候的发型,虽然短短的不过两寸来长,摸上去却颇为刺人。《交易》和《手腕》的读者,大多数是三十五岁以上的男人。

对于写作,我没有把它看作是一件多么重大的事情,就像生活本身。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如果哪个人丧失了自己的生活,那对他自己就是一件天大的事了。

我不会抛弃自己最想要的生活,当然也不会抛弃自己最渴望的写作方式。我希望自己的将来一直是这样,以文字的方式,成为自己一直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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